教會歷史
愛瑪·斯密


「愛瑪·斯密」,教會歷史主題

愛瑪·斯密

愛瑪·斯密

愛瑪·斯密是約瑟·斯密的妻子,在教會復興的過程中佔有一席重要地位。她的婆婆露西·麥克·斯密稱讚愛瑪的個性,說:「我一生中從未見過像她這樣的女子:忍受各式各樣的疲憊與辛勞,日以繼月,年復一年,毫不畏縮地帶著勇氣、熱誠、耐心去承受她曾經歷過的一切;……她在前途未卜的汪洋中飄搖;……她奮勇抵抗迫害的風暴,忍耐世人和魔鬼的怒吼。這些事幾乎足以擊垮任何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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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斯密肖像

愛瑪·斯密肖像。

愛瑪·斯密於1804年7月10日在賓夕法尼亞州韋靈伯勒(後稱哈茂耐)出生,是以撒和伊利莎白·海爾九個兒女中的第七個孩子。他們家境富裕,住在蘇克含納河山谷中一個36.42公頃的農場上,以撒在那裡將肉品和其他貨物運送到下游的費城和巴爾的摩販售。

愛瑪從小就有很深的宗教信仰,對神很虔誠。十九世紀初,衛理公會在蘇克含納河流域一帶逐漸受到歡迎,愛瑪七歲就開始和母親一起上教堂。根據家人的說法,以撒·海爾是無意間聽到小女兒愛瑪在樹林為他祈禱,才因此歸信主。愛瑪極有可能是在大本德鎮上的女子修道院就學,之後成為老師。2

1825年10月底,當時21歲的愛瑪遇見19歲的約瑟·斯密。約瑟從紐約州西南部來蘇克含納山谷找工作。他沒受過什麼教育,家境清寒,與愛瑪受人敬重的出身截然不同,但約瑟的個性和品行立刻讓愛瑪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們交往了好幾個月,這段期間約瑟努力改善自身的財務狀況。以撒和伊利莎白反對他們交往,對於約瑟尋求的宗教和他在約西亞·史達爾那裡的工作也不認同,史達爾雇用約瑟幫他挖掘傳說中遺留在那地區的西班牙銀礦。1827年1月18日,愛瑪和約瑟私奔到紐約州的南賓貝志,之後到斯密家裡生活。1827年12月,他們回到賓州愛瑪娘家附近住下來,開始翻譯摩爾門經。

1828年6月15日,愛瑪產下一名男嬰,但不久便夭折,她自己也差點送命。1830年9月,她和約瑟搬到紐約州菲也特,和惠特茂家庭同住。愛瑪這次離開蘇克含納山谷和海爾家庭,從此以後就再也沒跟父母和其他許多親戚碰面了。她總共生了九個孩子,還領養了兩個孩子,其中四個孩子在剛出生或生下來不久後就死了,另外兩個則不到兩歲就死了。

教會服務

教會成立不久後,1830年6月28日,愛瑪在紐約州考司威爾由奧利佛·考德里施洗,加入基督的教會。但因為有一群鬧事的人聚集,耽擱了愛瑪的證實,約瑟還以妨害秩序的罪名被捕入獄。約瑟返回哈茂耐後,為愛瑪獲得一則啟示,即今日大家熟悉的教義和聖約第25篇,並稱她為「蒙揀選的女子」,鼓勵她在約瑟痛苦時安慰他、支持他。她也受命擔任約瑟的抄寫員,講解經文,勸勉教會成員,協調將神聖的音樂集結為一本聖詩歌本出版。

愛瑪在約瑟翻譯摩爾門經的初期就曾協助過約瑟,擔任他的抄寫員。不久,她便開始挑選可供教會聚會頌唱的聖詩,並在1832年與威廉·斐普合作,將其中的一些聖詩刊登在教會的報紙上。當時挑選聖詩的責任大多落在男性神職人員身上。1835年,第一本後期聖徒聖詩歌本以愛瑪·斯密的名字在嘉德蘭出版。

愛瑪為困苦的人服務:在嘉德蘭時,她和伊利莎白·惠尼為貧窮的人協調餐會;在納府時,她讓生病的人、孤兒和無家可歸的人到自己家裡住。身為「蒙揀選的女子」,她從1842年納府女性慈助會創立之初就開始主領該組織,直到1844年為止,並且援助新來的移民和一無所有的家庭。不過她在慈助會的服務,所成就的事情遠甚過那些慈善工作。愛瑪身為會長,教導婦女教義,管理成員,公開捍衛道德純潔的原則。愛瑪是第一位接受聖殿教儀的婦女;之後她引導其他婦女也接受這些神聖教儀。身為納府的市長夫人,她在家中接待外賓,陪同約瑟公開出席市政和社交活動,並提交政治陳情書來支持教會和她的丈夫。

與約瑟的關係

儘管遭遇貧窮、被迫遷移、迫害等種種困難,愛瑪和約瑟仍然深愛著對方,維持深厚的關係。因為建立和帶領教會導致的種種困境,他們的婚姻面臨不尋常的挑戰。他們一起處理了發生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的金融危機,以及種種危及約瑟性命的威脅;教會成員在密蘇里遭遇的迫害;還有約瑟被囚在利伯地監獄時的分離。從他們的書信不僅可看出他們面臨的艱難處境,也可看出他們對彼此的承諾。在1838年寫給愛瑪的一封信中,約瑟說:「我永永遠遠想念著你們。」3愛瑪在1839年寫給在利伯地監獄的約瑟,說:「我還活著,如果上天要我為你多受苦,我也願意。」4

愛瑪因著多妻婚姻的原則,內心非常煎熬。約瑟介紹這個做法時,非常小心謹慎,而且是漸進式地介紹,他另外又娶了多位妻子,她們每個人都立誓要對婚約保密。這些婚姻有些承諾僅限於今生,有些承諾僅涉及來生,愛瑪對於這些婚姻到底知道多少,又有什麼感覺,我們所知甚少。然而,顯然有些關係約瑟並沒有讓愛瑪知道。他讓她知道的訊息有所保留時,讓她覺得很苦惱,因此對多妻的看法和支持也經常搖擺不定。1843年初,愛瑪似乎接受了多妻婚姻,親自同意並見證約瑟娶了四名女子。但是到了七月,她對這個做法又改變態度,將多重婚姻啟示,即今日的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手抄謄本燒毀。沒有紀錄顯示約瑟在1843年秋之後有締結任何其他婚姻。5

約瑟死後,愛瑪幾乎絕口不談此事。她於1879年去世後,她的兒子出版了一份採訪稿,她在訪談中矢口否認約瑟曾批准多妻婚姻。6儘管多妻這個做法讓愛瑪的心靈不得平靜,她仍深愛著約瑟。1844年6月,就在丈夫離世之前,愛瑪寫道:「我全心全意希望榮耀並尊重我的丈夫,終其一生永遠都贏得他的信賴,並藉著與他和諧一致行動,保有神賜給我在他身旁的位置。」7

晚年

約瑟·斯密在1844年6月27日的死為愛瑪帶來巨大的變動。她除了因失去丈夫而傷心外,還身懷六甲,即將生下他們最後一個孩子。由於沒有合法的遺囑,這讓教會和愛瑪的家庭面臨了財務不明的狀況。愛瑪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百翰·楊對於約瑟名下的財產和債務,斯密家庭和教會各有多少權利,各要承擔多少責任,爆發了衝突和歧見。絕大多數聖徒在1846年前往西部大盆地時,愛瑪選擇留在納府,並要求擁有納府寓所和任何她可索取的事物,以扶養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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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斯密晚年肖像

晚年的愛瑪·斯密。

1847年12月23日,愛瑪嫁給了劉易斯·畢德蒙,他是住在納府的一位非摩爾門。1860年,愛瑪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重組教會(後來改名為基督社區)。重組教會在1860年成立時,她的兒子約瑟·斯密三世成為重組教會的會長,弟弟亞歷山大·海爾·斯密則擔任他的諮理。

雖然愛瑪與百翰·楊和猶他州的後期聖徒一直保持疏遠的關係,她仍相信約瑟·斯密先知的角色,以及摩爾門經的神聖真理。「我相信摩爾門經確實來自於神——對此我一點也不懷疑,」她在晚年接受採訪時如此見證。8愛瑪·海爾·斯密·畢德蒙於1879年4月30日在納府過世,墓地就在約瑟旁邊。她的名字和個性在後期聖徒的記憶中既受敬重也遭誤解,不過她的行為和影響力是無法抹滅的。

相關主題:約瑟和愛瑪·斯密的家庭聖詩納府女性慈助會

註:

  1. Lucy Mack Smith, “Lucy Mack Smith, History, 1845,” 190, josephsmithpapers.org.

  2. Mark L. Staker, “‘A Comfort unto My Servant, Joseph’: Emma Hale Smith (1804–1879),” in Richard E. Turley Jr. and Brittany A. Chapman, eds., Women of Faith in the Latter Days, Volume One, 1775–1820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2011), 345349.

  3. Joseph Smith letter to Emma Smith, Nov. 12, 1838, Community of Christ Archives, Independence, Missouri.

  4. Emma Smith letter to Joseph Smith, Mar. 7, 1839, in Joseph Smith Letterbook 2, 37, josephsmithpapers.org.

  5. See Brian C. Hales, Joseph Smith’s Polygamy, 3 vols.(Salt Lake City: Greg Kofford Books, 2013), 2:33–138; Laurel Thatcher Ulrich, A House Full of Females: Plural Marriage and Women’s Rights in Early Mormonism, 1835–1870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2017), 86–96.

  6. Joseph Smith III, “Last Testimony of Sister Emma,” Saints’ Herald, vol. 26, no. 19(Oct. 1, 1879), 289.

  7. Emma Hale Smith, Blessing, June 1844, typescript,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

  8. Joseph Smith III, “Last Testimony of Sister Emma,”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