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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傳教士


「早期傳教士」,教會歷史主題

「早期傳教士」

早期傳教士

主在1830年教會成立以前,就命令後期聖徒向世人宣講復興的福音。傳道事工在摩爾門經尚未完成印刷時就已展開,並在約瑟·斯密生前穩定發展。早期的傳道事工通常任期較短,由剛按立的長老利用閒暇時期進行。約瑟·斯密派遣傳教士到美國、加拿大、英國和太平洋地區。後期聖徒在1840及1850年代到美國西部聚集時,將重心移到開疆拓土上,許多想傳教的人都被召喚去屯墾,而不是去傳教。不過,百翰·楊很鼓勵傳道事工,指派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督導世界各地的傳道,並派遣他們到這些區域開啟傳道事工。到了1860年,早期那種短期傳教的模式進展到更有組織的傳教,期限加長,特別是到歐洲和太平洋地區傳教時。

圖像
丹·瓊斯手持摩爾門經,站在石牆上傳道的畫像

畫家描繪早期傳教士丹·瓊斯在威爾斯傳教的景像

首批傳教士

約瑟·斯密的親朋好友甚至在他完成翻譯前,就已經迫不及待和人分享摩爾門經。1第一版的書頁剛印好,所羅門·張伯倫等人就忙著拿著打印的樣張去傳福音。2約瑟的弟弟撒母耳·斯密在教會成立的聚會結束不久就去傳教,帶著一整袋的摩爾門經去兜售。很多像撒母耳·斯密這樣的傳教士到處召開農舍聚會(cottage meetings),或到人家家裡召開小型聚會,談論摩爾門經和後期時代的復興。3大家非正式地透過言談和信件,和朋友鄰居分享福音。4

首批的教會成員期盼將摩爾門經帶給美國印第安人。51830年的一則啟示召喚奧利佛·考德里和三位同伴到「拉曼人」之中傳教。他們到密蘇里州西境外的美國印第安人領地。儘管當時的法律和政治情況不允許他們積極向美國印第安人傳教,但是他們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卻大有斬穫。他們到達嘉德蘭不到幾星期,就為數十人施洗。教會很快在嘉德蘭迎接一群堅強的歸信者,其中很多人也去短期傳教。6

方式和信息

早期傳教士通常先從拜訪親戚開始,然後擴展到向任何有興趣的人銷售或出借摩爾門經。他們用摩爾門經來證明約瑟·斯密蒙召喚復興基督的教會。傳教士很快開始寫小冊子(傳教用的小本子)來傳播復興福音的信息。他們信息的重點包括基督原始教會的復興、屬靈恩賜是真實信仰的重要證據,以及聚集悔改的靈魂以預備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

約瑟·斯密最早在1831年於嘉德蘭得到的一則啟示中,指示傳教士要「兩個兩個出去」,因此傳教召喚通常發給同伴團,要他們在特定的區域傳道。7首批傳教士很多都是經由約瑟·斯密接受到的啟示所委派。這些啟示重申耶穌基督給古代門徒的指示:出門傳教時不要帶「錢囊或口袋」,並在離開不接待他們的人的家裡或城市時,要「跺下腳上的塵土」。8「不要帶錢囊或口袋」出門的意思是不要帶錢包或金錢,這在當時很常見,請聽道的人提供短期的住宿和食物。傳教士遇到特別無禮的拒絕時,就跺下腳上的塵土,象徵他們已經作了見證,要往下一站前進。到了十九世紀末期,傳道變得更有組織,很多地區也建立了分會,就很少再這樣做了。傳教士很少放下組織完善的區域不管,也會在出外傳教前,先做好財務上的犧牲,協助支付自己的傳道基金。9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傳道

長老巡迴傳教時要督導教會聚會,短短幾年時間,教會分會就在美國東部及加拿大紛紛成立。約瑟在1835年成立十二使徒定額組時,托付給使徒最早的幾項工作就是管理這些分會,並協調將歸信者聚集到錫安。10十二使徒在約瑟指導下,開始主領所有的傳道事工。

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在1830年代末期及1840年代初期成立英國傳道部,是教會成長的一大主力。這個傳道部促成了數千人的洗禮,並提供大批的移民到伊利諾州納府等地聚集。十二使徒在英國努力鞏固分會和大會(由幾個分會組成)。使徒和其他傳教士的足跡遍佈英國,宣講福音並幫助歸信者準備移民美國。第一批後期聖徒開始在西部大盆地定居時,其中多數人是從英國傳道部來的歸信者。11

英國聖徒在1850年代組成敲門會社,分發小冊子,介紹後期聖徒的信仰。婦女在這方面特別在行,可以算是第一批姊妹傳教士,不過姊妹接受正式的傳教召喚還是很久以後的事。12

早期在全球傳道的計畫

約瑟·斯密在1842年寫道,傳教士會在「德國、巴勒斯坦、新荷蘭〔澳洲〕、東印度群島及其他地方」,豎立「真理的大旗」。13教會一直計劃要在這些和其他區域成立傳道部,但傳教士當時還沒真正到達這些地方,也沒有在這些地方成立永久的分會。約瑟·斯密生前幾度嘗試要在美國和歐洲以外地區建立傳道部,但是成效不彰,這些宏遠的計畫大部分要等到1850年代才實現。

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奧申·海德到耶路撒冷奉獻聖地,作為猶太人回歸之用,但沒有在那裡設置永久的傳道部。141850年代初期,丹麥傳道部欣欣向榮,為建立芬蘭、瑞典、挪威和冰島等新的傳道部奠定基礎。第一批到太平洋傳教的阿狄生·普瑞特則在大溪地建立了一個分會,妻子露易莎·普瑞特聯合卡洛琳·柯羅斯比及其他傳教士興辦兒童學校,並教島上的婦女做些家庭代工。151850年代初期到中國、印度、智利、法國、義大利及南非的傳教事工僅有少數歸信者,但這些人後來絕大部分不是離開教會就是移民猶他州。這些地區很多都要等到好幾十年後,才有第一批長期派駐的傳教士和成立教會分會。

19世紀中葉的傳道事工

19世紀中葉的傳教士大部分是3、40歲的已婚弟兄,經常是在教會大會上被召喚,很多都要放下妻子兒女和工作,傳教一到三年的時間。傳教士的年紀和傳教時間的長短不定,返鄉日期多由傳教士自行決定。有少數婦女陪同丈夫去傳教,通常是傳道部會長的妻子,或是被召喚到遍遠地區長期傳教之人的妻子。傳教士通常會被按立到麥基洗德聖職中七十員的職位,並蒙召到家鄉或父母的家鄉傳教。以傳教士和歸位者人數來算,英國傳道部是最大的傳道部,但是19世紀後期,美國各地的傳道部也都穩定成長。

暫停傳教

聖徒到達鹽湖山谷10年後,教會和美國政府敵對的情況日趨嚴重,1857-1858年的猶他戰爭導致傳道事工一度中斷,直到1860年代才重新開啟。英國與西歐的傳教工作持續進行,但在美國和其他地區則慢了下來,平均傳教期限降到不到一年。由於聖徒奉行多重婚姻,傳教士面對很大的阻力,即使恢復傳教,事工仍停滯不前。不過即便如此,教會領袖仍繼續在既定的地理區域成立傳道部,派遣傳道部會長,並召喚更多年輕弟兄(後來也召喚姊妹)為全部時間傳道人,因應全世界的傳教需求。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