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七十員定額組


「七十員定額組」,教會歷史主題

「七十員定額組」

七十員定額組

七十員是麥基洗德聖職的一項職位。自1986年起,七十員定額組的成員便作為總會或區域的持有權柄人員,協助全世界教會的管理。然而在教會大部分的歷史中,支聯會是有自己的七十員定額組的。

第一批七十員在1835年2月28日被按立,當時約瑟·斯密開始召喚並按立特別傳教士去「最後一次修剪葡萄園」。1同月,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協助約瑟·斯密揀選了十二使徒,一個由十二位大祭司組成的定額組,如同新約中的使徒一般,蒙召去向全世界宣講福音。根據教義和聖約中對於聖職的指示,七十員「被召喚去傳福音,對外邦人和在全世界中作特別證人」,如同古代七十員的樣式,蒙耶穌召喚去向以色列人宣講福音。2

這則指示也說明七十員「組成一個定額組,其權柄和十二使徒們相等」,但七十員要在使徒的指示下行事,只有使徒持有向猶太人和外幫人宣講福音的「權鑰」。3

隨著更多的弟兄被按立,更多的七十員定額組也隨之成立。1844年約瑟·斯密死後,大部分35歲以下的長老都被按立為七十員,許多新定額組也紛紛成立,以因應人數的擴展。到1846年,已有35個七十員定額組。最後定額組的數量達到了數百個。在十九世紀後半,大部分的傳教士都是這些當地七十員定額組的成員。4每個定額組都選出一個七人議會,來主領整個定額組。而一個由七人組成的七十員第一議會則主領所有的定額組。這些人被支持為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在權柄上與十二使徒定額組並行。約瑟·F·斯密在1907年教導,七十員第一議會負責「協助十二使徒」,並在某些意義上,作為「主耶穌基督的使徒」,奉派遣去向全世界宣講福音。5

隨著教會成員人數在全世界擴展,十二使徒要完成所有的管理職責也變得日益困難。1941年,總會會長團開始召喚新的人來「協助十二使徒」。1961年,七十員第一議會在大衛奧·麥基會長的指示下被按立到大祭司的職位,蒙授權柄去「在十二使徒的指示下,管理支聯會和支會相關事務的秩序」。61975年10月,賓賽·甘會長宣布七十員第一定額組的成立,作為新增的總會持有權柄人員,由七十員第一議會成員、十二使徒助理和其他新召喚的七十員來擔任。1986年10月,泰福·彭蓀會長指示當地領袖取消當地的七十員定額組,並不要再召喚和按立弟兄到七十員的職位。領袖們可以指示原來當地七十員定額組的成員出席長老定額組,或是將他們按立至大祭司。

自1986年起,七十員的職位就一直是總會特有的職位,而非當地持有權柄人員。七十員的成員通常會在七十歲從活躍的服務中退休,並被授予榮譽七十員的身份。七十員「第一」定額組的成立更新了教會早期七十員定額組的模式,不再屬於當地層級而屬於總會。1989年成立了七十員第二定額組。總會會長團在1997年至2005年間成立了第三至第八定額組,這些定額組的成員被稱作「區域持有權柄人員」,並在七十員第一定額組的指導下行事。現今的七十員協助十二使徒定額組和總會會長團管理全世界教會的事務、擔任區域會長團的成員、組織支聯會,並在總會和當地成員大會中教導後期聖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