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合作社運動


「合作社運動」,教會歷史主題

「合作社運動」

合作社運動

1860年代的美國內戰結束後,東部的各企業開始放眼西部日益成長的市場。百翰·楊等教會領袖擔心銀行業和貿易商會利用猶他的拓荒地經濟特性,讓市場充斥外地輸入的產品、哄抬物價,對當地的一些生產者造成威脅。

百翰·楊根據獻納犧牲、管家職務,以及聖徒之間的聖約義務等經啟示的原則,致力於打造猶他的經濟。1他相信這些原則將為交易和勞動提供道德基準。他也對追求利潤抱持謹慎態度,因為這種追求往往只能使一小群人致富。百翰預見成長快速的鐵道系統會將更多的外地企業帶進當地社區,於是在1865年大聲疾呼,要聖徒只和教會成員有生意往來。他希望此做法能確保聖徒在本地的經濟依舊自給自足,同時照顧窮人的需求。

然而,對外來貨物的需求居高不下,非後期聖徒的商家生意興隆。先知學校在1867年再度聚會,討論新的經濟政策。2該校設計出一個計畫:聖徒可以訂定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的專屬合作協議。他們認為,這樣的合作體制能保護當地經濟不受外來生意人的傷害,並盡可能縮小教會成員間的不平等。3

於是,百翰·楊和當地其他企業家於1868年在鹽湖城開辦了錫安合作商業機構。這家商店除了販售衣物和家用品給後期聖徒之外,也以批發方式供應貨品給其他合作商店。此網絡擴及數家批發商,以及遍佈後期聖徒各屯墾區的上百間較小的商店。有幾個生意人看到合作商店初期的成功,便提出抗議,認為百翰·楊透過宗教控制手段來壟斷自由市場。4然而,在1870年代,一些後期聖徒社區希望實現更緊密的經濟合作,於是便藉著集體獻納、在地生產,以及和較大市場隔絕等方式,創立了「合一體制」。5

圖像
鹽湖城的主街

鹽湖城主街上的合作商店。

1870年代的合作社網絡遭遇1880年代的反多妻法以及1890年代的經濟蕭條所帶來的壓力,於是日漸式微。6不過,教會領袖還是保留了許多先前的合作社企業做為公司,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錫安合作商業機構。推動合作社運動的基本原則即照顧窮人,而這同樣的原則也在二十世紀初葉促成了一項成功的福利計畫。教會一直持有錫安合作商業機構的控制股權,直到1999才將股權出售給另一家連鎖百貨公司。

相關主題:合一體制合一事務所(「合一體制」)獻納律法及管家職務先知學校先驅者的屯墾區

註:

  1. 見主題:獻納律法及管家職務

  2. 見主題:先知學校

  3. 在其他州和領地組成的農民合作商店和聯盟,和猶他合作網絡有著類似的模式和相同的問題;see Thomas A. Woods, Knights of the Plow: Oliver H. Kelley and the Origins of the Grange in Republican Ideology (Ames: Iow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1).

  4. 見主題:葛都比教派

  5. 見主題:合一體制

  6. 見主題:立法反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