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83課:教義和聖約第78~80篇


第83課

教義和聖約第78~80篇

導言

1832年3月1日,主給了約瑟·斯密啟示,現收錄在教義和聖約第78篇。主在這項啟示中指示先知要成立一間事務所(也就是後來的合一事務所),來管理教會倉庫和出版事務。主也描述了如果聖徒遵守這項誡命,成立這間事務所,他們就能獲得祝福。為了保護教會經營的事務,不受教會的敵人傷害,本啟示於教義和聖約1835年的第一版出版時,更改了一些用詞。比方說,合一事務所當時被稱作「體制」或「合一體制」。主在同一時期吩咐約瑟·斯密成立合一事務所,主所給的多篇啟示記錄在教義和聖約第79~80篇。主在這些啟示中召喚雅列·卡特、司提反·班尼和伊甸·斯密擔任傳教士。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78:1-16

主吩咐先知約瑟·斯密成立合一事務所

拿起一小筆錢,並問下列問題:

  • 錢可以如何被用在邪惡的目的上?

  • 錢可以如何被用在促進好的事上?

學生回答後,請說明在1831年5月,主已吩咐要收集多餘的物資和金錢,建立一座倉庫,好使貧窮的人受益(見教約第51篇)。他們隨後設立了兩座倉庫:一座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由西德尼·吉伯特管理運作,另一座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由紐奧·惠尼管理運作。在這項責任中,吉伯特弟兄和惠尼弟兄為教會擔任代理人。建立這些倉庫是為了要提供聖徒必要的物資,同時也能賺取經費購買土地,並資助發行約瑟·斯密所獲得的啟示。建立這些倉庫也是為了要幫助有需要的人(見教約72:10-12)。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78篇中的啟示背景,請一位學生讀出2013年版經文中這一篇的前言:

「本啟示原先指示先知、西德尼·雷格登和紐奧·惠尼前往密蘇里創立一個『事務所』來組織教會在商業與出版方面的努力,該事務所將可監督這方面的努力,為建立錫安產生基金,也可造福窮人。這個事務所,當時稱為合一事務所,成立於1832年4月,於1834年解散(見第82篇)。事務所結束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在約瑟·斯密的指示下,把啟示中的這句『成立商業與出版業』,改成『為了……窮人倉庫的事務』,並以『體制』一詞取代『事務所』」

請確保學生都了解教義和聖約第78篇體制這個詞(見第4節)指的是「合一事務所」。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8:3-4,並請全班找出這間事務所,或這個體制能讓聖徒們做些什麼事。

  • 根據第4節,主想要藉著建立此事務所來推動什麼偉業?(人類的救恩。)

  • 有哪些方法可以讓我們用錢來推動救恩的偉業呢?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8:5-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命令祂的聖徒要幫助『〔祂〕人民中的窮人』的原因」(教約78:3)。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協助窮人如何能幫助聖徒在「屬世的事物上平等」?

你可能要提醒學生,主在前一項啟示中為平等下的定義,這是要根據家庭、環境、需要和需求來決定他們的份(見教約51:3)。因此,要在屬世的事物上平等不是在暗示每個人會獲得同樣多的資源,而是每個家庭,根據他們個人的環境,會獲得足夠他們需要和需求的資源。

指出在第5-6節中,「屬天的事物」這句話。

  • 你認為主希望我們平等地獲得哪些「屬天的事物」?

  • 在屬世的事物上平等,如何能讓我們在獲得屬天的事物上平等?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8:7。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命令聖徒照顧窮人的其他原因。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你認為照顧窮人在哪方面會幫助聖徒準備好繼承高榮國度?

  • 我們可以從這節經文中學到什麼原則,在今天適用於我們身上?(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他們的回答應反映出以下這項原則:服從主的誡命會幫助我們準備好在高榮國度有一席之地。

請學生在一分鐘內盡力列出主的各項誡命。將他們的回答寫在白板上。請學生從白板上列出的誡命中選出一項,並在他們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幾句話,說明服從這項誡命會幫助他們為高榮國度作好準備。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幾位學生分享他們所寫的答案。

為了幫助學生更了解主給我們誡命的目的,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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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林·鄔克司長老

「對任何人而言,單單只有外在的行為是不夠的。福音的誡命、教儀及聖約並不是一長串必須存入天國帳戶的清單項目。耶穌基督的福音計畫是要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天父要我們成為的人」(參閱「成為怎樣的人」,2001年1月,利阿賀拿,第40頁)。

  • 了解救主賜我們誡命的目的,如何能幫助我們更加忠信地服從祂?

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78:8-9。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那些主所指派來成立合一事務所的人的名字。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根據第9節,這三人被命令和誰一起舉行議會?(幫助學生了解,「錫安的聖徒……」這句話是指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教會成員。)

請說明約瑟·斯密、紐奧·惠尼、西德尼·雷格登、小彼得·惠特茂和耶西·高斯服從了這條誡命,並於1832年4月前往密蘇里州。在他們抵達後不久,他們三位舉行了議會,並在這場議會上依照本啟示中的指示,成立了合一事務所。公司的組成人員包括約瑟·斯密、西德尼·雷格登、紐奧·惠尼、愛德華·裴垂治、西德尼·吉伯特、奧利佛·考德里、約翰·惠特茂、威廉·斐普和馬丁·哈里斯。

藉著說明在這幾節經文中,主強調事務所的成員應當藉由訂立聖約團結一心,來管理教會的事務,來摘要概述教義和聖約78:10-16。藉著忠於這項聖約,主必會協助他們完成祂的誡命。主同時說明,如果聖徒遵照祂的指示,教會就會有能力從其他屬世的組織獨立起來。

教義和聖約78:17-22

主描述了那些遵守祂誡命的人會得到的祝福

請學生說出一些他們曾在較年輕的時候收過的,而現在他們長大後更加感謝的禮物或祝福。

  • 你現在為何更加感謝這些禮物或祝福?

  • 你認為這事跟天父為我們準備的祝福有何關係?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8:17-1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聖徒如何像小孩子一樣。

  • 為什麼有時候我們很難了解主為我們準備的祝福?

  • 雖然我們無法了解或擔當一切,但主對我們提出了什麼邀請?(放心吧。)

  • 了解主會透過我們無法了解或擔當的事物「一路帶領〔我們〕」(教約78:18),如何能幫助我們放心?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78:19,找出主賜予聖徒的忠告。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主說有哪些事會發生在選擇以感謝接受一切的人身上?(學生應找出類似下列這項原則:若我們以感謝接受一切,主必使我們的祝福加倍。

  • 你認為主為什麼會給以感謝接受一切的人加倍的祝福?

  • 選擇以感謝接受一切,如何能幫助我們放心?

請學生沉思他們如何更能以感謝接受一切。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78:20-22,找出主說我們在了解第19節中描述的應許後,應當去做什麼事。請學生分享他們所找到的事情。

教義和聖約第79~80篇

雅列·卡特、司提反·班尼和伊甸·斯密蒙召喚去傳教

告訴學生,這些啟示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7980篇,主召喚三位弟兄擔任傳教士。將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一位同伴研讀教義和聖約第79篇,而另一位研讀教義和聖約第80篇。請他們在研讀被指派的段落時,找出能運用於傳道事工的原則。

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學生與他們的同伴分享他們所發現的原則。然後請學生在他們的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他們學到的一項原則。請他們寫下幾句話,有關他們可以如何運用這項原則與他們認識的人分享福音。

藉著針對今天課堂上討論過的教義和原則作你個人的見證,來結束本課。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78:5-6。「在屬世的事物上平等」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在以下這些話中警告教會成員,不要把他們的心放在屬世的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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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克理斯多長老

「我們大多數人生活在物慾崇拜和享樂的社會裡,我們不妨捫心自問,自己是否能夠遠離貪婪和慾望,不去貪取更多世俗的東西。貪愛物質享受只不過是巴比倫崇拜偶像及驕傲之外的另一項特徵而已。或許我們應該學會知足常樂」(「來到錫安」,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40頁)。

教義和聖約78:15。亞當安帶阿曼

亞當安帶阿曼是亞當在去世之前的三年前,祝福他正義的後代的地方(見教約107:53-56),他會於第二次來臨前,在這地方與聖徒見面(見教約第116篇)。

教義和聖約78:15-16。米迦勒和救恩的權鑰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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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主告訴亞伯拉罕,有一些特別具有才智的靈被預派擔任這個世界的統治者,亞當是其中之一。他是米迦勒,王子,神的兒子,蒙揀選到這個世界成為全人類兒女的始祖,『他在那位沒有開始日子,也沒有生命終止的聖者的指導下,持有救恩的權鑰』〔教約78:16〕。這位聖者就是耶穌基督。在這世上,我們知道米迦勒是亞當,前生時他和天父其他的兒女一樣,只是個靈體」(Answers to Gospel Questions,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5 vols. [1957–66], 1:5-6)(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173頁)。

教義和聖約78:20。子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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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申·普瑞特長老

奧申·普瑞特長老指出「有一個成員大概都不知道的啟示。我想這啟示從未出版過,但在教會史中或許有記載。它是藉問答的方式賜予的。第一個問題是:『在純粹的語言中,神的名字是什麼?』答案是『阿曼。』『神子的名字又是什麼?』答案是:『子阿曼——除阿曼本身外,神最偉大的部分』」(“Discourse,” Deseret News, May 23, 1855, 82 [part one of this discourse published in Deseret News, May 16, 1855, 76]; see also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vol. 2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3],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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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說:「耶穌基督也被稱為子阿曼(見教約95:17)。因此祂的名字和亞當居住的地方有關。為此故,奧申·普瑞特長老將之解釋為『神之谷』」(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 vols. [1953], 1:310)(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173頁)。

教義和聖約第79篇。雅列·卡特是誰?

雅列·卡特和他的妻子於1831年住在紐約州的時候加入了教會。他們和考斯威爾的聖徒一起搬去俄亥俄州湯普生。雅列於1831年年末至1832年年初,在俄亥俄州、賓州、紐約州和佛蒙特州傳教。在他回到俄亥俄州安荷斯特不久,他前往俄亥俄州海蘭拜訪先知,並詢問有關下一次的傳道。1832年3月12日,約瑟·斯密獲得現收錄在教義和聖約第79篇中的啟示,召喚雅列·卡特去另一個傳道部傳教。他於1832年4月15日離家傳道。他的傳道持續了6個月又2天,他幫了79位靈魂施洗。

教義和聖約第80篇。司提反·班尼是誰?

帕雷·普瑞特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為約翰·莫達施洗,約翰·莫達受洗後不到一個月,就將復興的福音於1830年11月下半月,分享給司提反·班尼和其家人。一年內,司提反·班尼於1831年10月,於17歲的時候,在俄亥俄州橘郡的一場教會大會上,蒙按立到大祭司的職位。1832年1月25日,司提反接受召喚,與魯格斯·伊密一起傳播福音(見教約75:35)。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80篇中的這項啟示是於1832年3月7日獲得,其中包含了要司提反去傳播福音的召喚,而這一次是和伊甸·斯密當同伴。司提反於1832年4月離家傳教,並於同一年8月,開始與伊甸·斯密一起傳播福音。司提反·班尼於1832年到1834年間,在新罕布夏州和其他東部諸州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