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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1~7章


「哥林多後書第1~7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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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1~7章

在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第二封信中,一些跡象顯示哥林多的部分聖徒與保羅之間的裂痕加深。哥林多的一小群教會成員反對保羅,希望他不要過多影響他們。保羅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並表達他對哥林多聖徒的愛。他教導愛人和寬恕他人所帶來的平安。他見證他們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與天父和好。保羅表達對哥林多聖徒的喜悅,因為他們接受了他在先前一封書信中的忠告。他教導「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很重要。

資源

注意:引用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出版的資料來源,並不表示該來源或其作者已得到本教會的認可,或是代表本教會的正式立場。

背景和上下文

哥林多後書是寫給誰的?為什麼而寫?

保羅寫下哥林多前書後不久,以弗所就發生了一場反對他教導的騷亂。因此他去了馬其頓。他可能是在那裡時寫了哥林多後書。這封信很可能寫於西元54年至西元56年之間。

整體來說,這封書信的目的是:

  • 向積極回應他前一封書信的聖徒表達讚許,並鞏固他們。

  • 警告要慎防敗壞基督純正教義的假教師。

  • 為保羅身為主耶穌基督的使徒的人格與權柄辯護。

  • 鼓勵哥林多的聖徒慷慨捐獻金錢給耶路撒冷貧困的聖徒。

這封信的大部分內容都在強調保羅對哥林多聖徒的愛與關心。雖然保羅堅定地駁斥批評者,但我們也看出他是一位關懷聖徒幸福與福祉的領袖。

在這封信中,保羅提到他生命中一個非常神聖的時刻。在哥林多後書12:2-4,保羅形容自己是「在基督裏的人」,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他在這次異象中看到和聽到不可說的事。

哥林多後書1:15-20

保羅為何教導有關神的應許?

這幾節經文似乎是保羅在回應一項指控,有人說他曾輕率地承諾會造訪哥林多,卻又改變了行程計畫。有人說他不值得信賴——前一天明明說「是」(「好,我會去的」),第二天卻說「非」(「不,我不會去」)。批評保羅的人似乎暗指:「如果我們無法信賴保羅,又怎麼能信賴他所教導的關於神的事?」保羅對此回應說,他和他的同伴所教導的信息是真實的,他宣告神和耶穌基督值得信賴,而且不會改變。

哥林多後書1:21-225:5

透過聖靈而來的保證有哪些?

保羅說他和他的傳教同伴已經受神所「膏」和「印」。保羅用來說明受印的希臘文,意指神在他們身上蓋印,表明對其擁有主權。

關於這項膏抹與印證,保羅使用了希臘文arrabōn一詞,這個字可譯為「憑據」、「保證」、「定金」、「第一筆付款」或「擔保」。這是一個商業術語,指的是買方按照協議先支付一筆定金,作為將來全額付款的保證。保羅用這個詞來說明,「主在今生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能預先體驗永恆的喜樂。聖靈也是主的保證,確保祂必實現應許,賜予忠信者永生。」當我們感受到主的靈與我們為伴時,就會知道主已接納我們,並且祂的應許正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效力。

哥林多後書2:14-17

聖徒在哪些方面像是神的馨香之氣?

保羅用聖殿中祭物和焚香的意象來描述聖徒。正如聖殿祭物的煙被形容為神的馨香之氣,正義聖徒的生命也代表一種令神喜悅的祭物。

第16節描述聖徒與耶穌基督的福音對聽眾的影響。對基督的敵人而言,聖徒的馨香之氣和他們對基督的見證就像是死亡的氣味一樣。然而對那些接受使徒及其教導的人來說,那是生命的香氣。

哥林多後書3:1-3

保羅需要什麼樣的推薦信?

為了回應那些企圖詆毀他的人,保羅反問道,他難道真的需要推薦信來證明他是名正言順的使徒嗎。保羅指的是古代初次拜訪一個社區時要攜帶推薦書的習俗。這樣的信件通常是為人引薦、證實他們的品格,也證明他們並非冒名者。

保羅教導,教會成員生活的改變就是他最好的推薦信。這些信不是用墨寫的,而是由神的靈寫在他們的心上。羅素·納爾遜會長說明,當福音的真理寫在我們的心版上時,就會「內化為我們本性的一部分」。

哥林多後書3:18

變成主的形狀是什麼意思?

希臘文metamorphoō可譯為「改變、轉化、改變形像」或「在外形上的改變」。在這節經文中,metamorphoō用來表示逐漸轉變成像神一樣的榮耀人物。阿爾瑪做過類似的教導,即當我們在靈性上從神而生,就會在容貌上蒙得祂的形像。

哥林多後書4:3-4

這世界的神是誰?

譯為世界的希臘文「通常是指一個時代或歷史時期」。在「這世界的神」這句話中,這個詞所傳達的意思是「魔鬼統治人們思想和行為的時空——也就是當下的世界」。這世界的神就是撒但,他企圖將神的兒女引入歧途。雖然撒但有能力影響「這世界」,但他在世上的能力卻是有限的。耶穌基督向我們保證:「我就是以色列的神,全地的神」,以及「天和地在我手中」。

哥林多後書5:10

關於最後的審判,保羅教導了什麼?

保羅教導,我們都將站在基督面前,為我們在塵世生活中的所做所為接受審判。仔細閱讀希臘文的文獻就會看出,「雖然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行為接受審判,但審判的依據是他的慣性行為,而非個別行為。」談到最後的審判,達林·鄔克司會長教導:「我們會根據自己的行為、心中的願望,以及我們成為怎樣的人而接受審判。這場審判會按照神所有兒女的服從程度,判定他們應前往哪個榮耀的國度,他們才會感到自在。執行這些審判的法官,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無所不知,無論是尚未悔改或尚未改變的人,還是已悔改或正義的人,祂都完全了解他們的行為和願望。因此,我們都會在審判後承認『祂的審判是公義的』」(摩賽亞書16:1)。」

哥林多後書5:14-17

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是什麼意思?

保羅教導,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或新的創造。在希臘文中,「在基督裏」表示「與基督有密切的關係」,即「與主的聖約聯合」。大衛·貝納長老教導,我們應該「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來改變我們的靈性狀態。……我們被教導……要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見哥林多後書5:17);要脫離『自然人』(摩賽亞書3:19);要體驗到『我們或我們的心起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不再想作惡,只想不斷行善』(摩賽亞書5:2)。請注意這幾節經文中所描述到的不是稍微的轉變,而是極大的轉變——一次靈性的重生,以及我們在感受與渴望、思想與行為,以及本質上的根本改變。事實上,耶穌基督福音的本質會使我們在本性上發生一種根本且永久的改變,這樣的改變唯有藉著『神聖彌賽亞的功勞、慈悲和恩典』(尼腓二書2:8)才能實現。我們若選擇跟隨夫子,就是選擇了要被改變——要在屬靈方面重生。」

哥林多後書5:18-21

與神和好是什麼意思?

希臘文katallassō(「和好」)一詞的主要意思是化敵為友。我們的罪使我們遠離神,也使我們與祂的關係變得緊張。就這個意義而言,「神〔是〕那個受到傷害的一方,然而祂卻尋求與我們和好。祂藉著差遣祂的兒子來實現這一點。」為了讓我們與神和好,耶穌基督提供了「堪稱『偉大的交換』的壯舉。……〔耶穌基督〕是來與我們進行交換。我們的主在客西馬尼和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的罪,祂願將祂的義加諸我們——將祂的義歸入我們的靈性帳戶,作為我們永恆資產的一部分。」重要的是,贖罪atonement)一詞「描述的是疏離的人『重歸於好』(at one)的情形,表示人與神的和好。罪是造成疏離的原因,因此贖罪的目的正是要糾正或克服罪的後果。」

哥林多後書6:14-17

保羅對於與不潔凈的事物打交道有哪些警告?

保羅用不相配的牲畜共負一軛的比喻,來勸阻教會成員不要「和不信的……同負一軛」。摩西律法禁止牛和驢同負一軛耕作。牛和驢同負一軛會使驢(較弱的牲畜)拖住牛(較強壯的牧畜)。此外,如果較強壯的牲畜與較弱的牲畜同負一軛,較強壯的牲畜會使較弱的牲畜感到疼痛或不適。

一種聖經譯本這樣呈現保羅所關切的問題:「不可與不信的建立不相配的關係。公義與不法怎能合作呢?又或者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交呢?基督與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通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

簡言之,保羅勸阻聖徒不要與崇拜偶像者建立關係,也不要參與他們不潔的行為。保羅在結束時申明主透過以賽亞所賜予的一項應許:如果信徒遠離錯誤的做法和不潔之物,主就會接納他們。

哥林多後書7:8-11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是什麼意思?

尼爾·安德森長老教導: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是指,當我們的靈魂不再否認、也不再找藉口,為自己那些曾增添救主的痛苦與折磨的行為,而感到深切的憂傷和懊悔。。……

「對神的一個靈性敏銳的兒女來說,今生最大的覺醒,或許是個人特別的體認到,耶穌基督為罪償付的代價是千真萬確的,祂所受的苦不只是為別人,也是為了你和我!……當我們在靈性上體認到祂為我們的罪受苦時,我們會因自己造成祂痛苦的那部分感到憂傷。我們了解這是天父計畫的一部分,但祂賜給我們的這項恩賜卻讓我們感動至極。由於救主為我們做了這些事,我們對於祂的讚歎、感激和崇敬之情,使我們跪下來,而我們的靈充滿了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

世俗的憂愁可能包括我們因自身行為的負面後果感到懊悔。例如,後悔「因〔我們〕犯錯被發現而遭到處罰」。時任總會會長團成員的迪特·鄔希鐸會長指出:「世俗的憂愁則打擊我們,使希望幻滅,使我們屈服於更多的誘惑。」

了解更多

基督裏新造的人

  • 貝琪·葛雷文,「不用找零」,2020年11月,利阿賀拿,第58-60頁

  • 主題和問題,「歸信」,福音圖書館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

  • Dieter F. Uchtdorf, “Godly Sorrow,” New Era, Sept. 2019, 32–33

和好

媒體

影片

「與神和好」(1:56)

1:55

「悔改」(1:39)

1:39

圖像

兩頭牛共負一軛

篷車,蓋瑞·卡普繪。兩頭牛共負一軛。「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17)。

註:

  1. 使徒行傳19:23-41

  2. 使徒行傳20:1哥林多後書2:137:5

  3. 有些學者認為,哥林多後書是由保羅所寫的多封書信彙編而成(see Harold W. Attridge and others, ed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Including the Apocryphal/Deuterocanonical Books [2006], 1956)。雖然給哥林多人的第二封書信中說到這封信是使徒保羅和提摩太所寫(見哥林多後書1:1),但很可能是保羅以自己和提摩太的名義寫的。保羅多次提到他自己的經驗,由此可推斷他是這部書的唯一作者(見哥林多後書11:16-3312:1-1413:1)。

  4. See 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958.

  5. 哥林多後書1:17

  6. See Michael D. Coogan and others, ed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5th ed. (2018), 1665, note for 2 Corinthians 1:15–20.保羅原本計劃兩度造訪哥林多(「再得益處」〔哥林多後書1:15〕),即在往返馬其頓的途中各一次(見哥林多前書16:5-6),但他第二次改變了計畫。

  7. Richard D. Draper and Michael D. Rhodes,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2023), 114–15.

  8. 出埃及記29:7列王紀上1:34,3919:15-16。「膏」可能是指用油膏抹,就像舊約時代的國王、祭司和先知那樣接受膏抹,被按手選派去從事神指定的事工。

  9. 「動詞σφραγίζωsphragizō),即『封住』,表示為某物加上封印作為安全措施的行為。封印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證被封住的物品不會被篡改,此舉標誌著物品的永久和純粹。此外,封印會指出物主的姓名;他所封住的物品是屬於他的」(Draper and Rhodes,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123)。

  10. See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Mark L.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2023), entry 1052, page 728; 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959, note for 2 Corinthians 1:22.

  11. See Frank F. Judd Jr., “The Epistles of the Apostle Paul: An Overview,” in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A Background to the Texts of the New Testament, ed.Lincoln H. Blumell (2019), 436.

  12. Bible Dictionary, “Earnest;亦見哥林多後書5:5以弗所書1:14約翰一書4:13教義和聖約88:3-5

  13. 哥林多後書2:15

  14. 出埃及記29:18利未記1:9,13,17民數記15:7

  15. 哥林多後書2:15

  16. 使徒行傳18:27羅馬書16:1-2

  17. 羅素·納爾遜,「遵循經文的指引」,2001年1月,利阿賀拿,第17頁。

  18. Longman and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1107.

  19. 阿爾瑪書5:14see also New Testament Student Manual (2018), 349

  20. Draper and Rhodes,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219–20

  21. 以弗所書6:12啟示錄12:9,13,17

  22. 摩賽亞書16:3-5教義和聖約10:20摩西書7:26

  23. 先知約瑟·斯密講述使撒但能力受限的一種方法。他說:「除非我們讓魔鬼有機可乘,否則他沒有力量轄制我們;在我們抗拒來自神的事物的那一刻,魔鬼就得到了力量」(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214頁)。

  24. 尼腓三書11:14

  25. 教義和聖約67:2;亦見詩篇47:7尼腓一書11:6

  26. Ralph P. Martin, 2 Corinthians, 2nd ed.,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40 (2014), 271, quoted in Draper and Rhodes,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289.

  27. 達林·鄔克司,「偉大的計畫」,2020年5月,利阿賀拿,第96頁。

  28. Draper and Rhodes,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427.比照羅馬書8:1-2加拉太書2:43:286:15以弗所書2:6,10,133:11

  29. 大衛·貝納,「你們必須重生」,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19-20頁。

  30. See Longman and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1095.

  31. Richard Neitzel Holzapfel and Thomas A. Wayment, eds., Life and Teachings of the New Testament Apostles (2010), 339.

  32. Robert D. Millet, Alive in Christ: The Miracle of Spiritual Rebirth (1997), 50;亦見雅各書4:11

  33. Bible Dictionary, “Atonement.”

  34. 哥林多後書6:14see also Judd, “The Epistles of the Apostle Paul,” 428。近代先知將保羅的教導——「和不信者的……不要同負一軛」,作為與他人建立關係的指導原則,包括決定與誰結婚(見泰福·彭蓀,「最大的誡命——愛主」,1988年7月,聖徒之聲,第3-5頁;賓塞·甘,「高級婚姻的重要」,1980年7月,聖徒之聲,第1-7頁;尼爾·麥士維,「第七條誡命:盾牌」,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90-93頁。

  35. 申命記22:10

  36. See D. Kelly Ogden and Andrew C. Skinner, Verse by Verse: Acts through Revelation (2006), 154.

  37. BeliarBelial(希伯來文,『毫無價值』)的異體字,是猶太人對撒但的諸多稱呼之一。」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965, note for 2 Corinthians 6:15.

  38. 2 Corinthians 6:14–16,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39. 以賽亞書52:11;比照教義和聖約133:5,14

  40. 哥林多後書6:17;亦見出埃及記25:8利未記26:11-12耶利米書32:38以西結書11:19-20

  41. Neil L. Andersen, The Divine Gift of Forgiveness (2019), 149–50.

  42. 總會會長的教訓:泰福·彭蓀(2014),第82頁;亦見摩爾門書2:12-14

  43. 迪特·鄔希鐸,「你現在可以起來了!」,2013年11月,利阿賀拿,第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