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輔助資料
啟示錄第15~22章


「啟示錄第15~22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經文輔助資料

啟示錄第15~22章

啟示錄的最後幾章描述地上將發生的最後事件,這些事件將實現天父救贖祂兒女的計畫。約翰看到天使因耶穌基督藉著戰勝邪惡實現救恩而歡欣。約翰看到邪惡巴比倫的墜落。他看到救主第二次來臨的榮耀,以及為義人預備的超升祝福。約翰看到將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的義人會與基督享有一千年的和平。屆時大地將獲得高榮的榮耀,成為神的人民的永恆家園。

資源

注意:引用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出版的資料來源,並不表示該來源或其作者已得到本教會的認可,或是代表本教會的正式立場。

背景和上下文

啟示錄15:2

「玻璃海」有什麼重要意義?

約翰用「玻璃海,其中有火攙雜」這句話來描述高榮榮耀。先知約瑟·斯密了解到,「玻璃海」代表「在聖化、不朽和永恆狀態中的大地」。他也形容神居住的地方是「一個像玻璃和火的海的星球」。

啟示錄15:6

我們對於七位天使有何了解?

「神指定七位天使來執行審判。……這些伸張公義的審判者是地位崇高的天使,他們所束的金腰帶像人子的腰帶即可證明。」

啟示錄15:7

七個金碗代表什麼?

一位學者指出「七印、七號和七碗之間的對比。七印揭示神的計畫,七號發出警告的聲音,而七碗則執行祂的審判。……這一章讚頌的不是施慈悲的神,而是行公義的神。約翰顯明公義必有得到伸張的一天。……第十五章傳達兩個要點:首先,這些災禍一旦開始就無可阻擋;其次,神降下這些災難是出於祂的公義和對世人的報復。雖然懲罰不容減輕,卻既公平又正義。」

啟示錄第17~18章

巴比倫何以是邪惡的象徵?

在古代世界,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統治期間成為巴比倫帝國的都城。隨著巴比倫因多次攻城掠地而變得富有,尼布甲尼撒開始大興土木。巴比倫成為當時最宏偉的城市。舊約先知形容這座城為「大巴比倫」、「天下所稱讚的」,以及「列國的榮耀」。

遺憾的是,巴比倫的財富和榮耀導致了道德敗壞和邪惡。一位歷史學家寫道,當亞歷山大大帝攻陷巴比倫時,他「對於巴比倫的道德淪喪感到震驚」。巴比倫腐敗至極,以致這個名字成了世俗、靈性邪惡和撒但國度的象徵。一位學者指出,巴比倫代表「存在於末世的墮落政府、機構、商業組織和教會,這些體系為了財富、名聲或權力,濫用、壓榨並且敗壞其控制或影響之下的人或事」。

啟示錄17:4-5

為什麼約翰將巴比倫描述為「淫婦……的母」?

舊約先知有時將一些國家或民族描述為婦女、新娘或娼妓,約翰延續了這一模式,稱之為「淫婦」。在這句經文中,約翰在啟示中看到的婦人是娼妓。娼妓是接受金錢進行性行為的人。這個娼妓身著華麗又昂貴的衣服,顯示出她的財富和「足以誘惑身處高位之人的能力」。如此一來,娼妓即「代表從太初時起就引誘、束縛和蒙蔽人類的哲學和假神學」。她額頭上寫的名字表示她曾悖逆神和祂的聖約。這個娼妓在各國和各民中都有權勢。但最終,她所統治的人民將起來反對她,也將彼此攻擊。

啟示錄19:7-9

羔羊的婚筵代表什麼?

羔羊代表耶穌基督,祂是新郎,婚宴代表祂的第二次來臨,新娘則代表基督教會中那些期待救主再來的忠信聖徒。新娘穿著象徵純潔的白色禮服。傑佛瑞·賀倫會長教導,今日教會成員的「責任是在預備神羔羊的教會來〔親自〕迎見神的羔羊。……在那神聖的時刻,我們所表現出來的生活方式使我們配稱與祂同在!」先知約瑟·斯密教導:「那些遵守主的誡命、行走於祂的法規中到底的人,是唯一獲准坐在這榮耀筵席上的人。」

啟示錄19:11-13

在約翰的異象中,為什麼救主身穿紅袍騎白馬?

白馬象徵征服和勝利,救主袍子上的血可能是指祂所征服的敵人。當這事發生時,「人必聽見祂的聲音說:我獨自踹酒醡,並為所有的人帶來審判;……我發烈怒將他們踐踏,我發怒將他們踹下,我把他們的血濺在我的衣服上,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這是我心中復仇之日。」因為基督的衣服在戰爭開始前就已染血,所以也可能是指祂在客西馬尼園和十字架上所受的苦。尼爾·麥士維長老說:「祂在客西馬尼園時,每個毛孔都流了血,想想祂的衣服會有多麼血紅,斗蓬又是多麼腥紅!無怪乎基督在能力和榮耀中來臨時,祂的衣服將是醒眼的紅色(見教義和聖約133:48),不但象徵憤怒的酒醡,也提醒我們祂在客西馬尼園和髑髏地如何地為我們每一個人受苦!」

啟示錄19:15-16

用來擊殺列國的利劍和轄管各國的鐵杖是什麼?

利劍和鐵杖都代表神的話。先知約瑟·斯密對這節經文作如下澄清:「有神的話從祂口中出來,用來擊打列國。祂祂口裡的話統治他們。」

啟示錄19:17-18,21

「神的大筵席」是什麼?

約翰在啟示中看到飛鳥啄食惡人肉體的景像,那代表惡人的毀滅;以西結曾用類似的方式描述惡人的毀滅。約瑟·斯密譯本闡明,「神的大筵席」就是那些「與羔羊爭戰的人」的毀滅。神可怕的大筵席與羔羊喜樂的婚宴形成鮮明的對比。對惡人來說,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會是與義人截然不同的經驗。

啟示錄20:1-3

我們對於撒但在千禧年期間的情形有何了解?

約翰在啟示中看到撒但在千禧年中將被捆綁。「無底坑」指的是撒但及其隨眾被囚禁的地方。主的天使會獲得打開無底坑的能力,將撒但關在那裡。在一千年當中,撒但將沒有能力欺騙或誘惑任何人。在此期間,「兒女將無罪成長而獲得救恩。」先知尼腓教導,由於聖徒的正義,撒但也將被捆綁。

啟示錄20:4

神會差誰作我們的法官?

約翰沒有指明坐在寶座上審判的人是誰,他們很可能是耶穌在塵世施助時召喚的十二使徒。耶穌說祂的使徒將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在我們的時代,主將擔任以色列法官的權柄賜給持有聖職權鑰的人。天父和耶穌基督最終將審判每一個人。

啟示錄20:5

我們對於第一次復活有何了解?

約翰在異象中看到許多死者將在所謂「頭一次的復活」中復活。耶穌基督是第一個復活的人,在祂復活後,曾有早前世代的義人復活。經文也談到未來的第一次復活。我們從復興的經文中得知,那些指定要獲得高榮榮耀的人將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

啟示錄20:12

我們受審判所依據的案卷是什麼?

約翰在異象中看到,神所有的兒女有一天都將站在基督面前,憑著案卷受審判。海樂·李會長教導:「這裡所提到的『案卷』,意指在地上保存的〔我們行為的〕紀錄。……生命冊……就是保存在天上的紀錄』。」救恩的教儀及其他信心與忠誠的行為都記錄在案卷中。「案卷」也可以指經文,其中包含神要我們遵行的話語和誡命。義人的名字也將記錄在生命冊中。

啟示錄21:1

基督來臨時,大地會是什麼情形?

亞當的墜落包含大地從樂園的狀態墜落至低榮的狀態。當基督歸來,惡人被毀滅,「基督會親自在大地上統治;並且,大地會被更新且獲得其樂園的榮耀」。在基督統治一千年之後,大地會再次被改變。先知約瑟·斯密描述這次改變:「這大地將被帶回到神面前,被冠以高榮榮耀。」

啟示錄21:2~22:5

約翰在異象中看到的城市有何象徵意義?

約翰在異象中看到一座名為新耶路撒冷的城市從天而降。這座城市被描述為一個巨大的立方體,讓人想起所羅門聖殿中至聖所的立方體尺寸。約翰在城中看到寶石、珍珠和黃金。經文中曾使用寶石來代表在正義中跟從主的人,以及經由苦難和考驗而得到淬鍊的人。

啟示錄22:4

將神的名字寫在祂僕人的額上有何重要意義?

在額上寫名字可以表示效忠和虔誠。寫上名字亦表示將名字主人的特質內化為自己的人格。額上寫有神名字的人,可能指的是那些人透過福音聖約和教儀承受耶穌基督的名,並成為像祂一樣的人。

亦見「啟示錄7:2-3。在神眾僕人的額頭上蓋印記是什麼意思?

啟示錄22:11-12

最後的審判會是什麼樣子?

達林·鄔克司會長引用啟示錄22:11-12和類似的章節教導:「我們從這些教導中得到一個結論就是,最後的審判不只是對我們所做過的一切作為——所有善行與惡行的總和——所作的評量。也是對我們變成了怎樣的人——我們行為及思想的最終成效——所作的一種認定。對任何人而言,只有外在的行為都是不夠的。福音的誡命、教儀及聖約並不是一筆筆要求存入某個天國帳戶中的項目。耶穌基督的福音計畫是要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天父要我們成為的人。」

啟示錄22:18-19

約翰說任何人都不可以在「這書」上加添什麼,這是什麼意思?

論及對這段經文的誤解,傑佛瑞·賀倫會長教導:

「經常被引用來為不會再有經文這個論點辯護的,是記載在新約啟示錄22:18的這節經文:『我向一切聽見這書……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不過,現在幾乎所有的聖經學者都認為,這節經文只是指啟示錄一書,而不是整本聖經。現代的這些學者都承認,新約裡有許多『書』,幾乎都可以肯定是在約翰於拔摩島獲得啟示之後才寫成的;而這些後來寫成的『書』至少包括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猶大書、約翰的三封書信,甚至整本約翰福音都可能包括在內。或許不只這些,還有更多。

「有一個更簡單的答案可以說明,為何目前新約最後一部書中的那節經文,指的並不是整本聖經。因為我們現在所知的這部由諸多篇章集結成冊的聖經,在該節經文寫成之際,其實並不存在。約翰完成其寫作後,有好幾世紀的時間,新約各書不是各自流傳,就是和其他文本一起流傳,但幾乎從來不是完整的一本。……

「事實上,舊約新約的每位先知都在前任先知接受到的經文上,添加了自己所接受到的經文。」

了解更多

婚宴

審判

媒體

影片

「最後的審判」(3:51)

3:51

圖像

獅子和羔羊同趴在草地上

和平共處,南西·柯勒爾繪

身穿紅袍的耶穌基督騎著白馬從天上而降
身穿紅袍的耶穌基督站立著,人們向祂伸手

身穿紅袍的基督,蜜娃·鐵丘繪

復活的救主伸出雙臂站立,祂右邊的人以崇拜的姿態靠近祂,而祂左邊的人則痛苦地轉過身

最後的審判,約翰·司考德繪

耶穌基督歡迎復活的人們進入高榮國度

永恆之城,凱西·拉森繪

註:

  1. See Richard D. Draper and Michael 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2016), 578, note for Revelation 15:2.

  2. 教義和聖約77:1

  3. 教義和聖約130:7

  4. Richard D. Draper, Opening the Seven Seals: The Visions of John the Revelator (1991), 169.這七位天使的穿著如同舊約中的大祭司,這表示他們已經準備好在神面前事奉。

  5. Draper, Opening the Seven Seals, 169−70.

  6. 「那座城呈正方形,幼發拉底河從城中央流過。根據希羅多德的說法,城牆周長約90公里,高102公尺,寬26公尺。美麗的花園和綠地覆蓋著大片城區。最主要的建築是著名的柏爾神廟」(Bible Dictionary, “Babylon or Babel)。

  7. 但以理書4:30

  8. 耶利米書51:41

  9. 以賽亞書13:19

  10. Will Durrant, Our Oriental Heritage: 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 1 (1954), 244.

  11. Richard D. Draper, “Teaching the Book of Revelation: Five Considerations,”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4, no. 1 (2013), 95.

  12. See Michael D. Coogan and others, ed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5th ed. (2018), 1825, note for Revelation 17:1–18。亦見以賽亞書23:15-18

  13. 經文有時會用娼妓的形像來代表靈性的叛教和不道德(見以賽亞書1:21何西阿書4:15尼腓一書14:17)。

  14. 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648.

  15. 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647, note for Revelation 17:4.

  16. 啟示錄17:5。寫在她額頭上的名字是「奧祕」,這個字源於希臘文,意思是「祕密」。其中的含義是這位婦女的身分對世人而言是隱藏的,只有藉著神的啟示才能讓世人知曉她的真正身分(see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Mark L.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2023], entry 3466, page 1110; Coogan and other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536)。

  17. 啟示錄17:1-2尼腓一書14:10-13

  18. 啟示錄17:16尼腓一書22:13-14教義和聖約45:68-69

  19. See 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1973), 3:563.

  20. 啟示錄19:8。亦見啟示錄7:1419:14。白衣新娘的意象與啟示錄前面穿著奢華服裝的妓女形成強烈的對比(見啟示錄17:3-618:16)。

  21. 傑佛瑞·賀倫,「為第二次來臨作準備」,2013年12月,利阿賀拿,第50頁。

  22.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165頁。亦見馬太福音22:2-14教義和聖約58:8-11

  23. See D. Kelly Ogden and Andrew C. Skinner, Verse by Verse: Acts through Revelation (2006), 341.

  24. Harold W. Attridge and others, ed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Including the Apocryphal/Deuterocanonical Books (2006), 2110, note for Revelation 19:13.See also 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739.

  25. 教義和聖約133:50-51

  26. Nicholas J. Frederick, “The Paradoxical Lamb and the Christology of John’s Apocalypse,” in Thou Art the Christ, the Son of the Living God: The Person and Work of Jesus in the New Testament, ed.Eric D. Huntsman and others (2018), 270.

  27. 尼爾·麥士維,「得勝……就如我得了勝」,1987年7月,聖徒之聲,第58頁。

  28. 約瑟·斯密譯本,啟示錄19:15(福音圖書館);以斜體字呈現變更的內容。

  29. 亦見教義和聖約29:18-21

  30. 以西結書39:17-22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747–48, note for Revelation 19:18

  31. 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Revelation 19:18 (in Revelation 19:18, footnote a).

  32. 啟示錄19:17

  33. 啟示錄19:9

  34. 摩西書7:61-66

  35. 亦見教義和聖約84:10088:110。一千年後,「撒但必從監牢裏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啟示錄20:7-8)。但他最終將「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20:10)。

  36. 啟示錄20:1。此處使用的希臘文是abyssos,通常用來描述死者的居所。在啟示錄中,這個詞更明確地指惡靈被關的地方」(see Longman and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26)。

  37. See 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Revelation 9:1 (in Revelation 9:1, footnote a)。見彼得後書2:4猶大書1:6中類似的意象。

  38. 教義和聖約101:28。亦見教義和聖約43:3145:55

  39. 教義和聖約45:58

  40. 尼腓一書22:26

  41. 馬太福音19:28尼腓一書12:9-10尼腓三書27:27摩爾門書3:19教義和聖約29:12

  42. 教義和聖約107:71-72

  43. 約翰福音5:22使徒行傳10:42尼腓二書9:41教義和聖約76:68

  44. 啟示錄20:5

  45. 哥林多前書15:20

  46. 馬太福音27:52-53

  47. 教義和聖約76:64-6588:28-29,96-99

  48. 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2000〕,第227頁

  49. 教義和聖約127:6-7,9128:6-7

  50. 尼腓三書27:24-26。亦見尼腓二書29:11教義和聖約20:11-13

  51. 阿爾瑪書5:58。亦見腓立比書4:3啟示錄3:513:817:820:15

  52. 創世記3:17-19

  53. 信條第10條。亦見教義和聖約63:20-21

  54. “Discourse, 5 January 1841, as Reported by William Clayton,” 8, josephsmithpapers.org。亦見教義和聖約29:22-2588:17-20,25-26

  55. 啟示錄21:2。「這座城是……〔神〕賜給祂人民的禮物。這是從祂高榮國度賜下的一部分,將新的大地與更高的領域連結」(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787, note for Revelation 21:2)。

  56. 啟示錄21:16

  57. 列王紀上6:19-20Draper and Rhodes, The Revelation of John the Apostle, 813, note for Revelation 21:16

  58. 啟示錄21:18-21教義和聖約137:1-4

  59. 出埃及記28:9-10,17-21以賽亞書62:3瑪拉基書3:17教義和聖約60:4101:1-5

  60. 啟示錄3:1213:16-1714:1

  61. 見保羅·派普,「全人類都必須承受父所給的名」,2018年11月,利阿賀拿,第44頁。亦見羅伯特·蓋伊,「我們當承受耶穌基督的名」,201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7-100頁。

  62. 彼得後書1:4摩羅乃書6:2-3教義和聖約109:22

  63. 達林·鄔克司,「成為怎樣的人」,2001年1月,利阿賀拿,第40頁。

  64. 傑佛瑞·賀倫,「我的話……永不停止」,2008年5月,利阿賀拿,第91-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