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3章:服從:「只要主吩咐,就去做」


第13章

服從:「只要主吩咐,就去做」

「在生活中嚴格服從神的誡命,謙卑地行走在祂面前。」

約瑟·斯密的生平

於1827年12月到1830年8月,約瑟·斯密和愛瑪住在賓夕法尼亞州哈茂耐,先知定期去紐約州處理教會事務。1830年9月,約瑟和愛瑪遷往紐約州菲也特,加入居住在紐約州西部的聖徒。同年12月,先知得到啓示,要求紐約州的教友作極大的犧牲。他們必須拋下家園、農場和事業,到俄亥俄州嘉德蘭聚集(見教約第37篇)。他們要和該地區的歸信者在那裡聯手建立教會,並如主所應許的,「蒙得高天的能力」(教約38:32)。約瑟和愛瑪率先服從主的這項吩咐,於1831年1月離開紐約,在嚴酷的寒冬乘坐雪橇旅行400多公里到嘉德蘭;愛瑪當時正懷著一對雙胞胎。

嘉德蘭居民紐奧·惠尼和一些人首先歡迎先知,他的孫子奧申·惠尼描述道:「1831年2月裡一個寒冷的日子,一行四人乘坐雪橇經過嘉德蘭的街道,來到蓋伯和惠尼商店。……其中一個年輕高大的男士步出雪橇,輕快地跳上階梯,走入商店,站在副店長面前。

「他熱情地伸出手,彷彿在向認識多年的好友寒喧。他叫著:『紐奧·惠尼!就是你!』

「〔那店員〕不自覺地握住那隻伸出的手,既覺有趣又心存懷疑地回答說:『你比我厲害。我叫不出你的名字,你倒說出了我的名字。』

「這位陌生人微笑著說:『我是先知約瑟,你曾經祈求神讓我到這裡來,現在我可以爲你做什麼?』

「惠尼先生喜出望外,稍微平復心情後,就領著來客……過街到位在街角的家中,將客人介紹給妻子〔伊利莎白·安恩〕認識。她也和他一樣欣喜若狂。約瑟談到此事說:『紐奧·惠尼弟兄熱情接待我們到他家,我和內人在惠尼弟兄家住了幾星期,他們對我們的關懷和照顧可說無微不至。』〔見History of the Church, 1:145–46〕。1

奧申·惠尼說道:「約瑟·斯密這位不凡的人到底憑著什麼力量認出他從未見過的人呢?爲什麼紐奧·惠尼認不出他呢?那是因爲約瑟·斯密是先見,精選的先見;他眞的看到數百哩外的紐奧·惠尼跪著,祈求他能來嘉德蘭。這非常奇妙——但卻千眞萬確!」2

到了五月,又有將近200名聖徒從紐約前往嘉德蘭——有些人乘坐雪橇或馬車,但是大多數人乘船通過伊利運河,再搭乘汽船穿越伊利湖。此次移居嘉德蘭,就像他人生中的其他難關一樣,不論多麼艱難困苦,約瑟·斯密都帶領聖徒遵從神的吩咐。

四年後,先知在帶領嘉德蘭日益成長的教會,面對許多壓力的時候,所表達的這個信念十足反映出他的人品,他說:「11月是我有生以來最忙碌的月份,但儘管生活充滿了活動和數不盡的責任,我給自己立下這規定:只要主吩咐,就去做。」3

約瑟·斯密的教訓

尋求神的旨意並去做祂吩咐的每一件事,天上的祝福就會臨到我們。

「要獲得救恩決不可只做神吩咐的某一些事,而是要做神吩咐的每一件事。不奉行神旨意的人,即使說得再多、做得再多,最後還是會被定罪。我們可能獻上薄荷、芸香及各樣菜蔬的十分之一,卻不行神的旨意〔見路加福音11:42〕。我的目標是要服從並教導他人完全服從神吩咐我們去做的事。不論那項原則是否受歡迎,我永遠會支持正確的原則,即使必須孤軍奮鬥。」4

「不論是教會整體和教友個人,我們都必須明智,並尋求明白神的旨意,然後願意去遵行;因爲經文上說:『聽主的話語並遵守的人有福了。』救主說:『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並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見路加福音11:2821:36〕。如果以諾、亞伯拉罕、摩西和以色列兒女,以及神所有的人民都曾藉著遵守神的誡命而得救,那麼我們若能得救,一定也是本著同樣的原則。正如神治理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家庭及以色列兒女的國家,我們這教會也必須接受祂的引導才能繁榮,保全和持久。我們唯一能相信的就是神,我們僅有的智慧也是從祂而來;只有祂可作爲我們屬靈或屬世方面的保護者和防衛者,否則我們就會跌倒。

「我們曾因不服從神的命令而受到懲戒,雖然我們從未違反人類的任何法律,也未犯下人類的任何規章;可是由於我們輕視祂的命令且遠離祂的教儀,主已嚴厲地懲戒我們,我們已感受到祂的力量,並溫順地接受管教;讓我們在未來的日子更爲明智,永遠記住『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5

「我們得到指示時,必須聽從那聲音,遵守神國的律法,這樣,天上的祝福才得以降臨在我們身上。大家必須同心協力,並且依據古代的聖職行動,否則將一事無成;因此聖徒應成爲選民,脫離世上所有邪惡——成爲精選、貞潔和神聖的。主〔要〕使耶穌基督的教會成爲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子民、被揀選的世代〔見出埃及記19:6彼得前書2:9〕,就像以諾的時代一樣,享有如保羅致教會的書信中所說明的一切恩賜,以及在他的時代中所給予教會的一切教導。」6

「誰都可能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並因這種信仰而快樂,這種人如果不服從祂的誡命,最後還是會因不服從主的正義要求而被砍倒。」7

「要善良、純潔,爲人要正直、誠實,遵守神的誡命,這樣你們就更能充分了解是非對錯之間的區別,了解神的事與人的事之間的區別;你們的道路也會像義人的路,越照越明,直到日午〔見箴言4:18〕。」8

惠福·伍在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時報導説:「約瑟會長……讀了葡萄樹及其枝條的比喻〔見約翰福音15:1-8〕,並解釋說:『我們如果遵守神的誡命,就必結出果子而成爲神的朋友,並知道我們的主所做的事。』」9

服從神所賜的律法便可準備好進入高榮的安息。

「神給我們的所有命令都是經過特別考量,以改善每一個人在接受誡命時的各種情況,不論那人住在哪個國度或國家都一樣。」10

「天上的律法已向人類顯明;既是天上的律法,就保證所有服從之人都可得到遠超過塵世所有報償的酬賞,雖然該律法並未應許各個時代的信徒可免除因地上惡人的行爲而帶來的各種苦難與煩惱。不過在這當中,仍有一項應許根據這事實而來,那就是:天上的律法勝過人類的法律,就像永恆的生命勝過塵世的生命,所以神所能賜給的祝福也勝過人所能給予的祝福。因此,即使人類的法律,一旦被認可,都必須遵守,更何況是天上的律法!天上的律法既然遠比人類律法更爲完全,如果服從天上律法,其酬賞必然遠比塵世的報償更大。……神的律法所應許的是永恆的生命,也就是成爲神右手邊的繼承者,不必擔心那惡者的一切勢力。……

「……神已保留了一個時候,或一段只有祂知道的指定時期,來帶領所有聽從祂聲音及遵守祂誡命的人民,進入祂的高榮安息。這種安息是如此完美榮耀,因此人必須先做好準備,以便能根據該國度的律法,進入其內享受其祝福。事實是:神已賜給人類家庭某些律法,只要遵行這些律法就足以使他們準備好繼承此安息。因此,我們斷定,這就是神賜給我們律法的目的;……主的律法中所包含的一切誡命,都附有確切的應許,遵守的人必蒙酬報;這一切都是根據事實:那就是作這些應許的正是一位不會說謊的神,一位能充分履行其話語的每個細節的神。」11

約瑟·斯密於1843年4月作了如下的教導,後來記錄在教義和聖約130:20-21「在這個世界奠基以前,在天上就已頒定了不能取消的律法,所有的祝福都是根據那律法而來——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任何祝福時,那是由於我們服從了那祝福所根據的律法。」12

「天上議會按立給世人的所有祝福,其條件都是必須先遵行與該祝福有關的律法。」13

凡忠信到底的必獲得公義的冠冕。

「在生活中嚴格服從神的誡命,謙卑地行走在祂面前,祂必在祂認爲適當的時候使你超升。」14

「人在末後的時日要何等謹愼行事,才不會大失所望;那些自認站立得住的人必跌倒,因爲他們不遵守主的誡命;至於你們這些奉行神的旨意並遵守其誡命的人,要爲那不可言喻的喜悅而歡欣,因爲你們必超升至極高處,必在勝利中被提升到世界所有國度之上。」15

「在〔馬太福音〕第22章關於彌賽亞的記事中,我們看到天國被比喻爲國王爲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見馬太福音22:2-14〕。無庸置疑地,這位兒子指的是彌賽亞,因爲這比喻中所比擬的是天國;而聖徒們,或那些被斷定對主忠信的人,是那將被指定在婚宴中享有席位的人;我們可以從約翰在啓示錄中所講的話得到證明,他描述所聽到的天上的聲音爲『群眾的聲音』,或『大雷的聲音說:……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爲,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啓示錄19:6-8〕。

「那些遵守主的誡命、行走於祂的法規中到底的人,是唯一獲准坐在這榮耀筵席上的人,這點可由保羅臨死前寫給提摩太的最後書信的下列事項中得到證明,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爲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4:7-8〕任何相信經文的人,都不會懷疑保羅預知自己要離開世界前所說的這番話。雖然據他自己表示,他曾逼迫及殘害神的教會,但在歸依信仰後,他所做的就是不停傳播那榮耀的信息:就像忠心的士兵,一旦奉派去爲他所信仰的偉業獻出生命時,他義無反顧,並如他所說的,在心裡確信他必得著永恆的冠冕。

「回顧這位使徒從歸信到去世這段時間的工作,會看到一個勤勉耐心傳播基督福音的美好典範。他被嘲弄、鞭打、丟石頭,在逃出迫害者的手中時,仍一如往昔般熱心宣揚救主的教義。大家都知道,他歸依眞正的信仰並非爲了今生的榮譽,也非爲了塵世的財物。那麼,是什麼促使他忍受這一切辛勞呢?如他所說,他可以自神的手中獲得公義的冠冕。我們相信沒有人懷疑保羅會忠信到底,沒有人會說他沒有守住所信的道,說他沒有打過美好的仗,說他沒有傳教及勸勉到最後一刻,直到生命終了。他得到的是什麼呢?是公義的冠冕。……

「弟兄們,想一想,並自問,如果不忠信,你們認爲自己配與保羅和像他那樣的人同坐在婚宴上嗎?要是你們沒有打過美好的仗,也沒有一直守住眞道,你們能期望得到同樣的祝福嗎?你們是否已得到應許,要和長子教會的人一同由主的手中接受公義的冠冕?由此我們了解,保羅將他的希望寄託於基督,因爲他已守住眞道,愛慕基督的顯現,並獲得從祂手中接受公義冠冕的應許。……

「……古代聖徒雖受世人迫害和折磨,但是從神那裡得到如此有力和榮耀的應許。當我們想到在神的眼中,對人皆一視同仁,而在各國之中,凡敬畏主並行義的人,都爲主所悅納〔見使徒行傳10:34-35〕時,心中便經常充滿感激,因爲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

「我們可以得到如此的結論,就是有朝一日所有的人都將依其工作而受審判,並按照其工作而得賞罰;那些已守住眞道的人將得到公義的冠冕,穿著白衣,獲准參加婚宴,脫離一切痛苦,與基督共同統治大地,在那兒,按照古代的應許,在榮耀的國度中與祂共飮新葡萄汁;至少我們知道古代聖徒已得到這樣的應許。雖然我們不能要求得到給古代聖徒的這些應許,因爲這些應許不是給我們的,是只給古代聖徒的應許,然而如果我們是至高者的兒女,並蒙得與他們相同的召喚,接受他們所接受的聖約,並像他們一樣忠於對主的見證,我們就能和他們一樣奉基督的名接近神,並爲自己獲得同樣的應許。

「倘若我們能獲得這些應許,那將不是因爲彼得、約翰和其他使徒……過著敬畏神的生活,有力量和信心來戰勝一切並獲取這些應許;而是由於我們就像那些使徒一樣,自己具有信心,並奉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接近祂;一旦蒙賜這些應許,這些應許將是直接賜給我們的,否則對我們沒有好處。這些應許將會是爲我們的好處而傳授,(經由神的恩賜)成爲我們自己的資產,藉著我們自己努力遵守祂的誡命及正直行走於神前而獲得的。」16

「弟兄們,我們要提醒你們記得,古代聖徒一心爲了說服人相信基督信仰的優點和正道而承受的辛勞、考驗、困苦和迫害;我們若認爲這些是在所難免的,也希望這些事情或多或少能激勵你們在主的葡萄園裡更努力工作。但我們理當相信(如果你充分研讀經文的話)他們的堅毅不拔是你們都知道的;我們也相信他們願意捨棄眼前屬世的榮耀和享樂,以便從主的手中獲得生命冠冕的保證;我們還相信他們辛勞工作的美好榜樣,讓我們看到他們對所信仰的偉業所抱持的熱誠,也是你我每天要努力效法的。我們不但希望你們經常在心中思量這些聖徒的榜樣,也會記得主的誡命,這些事不僅將祂要你們去宣講福音的旨意教導給你們,也教導你們祂在眾人面前的溫順和完全的言行,即使是在淫惡的世代對祂凌虐有加的時候。

「弟兄們,記住,神已召你們成爲聖潔;還需要我們說,要像祂一樣純潔嗎?你們在祂面前的表現應該要何等明智、何等聖潔、何等貞潔、何等完美啊;還要記住,祂可是隨時隨地都在注視著你們的。從合理的觀點來審視這些事實,你就會知道,若沒有嚴格遵守祂神聖的要求,自己最後必是不正義的;你也必須承認,你的命運可能和那無用的僕人差不多了。因此弟兄們,我們懇求你們,在交付你們的每一件事上力求改進,這樣才不會失去你們的酬賞。」17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閱讀本章或準備教課時,不妨思考下列要點。如需其他建議,見第ⅶ-ⅹⅱ頁。

  • 閱讀第160頁的最後一段,注意約瑟·斯密所遵循的人生法則。想想你最近透過活著的先知或聖靈提示所得到的吩咐。當你毫不猶豫服從這些吩咐時,曾得到哪些祝福?

  • 複習第161頁的第一段。爲什麼「即使孤軍奮鬥」,仍須「支持正確的原則」?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如何不感到孤單?(例見第161-163頁)如何幫助兒童及青少年持守福音原則,即使並沒有很多人這樣做?

  • 研讀從第163頁開始的段落。神爲什麼給我們誡命?爲何我們必須服從祂的誡命?

  • 複習約瑟·斯密對馬太福音22:2-14提摩太後書4:7-8的教訓(第164-168頁)。想想你受邀參加婚宴時會有什麼感覺。我們必須成爲怎樣的人才配受邀?你認爲打美好的仗並守住眞道是什麼意思?你認識的人之中,有誰打過美好的仗也守住了眞道?你可從這人學到什麼?

  • 先知約瑟鼓勵我們要記得主「召我們成爲聖潔」(第168頁)。你認爲蒙召成爲聖潔是什麼意思?記得這項「召喚」對我們的人生會有什麼影響?對家人和朋友的人生又會有什麼影響?

相關經文:出埃及記20:1-17約翰福音7:17尼腓一書3:7教約58:26-29亞伯拉罕書3:25

註:

  1. Orson F. Whitney, “Newel K. Whitney,” Contributor, Jan. 1885, p. 125; punctuation and grammar modernized.

  2. Orson F. Whitney,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12, p. 50.

  3. History of the Church, 2:170; from “History of the Church” (manuscript), book B-1, p. 558, Church Archives,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Salt Lake City, Utah.

  4. History of the Church, 6:223;摘自約瑟·斯密於1844年2月21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惠福·伍和威拉·理查報導。

  5. History of the Church, 5:65;摘自刊載於1842年7月15日的時代與季節之社論「主的管理」,第857頁;約瑟·斯密是該期刊的編輯。

  6. History of the Church, 4:570;摘自約瑟·斯密於1842年3月30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伊莉莎·舒報導;亦見第562,頁,附錄,第3項。

  7. History of the Church, 5:426;摘自約瑟·斯密於1843年6月11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伊莉莎·舒報導;亦見第562頁,附錄,第3項。

  8. History of the Church, 5:31;摘自刊載於1842年6月15日的時代與季節之社論「聖靈的恩賜」,第825頁;約瑟·斯密是該期刊的編輯。

  9. History of the Church, 4:478;摘自約瑟·斯密於1841年12月19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惠福·伍報導。

  10. 約瑟·斯密給以撒·高藍的信,1839年3月22日,密蘇里州利伯地,利伯地監獄,刊載於1840年2月的時代與季節,第54頁。

  11. History of the Church, 2:7-8, 12; from “The Elders of the Church in Kirtland, to Their Brethren Abroad,” Jan. 22, 1834, published in Evening and Morning Star, Feb. 1834, pp. 135-36.

  12. 教義和聖約130:20-21;約瑟·斯密於1843年4月2日在伊利諾州雷慕斯所作的指示。

  13. 約瑟·斯密於1843年7月16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富蘭克林·李察報導,in Franklin Dewey Richards, Scriptural Items, ca. 1841-44, Church Archives.

  14. History of the Church, 1:408;摘自約瑟·斯密給維娜·賈克的信,1833年9月4日,俄亥俄州嘉德蘭;Sister Jacques’s last name is also sometimes spelled “Jaques,” as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5. History of the Church, 1:299;摘自約瑟·斯密給威廉·斐普的信,1832年11月27日,俄亥俄州嘉德蘭。

  16. History of the Church, 2:19-22; punctuation modernized; paragraph divisions altered; from “The Elders of the Church in Kirtland, to Their Brethren Abroad,” Jan. 22, 1834, published in Evening and Morning Star, Mar. 1834, p. 144.

  17. History of the Church, 2:13; paragraph divisions altered; from “The Elders of the Church in Kirtland, to Their Brethren Abroad,” Jan. 22, 1834, published in Evening and Morning Star, Mar. 1834, p.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