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29章:與人和睦相處


第29章

與人和睦相處

「我們希望與所有的人和睦相處。」

約瑟·斯密的生平

早期後期聖徒的一個願望,就是只求能夠平靜地按照自己的宗教過生活。然而,不論他們搬到哪裡,都永無寧日。1833年,離聖徒奉獻密蘇里州的一個聚集地之後僅僅兩年,暴徒便強迫聖徒們離開密蘇里州的傑克森郡(見第281頁)。教友在密蘇里州克雷郡找到臨時的避難所,然後,在1836年開始遷往密蘇里州北部。他們大多定居在考德威爾郡,這是該州立法成立來收容聖徒的一個新郡。郡政府的所在地遠西城,很快地就成爲一個蓬勃發展的後期聖徒屯墾區。

先知約瑟·斯密一直住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可是在1838年1月,他因擔心生命安危不得不離開。他帶著家人旅行了1,448公里到遠西城,加入住在那裡的聖徒。1838年稍後,嘉德蘭聖徒大多變賣或放棄家產,跟隨先知到密蘇里州。爲了安頓不斷湧進該地區的教友,先知在遠西城附近規劃出一些地區,讓聖徒在那裡定居。1838年7月,先知在遠西城奉獻聖殿的房角石,這給了聖徒能夠在那裡享有平安繁榮、建立永久居留地的希望。然而不幸地,他們又遭遇類似先前在傑克森郡經歷的緊張情勢,不久便使他們與當地的居民決裂,後來在1838年秋,暴徒和民兵再次開始騒擾並攻擊後期聖徒。

某日,先知在遠西城的父母家時,一群武裝民兵進屋來,揚言他犯了某項罪行而要殺他。先知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描述了他「使人和睦」的恩賜。

「〔約瑟〕笑容可掏地看著他們,走上前去,跟他們一一握手。他的舉止態度令他們深信,他既非有罪的犯人,也不是懦弱的僞君子。他們站住不動,盯著約瑟直瞧,好像見了鬼魂似的。

「約瑟坐下來,開始跟他們交談,並向他們解釋所謂『摩爾門教徒』的看法、感受和目的,他也提到自教會成立以來敵人加諸的種種迫害。他告訴他們,教友一到密蘇里州就遭人惡意毀謗,但就他所知,這些教友從未觸犯法律,要是有的話,他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之後,他起身說:『媽,我想我應該回去了,愛瑪在等我。』其中兩名馬上站起來,說:『你不該一個人回家,那太危險了。我們陪你回去,保護你。』約瑟向他們道謝,然後他們便與他一起離開。

「他們走後,我無意中聽到那些留下來的軍官在門邊的對話:

「第一位軍官說:『這個姓斯密的和你握手時,你有沒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我這輩子從沒有過這樣的感覺。』

「第二位軍官說:『我覺得自己好像無法動彈。我連那人頭上的一根頭髮都不願意傷害。』

「第三位軍官說:『你以後再也不會看到我來殺約瑟·斯密或摩爾門教徒了。』……

「那些陪我兒子回去的人承諾,他們會解散手下的民兵,然後回家,並且說假如有需要效勞的地方,他們會回來,追隨他到任何地方。」1

約瑟·斯密用親切坦率的方式說眞話,不但克服了偏見和敵意,還化敵爲友,與他們許多人和睦相處。

約瑟·斯密的教訓

努力做個使人和睦的人,就能與別人共享更多的和諧與愛。

「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稱爲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因此,只要每個國家、每個州、每個社區、每個家庭對每件事都心存感恩,這就是和平。

「和平,上天聖潔的產物!——和平與日光來自同一源頭,不論是正義或不義的人都可因之而得到滿足、活力和快樂。和平是人間幸福和天上福樂的精髓。

「一個人若不竭盡心力、運用內外的影響力,爲自己的好處,也爲國家的榮譽,去謀求和平、維護和平,同時督促別人也這樣做,他就無權獲得世人的憐憫〔慈悲〕、女性的友誼和政府的保護。

「這樣的人是啃噬自己臟腑的害蟲,掠食自己身體的禿鷹;這樣的人會摧毀自己的前途和生活的繁榮,破壞自己的快樂滿足。

「這樣的人猶如生活在人間煉獄,更不配獲得給自由者的嘉許和勇者的頌讚。

「至於使人和睦的人,啊,要留意聽他的話!因爲他口裡的話、他的教義有如清爽純淨的甘露霖雨,像滋潤花草的薄霧,像澆灌綠地的及時雨。

「活力、美德、愛心、知足、慈善、仁愛、憐憫、人道、友誼可使生命充滿祝福: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世人,按照耶穌基督所啓示的秩序、法則、法規,運用其能力、特權、知識,團結一心地住在一起;他們正義的融洽相處所散發的喜樂與滿足的甜美氣息,就像倒在亞倫頭上聖化膏油的馨香之氣,也像阿拉伯香料園裡發出的濃郁香氣。但是,使人和睦者的聲音,比這更美好——

「它彷彿人間的仙樂——

鼓舞我們的靈魂,撫平我們的恐懼;

將人間轉爲樂園,

使世人重視更寶貴的珍珠。」2

「親愛的弟兄,要繼續友愛;爲人溫順,儆醒禱告,這樣你們才不會被克服。正如我們所愛的弟兄保羅說的,務要追求和睦的事,這樣你們才能成爲我們天父的兒子〔見羅馬書14:19〕。」3

「以仁道待人,以理智和修養增進品德,以良善反制邪惡……顯然比訴諸武力,甚至不顧情面的爭吵,更能解決社會的動亂。……因此,我們的座右銘是:與大家和睦相處!如果我們在神的愛中有喜樂,就讓我們努力把那喜樂具體地表現出來,讓全世界都無法否認或抗拒。」4

「我們希望與所有的人和睦相處。」5

尊重彼此、不批評挑剔,就能培養和睦的氣氛。

「我們〔希望〕弟兄們要留意彼此的感受,生活在愛中,尊重別人甚於自己,如同主所要求的那樣。」6

「對於有心把事情做好的人,我們要稱讚他的美德,不要在背後批評他的過失。」7

「在這世上,人性原本就是自私,充滿野心,想盡辦法要超越他人的;但也有些人願意像造就自己那樣去造就他人。」8

「讓十二使徒及所有的聖徒都願意承認他們所有的罪,沒有任何保留;讓〔他們〕爲人謙卑,不要抬高自己,並且要愼防驕傲,不要力圖勝過別人,卻要爲彼此的益處行事,爲彼此祈禱,尊敬我們的弟兄,稱呼其名時要有敬意,不要在背後中傷我們的弟兄、陷害他們。」9

「假如你們能在你們當中除去惡言批評、背後中傷、不厚道的想法和感覺:謙抑自己,培養每一種美德與愛心的原則,那麼耶和華的祝福必會臨到你們,你們將會看到美好榮耀的日子;你們城裡必有平安,境內必享繁榮。」10

尊重每一個人按照自己良知選擇信仰的自由,就能在社區中營造和諧的氣氛。

信條第11條「我們要求有特權可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特權,讓他們自行選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11

「我們認爲這是一個公正的原則,是我們相信每一個人都應愼重考慮付諸實行的一個原則,那就是:人人生來平等,每個人都有特權爲自己思考與良知有關的一切事情。因此,就算我們有能力,也不去剝奪任何人獨立思考的自由,這樣的自由乃上天賜予人類家族最珍貴的恩賜之一。」12

「我有最寬大的胸襟,並以仁愛之心看待所有的教派、團體和宗教;我十分珍視良心的權利和自由,視之爲神聖,從不鄙視與我看法不同的人。」13

「聖徒可以見證到底我是否願意爲眾弟兄捨命。我既已表明願爲一位『摩爾門』而死,就可以當著上天的面堂堂然地說,我隨時願意爲維護一位長老會、浸信會,或任何其他教會的一個好人的權益捨命。因爲任何蔑視後期聖徒權益的法章,也同樣蔑視天主教徒的權益,或任何其他可能不受歡迎、弱勢而無法自保的宗教團體的權益。

「我愛自由——也就是全人類公民與信仰的自由,這份愛啓迪了我整個人。先祖父把我抱在他們膝上逗弄時,就已將這愛自由的種子深植在我的心中了……

「要是我認爲世人有差錯,我應該去壓迫他們嗎?不。我會幫助他們,假如我無法說服他們我的方法比較好,也會用他們的方法去幫助他們;我不會企圖強迫任何人相信我所相信的,只會藉著明瞭道理所帶來的力量,因爲眞理自會開闢道路。」14

「我們應該時時愼防偏見,它們有時會奇怪地顯現出來,而且也非常符合人性,去排斥那些選擇與我們有不同想法和信仰的朋友、鄰人及同胞。我們的宗教信仰是我們與我們的神之間的事,他們的宗教信仰則是他們與他們的神之間的事。」15

「看到別人有美好的特質時,永遠要給予讚美,不論他們對信條和教義作何理解;因爲所有的人都的確是,也應該是自由的,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並在自然法則和自衛法則下具有崇高尊貴的資格,得以隨心所欲地思考、行動、說話,只要他們對所有其他人的權利與特權仍保持一份應有的尊重,且不侵害任何人。這樣的教義確實是我衷心認同且奉行的。」16

「所有的人都有選擇權,因爲神已如此規定。祂讓人類作道德的主宰,賜予他們選擇善惡的權力;我們可以藉著在今生追求聖潔的道路來尋求良善,進而帶來今世內心的平安和聖靈的喜悅,以及來世在祂右手邊的十足喜樂與幸福;也可以藉著犯罪、反抗神來追求邪惡的道路,而帶來今世靈魂的定罪,以及來世的永恆失落。既然天上的神已把這些事留給每個人自行選擇,我們不希望剝奪這樣的選擇,只希望做好一個守望者應盡的本分,符合主對以西結先知所說的話(以西結書第33章,第2,3,4,5節),任由他人去做他們認爲是好的事。」17

「這是我生命的一個首要原則,家父自幼便教導我,讓我知道這個原則,那就是:讓每個人都有道德良知的自由。……我心裡覺得自己隨時都可以爲保護弱小而捨命,爲受壓迫的討回公道。」18

「不要干涉任何人的宗教信仰:所有的政府都應該容許每個人享有宗教的自由,不受任何干預。沒有人有權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奪取別人的生命,所有的法律、政府都應包容並保護不同的宗教,無論其教義是對是錯。」19

「我們要……與所有的人和平相處、建立友誼,管好自己份內的事,成爲成功、受人尊敬的人,因爲尊重別人就等於是尊重自己。」20

「雖然我從不想強迫別人接受我的教義,但我高興看到偏見在眞理之前讓步,人訂的傳統因耶穌基督福音的純正原則而消失。」21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閱讀本章或準備教課時,不妨思考下列要點。如需其他建議,見第ⅶ-ⅹⅱ頁。

  • 複習約瑟·斯密與民兵團的人交談的故事(第339-341頁)。你認爲爲什麼先知能在那種情況下保持鎭靜?想想你是否看過有人在困難的情況中依然保持平靜沉著。這些人的態度產生了什麼樣的結果?

  • 複習第342-343頁,找出先知用來描述和平、使人和睦的字詞。哪些品格有助我們在家中和在鄰里之間成爲使人和睦的人?

  • 閱讀第344頁的第二段。當你挑剔別人時,自己有何感覺?當你找尋別人身上的美德時,自己有何感覺?當你找機會讚揚別人的優點時,你認爲別人會有什麼感覺?

  • 閱讀第344頁的第三段。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造就彼此?別人做過哪些事造就了你?這樣的行爲在哪方面會帶來和睦的氣氛?

  • 複習第344-346頁,找出先知對於我們要如何對待不同信仰的人的教導。有哪些方法可以讓我們尊重別人有「自行抉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的權利?

  • 閱讀第346頁的最後一段。我們該如何與別人分享復興的福音,同時又尊重他們的信仰?

相關經文:以弗所書4:31-32摩賽亞書4:9-16尼腓四書1:15-16教約134:2-4,7

註:

  1. Lucy Mack Smith, “The History of Lucy Smith, Mother of the Prophet,” 1844-45 manuscript, book 15, pp. 8-10, Church Archives,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Salt Lake City, Utah.

  2. History of the Church, 6:245–46;改用現代標點符號和文法;摘自“A Friendly Hint to Missouri”,在約瑟·斯密指示下寫的一篇文章,1844年3月8日,伊利諾州納府,刊載於1844年3月15日的時代與季節,第473頁。

  3. 約瑟·斯密和其他人給俄亥俄州湯普生教友的信,1833年2月6日,俄亥俄州嘉德蘭;Letter Book 1, 1829-35, p. 26, Joseph Smith, Collection, Church Archives.

  4. History of the Church, 6:219–220;分段改變;摘自“Pacific Innuendo”,在約瑟·斯密指示下寫的一篇文章,1844年2月17日,伊利諾州納府,刊載於1844年2月15日的時代與季節,第443頁;本期時代與季節延遲出刊。

  5. History of the Church, 2:122;摘自約瑟·斯密和其他人給約翰·林肯和其他人的信,1834年6月21日,密蘇里州克雷郡,刊載於1834年7月Evening and Morning Star,第176頁。

  6. History of the Church, 1:368;摘自約瑟·斯密和總會會長團副會長給威廉·斐普和密蘇里弟兄的信,1833年6月25日,俄亥俄州嘉德蘭。

  7. History of the Church, 1:444;摘自約瑟·斯密的日記,1833年11月19日,俄亥俄州嘉德蘭。

  8. History of the Church, 5:388;摘自約瑟·斯密於1843年5月14日在伊利諾州耶隆的講道;惠福·伍報導。

  9. History of the Church, 3:383–84;摘自約瑟·斯密於1839年7月2日在愛阿華州蒙特羅絲的講道;惠福·伍和威拉·理查報導。

  10. History of the Church, 4:226;摘自約瑟·斯密和海侖·斯密給俄亥俄州嘉德蘭聖徒的信,1840年10月19日,伊利諾州納府。

  11. 信條第11條

  12. History of the Church, 2:6–7from “The Elders of the Church in Kirtland, to Their Brethren Abroad,” Jan. 22, 1834,刊載於1834年2月Evening and Morning Star,,第135頁。

  13. 約瑟·斯密給以撒·高藍的信,1839年3月22日,密蘇里州利伯地,利伯地監獄,刊載於1840年2月的時代與季節,第55-56頁。

  14. History of the Church, 5:498–99;摘自約瑟·斯密於1843年7月9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威拉·理查報導;亦見第562頁,附錄,第3項。

  15. History of the Church, 3:303–4;摘自約瑟·斯密和其他人給愛德華·裴垂治和教會教友的信,1839年3月20日,密蘇里州利伯地,利伯地監獄。

  16. History of the Church, 5:156;改用現代標點符號;分段改變;摘自約瑟·斯密給雅各·班耐特的信,1842年9月8日,伊利諾州納府;雅各·班耐特的姓,Bennet,在教會史中誤植爲Bennett

  17. History of the Church, 4:45, footnote;改用現代標點符號和文法;摘自總會會長團和高級諮議會給住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西部的聖徒的信,1839年12月8日,伊利諾州克貿斯,刊載於1839年12月的Times and Seasons,第29頁。

  18. History of the Church, 6:56–57;摘自約瑟·斯密於1843年10月15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威拉·理查報導;亦見第562頁,附錄,第3項。

  19. History of the Church, 6:304;摘自約瑟·斯密於1844年4月7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講道;惠福·伍、威拉·理查、陶姆斯·布羅克和威廉·克雷頓報導;亦見第562頁,附錄,第3項。

  20. History of the Church, 6:221;摘自約瑟·斯密致納府芳鄰(Nauvoo Neighbor)主編的信函,1844年2月10日,伊利諾州納府,刊載於1844年2月21日Nauvoo Neighbor;該信函日期在教會史中誤植爲1844年2月19日。

  21. History of the Church, 6:213;改用現代標點符號;摘自約瑟·斯密給海德約瑟的信,1844年2月13日,伊利諾州納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