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19~20章;馬可福音第10章;路加福音第18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經文輔助資料
馬太福音第19~20章;馬可福音第10章;路加福音第18章
救主離開加利利,前往南方的猶太地區。祂針對婚姻和離婚給予教導,祝福小孩子,並勸導少年財主。祂教導門徒,那些為祂的緣故而犧牲的人將會繼承永生。耶穌教導葡萄園工人的比喻,預言自己的死亡及復活,並教導使徒要為人服務。祂治好一名瞎子。祂教導不義法官的比喻,以及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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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上下文
關於婚姻和離婚,耶穌基督教導了什麼?
法利賽人關於離婚的問題,反映出法利賽人之間的爭論。有些人認為除了性罪之外,不應以任何理由離婚;另一些人則認為不管出於「任何理由」都可以離婚,例如「無子嗣、好爭辯,甚至未能妥善持家」等理由。
主的回應是拒絕以任何理由(性罪除外)離婚。祂也提醒法利賽人創世記1:27-28和2:22-24所教導的婚姻初衷。祂強調「婚姻是要建立永久的關係」。這項教導駁斥了因無足輕重的原因離婚,而造成「對婦女的不正義壓迫」。
耶穌教導,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了姦淫罪,現代讀者可能對此感覺不適。但耶穌時代的人可能已經注意到,這項教導提升了婦女的地位。在聖經時代,已婚婦女被視為「從屬於」丈夫。因此,人們認為通姦是對一個男人的冒犯。「藉著教導男子通姦是對妻子的冒犯,耶穌把丈夫置於『與妻子相同的道德義務』之下,並『提升了婦女的尊嚴和地位』。妻子並不是如同財產一樣「從屬於」丈夫,而是夫妻雙方從屬於彼此,並且都有權利要求對方忠貞(見哥林多前書7:3-4)。」
達林·鄔克司會長談到馬太福音19:8-9時教導:「要獲得超升,我們需要的是一種能持續到永恆且具有神性特質的婚姻,而那樣的婚姻是不會考慮離婚的。在主的殿中,夫妻都是締結持續到永恆的婚姻。但是有些婚姻並沒有達到那樣的理想。由於『〔我們的心地〕強硬』,主目前尚未要求我們遵守高榮標準並承擔其後果。祂容許離婚的人可以再婚,而且不會如高級律法所記載的,在道德上永遠留下污點。除了犯下嚴重的罪之外,離婚的成員也有資格像其他成員一樣,依據同樣的配稱標準來獲得聖殿推薦書。」
耶穌針對閹人作了什麼教導?
閹人是指被閹割的人。閹人可能有天生的,有被人閹割的,也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最後一種最好是從比喻的層面來理解,這可能包括為了事奉神而自願斷絕婚姻或性關係。例如,彼得和其他門徒曾為了跟從救主及做祂的事工而與妻子分開一段時間。救主可能是在教導這些使徒,他們在與祂同行時,需要暫時犧牲家庭及婚姻關係,而並非贊同終生不婚。
為了跟從救主而暫時禁絕婚姻和情慾的呼籲,並不是要改變婚姻的重要性。古代和現代的啟示都肯定婚姻和生育是神的誡命,也是祂救恩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駱駝穿過針的眼」這則信息是什麼意思?
耶穌很可能是用誇張(刻意誇大)的方式來教導,富人要進天國會非常困難。約瑟·斯密譯本補充說:「對於倚靠錢財的人是不能;但對那倚靠神,且為我而捨棄一切的人,則不然,因為對這樣的人,這些事是能做到的。」
為什麼所有的工人都得到一樣的工錢?
傑佛瑞·賀倫會長談到這個比喻時說:「首先,我們要注意,這個比喻中沒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這一點很重要。第一批工人同意當天所訂的工資,他們後來也拿到了。此外,我能想像到,他們很感激能得到這份工作。在救主那個時代,一個普通男人和他的家庭只能仰賴當天所賺的錢過活。如果你不去工作、不去務農、捕魚或售貨,很可能就沒有東西吃。由於勞動者多於工作機會,因此當天早上第一批被選中的人,是整個勞動市場中最幸運的。……
「但就在一天快結束的時候,家主意外地第五度回來,竟在酉初時分再度雇人!這最後一批、最沮喪的工人,只聽到他們會得到公平的待遇,甚至還不曉得工資多少就接受了工作,他們明白聊勝於無,而他們人生至今一直都是如此。後來,當他們集合等著領薪水時,很驚訝居然能領到與其他人一樣的酬勞!他們想必是瞠目結舌,也必定非常、非常感激!在他們一生工作的日子當中,肯定從不曾見過如此的同情心。
「對故事有了這樣的了解後,第一批工人想必是滿腹牢騷。這個比喻中的家主告訴他們(我稍加修改了一下):『朋友們,我並沒有虧待你們。你們都同意了今天領多少工資,而且工資很優渥。你們當初很高興地接下這份工作,而我對你們的工作態度也很滿意。如今你們已領到全額的工資。拿著你的工資,好好享受這祝福吧。至於其他工人,我當然有權決定要怎麼處理我的錢。』接下來這個發人深省的問題,請那些不管過去或現在,需要聽到這話的人都好好聽著:『難道我選擇做個仁慈的人,你就要嫉妒嗎?』」
耶穌基督如何「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贖價」(Ransom)一詞譯自希臘文lytron,意思是贖金,即贖回一個人的代價。在舊約時代,當有人淪為奴隸時,他的家人需要支付贖金才能使他獲得自由。身為天父的長子,耶穌基督為使全人類脫離罪的束縛而償付了所需的贖價。這筆贖價不是以金錢或黃金償付的,而是用「基督的寶血」償付的。
「許多」將要被救贖的人與耶穌基督這一位為救贖他們償付代價的人形成對比。先知以賽亞書教導:「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我們可從不義法官的比喻中學到什麼?
路加說不義法官這個比喻的主要信息是,人們要「常常祈禱,不可灰心」。譯為「灰心」的希臘文的意思是沮喪或氣餒。在這比喻中,常常祈禱而不灰心的代表,是一位再三懇求法官為她伸冤的寡婦。
救主曾數次以人類的不完全作對比,教導人們了解神是完全的,這則比喻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對於一位不斷懇求的寡婦,邪惡的法官即使漠不關心,最終也會回應她,那麼神,這位全人類正義的法官,豈不更樂於回應祂人民的禱告並賜給他們正義?
為什麼救主將法利賽人和稅吏作對比?
法利賽人通常因為嚴格遵守律法而受人尊敬。他們為確保摩西律法得以遵守而發展出許多的規則和傳統,稱為口述律法。遺憾的是,他們的教導使「宗教淪為遵守條規並鼓勵靈性上的驕傲」,這導致他們有一種自以為義的態度。而稅吏是收稅的官員,他們被人憎恨,也被視為是腐敗的。他們經常與娼妓和罪人為伍。但許多稅吏謙卑地接受了耶穌的教導。福音書並沒有記錄顯示,耶穌曾責備那些願意聆聽並提升生命的人。
了解更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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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林·鄔克司,「離婚」,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70-73頁
門徒身分
媒體
影片
「基督與富有的年輕官吏」(2:25)
「葡萄園裡的工人」(2:58)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2:40)
圖像
基督與富有的年輕官吏,亨利·霍夫曼繪
羅伯特·巴瑞特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