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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6~9章


「使徒行傳第6~9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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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6~9章

使徒按手選派七個人,來幫助他們管理教會的需求。七人之中有位司提反,他遭逮捕,被帶到猶太領袖面前。司提反講述以色列的歷史,宣稱他們殺害基督,就像他們的祖宗殺害過往的先知一樣。司提反在異象中看見天父和耶穌基督。後來,他因替祂們作見證,而被石頭打死。腓利在撒馬利亞傳福音、為人施洗,行了許多奇蹟。行邪術的西門想用錢買下聖職,遭到彼得痛斥。主指引腓利去到迦薩,他在那裡為一位衣索匹亞人施洗。耶穌在掃羅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向他顯現。掃羅的眼睛不能看見,亞拿尼亞治癒了他。彼得醫治以尼雅,使大比大(多加)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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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上下文

使徒行傳6:1-6

為什麼十二使徒召喚七個人來協助他們?

隨著主的教會日益成長,主要說希臘語的猶太歸信者(希利尼人)和主要說阿拉姆語的歸信者(希伯來人)之間出現了衝突。 他們之間的差異可能不僅只是語言上的,還包括了社會和文化上的差異。 希利尼人覺得希伯來人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在新約時期,寡婦在經濟上極為弱勢,往往需要照顧。

十二使徒解釋,他們不應該不顧神的道,去「管理飯食」。 管理飯食是指照顧教會成員的屬世需求。 十二使徒召喚七位希利尼門徒來處理這些屬世顧慮,好讓十二使徒能專注於教導福音。 這七人所擔任的聖職職位不得而知。

使徒行傳7:1-53

司提反如何運用聖經的歷史來為自己辯護?

司提反講述猶太歷史上的重要事件,來回應褻瀆摩西律法的指控。他談到「以色列家族家系中的關鍵人名,例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埃及的約瑟,以及摩西(見使徒行傳7:8-9,20)。司提反特別強調主在預備摩西一事上的影響力,並將摩西的預言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來結束他的見證。」

司提反分享這段歷史,來將舊約的故事比作為教會的情況。猶太領袖迫害和殺害耶穌基督,就像悖逆的以色列人迫害並殺害早期的先知一樣。司提反和耶穌基督的其他信徒,就像舊約時代裡那些聽從先知的人一樣。在此上下文中,不服從神的人是猶太領袖,而不是司提反。

使徒行傳7:48-50

司提反說:「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是什麼意思?

司提反教導,帳幕和所羅門聖殿是為神而造的;然而,它們並非神的永久居所。司提反引述以賽亞的話,指出神掌管天地, 所有萬物都是祂的殿。布司·麥康基長老寫道:「那偉大的創造主,……〔我們〕在聖殿裡崇拜祂,祂有時會造訪這些神聖屋宇,忠信者永遠能在這些神聖地方發覺祂的靈。」

使徒行傳7:55-56

司提反的異象揭示了哪些關於神組的事?

在司提反的異象中,神組的每位成員是以個別的人物顯現。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司提反〕看到人子站在神的右邊。「凡看見諸天開啟的人都知道天上有三位人物持有能力的權鑰,其中一位主領全體。」 在救主的洗禮、變形山、救主向拉曼人和尼腓人顯現,以及約瑟·斯密的第一次異象等記事中,都有類似的顯現,揭示著神組是分開且不同的人物。

使徒行傳7:56

「人子」這個頭銜是什麼意思?

見「馬太福音8:20。耶穌基督為何稱自己為『人子』?」

使徒行傳8:9-13,18-24

彼得為何譴責西門?

西門是個行法術的人。羅馬律法規定,以邪惡或欺騙的意圖行法術是違法的; 摩西律法也禁止行邪術。 彼得譴責西門企圖用錢買聖職能力。 時任總會會長團成員的迪特·鄔希鐸會長,教導:「這聖職,或者說其附有的責任,是不能買的,也不能左右的。聖職能力的運用不會受職位、財富或權力的影響、關說或強迫。這是一種屬靈的能力,只受天上律法的規範。」

使徒行傳8:27-38

衣索匹亞人的洗禮有什麼重要意義?

根據第27節的資訊,這個衣索匹亞人很有可能是埃及南境的非洲黑人。 他是政府官員,也是太監; 身為太監的他,受到限制,不得加入猶太教。 這個傳道經驗朝著將福音傳播到猶大和撒馬利亞以外的預言應驗,邁進了一步。 這預示了傳道事工將在外邦人當中大幅展開。

使徒行傳 9:1

掃羅是誰?

掃羅出生在大數,大數是位於基利家的一座希臘城市。 他生來就是羅馬公民,會說阿拉姆語和希臘語。 他是便雅憫家系的猶太人和虔誠的法利賽人,曾狂熱地追捕、折磨耶穌基督的信徒。 他後來以自己的拉丁文名字保羅聞名。

保羅生平與傳道的概覽

注意:日期為估算值。

公元1年

出生於大數

使徒行傳9:11;22:3,27-28;腓立比書3:5

公元19-29年

是耶路撒冷迦瑪列的門生

使徒行傳22:3

公元34-35年

迫害基督徒,目睹司提反殉教

使徒行傳7:58-59;8:1,3;26:10-11;腓立比書3:6

公元35年

在異象中看到救主

使徒行傳9:3-18

公元35-36年

從大馬士革前往到阿拉伯;返回到大馬士革宣講福音

使徒行傳9:19-20;加拉太書1:17

公元36年

拜訪耶路撒冷,與彼得和耶穌的兄弟雅各見面

使徒行傳9:26-29;加拉太書1:18-19

公元37-43年

在敘利亞和基利家待了14年(這段時期,有部分時間和巴拿巴一起傳道)

使徒行傳9:30;11:25-26;加拉太書1:21;2:1

公元45-48年

踏上第一次的傳道之旅(與巴拿巴同行)

使徒行傳 13:1~14:26

公元49年

參加耶路撒冷的會議

使徒行傳15:1-6;加拉太書2:1-2

公元49-52年

踏上第二次的傳道之旅

使徒行傳15:36~18:21

公元52年

拜訪耶路撒冷

使徒行傳18:22

公元53-57年

進行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傳道

使徒行傳18:23;19:1-20:38

公元57-58年

造訪希臘

使徒行傳21:1-15

公元59-60年

向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回報;被當局逮捕;囚禁在凱撒利亞

使徒行傳21:17~23:22;23:23~26:32

公元60-61年

在被捕期間,乘船前往羅馬;遭遇船難,並在馬耳他島(馬爾他)度過了一段時間

使徒行傳27:1~28:15

公元61-63年

被軟禁在羅馬

使徒行傳28:16-31

公元63-65年

可能在羅馬和義大利其他地方傳道

使徒行傳28:30-31

公元66年

再次被囚禁於羅馬

提摩太後書1:16-17;4:6

公元68年

死亡

使徒保羅傳道之旅的地圖

使徒保羅傳道之旅的地圖

使徒行傳26:14

「用腳踢刺」是什麼意思?

用來鞭策或引導動物(通常是牛)的刺或刺棍

在某些版本的聖經中,例如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使徒行傳26:14的結尾是:「〔掃羅〕用腳踢刺是難的!」刺或刺棍是用來戳刺動物,讓牠們向前移動的尖矛或棍棒。動物有時候會固執地不肯向前移動,反而回踢以行報復,這確實是在用腳踢刺。這種反應只會使刺更深入地刺進動物的身體裡,加增更多的痛苦。 在此上下文中,耶穌基督告訴掃羅他的行為只會適得其反。

使徒行傳9:26-27

巴拿巴是誰?

(比照使徒行傳11:22-30。)

當掃羅想要結交耶路撒冷的聖徒時,他們的戒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巴拿巴帶掃羅去見使徒,為他作擔保。巴拿巴是屬於利未支派的猶太人。 他變賣自己的財產,把錢交給使徒。 他被形容為一個大有信心的好人。

由於安提阿(位於敘利亞)有許多人歸信福音,所以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差巴拿巴去那裡施助。巴拿巴是掃羅的傳道同伴。

使徒行傳9:32-42

醫治以尼雅和大比大如何應驗了救主的話?

路加撰寫使徒行傳的目的之一,是要顯示耶穌基督的能力和權柄的延續。例如,彼得在呂大和約帕施助時,醫治了以尼雅和大比大(又稱多加)。這應驗了救主的應許,即信祂的人也要做祂所做的事。 彼得醫治以尼雅,類似於救主醫治癱子; 彼得使大比大復生,相當於救主使睚魯的女兒復生。

使徒行傳9:36,39

大比大是誰?

大比大(亦稱多加)是一位做了許多仁愛之舉的門徒。 她過世時,寡婦們把她停放在樓上,用她生前為她們所做的所有衣服放在她身邊,來表達對她的敬重。彼得到了,寡婦們把大比大為她們所做的衣服,拿給他看。 彼得讓大比大從死裡復生,這件事使許多人信了救主。

了解更多

掃羅的歸信

  • 迪特·鄔希鐸,「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等待」,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70-77頁

  • 雅各·傅士德,「改變的力量」,2007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2-124頁

腓利施助衣索匹亞人

彼得施助大比大

  • 多馬·孟蓀,「你要作榜樣」,2001月5月,利阿賀拿,第98-101頁

媒體

影片

「司提反殉教」(5:43)

5:41

「往大馬士革的路」(5:23)

5:21

影像

司提反看到天父和耶穌基督

我看見人子站在神的右邊,瓦特·雷恩繪

司提反祈求寬恕那些用石頭打死他的人
腓利在與一個衣索匹亞人一起乘坐馬車時,教導他福音

腓利教導衣索匹亞人,繪者不詳

掃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
使徒彼得使大比大復生

大比大,但·貝爾繪

註:

  1. See Jared W. Ludlow, “The Book of Acts: A Pattern for Modern Church Growth,” in Shedding Light on the New Testament: Acts–Revelation, ed.Ray L. Huntington and others (2009), 12.

  2. See Kenneth L. Barker and others, eds., NIV Study Bible: Fully Revised Edition (2020), 1906, note for Acts 6:1.

  3. See Harold W. Attridge and others, ed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Including the Apocryphal/Deuterocanonical Books (2006), 1865–66, note for Acts 6:1.

  4. 使徒行傳6:2。

  5. 「〔使徒行傳〕6:2中的『管理飯食』一詞譯自diakoneō(服務,服侍;照顧,看顧,供應)此動詞,之後出現的diakonos(執事;僕人;協助者、施助者)稱謂皆源自於此。要將這七人視為教會歷史中獲得特定頭銜的執事還言之過早,倒不如說是一般的服務和施助(亦見第4節中提到的相關名詞『施助』或『服務』)」(Ludlow, “The Book of Acts: A Pattern for Modern Church Growth,” 13, note 18)。

  6. 見使徒行傳6:3-4。

  7. 「因為受指派的人有七個,有些人在想,他們的職位是否類似於今日教會七十員的七位會長。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這群人正好是七個人,這可能只是湊巧而已。要說他們是七十員,是有可能的;要說他們是七位會長,可能性較小,但我們不得而知。」(Robert J. Matthews, Behold the Messiah [1994], 296)

  8. 見使徒行傳6:11-13。

  9. RoseAnn Benson and Joseph Fielding McConkie, “A Prophet … Like unto Thee,”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2, no. 3 (2011), 120.

  10. See Daniel O. McClellan, “The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Testament,” in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A Background to the Texts of the New Testament, ed.Lincoln H. Blumell (2019), 505.

  11. 見以賽亞書66:1。

  12. 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1971], 2:76.

  13. 司提反被聖靈充滿,看見了神和耶穌基督(見使徒行傳7:55)。

  14. Joseph Smith, in History, 1838–1856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ume D-1, 1574, josephsmithpapers.org; punctuation modernized.

  15. 見馬太福音3:16-17。

  16. 見馬太福音17:5。

  17. 見尼腓三書17:3-4。

  18. 見約瑟·斯密——歷史1:16-17。

  19. See John W. Welch, “Roman Law Relating to the New Testament,” in Blumell,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172.

  20. 見利未記19:31;20:6,27;申命記18:10-12。

  21. 在此事件後,經文中再也沒有提到西門。非聖經來源認為邪惡陰謀和異端邪說乃出自西門之手,他後來被稱為術士西門(see Virginia K. Peterson Rigby, “Simon Magus: History Versus Tradition,” in Apocryphal Writings and the Latter-day Saints, ed.C. Wilfred Griggs [1986], 242–43)。根據這個記事,那些用錢買賣教會職位的人,被稱作是在買賣聖職(see D. Kelly Ogden and Andrew C. Skinner, Verse by Verse: Acts through Revelation [1998], 44)。

  22. 迪特·鄔希鐸,「聖職的喜樂」,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59頁。

  23. See 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870, note for Acts 8:27.

  24. 甘大基是「傳統上賜給梅洛(尼羅河上游沿岸的努比亞王國)女王的頭銜,這使得太監的地位具有相當大的權勢。他上耶路撒冷禮拜,顯示出他對以色列宗教感興趣,他讀以賽亞書亦然」(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870, note for Acts 8:27)。

  25. 衣索匹亞人的洗禮預示了使徒行傳第10章裡哥尼流的經驗。

  26. 見使徒行傳1:8。

  27. 見使徒行傳21:39。

  28. 見使徒行傳16:37。

  29. 見使徒行傳21:37-40。

  30. 見羅馬書11:1。

  31. 見使徒行傳23:6;腓立比書3:5。

  32. 見使徒行傳9:1-2;加拉太書1:13-14;腓立比書3:6。

  33. 見使徒行傳13:9。

  34. See Richard Lloyd Anderson, Understanding Paul, rev. ed. (2007), 386–90; John W. Welch and John F. Hall, Charting the New Testament (2002), chart 15-2;經文指南,「保羅」。

  35. Prick譯自希臘字kentron,意思是「尖銳的端點」(Tremper Longman III and Mark L.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2023], 1098)。

  36. See Hoyt W. Brewster Jr., Doctrine & Covenants Encyclopedia (1988), 295.

  37. 見使徒行傳4:36。

  38. 見使徒行傳4:36-37。

  39. 見使徒行傳11:24。

  40. 見使徒行傳第13~14章。

  41. 見約翰福音14:12。

  42. 見馬可福音2:1-12;路加福音5:18-26。

  43. 見馬可福音5:35-43;路加福音8:49-56。

  44. 「路加向我們介紹那位名叫大比大的婦人,她的阿拉姆語名字翻成希臘話就是『多加』,兩個名字都是『瞪羚』的意思。大比大的品格與瞪羚有關,象徵著孕育或賦予生命的人。我們不難看出彼得對大比大的關注,如何突顯出她的行為是愛、憐憫、服務和仁慈的象徵,也是新基督徒群體的一種傳教方式。」(Catherine Gines Taylor, “Women and the World of the New Testament,” in Blumell,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517)

  45. 「使徒行傳唯有此處明確地稱一位婦人為女徒;門徒的陰性名詞在〔新約〕中沒有出現過。」(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873, note for Acts 9:36)

  46. 見使徒行傳9:36。

  47. 見使徒行傳9:37-39。

  48. 見使徒行傳9: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