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1~6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經文輔助資料
羅馬書第1~6章
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聖徒的書信中強調,所有的人都需要耶穌基督的贖罪,才能得救。每個有行為能力的人犯罪,都要在神前被定罪。沒有人能藉著遵行摩西律法而「稱義」,唯有透過對耶穌基督有信心並信靠祂的贖罪,我們才能稱義。例如,亞伯拉罕是藉著他堅強的信心而稱義,而不是藉著遵行摩西律法。所有因對耶穌基督有信心而稱義的人都會得到祝福。耶穌基督的贖罪恩賜顯示出神的恩典。救主的恩典並不寬容罪,而是幫助我們克服罪。透過洗禮訂立福音聖約,象徵我們在罪上死了,並在基督裡開始新生命。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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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上下文
羅馬書是為誰寫的?為什麼而寫?
羅馬書是寫給羅馬的教會成員。對於基督教在羅馬的起源,人們所知不多。保羅在西元57年左右寫了這封信,當時他的第三次傳道之旅接近尾聲,但保羅尚未拜訪過羅馬的聖徒。
保羅之所以寫這封信,似乎至少有三個主要原因:
為他將來到羅馬作準備。保羅多年來一直希望能在羅馬宣講福音,他也希望在羅馬的教會能為他提供協助,並成為他前往西班牙傳教的一個根據地。
釐清並捍衛他的教導。保羅一再面對許多人的反對,他們誤解或扭曲他針對摩西律法和對基督的信心所作的教導。保羅在抵達之前先寫信解決這類擔憂。
促進猶太教會成員和外邦教會成員之間的合一。猶太人約在西元49年被克勞第皇帝逐出羅馬。據推測,在克勞第死後(即西元54年),猶太人便返回羅馬。猶太基督徒當時應是回到以外邦基督徒為主的羅馬會眾中。過沒幾年,保羅就寫信,希望外邦歸信者和猶太歸信者都能在主的教會有歸屬感。保羅教導福音教義如何適用於所有聖徒,藉此促進教會的合一。
為什麼保羅會提到猶太人和希臘人?
猶太人是神的約民或以色列家族中倖存的成員。保羅用希臘人和外邦人這兩個詞,來稱呼非出生在以色列家族的人。保羅在這節經文中的教導提到,耶穌基督的福音會先傳給猶太人,然後再傳給外邦人。救主在塵世傳道期間,主要是向以色列家族成員宣講祂的福音。耶穌基督復活後,指示祂的使徒要將福音信息傳給萬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羅馬書的主題是什麼?
保羅宣告,他已準備好要「將福音……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接著,他介紹了許多人所說的羅馬書的主題:耶穌基督的福音會把救恩帶給每一個憑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生活的人。這封書信的其他內容大都與第16-17節提到的關鍵詞句和概念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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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和信。「相信」(第16節)和「信」(第17節)譯自希臘文動詞pisteuō以及相關的名詞pistis,這兩個詞都有「信心」和「忠信」的意思。對保羅來說,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不只是心理上的認同,更是指「會促成個人承諾和行動的深層信念」。這種深厚的信賴會促使我們在一生中保持忠信,透過悔改所犯的罪、接受洗禮和努力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來顯明我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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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和稱義。譯為「righteousness(義)」的希臘字是dikaiosunē,它與dikaioō密切相關,而dikaioō是譯為「justification」和「justify」(稱義)這兩字的希臘字的字根。這個字根是指「(在法庭等地)被宣告或判定為正義」。人可以靠著對救主的信心,藉救主的恩典而稱義。
羅馬書1:18-32
神的忿怒是什麼?
經文清楚地教導,神愛祂所有的兒女。神的忿怒並不是對人類有敵意,而是對罪的排斥。因為神完全正義,所以祂無法容忍任何罪。保羅說,神的忿怒是針對那些「不愛真理,卻留在不義之中」的人。接著,他列出了不義的行為和態度;如果不悔改,這些行為和態度就會使人遭致神的審判。
保羅在對誰講話?
這幾節經文是哲辯的例子,這是一種古代寫作或演說風格,作者在其中與假想(而非實際上)的對手進行辯論。在這種文體中,作者提出一個主張,陳述某人可能會提出的反對意見,然後再針對該反對意見作出回應。
「神是不偏待人」是什麼意思?
何謂稱義?
譯為「justified(稱義)」的希臘字(dikaioō),意思是「被宣告為正義」。陶德·克理斯多長老教導:「由於『祂偉大贖罪犧牲的無限效力』,耶穌基督可以為我們『滿足律法的要求』。祂移除我們的罪罰而沒有廢除律法。我們得到寬恕,和祂一起處於正義的狀態。我們變得像祂一樣沒有罪。我們獲得律法和公道的支持和保護。簡言之,我們被稱義。」
保羅說「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這是什麼意思?
在羅馬書第3章中,保羅清楚指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一位聖經學者曾說:「律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要證明人無法完全按照每一項道德要求來生活。羅馬書3:20的一個譯本這樣寫道:『確實,律法的直尺讓我們看出自己有多彎曲。』(菲力浦譯本)。賜予摩西律法是為了『指明罪行』(耶路撒冷聖經),也就是要確立對錯,同時也劃定人類的限制,並強調人需要神的協助。」知道自己有不足之處,可以激勵我們透過耶穌基督尋求救贖。
恩典是什麼?
「恩典是保羅用來說明耶穌基督拯救事工的另一個詞彙。恩典一詞原本不是宗教用語。在保羅的時代,恩典(grace)(希臘文charis)常用來描述恩庇者和侍從者之間的關係。恩庇者擁有權力、權柄或財力,可以向侍從者贈予一份他們無法自行賺取或以實物償還的禮物。」
時任總會會長團成員的迪特·鄔希鐸會長教導:「救主的犧牲為所有的人開啟了回到神面前的救恩之門。……祂的恩典是加添能力的力量,能讓人進入神救恩的國度。……
「但救主的恩典能為我們做到的,遠遠不止於此。身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我們期盼著更偉大的事情,也就是在高榮國度中獲得超升……
「……我祈求我們會……讓〔基督的〕恩典在我們人生旅程的這個時刻提升我們,背負我們,從這裡走向我們榮耀的目標,回到天父面前。」
救贖是什麼?
救贖指的是「拯救,買下,或贖回,就好像付款使一個人從束縛中獲得自由」。關於救主作為我們救贖主的角色,陶德·克理斯多長老教導:「耶穌基督最重要的一個身分就是救贖主。……抵償一詞是盡到義務或償還負債的意思,也可以是繳付一筆贖金來拯救或釋放的意思。假如一個人犯了錯,後來改正了或是補償了,我們就說他把自己贖回去了。這每一種意思都在不同的層面上,呈現了耶穌基督透過贖罪而成就的偉大救贖。……
「救主的救贖分為兩個部分。首先,藉著克服所謂的墜落的直接影響,即身體的死亡和靈性的死亡,來為亞當的違誡和隨之而來的人類墜落而贖罪。……
我們如何透過耶穌基督稱義?
在羅馬書3:9-10,23中,保羅用法庭用語來描述我們每個人如何因自己的罪而被判死刑。他教導,透過救主的恩典,我們從這判決中被救贖出來。在第25節中,保羅用希臘文的hilasterion一字,來描述耶穌基督如何為我們的罪償付代價。Hilasterion通常譯為「贖罪祭」。在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中,hilasterion譯為「propitiation(挽回祭)」。我們若對耶穌基督有信心,就能透過祂的贖罪犧牲而被祂「稱義」。換句話說,透過祂的恩典,我們「被判無罪」。
行為能否使我們得救?
保羅寫信給羅馬人的目的之一,是要解決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對於獲得救恩的必要條件所持的歧見。保羅反對救恩是因遵行摩西律法而來的這種教導。保羅這樣說,並不是在暗示一個人不需要有正義的行為,而是在強調一個人無法依靠自己的正義行為而得救。時任總會會長團成員的迪特·鄔希鐸會長教導:「救恩無法用服從當籌碼來兌換,救恩是神子用祂自己的血買來的。認為自己能夠用好行為換來救恩,就像買了張機票就以為能擁有那架飛機;或者付了房租就以為自己現在擁有整個地球一樣。」
羅馬書第3~5章特別強調恩典和信心,只稍微提到好行為的價值。「洗禮和正義行為的必要性」在羅馬書後面的部分才會談到。。
為什麼保羅以亞伯拉罕作為因信稱義的範例?
(比照加拉太書3:6-29。)
因為亞伯拉罕生活的年代比摩西律法頒布的時間早了好幾世紀,所以他是絕佳的範例,足以說明人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稱義,並不是靠摩西律法。保羅引用創世記,說:「亞伯拉罕信神〔對神有信心〕,這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在接受割禮之前就得到了這項保證。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男性藉著割禮的儀式「接受了聖約的責任」。保羅得以利用經文來說明,一個人不會因為服從摩西律法而稱義,卻是藉著對神的應許有信心而稱義。
贖罪與和好這兩個詞的意思是什麼?
希臘文的katallagē一字,在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中譯為「atonement(贖罪)」,在其他譯本中則通常譯為「reconciliation(和好)」。「Katallagē及其相關動詞……在新約中還另外使用了十二次,所有的參考經文都是關於和好。在摩爾門經中,雅各將贖罪與和好連結起來,教導我們要『藉著基督……的贖罪來與神和諧』(摩爾門經雅各書4:11)。保羅寫信給希伯來人,說基督會『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reconciliation)』(希伯來書2:17)。無論是透過言語或是過程來連結,和好與贖罪顯然是不可分開的。顯然,對和好有更深的了解,也會對贖罪有更深的了解。
「Reconciliation(和好)一字源於拉丁文的reconciliare,意思是『再次團聚、重新結合或重歸於好』。」
為什麼保羅會提到奴隸制?
保羅有時會用希臘文的奴隸一詞。奴隸的比喻教導我們,選擇讓罪統治自己會有什麼屬靈後果。因為蓄奴是羅馬帝國普遍的做法,所以保羅的讀者或聽眾很容易就能了解這些比喻,例如聽從神就像奴僕聽從主人那樣,以及成為罪的奴隸。
了解更多
透過耶穌基督獲得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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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克理斯多,「救贖」,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109-112頁
恩典和行為之間的關係
媒體
圖像
亞伯拉罕接受神的指示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哈利·安德生繪
接受洗禮教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