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140課:教義和聖約132:1-2,34-66


第140課

教義和聖約132:1-2,34-66

導言

1831年,先知約瑟·斯密在從事聖經的靈感翻譯工作時,他求問主,以了解有關古代教長擁有超過一位妻子的事。那時先知開始接受啟示,他獲得了問題的答覆。在接下來的幾年,主命令先知及其他後期聖徒要奉行多重婚姻的原則。1843年7月,教會的總部設在伊利諾州納府時,先知將所獲得的啟示記錄下來。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闡述了主對多重婚姻的教導,包括對約瑟和愛瑪·斯密的忠告。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32:1-2,34-48

主啟示了多重婚姻的原則

課程開始,說明在1831年,約瑟·斯密在從事舊約的靈感翻譯工作,他讀到有些古代先知曾實施多重婚姻(亦稱多妻制)。在這項做法下,一名男子會和一位以上的在世妻子結婚。先知研讀經文,沉思所學,最後他在禱告中求問天父有關多重婚姻的問題。

創世記16:1-3寫在白板上。說明這幾節經文描述了撒萊和亞伯蘭(即後來所知的撒拉和亞伯拉罕)的行為。請一位學生讀出這幾節經文。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想一想他們對亞伯蘭和撒萊生命中這項事件可能會有的任何問題。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1,找出先知約瑟·斯密研讀舊約時代所實行的多重婚姻時有何問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你可以說明一詞是在舊約的時代和文化中,用來稱呼那些與一名男子合法結婚,但社會地位卻低於正妻的女子。妾並不屬於我們這個福音期實行多重婚姻裡的一部分。)

將以下問題寫在白板上:主為什麼在某些時期命令正義的男女服從多重婚姻的原則?

說明關於白板上的問題,以及學生對多重婚姻可能會有的其他問題,在他們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時可以找到答案。請他們寫下在今日研讀中所發現的教義和原則。

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132:34-3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為什麼亞伯拉罕和撒拉開始實施多重婚姻。

  • 根據第34節,為什麼撒拉要給亞伯拉罕另一個妻子?關於多重婚姻的原則,這點教導了我們什麼?(學生回答時,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只有在主命令時,多重婚姻才是可以接受的。

  • 撒拉和亞伯拉罕的服從,協助達成哪件事?(主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包括亞伯拉罕會有後裔,並且將如眾星一樣多〔見創世記15:5〕。)

為了幫助學生進一步了解你寫在白板上的這項原則,建議他們在經文中教義和聖約132:34旁邊,寫下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請一位學生讀出這幾節經文。指出一夫一妻制(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的標準,除非祂另有吩咐。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37-3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有哪些話語描述了主命令實行多重婚姻的例子。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概述教義和聖約132:39,41-43,說明主證實當人民根據祂的誡命實行多重婚姻的原則時,他們就不算是犯下姦淫罪。不過,如果任何人在神沒有命令的任何情況下實行多重婚姻,他們就是犯姦淫了。(注意第41節裡的毀滅一詞,指的是那些違反其神聖聖約的人,都將從主和祂的約民中被隔絕〔比對使徒行傳3:22-23尼腓一書22:20〕。)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40,找出主說祂將要做的事。

  • 根據第40節,主將要做什麼事?(復興萬事。說明「萬事」指的是曾在先前福音期啟示過的各項福音律法和教儀。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在後期時代遵行多重婚姻律法的這項誡命,是萬事復興的一部分〔亦見使徒行傳3:20-21〕。)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45,4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把什麼授予約瑟·斯密來促成萬事的復興。

  • 主把什麼授予約瑟·斯密來促成萬事的復興?(聖職的權鑰與能力。)

  • 我們從第45節第48節學到關於多重婚姻的什麼事?(學生回答時,在白板上寫出下列原則:多重婚姻僅能透過那賜給本教會總會會長的聖職權鑰來得到授權。

說明在萬事復興的一部分中,本福音期的初期,主命令早期的聖徒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和繼任的總會會長——百翰·楊、約翰·泰來和惠福·伍持有的聖職權鑰,實行多重婚姻。1890年,伍會長行使同樣的聖職權鑰,獲得啟示應終止實行多重婚姻(見正式宣言一)。

教義和聖約132:49-66

主向約瑟和愛瑪·斯密提出有關多重婚姻的勸告

說明先知約瑟·斯密一開始並不情願實行多重婚姻。他說他直到被警告若不服從就會被毀滅,才開始實行(see “Plural Marriage,” Historical Record, May 1887, 222)。由於缺乏歷史文件,我們並不知道約瑟·斯密早期為了遵守這項誡命有何嘗試。然而,到了1841年,先知已開始服從這項誡命,並教導了一些教會成員,且在接下來的三年他與其他的妻子結婚,以符合主的命令。先知約瑟·斯密服從主的命令去實行多重婚姻,對他和他摯愛的妻子愛瑪來說,是一項信心的考驗。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49-50。請全班找出主應許約瑟·斯密的祝福。

  • 神應許約瑟·斯密哪些祝福?

  • 根據第50節,為什麼主應許給約瑟·斯密這些祝福?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52。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賜給愛瑪·斯密的勸告。

  • 根據第52節,愛瑪被勸告要接受什麼?(「所有已給我僕人約瑟的」指的是那些已經印證給約瑟·斯密的人。)

說明除了命令愛瑪要接受那些已經印證給她丈夫的人,主也命令她守在祂的律法中,並寬恕約瑟的過犯。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56,了解主對愛瑪有何應許。

  • 如果她願意服從祂的命令,主對愛瑪有何應許?

說明在1841年,約瑟·斯密開始教導其他忠信的男女多重婚姻的原則。他們最初也很難理解和接受這項原則。比方說,百翰·楊首次得知締結多重婚姻這條誡命時,他說他寧肯死,也不要娶多位妻子(see Susa Young Gates and Leah D. Widtsoe, The Life Story of Brigham Young [1930], 321)。雖然這些忠信的教會成員最初對這項誡命遲疑不決、感到挫敗,但他們仍透過聖靈獲得個人的證實,接受了多重婚姻的原則。禧伯·甘長老的第一位妻子,維蕾特·甘,獲得並接受多重婚姻的教義,「毫不懷疑多重婚姻是神設立的體制,因為主為了答覆她的祈禱,已經向她顯示了」(Helen Mar Kimball, in Orson F. Whitney,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1967], 325; see also pages 326–28)。

實行多重婚姻帶來許多其他的挑戰。由於這項做法起初默默地被實行,後來開始有人四處散播有關教會領袖娶了很多妻子的謠言。這些謠言大大地扭曲真理,詆譭了先知和教會其他領袖的名譽,並導致更多對聖徒的迫害。

讀出教義和聖約132:63,從「因她們是給他的」這句話開始。在你讀出來之前,說明這節經文有助於我們了解主為何命令約瑟·斯密和其他人實行多重婚姻的一個原因。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那項特定的目的。

  • 主在第63節指的是哪一條誡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條誡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是什麼意思?(要生養子女。)

指出以下在第63節中的這句話:「我父的事工藉此繼續下去。」

  • 生養子女如何能讓父母參與繼續天父的事工?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安德森長老的話,作為討論的一部分:

Image
尼爾·安德森長老

「一個小孩出生時,父母便是在實踐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把兒女帶到世上來。主曾說:『這就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要成為不死之前,必須先成為必死的世人」(「兒女」,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28頁)。

  • 根據你在第63節所學到的事,主在某些時期制定實行多重婚姻的一個原因是什麼?(學生回答後,在白板上寫出以下的原則:主在某些時期制定多重婚姻,替祂的人民提供更多機會為祂撫養正義的子女。你可以再次提到摩爾門經雅各書2:30。)

提及你在課程剛開始時寫在白板上的問題:主為什麼在某些時期命令正義的男女服從多重婚姻的原則?你可以請學生為全班概述他們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時學到了什麼,而幫助他們回答這個問題。

結束課程時,分享你對先知約瑟·斯密和他接受並服從神的啟示的見證。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第132篇。如何探討多重婚姻的研究

許多關於多重婚姻的網路資料和書面資源並不可靠,要謹慎和明智地看待這些資料。有些記寫有關本教會和其歷史的作者所呈現的資訊缺乏背景資料,或他們只包含部分真理,造成誤導。有些這樣的寫作目的在摧毀信心。

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安德森長老警告:

Image
尼爾·安德森長老

「總有某些人要詆譭教會和破壞我們的信心。現在他們運用網路來做這些事。

「有些和教會有關的資訊,不管看起來多麼具有說服力,終究都不是真的」(「信心的試驗」,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41頁)。

研讀關於多重婚姻時,很重要的是,要記住先知約瑟·斯密在他學習福音時所遵循的模式。他會研讀、沉思、祈禱,以獲得知識。

關於實行多重婚姻的歷史研究,可在josephsmithpapers.orgbyustudies.byu.edu找到可靠內容。

教義和聖約132:1。多重婚姻的「原則和教義」

以下的記事有助於了解首度引介多重婚姻的實行時,先知約瑟·斯密和其他教會成員的感受。

印證給先知約瑟·斯密的伊莉莎·舒,記錄了先知約瑟·斯密向她弟弟朗卓·舒教導多重婚姻原則的詳細情形。她注意到這項原則導致了約瑟·斯密極度的苦悶和痛苦,只因這是神聖的啟示,他才向前推進建立這項原則:

Image
伊莉莎·舒

「先知約瑟·斯密〔向朗卓·舒〕敞開心懷,描述他怎樣在心理上經歷痛苦折磨,來克服那因教育和社會習慣而來的,對於引介多重婚姻一事自然會有的厭惡感受。他知道神的聲音——他知道全能者給他的誡命是要去進行——去立下榜樣,建立高榮的多重婚姻。他知道他不僅要征服和克服自己的成見和偏見,還有整個基督教世界都在盯著他看;但超越一切的神已賜下誡命,而他必須服從。但先知仍躊躇不前、一再拖延,直到一位天使帶著出鞘的劍站在他面前告訴他,除非他開始行動,建立多重婚姻,否則他的聖職會被取走,他也會被毀滅!他不僅向我的弟弟,還向其他人作了這見證——那是無法否認〔反駁〕的」(Biography and Family Record of Lorenzo Snow [1884], 69-70)。

百翰·楊會長教導說:

Image
百翰·楊會長

「如果有人問我當約瑟透露那項教義時,我的選擇會是什麼,而說了也不會削弱我的榮耀,我會說:『讓我有一個妻子就好了。』……

「……我無意逃避任何責任,也完全沒有不想做被命令去做的事,但這是我生平頭一次想死,我費了好長的時間才勉強克服內心的衝擊,當我看到葬禮,心裡著實妒忌躺著的死者,十分懊惱那個躺在棺材裡的人不是我。……

「……但奉行他們信仰的聖徒將會獲得超升,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否認任何神給予、或可能給予的啟示,雖然有個尚且無法完全理解的教義臨到他們,卻會聽到他們說:『主把此事差遣給我,我祈求祂會拯救我、保守我,使我不會否認任何從祂而來的事,賜我耐心等候,直到我自己可以了解』」(in “Provo Conference,” Deseret News, Nov. 14, 1855, 282)。

禧伯·甘會長的第一位妻子,維蕾特·甘,獲得了對多重婚姻的見證。她的女兒海倫說:

「『我的母親經常告訴我,她毫不懷疑多重婚姻是神的體制,因為主為了答覆她的祈禱,已經向她顯示了。

「『我的父親從英國返鄉不久,便在納府和其他的弟兄們一起接受多妻教義的教導。……

「『父親完全了解這種情形,而他對先知懷有的愛和尊敬是那麼大,他寧願為先知捨命,也不願背叛他。這項信心的試驗,是他所經歷過的最大考驗之一。……

「『我的母親〔維蕾特·甘〕早已注意到他在行為和面容上的改變,而當她詢問原因,他會試著逃避她的問題。最後,他答應如果她只是好好等待,過一陣子就會告訴她。這個問題在腦中折磨著他,他的面容看來焦慮、憔悴,每日時時刻刻出賣他的痛苦,最後這痛苦變得難以負荷,他再也無法掌控自己的感受。他的身體病了,但是他心理上的悲痛大到使他夜不成眠,他會在屋內踱步徘徊到將近清晨,有時他腦中充滿極度的苦悶,他會用力扭著雙手,哭得像個小孩,懇求主會慈悲地向她顯示這項原則。……

「『他們內心的痛苦無法言喻,當她發現再怎麼求他也沒有用,她便回到房間,在主前垂下頭來,在禱告中向祂傾注靈魂;因為神曾經說過:「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在她面前,神顯示了高榮婚姻的體制,以及其全部的美麗和榮耀,與將會授予她在不死和高榮領域中的偉大超升和榮譽;只要她願意接受此事,站在她丈夫身旁支持他。她也看到他所娶的女人,並思考這體制帶來了巨大的喜樂、無邊無際的愛與團結,以及她丈夫國度的增加,能力和榮耀延伸至永恆,無止無盡的世界。

「『她的臉上流露出喜樂,因為她充滿了神的靈,她回去找我的父親,說:「禧伯,主已把你隱瞞我的事情顯示給我了。」她告訴我,當她描述這個異象並告訴我父親,她已感到安心,也知道這是從神而來的時候,她從沒有看過父親比那時更快樂了。

「『她立約支持他和敬重這項原則,也忠信地遵守那聖約;雖然她的考驗常常沉重痛苦得難以承受,但她知道父親正在受到試驗,而她始終保持正直、堅定不移。她給了我父親許多妻子,她們也總是認為我的母親是位忠信的朋友』」(in Orson F. Whitney,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1967], 325–28)。

約翰·泰來會長談到引介多重婚姻原則的那個時候,他說:

Image
約翰·泰來會長

「我向來抱持嚴謹的道德觀念,我覺得,對一個像我一樣已婚的人來說,這原則乍聽之下實在是太駭人聽聞了。……這的確讓人從靈魂深處翻騰不已。我一向嚴守貞潔的分寸。……因為這樣的觀念,要不是因為認識神、神的啟示和其中的真理,沒有任何理由能讓我接受這樣的原則」(in B. H. Roberts, The Life of John Taylor, Third President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1963], 100)。

教義和聖約132:18-20。婚姻的永恆本質

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在他第一任妻子過世後再婚,他受訪時,對於婚姻的永恆本質的主題,說明我們知道某些事情,而不知道其他事情:

Image
達林·鄔克司長老

「許多活在世上的人,和一個以上的人結婚。這些婚姻有時候以死亡結束;有時候則是以離婚收場。他們一度和之後訂立的聖約,來生對他們來說有什麼意思呢?我認為,那些人對這個問題大多沒有答案。因為他們不相信人會在來生繼續當夫妻,這個問題就不會困擾他們。如果他們沒有訂立聖約、遵行聖約來那麼做,〔對他們自己來說〕,他們是對的!但是對那些像我一樣,信奉婚姻關係可以永恆的信仰的人,就必須說:『若是你和一位以上的妻子締結永恆婚姻,那麼生命在來生時會什麼樣子?』我必須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所立的那些聖約,而且我相信如果我忠於聖約,在此便可預期這些祝福都會在來生實現」(in “Elder Oaks Interview Transcript from PBS Documentary,” July 20, 2007, mormonnewsroom.org)。

教義和聖約132:38-39。大衛與烏利亞

主宣告,大衛在奪取烏利亞之妻拔示巴一事上犯了罪。大衛後來謀劃烏利亞的死亡來隱藏自己的罪,結果,大衛失去了他的超升。教義和聖約132:38-39包含了大衛的例子,強調管理實行多重婚姻律法的嚴格。即使是在主制定並命令祂人民奉行這項做法的時期,他們必須按照祂誡命的要求,以及祂持有必要聖職權鑰的僕人所獲賜的指示。

教義和聖約132:51-56。愛瑪·斯密被命令不要領受什麼?

「在此處或其他地方,均無任何資料顯示神曾命令約瑟·斯密獻給愛瑪什麼東西,但這內容似乎在暗示著一項特殊的信心試驗,類似神命令亞伯拉罕奉獻以撒時,對他的信心那種大試驗。除此之外,臆測是無用的」(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2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3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