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班課程
教義和聖約第129~131篇;132:1-33(第28單元)
導言
學生在第4天的課程研讀了教義和聖約132:1-33。今天的課程能幫助他們更了解整個教義和聖約第132篇和多重婚姻的原則。學生對過去多重婚姻的實行也會有更多的了解。
注意:學生在這個單元學到兩則精通經文:教義和聖約130:22-23和教義和聖約131:1-4。課程開始時,可考慮請一半的班員說明他們從第一則精通經文中學到什麼,而另一半的班員說明他們從第二則精通經文中學到什麼。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32:3-6,34-48
主規定新永約的條件,並啟示多重婚姻的原則
上課前,將以下這些問題寫在白板上:
請學生今天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時,沉思這些問題。
說明在1831年,先知約瑟·斯密在從事舊約的靈感翻譯工作時,讀到有些古代先知曾實施多重婚姻(亦稱多妻制)。在這項做法下,一名男子會和一位以上的在世妻子結婚。先知研讀經文,沉思所學,最後他在禱告中求問天父有關多重婚姻的問題。
把創世記16:1-3寫在白板上。說明這幾節經文描述了撒萊和亞伯蘭(即後來所知的撒拉和亞伯拉罕)的行為。請一位學生讀出這幾節經文。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想一想他們對亞伯蘭和撒萊生命中這項事件可能會有的任何問題。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1,找出先知約瑟·斯密研讀舊約時代所實行的多重婚姻時有何問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你可以說明妾一詞是在舊約的時代和文化中,用來稱呼那些與一名男子合法結婚,但社會地位卻低於正妻的女子。妾並不屬於我們這個福音期實行多重婚姻裡的一部分。)
將以下問題寫在白板上:主為什麼在某些時期命令正義的男女服從多重婚姻的原則?
說明關於白板上的問題,以及學生對多重婚姻可能會有的其他問題,在他們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時可以找到答案。請他們寫下在今日研讀中所發現的真理。
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132:34-3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為什麼亞伯拉罕和撒拉開始實施多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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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34節,為什麼撒拉要給亞伯拉罕另一個妻子?關於多重婚姻的原則,這點教導了我們什麼?(學生回答時,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只有在主命令時,多重婚姻才是可以接受的。為了幫助學生進一步了解這項原則,你也可以請他們讀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不妨建議他們將這則參考經文寫在自己經文教義和聖約132:34的旁邊。)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37-3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有哪些話語描述了主命令實行多重婚姻的例子。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概述教義和聖約132:39,41-43,說明主證實當人民根據祂的誡命實行多重婚姻的原則時,他們就不算是犯下姦淫罪。不過,如果任何人在神沒有命令的任何情況下實行多重婚姻,他們就是犯姦淫了。(注意毀滅〔第41節〕一詞,指的是那些違反其神聖聖約的人,都將從主和祂的約民中被隔絕〔比照使徒行傳3:22-23;尼腓一書22:20〕。)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40,找出主說祂將要做的事。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說明「萬事」指的是曾在先前福音期啟示過的各項福音律法和教儀。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在後期時代遵行多重婚姻律法的這項誡命,是萬事復興的一部分。(亦見使徒行傳3:20-21。)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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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這幾節經文學到關於多重婚姻的什麼事?(學生回答時,在白板上寫出下列原則:多重婚姻僅能透過那賜給本教會總會會長的聖職權鑰來得到授權。)
說明在萬事復興的一部分中,本福音期的初期,主命令早期的聖徒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和繼任的總會會長——百翰·楊、約翰·泰來和惠福·伍持有的聖職權鑰,實行多重婚姻。1890年,伍會長行使同樣的聖職權鑰,獲得啟示應終止實行多重婚姻(見正式宣言一)。
教義和聖約132:49-66
主向約瑟和愛瑪·斯密提出有關多重婚姻的勸告
說明先知約瑟·斯密一開始並不情願實行多重婚姻。他說他直到被警告若不服從就會被毀滅,才開始實行(see “Plural Marriage,” Historical Record, May 1887, 222)。由於缺乏歷史文件,我們並不知道約瑟·斯密早期為了遵守這項誡命有何嘗試。然而,到了1841年,先知已開始服從這項誡命,並教導了一些教會成員,且在接下來的三年他與其他的妻子結婚,以符合主的命令。先知約瑟·斯密服從主的命令去實行多重婚姻,對他和他摯愛的妻子愛瑪來說,是一項信心的考驗。
概述教義和聖約132:49-56,說明主向約瑟和愛瑪·斯密提出勸告和應許,如果他們願意服從多重婚姻原則,就能獲得祝福。說明在1841年,先知約瑟·斯密開始教導其他忠信的男女多重婚姻的原則。雖然這些忠信的教會成員最初對這項誡命遲疑不決、感到挫敗,但他們仍透過聖靈獲得個人的證實,接受了多重婚姻的原則。
讀出教義和聖約132:63,從「因她們是給他的」這句話開始。在你讀出來之前,說明這節經文有助於我們了解主為何命令約瑟·斯密和其他人實行多重婚姻的一個原因。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那項特定的目的。你讀完之後,在白板上寫出以下的原則:主在某些時期制定多重婚姻,替祂的人民提供更多機會為祂撫養正義的子女。(你可以再次提到摩爾門經雅各書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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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是什麼意思?(要生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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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養子女如何能讓父母參與繼續天父的事工?
提到你開始上課時寫在白板上的問題:主為什麼在某些時期命令正義的男女服從多重婚姻的原則?你可以請學生為全班概述他們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和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時學到了什麼,而幫助他們回答這個問題。
結束課程時,分享你對先知約瑟·斯密和他接受並服從神的啟示的見證(見教約132:37)。
下個單元(教義和聖約第133~135篇)
問學生,若他們要在從容就義和逃離那些想殺害他們的人之間作一選擇,他們會怎麼做?如果選擇去面對死亡,能保住你們家人、朋友以及好幾百人的性命,你們會怎麼做?你願意這樣做嗎?先知約瑟·斯密甘心樂意地面對死亡,他說:「我此去像一隻待宰的羔羊,但是我平靜得像夏日的早晨」(教義和聖約135:4)。學生在下一個單元會讀到有關先知約瑟·斯密殉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