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課
教義和聖約第111篇
導言
1836年,教會負債嚴重。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前往麻薩諸塞州撒冷,希望能取得金錢來償還教會的債務。1836年8月6日,約瑟·斯密獲得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11篇的啟示,主在其中向他保證,不需要為債務和錫安的福祉擔心。主也針對教會領袖在撒冷期間要在哪裡停留,給予先知指示。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第111篇
主向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提供保證和指示
開始上課的時候,請學生在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寫出以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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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情會帶給你的生活壓力和焦慮?
可以請幾位學生和全班分享他們的想法。(提醒學生,不要分享太私人的想法和經驗。)
說明在1836年的夏天,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對教會的財務狀況感到很憂心。就在前幾年,教會領袖為了服從主的命令去建造嘉德蘭聖殿、購買俄亥俄州和密蘇里州購買的土地,以及資助錫安營,因而背負了龐大的債務。教會也需要資金為被迫離開家園的密蘇里州聖徒購買土地。主曾在1834年指示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還清〔他們〕所有的債務」(教約104:78)。然而,因為失去了在密蘇里州帶來收入的各項事業,導致他們無法償清債務。因此,教會領袖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應付教會債權人的要求。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04:80。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應許要如何幫助教會領袖處理債務問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說明在1836年,一位名叫威廉·伯基斯的教會成員到了俄亥俄州嘉德蘭,並告訴教會領袖,他們可以在麻薩諸塞州的撒冷得到一大筆錢。他表示這筆錢藏在一棟房子的地窖內,他是世上唯一知道這筆錢下落的人。
告訴學生,約瑟·斯密、西德尼·雷格登、奧利佛·考德里,以及海侖·斯密於1836年7月25日離開嘉德蘭,前往紐約州與教會的債權人會面。在紐約州待了幾天之後,這群人便前往撒冷。伯基斯弟兄在那裡與他們碰面,但是他說,他找不到藏這筆錢的房子,因為自從他離開以後,這座城市的市容改變了很多。伯基斯弟兄不久之後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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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如果你到了撒冷,希望能找出方法幫助償還教會債務,卻落了空,你會有什麼感覺?你會怎麼做?
說明教會領袖花了一些時間尋找那棟據說藏了錢的房子。1836年8月6日,他們還在撒冷的時候,約瑟·斯密獲得了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11篇的啟示。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1:1。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對這些人前往撒冷的這趟行程有何感受。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學生回答時,你可以說明愚昧可以定義為「非高度犯罪行為的軟弱或荒謬舉動;不合乎理智或一般謹慎法則的行為」〔Noah Webster, 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acsimile of the first edition (1828; repr., 1967), “Fo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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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趟撒冷之行為什麼算得上是愚昧的?
告訴學生,雖然他們沒有在撒冷找到錢,但是主指出,這趟旅程仍然對祂的國度有益。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1:2。請全班找出主說祂在撒冷城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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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祂在撒冷有什麼?(許多財寶和許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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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祂會在何時將祂在撒冷的人民聚集出來?(在適當的時候。)
告訴學生,約瑟·斯密和同行的人在撒冷待了好幾個星期,並在停留期間宣講福音。五年之後,以拉達士·舒蒙召喚前往撒冷傳教,他在那裡成立了一個分會,有120位成員(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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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約瑟·斯密在撒冷的經驗,以及主在教義和聖約111:1-2中的教導,學到什麼?(學生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的好答案。他們討論的時候,將以下這項原則寫在白板上:主會讓我們真誠的努力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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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原來努力的方向錯誤,但主仍然可以用哪些方式讓我們真誠的努力有好的結果?(一個可能的答案是:祂可以幫助我們從經驗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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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主可以讓你真誠的努力有好的結果,對你有什麼影響?
說明主賜給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指示,幫助他們在撒冷的時候能成就好事。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1:5-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希望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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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教會的債務和錫安的狀況,主如何安慰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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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8節,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要如何知道他們在撒冷剩餘的日子要在哪裡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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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從主在第8節的指示中學到什麼真理?(學生回答後,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我們可以透過主的靈的平安和能力獲得祂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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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原則如何幫助你面對憂慮和挑戰?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11:9-10,並找出主指示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在撒冷時需要完成的另一項工作。請學生報告他們所學到的事情。
告訴學生,約瑟·斯密等人服從主的忠告,「勤奮地詢問有關〔該〕城較早的居民和開拓者的事蹟」(教約111:9)。他們在撒冷期間造訪了幾處歷史景點,並從這些參訪中得知,麻塞諸塞州撒冷和附近新英格蘭地區的一些居民,曾經因為宗教上的不容異己和偏執而被迫害和殺害(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2:464–65)。這些事件促使約瑟·斯密在他個人的歷史中寫道:「人要到何時才會停止互相爭鬥,不再強奪〔或取走〕他人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崇拜自己的神的神聖權利?」(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2:465)。先知後來重申了讓所有人行使宗教自由之特權的重要(見信條第11條)。雖然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沒有取得他們原以為可以在撒冷找到的錢,他們卻從這趟旅程中獲得其他財寶,包括知識的寶藏。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1:11。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在這項啟示的最後忠告。說明第11節所用的安排(order)一詞,是指安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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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如何重述主在第11節的忠告?(雖然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要確定他們了解以下這項原則:如果我們明智且不要犯罪,那麼主就會為我們的益處安排一切事務。你可以解釋,即使正義的人遭遇考驗,主也可以「為〔他們〕的益處安排〔這些〕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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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作哪些明智的選擇?(學生可能提出各種不同的答案,包括努力服從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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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主「為〔我們〕的益處安排一切事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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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在何時看過這項原則的實際例子?
請學生複習他們在開始上課時針對你問的問題所寫的答案。請他們思考自己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11篇的時候學到了什麼,可以幫助他們面對自己的挑戰。請他們把自己的想法寫在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
結束時,針對你們討論的原則分享你的見證。鼓勵學生根據這些原則行事。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111:9。「這地方你們可以用租賃的方式取得」
約瑟·斯密和他的同伴抵達麻薩諸塞州撒冷之後,承租了一棟房子;這棟房子不是據說在地窖中藏了錢的房子。這是主提到的「你們可以用租賃的方式取得」的房子(教約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