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話,提醒學生,1839年11月和12月,約瑟·斯密和以利亞·西比會見了包括總統馬丁·范布倫在內的美國政府領袖,為聖徒在密蘇里州經歷的虐待和損失尋求賠償。總統告訴他們:「我沒辦法為各位做什麼。我支持你們的話,就是跟整個密蘇里州為敵,這樣,密蘇里州就不會在下次選舉中投票給我」(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7: September 1839–January 1841, ed. Matthew C.Godfrey and others [2018], 260)。1843年11月,即下次總統選舉的前一年,約瑟·斯密寫信給五位總統候選人,「希望知道他們是否願意支持聖徒的請願,為他們在密蘇里州的損失爭取賠償」(聖徒:第一冊,第381頁)。其中三位候選人回信了,但沒有人承諾要幫助聖徒。
「如果我和我的朋友能有特權享有美國公民都能享有的宗教權利和公民權利,甚至是憲法保障所有美國公民的那些權利,我就不需要經歷這段朋友稱呼我美國總統或總統候選人的歷程。但從一開始,我們這群人就被剝奪了這些權利。由於我們的宗教,來自美國各地的迫害就像轟隆的雷聲,不時在我們頭上響起,而各地政府從不曾挺身援助;盱衡此事,我覺得自己有權利和特權為了保護無辜受害者,取得我能在美國合法取得的影響力和權力」(in The Words of Joseph Smith, comp. and ed. Andrew F.Ehat and Lyndon W.Cook [1991], 320; see also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E-1, p. 1886, josephsmithpapers.org)。
這段話如何幫助我們更了解約瑟·斯密參選總統的原因?
向學生說明,教會今日使用的宗教自由一詞,指的是「在健康和安全無虞的情況下,『行使』或奉行〔個人〕宗教而不受政府或其他人干涉的權利」(“What do we mean when we talk about religious freedom?”)Answers to Common Questions, religiousfreedom.ChurchofJesusChrist.org)。約瑟·斯密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的前六個月左右,在納府發表一場演講,概述他對宗教自由的感覺。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先知約瑟·斯密在那次演講時所說的話。
展示這裡所附的圖,圖中是約瑟·斯密在納府與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見面。向學生說明,1844年春天,先知與該定額組的九位成員見面,給他們特別的任務。(有三位使徒不在現場,可能當時不是很忠信;不出幾年,他們每個人都叛教了。)(See Alexander L.Baugh and Richard Neitzel Holzapfel, “‘I Roll the Burthen and Responsibility of Leading This Church Off from My Shoulders on to Yours’: The 1844/1845 Declaration of the Quorum of the Twelve Regarding Apostolic Succession,” BYU Studies, vol. 49, no. 3 [2010],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