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教會中弱小的人和單純的人
2007年10月


教會中弱小的人和單純的人

主對每位教友皆一視同仁,無貴賤高低之分。

我們敬重雅各·傅士德會長,也很懷念他。他摯愛的妻子露絲今天早上也和我們在一起,我們要向她表達關愛之意。我們也歡迎由興格萊會長提名來擔任某些職位的人。

我謹代表所有在今天接受舉手支持的人向各位保證,我們會全力以赴,絕不辜負各位的託付。

我們剛剛支持了教會的總會人員,這是一個莊嚴、神聖的程序。每當有領袖或教師蒙受召喚或卸免職位,或有支聯會、支會、定額組、輔助組織改組,都會進行這項程序(見教約124:123,144;亦見教約20:65-67;26:2)。這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才有的獨特作法。

我們一直都知道哪些人被召喚來領導或教導,也有機會支持或反對這些提案。這項作法並非是人為的創舉,其實神在啟示中已說明:「不可讓任何人出去宣講我的福音或建立我的教會,除非他由持有權柄的人按立;而且 教會知道 此人有權柄,而且已由教會領袖正式按立」(教約42:11)。如此一來,教會就能受到保護,不會有冒名頂替之徒掌控定額組、支會、支聯會或教會。

在主的教會中,還有一項獨特的原則,就是所有的教導及領導職位都是由教友擔任。這點在經文中也有說明。教義和聖約中的一節經文已為教會訂立了一套可長可久的領導體制。這項體制是空前的,在古往今來的其他基督教派中,都沒有這樣的作法:

「因此,我,主,知道那將臨到地上居民的災禍,召喚我的僕人小約瑟·斯密,從天上對他說話,並賜給他誡命;……

「世上弱小的事物將出來擊倒強而有力的事物,……

「……使每個人得以奉主,神,即世界救主的名說話;

「使信心也得以在世上增加;

「使我的永約得以建立;

「也使我圓滿的福音得以由弱小的人和單純的人傳遍世界各角落,也傳給國王和統治者。

「看啊,我是神,已說了這話;這些是我的誡命,在我僕人們的軟弱中,依照他們的語言方式給予他們,使他們能了解」(教約1:17,19-24)。

我深深地感激這些經文,這當中說明主會運用「弱小的事物」。

每位教友都有責任接受召喚,為人服務。

小路賓·克拉克會長曾說:「為主服務時,重要的不是服務的職位,而是服務的態度。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人們擔任的職位都經過正式召喚,因此人們無須爭取、也不拒絕」(in Conference Report, April 1951, 154)。本教會並無職業牧師,而是從會眾當中召喚教友來擔任領導職位,世界各地皆然。我們也沒有專門培訓職業領袖的神學院。

教會中的每一件事,不論是領導、教導、召喚、按立、祈禱、歌唱、準備聖餐或給予忠告,凡此種種都是由一般的教友擔任,也就是「世上弱小的事物」。

我們看到在許多基督教派裡,他們對牧師不足的問題傷透腦筋。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福音一宣講,教會一成立,就有忠信的弟兄姊妹心懷見證,願意響應召喚,為人服務,親身投入主的事工,按照主所要求的標準生活。這樣的教友為數眾多,不虞匱乏。

教友在洗禮之後,都會被授予聖靈(見教約33:15;35:6)。聖靈會教導他們、安慰他們。他們於是準備好接受指示、引導、甚或糾正,以因應職位上或其他方面的需求(見約翰福音14:26;教約50:14;52:9;75:10)。

這項原則使得本教會與世界上其他的基督教派大不相同。我們發現自己居於非常特殊的地位,在世界各地──在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之中──有無數的教師與領袖。教友之間存在著一種獨特的平等性。沒有人認為自己比別人更重要(見教約38:24-25)。「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10:34-35;亦見羅馬書2:11;教約1:35;38:16)。

我年輕時曾擔任一位很年長姊妹的家庭教導教師。她和我分享人生經驗,讓我從中學到了一些事。

她還是個小女孩時,有一次百翰·楊會長蒞臨百翰市,對這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城鎮而言,這是件大事。為了向他致敬,兒童會的兒童都穿上白色衣服,列隊站在通往鎮上的道路上,每個人都挽了一籃鮮花,等著把花灑在總會會長的馬車前。

但當天有些事讓她心情不佳,因此她並未拋出花朵,反而把一塊石頭踢到馬車前,還說:「他一點也沒有比我爺爺羅龍德更好。」有人聽到了這句話,她因此受到嚴厲的斥責。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百翰·楊會長會是第一個贊同小珍妮·斯蒂這句話的人。楊會長不會認為他自己比羅龍德爺爺或本教會任何配稱的教友更重要。

主自己說得很清楚:「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馬太福音20:27)。「就是被指定要作最大的,雖然他是最小的,又作眾人的僕人。」(教約50:26)。

許多年前當我初次接受某項任務,照片因此上了報,那時我的一位高中老師顯然非常驚訝,我聽說他對別人說:「那恰好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你無法單憑外表來斷定一隻青蛙能跳多高!」

想想那隻青蛙在泥濘中沒跳起來,反而趴在地上的畫面,這正說明了我在面對迎面而來的種種責任時,心裡感到自己是多麼的不適任。

這些感受令我謙卑,使我明白:人不應覺得自己優於他人。

有很長一段時間,有件事一直困擾著我。四十六年前,當時我37歲,是福音進修班的督導。我在教會的召喚是林登支會的助理教師。

我萬萬沒想到,自己竟被通知去會見大衛奧·麥基會長。他拉著我的雙手,召喚我擔任總會當局人員,也就是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助理。

幾天後,我去鹽湖城跟總會會長團見面,接受按手選派為教會的總會當局人員。這是我第一次見到總會會長團的大衛奧·麥基會長和他的副會長壽·白朗會長及亨利·摩爾會長。

麥基會長解釋說,十二使徒助理的一項責任就是跟十二使徒定額組一起擔任特別證人,見證耶穌是基督。接下來他所說的話讓我感到惶恐:「在我們按手選派你之前,我要你向我們作見證。我們想要知道你是否對基督有見證。」

我盡力而為,我作的見證就像自己在支會禁食見證聚會上所作的一樣。讓我驚訝的是,總會會長團的弟兄們似乎相當滿意,然後便授予我那項職位。

這事讓我非常困惑,因為我一直以為被召喚到這樣職位的人,一定有很不尋常、與眾不同,並且具有極大的見證和靈性力量。

這事困擾了我很長一段時間,最後我終於明白自己早已經擁有必要的一切:那就是心中有一個持續的見證,知道圓滿的福音已經由先知約瑟·斯密復興了,知道我們有一位天父,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我可能並非完全明白,但我確實有見證,而且我願意學習。

我或許跟摩爾門經所提到的那些人一樣:「凡帶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歸向我的,我必用火和聖靈為他施洗,就如同拉曼人一樣,他們因為歸信時對我的信心,而受火與聖靈的洗禮, 而他們不知道 」(尼腓三書9:20)。

經過多年,我才明白那個簡單的見證是多麼有力、多麼重要。我逐漸明白天父是我們靈體的父親(見民數記16:22;希伯來書12:9;教約93:29)。祂是一位非常慈愛的父親。耶穌說:「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翰福音16:27)。

多年前,我與墨林·羅慕義會長一起在瑞士日內瓦與一些傳道部會長夫婦聚會。他告訴他們,50年前他在澳洲傳教時,有天傍晚他到附近的圖書館看書。當他走出來時,天色已經晚了。他望著滿天星辰的天空,有件特別的事發生了。聖靈觸動了他的心,他的靈魂獲得了一個確切的見證。

他告訴那些傳道部會長,不論是50年前在澳洲擔任年輕傳教士,或是當時擔任總會會長團成員,對於父神活著;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父的獨生子,以及圓滿福音已經復興這些事情,他的確信並無不同。他說他的見證已經使他有所改變,他變得更容易從主那裡獲得回答,也變得與主更接近,而且他對主的認識遠比50年前更多。

人們往往有一種自然傾向,總是認為那些被支持擔任主領職位的人,在教會中及他們的家庭眼中,要比其他平凡的教友更有地位、更有價值。不知什麼原因,我們總是覺得對主而言,他們比我們更重要。但事實絕非如此!

對於內人和我而言,如果我們有任何一個孩子認為:我們覺得自己對家庭或對教會而言比他們更有價值;或我們認為某個教會召喚比其他召喚更受重視,或某個召喚較不重要──那麼我們將會非常失望。

最近,我們的一個兒子被支持為支會傳道領袖。他的妻子告訴我們,他對這項召喚感到無比興奮。他高昂的士氣正是這項繁重的事工所需要的。他富有傳道精神,也可以善用他的西班牙話,他返鄉後還一直能說流利的西班牙話。我們非常、非常高興他有這項召喚。

我的兒子和媳婦與他們孩子之間的相處,比他們在教會內外所做的任何事更重要。對主而言,他們所提供的任何服務,都沒有比他們夫妻對彼此的付出、對小孩的付出更加重要。對我們其他的子女而言也是如此。教會一切活動的最終目標,都是以家庭和家人為依歸。

身為總會當局人員,我們就跟各位一樣,你們也跟我們一樣。你們和我們一樣,同樣有權利為家庭、工作及召喚獲得啟示的力量。

教會裡的事務確實有一定的秩序。當你被召喚擔任某項職位時,你便能得到屬於該職位的啟示,這些啟示是別人得不到的。

主對每位教友皆一視同仁,無貴賤高低之分。絕不會有那樣的區別!要記住,祂是父親──是我們的父親。主是「不偏待人」的。

對主不斷前進的事工而言,我們不會比東加努庫阿洛法的圖太·巴勒圖夫婦更重要,也不會比智利聖地牙哥的卡洛斯·弗安緹夫婦,或是荷蘭的彼得·達勒保夫婦,或是日本的佐藤龍居夫婦更重要,也不會比我在世界各地旅行時所遇到的成千上百的弟兄姊妹更重要。絕不會有那樣的區別!

教會將這樣繼續前進。這事工是由平凡家庭裡過著平凡生活的配稱教友一同扛起的,他們有聖靈和他們身上的基督之光來引導。

我見證這福音是真實的,在神的眼中,每個靈魂的價值都是大的,我們蒙福能成為本教會的教友。我擁有見證,這見證讓我有資格擔任我目前的召喚。我在許多年前會見總會會長團後,就一直有這個見證。我向各位作這樣的見證,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