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什一奉獻律法
2006年10月


什一奉獻律法

我邀請各位要信賴主,就像祂所說的:「由此試試」。

有些人對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還沒有得到個人的見證,我今天下午的演講就是對這些人的一項邀請。很多人用各種理由不繳付什一奉獻,像是:醫療費用、債務、修理汽車、整修房屋、教育經費和保險等等。這些事和其他類似的事情都是很實際的,而且就算不是大多數人,也是我們許多人每天會遇到和需要去處理的。這些開銷用掉了我們有限的經濟資源,假如我們不明智地管理這些資源,可能就無法繳付我們應該給主的什一奉獻。這條永恆的律法是不容輕忽的,不遵守這條律法不僅會嚴重阻礙我們靈性的進步和發展,也會讓我們在物質上和屬世上得不到該有的祝福。

甘賓塞會長曾經說過:「主對這件事說得很清楚,什一奉獻是祂的律法,祂所有的門徒都要遵守。能夠遵守主的這條律法是我們的榮幸和特權,是我們的安全與應許,也是我們的一大福氣。沒有完全履行這項義務的話,就是自斷祝福,放棄了那更重要的事。這等於是違反誡命,不是什麼無心的過失。」1

所以,什麼是什一奉獻?主給我們祂的定義,說:「這就是我人民什一奉獻的開始。在那以後,那些曾這樣奉獻的人們,要繳納所有他們每年所增加的十分之一;並且為了我的神聖聖職,這對他們將永遠成為常設的律法。」2請注意,什一奉獻不是自由捐獻,也不是我們年收入的二十分之一或其他的比例。

洪德豪惠會長這麼說過:「這項律法簡單來說就是『所有他們……所增加的十分之一。』所增加的意即利潤、薪資、增加。它是受雇人員的工資、生意人的利潤、種植者或生產者的增產,或是人們其他來源的收入。主說這是一條『永遠的』常設律法,就像過去一樣。」3

什一奉獻是怎樣動用的?教會忠信的教友們把什一奉獻交給他們分會會長團或支會主教團的一員。在主的先知的指示下,這些錢會被收集起來,用來支付教會在全世界成長和發展的必要開銷。動用什一奉獻經費的例子包括:建造聖殿、資助全世界的傳道事工、建造並修護教堂,以及其他有價值的用途。

主為何要祂的人民繳付什一奉獻?主是我們的父,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祂愛我們。因為祂愛我們,祂要在屬世和屬靈上祝福我們。我們來聽聽經文裡所寫的祂說過的一些話:「傾耳細聽,哦你們這些我的人民啊,主,你們的神說,我樂意賜給所有祝福中最大祝福的你們」4,另外:「因為主這樣說──我,主,對敬畏我的人們是仁慈而憐憫的,且高興地把榮譽給在正義和真理中事奉我到底的人們。」5

主為了用公平合理的方式把祝福賜給祂的兒女,因此制定了律法,決定我們可以享有哪些祂所賜的祝福。祂把這項原則啟示給復興福音的先知:「有一條律法,在這世界立根基以前已不容廢除地頒佈於天上,一切祝福都根據那條律法被制定──並且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任何祝福時,乃是由於對那據以判定該祝福的律法的服從。」6又說:「你們作我所說的事,我,主,便是被約束的;但是你們不作我所說的事,你們就得不到應許。」7

主從一開始就知道身為祂兒女的我們,在這塵世生活中會在屬世和屬靈方面遇到許多困境。這些困境的確是這塵世考驗期間的重要部分。祂知道我們一生都需要祂的祝福,才能熬過我們個人的考驗,同時享有某種程度的舒適,甚至繁榮。

所以便有什一奉獻這一條律法,它在世界奠基時就已經制定了。我們從經文中得知,亞伯拉罕因為服從這條律法而蒙得祝福,我們現在也有同樣的律法,那是救主在大約2,000年前造訪美洲大陸居民時又再度提出來的: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數送入倉庫,使我家有食物;由此試試,看我是否會為你們敞開天上窗戶,傾福你們,甚至無地可以容納得下,萬軍之主說。

「我必為了你們斥責那吞滅者,他必不毀壞你們地上的果實;你們田園中的葡萄樹,在成熟之前,也必不掉落果實,萬軍之主說。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因為你們的地必成為樂土,萬軍之主說。」8

這是多麼奇妙的一條律法啊!神不但有權力和方法在屬世和屬靈上賜福祂的兒女,因且祂也渴望這麼做,因此祂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法,使我們能得到所需要及渴望獲得的那些祝福。這個方法就是什一奉獻的律法。的確,就像傅士德雅各會長所說的:「有些人可能覺得自己付不出什一奉獻,但是主已允諾祂會為我們預備道路,讓我們能遵守祂所有的誡命。一開始繳付什一奉獻時,要在信心上進行一番躍進的功夫,……我們學習什一奉獻的方法,就是去繳什一奉獻。而我真心相信,我們如果有信心,從我們僅有的微薄資產中取一部分還給主,就能脫離窮困。」9各位弟兄姊妹,我們需要服從這項律法。

現在要提出邀請:請那些還沒有繳付十足什一奉獻的人,從今天開始,透過當地的聖職領袖,向主繳付你們十足的什一奉獻。我邀請各位在繳交其他費用前,先向主繳付你們的什一奉獻。我邀請各位要信賴主,就像祂所說的:「由此試試」。10如果你們這樣做,如果你們在繳付其他各項必要的開支前先向主繳納什一奉獻的話,你們就一定會看到主有無比的力量,打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地可以容納得下」。11到時候,各位將得到個人對這項神聖律法的見證。只要你們繼續服從這條誡命,你們就會與主越來越近。

對於所有繳付十足什一奉獻的人,我要讚許各位的忠信。各位都是證人,你們對主賜給服從這條誡命的人的應許都有個人的見證,每次你們繳付什一奉獻時,你們個人對主的承諾便更為加深。

我向各位作我個人的見證,什一奉獻律法和主所賜的有關該律法的應許都是真實的。我親身體驗過,所以我知道;祝福一定會來到,這一點讓我由衷感謝。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He Did It with All His Heart, and Prospered,” Tambuli, Aug. 1981, 3; “President Kimball Speaks Out on Tithing,” New Era, Apr. 1981, 6.

  2. 教約119:3-4。

  3.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4, 35.

  4. 見教約41:1。

  5. 教約76:5。

  6. 教約130:20-21。

  7. 教約82:10。

  8. 尼腓三書24:10-12;亦見瑪拉基書3:10-12。

  9. 「敞開天上的窗戶」,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69頁。

  10. 尼腓三書24:10;亦見瑪拉基書3:10。

  11. 尼腓三書24:10;亦見瑪拉基書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