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9章:節儉──昌盛的基礎


第19章

節儉──昌盛的基礎

我們應該償付債務,積蓄財力,以便更有能力在神的國度中服務。

斯密F.約瑟側寫

斯密F.約瑟在1918年寫給兒子的信中,談到自己年輕時,身無分文地過聖誕節的經驗。他談起自己早年時的婚姻生活説:「在那些日子,我從沒有欠過別人的錢,並且我必須工作,不能遊手好閒。」他説他和家人當時都「為著生存而拼命工作。」就在這種情況下,他在聖誕節前不久,為了想替孩子做點特別的事而出去了。他説:「我想買點東西讓他們高興,使聖誕節有別於其他的日子──但卻身無分文!我在大街上走來走去,望著商店櫥窗,……然後偷偷走到沒有人看到的地方,坐下來,像小孩一樣哭了起來,傾洩內心的悲傷,直到不再心痛為止。不久後,我像出門時一樣空著雙手回家,和我的小孩玩耍,僅僅為了他們而滿心感激,並感到快樂。……

「經過這些考驗後,我的道路變得比較平順了。我的生活開始改善,藉著勤奮工作、嚴格節約、克己自立,也藉著神的愛,而發達了起來。」1

在工作上與斯密會長十分接近的尼布里查理斯主敎説:「他對自己的支出一向十分小心,……他痛恨債務,我從沒見過有誰會像他一樣快速地支付債務,直到還清最後一分錢為止。……他堅決反對負債,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使敎會負債。他自己個人也不會負債,並且堅定地守著那句古老的座右銘:凡事一次付清。」2

斯密會長在強調福音的實用時,敎導説:「末世聖徒長久以來一項最重要的敎導就是:一個宗敎若沒有力量在屬世上拯救人民,使他們今生昌盛快樂,就無法指望在屬靈上靠著它來拯救他們,使他們在來生獲得超升。」3

斯密F.約瑟的敎訓

不負債就能在財務及靈性上獲得自由。

我真心相信入不敷出是造成我們苦惱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也相信,幾乎全球各地都有同樣情形。他們大量借支,抵押房舍、農場,幾乎典當每樣東西,為的是趕上鄰居的生活水準,為了門面互相競爭,靠信用借貸來做生意;世界各地都是這樣。……

……我們有許多人借錢……,是為了在門面上至少能與鄰居相匹敵。如果不這樣,反而量入為出,還存錢以備不時之需,那麼,今天我們就會是這塊大陸上最最獨立的人民了。以我來説,我希望見到的是……每次買一塊錢的東西,就付出一塊錢或相等於一塊錢的東西,不會為此而削弱我們家庭的能力,亦無須拿自己或孩子作為抵押。每一個靠信用借貸生活的人都是在為自己和家人戴上枷鎖。

你們曾否見過任何人負了債務,將所有的抵押質借出去後,還能像那凡事一次付清的人一樣自由、一樣獨立、一樣快樂?我們應該量入為出,奠定根基,使我們能夠有所發展,使我們的孩子也能夠有所發展,無須負擔我們債務的利息。我知道我不是在傳揚世人的財務福音。我想現在不免有人要公然批評我是老古板、跟不上潮流等等。敢於吿訴他人要量入為出的人,都會受到這樣的嚴厲指責。……有時候,我們會碰到必須負債的情況。有必要的時候,或許可以負債,……但我從來就不相信,為了這一代或下一代的福祉,有必要因為自己的行為而使孩子陷入束縛。4

如果每一位末世聖徒,無論老少,都能清楚明白……負債的邪惡,錫安會是何等蒙福的景況!的確,但願每一個正在考慮要典當家園以取得金錢的人,對於抵押的負擔及伴隨而來的憂傷都有所感覺,有所認識──使他能領悟其中的奴役與恐怖──並且在事前對此事的感覺,一如事後一般明確。5

末世聖徒應該在昌盛以後……償還債務。……談到此一主題,我要説的是,要償付我積欠於兄弟、鄰人或生意夥伴的債務時,我所知道的最好方式就是先償付我欠主的債務。我欠了鄰人的債時,若先誠實地償還欠主的債務,不躲避不理,就會更有能力支付欠人的債務;你們也能做到。你們若希望昌盛,成為自由的男女和自由的人民,就先履行你們對神應盡的責任,然後再履行你們對同胞的責任。6

現在就是每個人學習真正的節儉,開始節省開銷,使自己脫離債務,成為自由而獨立的人民的時候。……只要我們盡了身為末世聖徒的責任,明智地運用我們的財富,我們的情況就必改觀,我們的勞動必成為我們的祝福,土地必豐沃,我們必得到豐盛的收穫,並因而歡欣;因為神必將恩惠傾注在祂忠信的兒女身上。……現在就是削減開支的時候,現在就是杜絕奢侈、浪費、享樂及克制自己的時候。但讓我們有愛心,不要彼此責備。……用比喻來説,不要去找那欠了你幾分錢的同伴,要他還你錢,也不要在他要求緩些時候時,把他下在監裡。要記住救主在這件事上所作的比喻,並且要彼此存著博愛憐憫的心〔見馬太福音18:23−35〕。7

要使你們的財產免於債務。要盡你們所能,迅速脫離債務,並遠離債務;因為神的應許乃是以此方式實現在祂敎會的人民中,使他們得以成為世界上所有人民中最富有的人。但若你們將家園農場抵押出去,或負下龐大債務而無力償還,此一應許就不會實現。並且,你的名聲和信用也可能因為你過度擴張信用而留下污點。8

末世聖徒經常受到警吿,並且現在更受到鄭重吿誡,不要在財務投機的祭壇上,獻上家園和妻子兒女作為祭品。……末世聖徒若能留意此一慎重吿誡與過去的敎訓,就會在現今四處可見要人抵押家園、事業場所、溝渠、農場,以換取金錢,用以投機致富的迷人誘惑之前,考慮再三。……

此處所提的吿誡,特別在針對那些想以抵押方式來進行投機生意的人,而非針對那些可能有必要經由每月付款或其他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家園的人。後者的作為可能帶來節儉的習慣,但投機生意則往往會使人養成奢侈浪費的精神。9

遺憾的是,許多人似乎過於沉迷投機生意,以致整個靈魂都投注在對世界的愛中。……當人積聚財富,熱衷於那隨財富而來的各項事物,就很容易會忘記……那位他們在擁有財富或窮困潦倒時皆同樣依賴的神。10

如果這裡有任何人正想用負債的方式來進行投機生意,……我要忠吿他三思而行,為此事祈禱,並在借錢及負債之前考慮清楚。換句話説,要盡可能遠離債務,並盡快清償債務。11

人有了金錢,就應該善加管理,明智運用;若是不能明智管理,錢財就會從口袋溜走,像長了翅膀一樣,快速花光。12

我要再次警吿末世聖徒,要決心不負債,並且勤勉努力,償付債務。償還債務,遠離債務,就必在財務和靈性上獲得自由。13

我們應該愛神更甚於愛金錢及享樂。

人類有一項弱點──且是……極大的弱點──就是事奉自己,滿足一己的慾求,達成自己的目的,而不管會對他人造成多少犧牲。無論會為他人帶來什麼邪惡後果,他都要企圖滿足自己的野心,渴望自己發達,促進一己私利。這是這時代的錯誤之一,也是那使人類無法像夫子一樣、又與神及真理分開的諸多弱點之一。這使得人類成了自己的律法。這是錯誤的。14

明智的人……會遠離享樂的死窟。他不會為了迎合享樂的時尚熱潮,去購買汽車或其他昂貴的馬車,使自己陷入束縛和債務之中。……

追逐享樂刺激,仿效富有之人才做得到(但不應做)的事,其結果是許多人被迫從事不法的勾當,以獲取金錢,滿足其癖好,從而助長了財務上的不道德。許多人為了獲取金錢,滿足無節制的享樂慾求,往往採用各種狡計來獲取財富,甚至不惜欺騙、説謊、訛詐朋友和鄰人。15

愛金錢甚於愛神的富人,在我看來是可憐的。……有一天,我們都要被稱在天平裡,那時就會知道我們是否愛世界更甚於愛神。……主已説過,富人要進天國是很難的。這並非因為他富有──主希望我們成為所有人民中最富有的人。因此,富有並非罪惡。罪惡不在於擁有金錢。我們常聽人説:「金錢是萬惡之根」,但並非如此。經文並非這樣説的。經文説的是,貪財是萬惡之根〔見提摩太前書6:10〕。16

我在末世聖徒所行的道路上預見惟一真正的危險就是在擁有財富後,自然隨之而來的後果──驕傲、虛榮、放縱、忘記神、輕忽我們對祂和對彼此所負的神聖責任;這些都是因為祂的仁慈而賜給我們豐盛的屬世祝福。有人説,逆境時,我們會摸索主,但在順境時,我們就不再記念祂了。在我覺得,這正是今日威脅我們的最大危險。17

為同胞謀求舒適喜悦要比為自己打算更為有福。但在這世界目前的風氣和影響力下,一般人並不這麼認為。世人一窩蜂地追求著自以為能帶給他們樂趣的事物,而且不在乎用什麼方法來取得樂趣。一般而言,金子和錢財是最能帶給他們樂趣和喜悦的事物。但不多幾年,他們就要被召喚離開這世界,屆時他們的財富和他們所珍視的一切其他物品,便都必須留下來。他們無法帶走金子,因為金子屬於世界。他們過到幔子那邊時,再也接觸不到那曾經使他們快樂的事物。他們的快樂之源必消逝無蹤。……

在這個世界上,有什麼事能像知道下列事物那樣給我們帶來這樣多的喜悦及樂趣──我們的罪已獲赦免;我們可為天上的父神所接受;我們沒有傷害到任何同胞;我們沒有任何債務或負擔;我們不受制於世界,也不受制於同胞。這些事所帶來的樂趣遠比世界上任何東西還多。這是金錢無法給予的;世界的財富無法為人帶來這種喜悦。18

讓我們在屬世事務上運用智慧,以便更有能力建立神的國度。

有一件事我很肯定,那就是我們必須努力熟習節儉的原則。我們必須在屬世和屬靈事務上,妥善運用我們所能獲得的一切智慧、判斷力和理解力。……我們都太過自私。「每個人都專顧自己」是不應當的,但我們許多人都太過貪求。無論是否需要,我們心中都渴望著鄰人所擁有的每樣事物。為了與鄰人相同;為了能與鄰人交往,使我們的女兒與他們的女兒來往,我們的兒子與他們的兒子結交,無論我們是否像鄰人一樣負擔得起,我們都必須擁有與他們一樣體面的家園、一樣昂貴的家具,……一樣多的奢侈品。但這一切都極為愚蠢。這是錯誤的。……

……每一位末世聖徒都應該知道──尤其是每一位以色列的青年都更應該知道──他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盡其所能地,努力使他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更加美好。我們都應該努力做一些善事。這樣的話,我們的生存就有其必要性。神必祝福我們的工作和我們的努力。我們若在屬世事物上合作無間,依照正確的原則經營事業,我們的世界就會更好,我們在世界上的景況也會更佳。我們必擁有更多的財力來建立神的國度;我們必擁有更多的財力來聚集窮人、建立錫安、造福聖徒,並造福我們自己。19

願我們遵守神的誡命,積蓄財力……,償付債務,做個自由的人,而不像今日許多人那樣的,是個奴隸。我們有許多人陷在債務的束縛中,可能極難脫離;但我們若有可能以正當的方式償還債務,就讓我們竭盡一切所能為達成這目標而努力。而後,當我們蒙受傳敎的召喚時,我們便能夠説:「是的,我已經準備好了,也樂意去做。」而且,「我沒有欠任何人錢,反而還有可以生活並供養家人的積蓄。」20

我相信,我們有責任作好準備,以因應饑荒、疫癘、暴風雨、地震,以及海洋越出界限的時日。我們要怎麼做呢?……要在生活中學習真正節約的原則,並加以實踐。要藉著兄弟會的體制,和那使人類互相幫助的愛心,使所有的人團結起來,使得在他人有能力幫忙的範圍內,沒有人會因有所缺乏而受苦。主在敎義和聖約中,賜給祂人民的偉大應許之一就是,他們必成為所有的人民中最富有的人〔見敎約38:39〕。現在,如果我們每天都把賺來的錢花光,又另外向鄰人借支,這應許如何能實現呢?……

……讓我們勤勞、節儉並積蓄財力。這並不是要我們把希望寄託在財富上,也不是在使金錢或財富成為我們的神。那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使我們有能力在危險的日子因應所需,並負起身為神子民的責任,以達成全能者在這地上的目的。21

研讀建議

  • 我們若渴望在屬靈和屬世上都順利昌盛,必須怎麼做?貪婪會如何摧毁昌盛?

  • 償還債務會有何祝福?債台高築的人可能會遭到什麼困難?人們有時會用什麼藉口來累積不智的債務?

  • 我們在「昌盛以後」要如何使自己免於債務?我們在財務上對主有何義務?為何我們應該優先履行此一義務?

  • 儘管我們經常必須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住宅,但在抵押方面,我們應該遵守哪些吿誡?「奢侈浪費」會如何讓人將自己的家宅和財務安全置於危險之地?我們要如何避免這些事?

  • 自私和追求享樂會如何使我們與神分離?愛金錢甚於愛神會有何危險?

  • 我們要如何在屬世和屬靈上作好準備,以「因應饑荒」?

  • 我們要如何運用我們的財富來「達成全能者的目的」?財務上的準備如何使我們有能力為人服務?

  • 我們要如何敎導子女明智管理金錢的原則?

  1. “Editor’s Table: In Memoriam-Joseph Fielding Smith,” Improvement Era, Jan. 1919, 266–67.

  2. Charles W. Nibley, “Reminiscences,” in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519.

  3. “The Truth about Mormonism,” Out West: A Magazine of the Old Pacific and the New, Sept. 1905, 242.

  4. Deseret Weekly, 19 Aug. 1893, 282.

  5. Gospel Doctrine, 307.

  6. Gospel Doctrine, 259–60.

  7. Deseret Weekly, 19 Aug. 1893, 283.

  8. Gospel Doctrine, 299–300.

  9. Gospel Doctrine, 306–7; paragraphing altered.

  10.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1 May 1883, 1.

  11.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1, 128–29.

  12.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8 Aug. 1884, 1.

  1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03, 5.

  14.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1 Jan. 1896, 1.

  15. Gospel Doctrine, 323–24.

  16. Deseret Weekly, 19 Aug. 1893, 283.

  17.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1 May 1883, 1.

  18.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11 Mar. 1884, 1: paragraphing added.

  19.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8 Aug. 1884, 1.

  20.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0 Nov. 1894, 1.

  21. Deseret Weekly, 19 Aug. 1893, 283.

圖像
Zion’s Cooperative Mercantile Institution

為了鼓勵經濟上的自立,先驅聖徒成立了諸如錫安合作商業機構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