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5章:永恆婚姻


第15章

永恆婚姻

「聖職和福音的圓滿與祝福源自於高榮婚姻,這是福音最崇高的教儀,也是聖殿最崇高的教儀。」

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

十八歲的約瑟‧斐亭‧斯密聽說有個名叫露伊‧夏特里夫的年輕女孩會在上大學期間寄宿在他們斯密家。不過,那天他工作後回到家裡,看到露伊用他們家的鋼琴彈奏聖詩時,還是覺得訝異和高興。從1894年夏末的那天起,約瑟和露伊的友誼日漸深厚,最後他們墜入愛河,並於1898年4月26日,在鹽湖聖殿印證。1

露伊和約瑟鶼鰈情深。婚後不久,約瑟蒙召喚到英國傳教兩年,露伊則為自己的父親工作,在財務上資助丈夫。她也寫信鼓勵約瑟,在情感和靈性上支持他。他返鄉後,兩人建立了快樂的家庭,生了兩個女兒。但結婚10年後,露伊在懷第三胎的時候,重病過世,享年31歲。

約瑟確信露伊去了「一個更好的世界」,這讓他深感安慰。他把禱告寫在日記中,希望自己能「生活配稱,得以在永恆的榮耀中與她相見、重逢。」2儘管約瑟在福音中找到安慰與希望,他依然深深思念著露伊,也擔心兩個女兒在家裡沒有母親照顧。露伊過世後不久,約瑟認識了愛賽兒‧雷諾。他對露伊的愛雖然不曾稍減,但他愛上了愛賽兒;他的女兒也一樣。約瑟取得了自己的父母、露伊的父母與愛賽兒的父母的同意,便向愛賽兒求婚。他們在1908年11月2日印證。他們生了九名兒女,過著愉快而忙碌的生活,秩序、辛勤、尊重、整潔、溫柔的紀律、愛與有益健康的娛樂是他們這家人的特色。3

結婚29年後,愛賽兒患病,健康每況愈下,4年之後病逝。約瑟又再孤獨一人,但因永恆婚姻的保證而深感安慰。4後來他又遇見了一個可以分享生命的對象。他與潔西‧伊凡斯在1938年4月12日印證。「在攜手共度的33個年頭裡,潔西幾乎陪伴他走遍遠近各地,他則幫忙購物、晚餐後擦乾洗好的碗盤,以及在秋天的時候製作水果罐頭。當一個穿圍裙、做家事的使徒,他一點也不覺得為難。」5潔西常在談到她丈夫時說:「他是我認識最好心的人,我從來沒聽他說過一句不好的話。」聽到潔西這樣說時,他會微笑著說:「我不知道怎麼講不好的話。」6

傳記作家約翰‧史都華描述斯密會長對潔西的溫柔與愛心:「他在講台上勸誡作丈夫的要疼愛妻子,忠誠待她。不過他最讓我感動的講道是他談到,1971年,他在一個炎熱的七月天,向鹽湖城北邊走了九條坡度很陡的街道,到後期聖徒醫院去,坐在妻子潔西的病榻邊,度過他自己95歲的生日。潔西的病況日漸惡化,有好幾個星期,他日日夜夜焦急地守護在旁,一直到她臨終前,都不斷給她安慰與鼓勵。」7

潔西病逝於1971年8月3日。兩個月後,斯密會長在總會大會上發表開會致詞,從他的見證可以看得出來,他的哀傷由於對主的信賴和對永生的盼望而得以撫平:

「我與古代的約伯所獲得的知識,都出於同一來源;我想和他一起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以及『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見祂。……』(約伯記19:25-27。)

「我要在約伯的見證上加上我的見證,也要和他一起,用發自內心的苦楚和哀傷,高聲感謝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

「我祈求我們都能得到聖靈力量的指引,好使我們得以在主前正直地行走,在那為服從者預備好的家宅和國度中繼承永生。」8

斯密會長致詞結束後,主持大會的海樂‧李會長說:「我相信教會在各地所有的成員都明白他是在什麼情況下發表這個有力的演說,今天早上他在我們面前所展現的能力與力量,使大家都深受感動鼓舞。斯密會長,我們由衷地感謝您。」9

約瑟‧斐亭‧斯密的教訓

1

高榮婚姻是耶穌基督福音最崇高的教儀。

與耶穌基督福音有關的教儀中,沒有一樣比婚姻對〔我們的〕永恆喜樂更重要、更莊嚴、更神聖、更必要的了。10

聖職和福音的圓滿與祝福源自於高榮婚姻,這是福音最崇高的教儀,也是聖殿最崇高的教儀。11

我要懇請我的好弟兄、好姊妹,教會中的好成員,到聖殿去,為今生和全永恆締結婚姻。12

2

在福音計畫中,婚姻會持續到永恆,這與世俗的作法截然不同。

有許多人認為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一種民事契約或協定,兩人約定要在婚姻關係中共同生活。婚姻其實是人類賴以生存的一項永恆原則。主在世界奠基時便把這條律法賜給世人,作為福音律法的一部分,而第一樁婚姻的目的就是要持續到永恆。根據主的律法,每樁婚姻都應當持續到永恆。如果全人類都嚴格奉行福音,在主的靈所產生的愛中生活,那麼所有的婚姻都會是永恆的。……

……後期聖徒所了解的婚姻是一項聖約,其制定的目的是要持續到永恆。它是永恆超升的基礎,沒有它,就無法在神的國度裡獲得永恆進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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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lack couple. The man is sitting in a chair and looking back at his wife who is behind the chair. She has her arms on his shoulders.

「後期聖徒所了解的婚姻是一項聖約,其制定的目的是要持續到永恆。」

我們閱讀報紙、收聽電台新聞內容和收看電視節目的人都很清楚,有太多的人都不以主的觀點來看待婚姻和家庭單位。14

婚姻是神聖的聖約,但很多時候卻被粗俗者,不潔者,以及許多自命不凡、將這偉大原則的神聖性視為無物的人當成了粗俗的笑柄、笑話或一時興起時所做的事。15

主把永恆的福音賜給我們,作為我們的光和大旗,這福音包含了主的神聖婚姻體制,這體制在本質上就是永恆的。我們不應該,也絕對不可以跟從世俗婚姻的模式。我們享有的光比世人享有的更大,主對我們的期待勝過對他們的期待。

我們知道婚姻的真正本質,我們知道家庭單位在救恩計畫中的地位,我們知道應當在聖殿中結婚,而且必須保持潔淨和純潔,才能讓應許的神聖之靈在我們締結婚姻時蓋上認同的印記。

我們是永恆天父的靈體兒女,祂制定了救恩計畫,讓我們來到世上獲得進步和提升,成為像祂一樣;也就是說,祂提供了一個福音計畫,使我們能夠有自己永恆的家庭單位,並且享受永生。16

主從來就不是要讓婚姻在肉體死亡時結束,反而是要給予立約者更多的尊榮、領域和能力,以及能在神國度中永恆持續的家庭單位。這樣的祝福只保留給那些願意遵守主所啟示的這項聖約的人。誠如主所說的,婚姻不僅是男人和女人的合夥關係,他們還要成為一體,並與神建立合夥關係。17

3

忠於婚姻聖約會帶來幸福,並使人獲得永恆榮耀的祝福。

我感謝主讓我知道婚姻聖約的永恆意義;那聖約讓作丈夫的在來世有權要求擁有自己的妻子,讓作妻子的有權要求擁有自己的丈夫,只要他們已經到過主的殿,由持有這印證能力的人將他們在今生和全永恆結合在一起,因為,要獲得這偉大的祝福,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我也感謝自己能夠知道適當組成的家庭關係及家庭單位會在正義中延續到來生。18

我懇請去過聖殿並在聖殿結婚的人都忠信真誠地遵守他們的聖約和義務,因為他們是在主的殿裡訂立這些神聖聖約的。19

沒有什麼能像忠於婚姻聖約那樣容易讓人準備好接受神國度中的榮耀。

只要適當接受這聖約,那麼它就是最大幸福的來源。今生最大的榮耀,以及來生在完全的愛中獲得的榮耀、領域和能力,都是出自於這聖約的祝福。這些永恆榮耀的祝福要保留給那些願意遵守這聖約及福音其他一切聖約的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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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ily looking at photo albums.

「適當組成的家庭關係及家庭單位會在正義中延續到來生。」

婚姻對教會成員具有什麼意義?婚姻意謂著他們在那教儀中接受的是最偉大、最崇高的祝福,即永恆諸生命的祝福。主用「永恆的諸生命」一詞,這意謂著不只是丈夫和妻子會進入永生,他們生於聖約下的兒女也同樣有資格憑著自己的忠信而獲得永恆的諸生命。此外,夫妻關係在復活後不會終止。主的意思是說,他們的子孫會永遠延續,家庭組織不會結束。〔見教約132:19-24。〕21

為了達成我們天父的目的,丈夫與妻子必須合一,接受那應許給誠信真實之人的祝福,使他們得到超升、獲致神性。男人無法單獨獲得神國度中全部的祝福,女人也一樣,但是兩個人一起就能獲得那與父國度的圓滿有關的所有祝福與特權。22

4

每個內心正義的靈魂,不論在今生或來生,都會有機會獲得永恆婚姻的祝福。

偉大的救恩計畫並未忽略任何一個細節。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世上最美妙的東西,它擁抱每一個內心正義、勤奮尋求耶穌基督並渴望服從祂律法與聖約的靈魂。因此,假如有人出於任何原因而沒有機會遵守任何聖約,主會以他們心中的意念來審判他們。教會有成千上萬〔無法去聖殿〕的已婚成員,他們在教會中養育家人,卻無法享受為今生和全永恆「印證」的特權。其中許多人過世了,透過替代教儀來得到祝福。這福音是一種替代事工。耶穌代替我們所有的人做了一件我們無法為自己做的事情,同樣地,祂同意讓在世的教會成員代替沒有機會為自己接受教儀就過世的死者執行教儀。

此外,有成千上萬年輕的弟兄和姊妹沒有機會得到這些祝福就到了靈的世界去,他們許多人在戰場上犧牲了性命,許多人剛進入青少年時期就去世,許多人在幼年就夭折了。主不會忘記他們任何一個人,屬於超升的全部祝福都會賜給他們,因為這過程是公道與慈悲的。那些住在錫安支聯會和聖殿幅員範圍內的人也是一樣;假如他們今生無法享有這些祝福,這些祝福將在千禧年間賜給他們。23

任何人都無法剝奪忠信持守之人的超升。……不配稱的丈夫不能妨礙忠信的妻子獲得超升,反之亦然。24

5

兒童和青少年要學習有關婚姻聖約的事,培養堅定的信心,保持潔淨和純潔,以便為永恆婚姻作好準備。

願所有後期聖徒父母都確實教導兒女明白婚姻聖約的神聖,他們要讓兒女銘記在心的是,除了遵守神的聖約以外──其中又以永恆婚姻聖約為最偉大、最重要的聖約──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讓他們獲得永恆諸生命的祝福。25

今生是短暫的,永恆是長久的。一想到婚姻聖約會持續到永恆,我們就應當慎重看待。……我們給年輕人最適當的忠告就是要慎重思考,好好選擇一個對福音有堅定信心的伴侶;這樣的對象比較可能忠於每一項誓言和聖約。年輕弟兄和姊妹若是完全把基礎建立在主的神聖使命上,相信經由先知約瑟‧斯密所啟示的福音,就很有機會享有持續到永遠的幸福結合。26

我懇請各位,錫安各地的青年們,保持潔淨和純潔,好讓你們有資格到主的殿去,和你們所選擇的伴侶一起享有主賜給你們的這一切偉大祝福。27

有一件事情……我想要請年輕人注意,他們結婚時,對於要開始過著物質不豐裕的簡樸生活感到不滿意,希望像父母那樣應有盡有。……他們一開始就想盡可能擁有各種方便的東西,過舒適的生活。我想這是不對的。我認為他們應當從簡樸開始,把信心放在主身上,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地建立起自己的家,逐漸累積,直到他們如願以償地達到繁榮的地步。28

6

丈夫和妻子忠誠遵守福音的所有教儀和原則時,就能在婚姻中得到更甜蜜的喜悅。

婚姻是神所制定的,是一項在聖潔中接受和遵行的正義原則。假如今日的男人和女人願意懷著謙卑、愛與信心去訂立這聖約,就像他們被命令去做的那樣,正義地行走在永生的道路上,就不會有離婚和家庭破碎的情形發生,他們會得到無法言喻的幸福和喜悅。29

我希望所有在聖殿結婚的好弟兄姊妹謹記在心的是,永遠不要忘記那賜給他們的偉大祝福:由於他們的忠信,主已賜給他們成為祂兒子和女兒的權利,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就像這裡所說的,擁有父所有的一切〔這裡指羅馬書8:13-19教義和聖約76:54-60〕。

不過,有些教會成員不理解這一點,他們為今生和全永恆結婚,……得到應許能夠獲得父國度中的圓滿,卻容許生活中發生引起衝突的事,造成兩人分離。他們忘記彼此已為今生和全永恆立過聖約;不僅如此,他們也和天上的父立過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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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older couple sitting together outdoors on a bench. They are smiling and laughing.

丈夫與妻子一同忠信地奉行福音時,就能在婚姻中享受「越來越甜蜜」的喜悅和幸福。

假如一個男人和他的妻子都認真且忠信地遵守福音的所有教儀和原則,就不會有任何理由要離婚,反而能在婚姻關係中享受越來越甜蜜的喜悅和幸福,縱使歲月流逝,丈夫與妻子彼此也會更加相愛。不僅是丈夫愛妻子,妻子愛丈夫,他們所生的兒女也會生活在愛與和諧的氣氛中。彼此相愛的心不會減弱,對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愛更會穩固地深植在他們心裡。31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本章一開始就談到婚姻和家庭生活有喜有悲的例子。永恆家庭的教義如何支持我們度過生活中快樂與悲傷的時刻?

  • 是什麼原因讓高榮婚姻成為「聖殿最崇高的教儀」?(見第1部分。)

  • 斯密會長把主對婚姻的看法與世人對婚姻的看法作了比較(見第2部分)。你覺得這個比較有那些部分是很重要的?我們要如何在今日的世界中保護並鞏固婚姻與家庭呢?

  • 斯密會長在第3部分至少列舉了五項對婚姻聖約「忠信真誠」的人所獲得的祝福。你覺得對婚姻聖約忠信真誠是什麼意思?

  • 父母可以做哪些事情來「教導兒女明白婚姻聖約的神聖」?(相關意見,見第5部分。)

  • 在第6部分,斯密會長說明如何讓婚姻關係「越來越甜蜜」。你看過哪些例子可以說明這項原則?假如你已婚,想一想可以做哪些事情為你的婚姻帶來更多的喜悅和愛。

相關經文:

哥林多前書11:11教約42:22131:1-4摩西書3:18-24

教學輔助說明:

「上課之前寫在黑板上的問題可以讓學員開始思考有關的主題,甚至在開始上課前就加以思考」(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第93頁)。

註:

  1. See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and John J. Stewart,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1972), 65–75; Francis M. Gibbons, Joseph Fielding Smith: Gospel Scholar, Prophet of God, (1992), 51–55.

  2. In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162.

  3. See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214–41.

  4. See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249.

  5.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12–13.

  6. In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268.

  7. John J. Stewart, in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11;本書雖然由約翰‧史都華和小約瑟‧斐亭‧斯密合著,但是這段敘述是約翰‧史都華個人的觀察。

  8.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是活著的」,1972年5月,聖徒之聲,第3頁。

  9.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1, 7.

  10. “The Law of Chastity,” Improvement Era, Sept. 1931, 643;亦見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3卷(1977),2:55。

  11. In “Lay Cornerstone at Provo Temple,” Deseret News, May 22, 1971, B2.

  12.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1, 120.

  13. “The Perfect Marriage Covenant,” Improvement Era, Oct. 1931, 704.

  14. “President Joseph Fielding Smith Speaks to 14,000 Youth at Long Beach, California,” New Era, July 1971, 7–8.

  15. The Restoration of All Things, (1945), 259.

  16. “President Joseph Fielding Smith Speaks to 14,000 Youth at Long Beach, California,” 8.

  17.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259.

  18.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15, 119.

  19.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1, 120.

  20. “The Law of Chastity,” 643;亦見救恩的教義,2:56。

  21.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1, 120–21.

  22. “Obedience to the Truth,” Relief Society Magazine, Jan. 1960, 6.

  23. Answers to Gospel Questions,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5 vols. (1957–66), 2:37–38.

  24. 個人書信,參閱救恩的教義,2:62。

  25.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65, 30.

  26. “Marriage Ordained of God,” Young Woman’s Journal, June 1920, 307–8;亦見救恩的教義,2:74。

  27. “President Joseph Fielding Smith Speaks to 14,000 Youth at Long Beach, California,” 10.

  28.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8, 30.

  29.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259.

  30.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9, 135.

  31.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