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 標題頁 最近更新摘要這是總指導手冊最近更新的摘要。 0.總覽 0.0.導言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1.本指導手冊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2.因地制宜和可自行選用的資源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3.更新內容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4.有關指示的問題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5.專門用語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0.6.與教會總部或區域辦公室聯繫本手冊供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管理教會事務之用。 教義基礎 1.神的計畫與你在祂的救恩和超升事工中的角色 1.0.導言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1.神的幸福計畫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2.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2.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2.2.照顧有需要的人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教會的宗旨 1.3.教會的宗旨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1.聖職權柄和權鑰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2.聖約和教儀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3.先知的指引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4.經文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5.學習和教導福音方面的支援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6.服務和領導的機會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3.7.聖徒社群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1.4.你在神的事工中的角色本章會幫助你明瞭神的幸福計畫、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宗旨。 2.在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中支持個人和家庭 2.0.導言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1.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 2.1.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1.1.永恆的家庭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1.2.丈夫和妻子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1.3.父母和子女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2.2.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1.有聖靈同在的家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2.遵守安息日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3.家中的福音研讀和學習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4.家庭晚會和其他活動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2.5.支持個人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2.3.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本章會幫助你明瞭家庭在神計畫中的角色,神為家庭制定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及家庭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3.聖職的原則 3.0.導言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1.聖職的復興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2.聖職的祝福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3.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 3.3.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3.1.麥基洗德聖職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3.2.亞倫聖職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4.聖職權柄 3.4.聖職權柄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4.1.聖職權鑰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4.2.聖職授予和按立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4.3.在教會裡服務所需的聖職權柄的委派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4.4.正義地運用聖職權柄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5.聖職能力 3.5.聖職能力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5.1.聖約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5.2.教儀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3.6.聖職和家庭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 4.耶穌基督教會中的領導和議會 4.0.導言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1.教會中領導的目的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教會中的領導原則 4.2.教會中的領導原則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1.在靈性上作好準備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2.施助神所有的兒女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3.教導耶穌基督的福音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4.在正義中主領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5.委派責任和確保負起責任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6.幫助他人準備好成為領袖和教師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7.規劃有明確目的的會議、課程和活動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2.8.評估自己的努力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3.教會中的議會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使議會有成效的原則 4.4.使議會有成效的原則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1議會的目的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2.為議會會議作準備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3.討論和決議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4.合一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5.行動與負起責任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4.4.6.保密身為教會領袖,你有特權協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教會組織 5.總會和區域領導人 5.0.導言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1.教會的總會領導人 5.1.教會的總會領導人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1.1總會持有權柄人員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1.2.總會職員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區域領導人 5.2.區域領導人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1.區域會長團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2.區域七十員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3.區域議會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4.協調議會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5.2.5.區域的召喚本章描述教會總會和區域領袖的職責。 6.支聯會領導人 6.1.支聯會的宗旨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2.支聯會會長團 6.2.支聯會會長團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2.1主領大祭司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2.2.領導支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2.3.公眾法官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2.4.紀錄、財務及財產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3.區會會長和支聯會會長的權柄差異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4.支聯會執行祕書、支聯會助理執行祕書、支聯會文書和支聯會助理文書 6.4.1支聯會執行祕書和支聯會助理執行祕書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4.2.支聯會文書和支聯會助理文書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5.高級諮議會 6.5.高級諮議會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5.1代表支聯會會長團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5.2.在支聯會議會和委員會中服務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5.3.擔任支聯會的組織領袖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支聯會教長 6.6.支聯會教長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1召喚、支持和按立支聯會教長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2.召喚第二位支聯會教長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3.指導新召喚的支聯會教長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4.督導支聯會教長的工作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5.教長祝福辭的保密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6.被召喚擔任另一項教會職務的教長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6.7.教長祝福辭的繕寫員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7.支聯會的組織 6.7.支聯會的組織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7.1支聯會的慈助會、女青年、初級會和主日學會長團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7.2.支聯會男青年會長團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7.3.支聯會組織的祕書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6.8.支聯會專員主建立支聯會來「聚集」祂的人民,使其成為抵禦世俗的「一種保障和避難所」(教義和聖約115:6)。支聯會的成員和領袖要一同合作,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7.主教團 7.1.主教和他的諮理 7.1.主教和他的諮理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1.1主領大祭司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1.2.亞倫聖職的會長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1.3.公眾法官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1.4.協調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1.5.紀錄、財務與教堂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2.分會會長團和主教團之間的差異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3.支會執行祕書和支會助理執行祕書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7.4.支會文書和支會助理文書主教持有帶領支會中教會事工的聖職權鑰。他和他的諮理組成主教團,他們要接受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主教團要以愛心關懷支會的成員,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8.長老定額組 8.1.宗旨和組織 8.1.宗旨和組織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1.1.宗旨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1.2.長老定額組的成員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1.3.根據當地需要加以調整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8.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2.2.照顧有需要的人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3.長老定額組的領袖 8.3.1.支聯會會長團和主教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3.2.高級諮議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3.3.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3.4.祕書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3.5.其他召喚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4.幫助準長老準備好接受麥基洗德聖職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8.5.有身心障礙的成員本章包含了給長老和大祭司們的領袖的資料。 9.慈助會 9.1.宗旨和組織 9.1.宗旨和組織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1.1.宗旨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1.2.慈助會的成員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1.3.根據當地需要加以調整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9.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2.2.照顧有需要的人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3.慈助會領袖 9.3.1.主教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3.2.慈助會會長團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3.3.祕書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3.4.其他召喚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4.協助女青年準備好參加慈助會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5.支聯會慈助會領袖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6.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9.6.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6.1.有身心障礙的成員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9.6.2.讀寫能力慈助會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 10.亞倫聖職定額組 10.1.宗旨和組織 10.1.宗旨和組織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1.1.宗旨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1.2.亞倫聖職定額組主題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1.3.定額組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1.4.聖職權鑰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1.5.根據當地的需要調整定額組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0.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2.2.照顧有需要的人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3.主教團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4.定額組的青少年領袖 10.4.1.召喚、支持和按手選派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4.2.責任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4.3.定額組會長團會議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4.4.支會青少年議會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5.顧問和專員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6.幫助男青年準備好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7.支聯會男青年領袖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8.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0.8.1.保護青少年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8.2.有身心障礙的男青年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8.3.兒童和青少年計畫紀念禮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0.8.4.收集禁食捐獻亞倫聖職定額組協助男青年訂立和遵守神聖聖約,加深他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女青年 11.1.宗旨和組織 11.1.宗旨和組織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1.1.宗旨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1.2.女青年主題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1.3.班級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1.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2.2.照顧有需要的人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支會女青年領導人 11.3.1.主教團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2.由成年者來擔任的女青年會長團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3.祕書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4.班級會長團和祕書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5.顧問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3.6.專員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4.協助女青年準備好加入慈助會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5.支聯會女青年領袖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6.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1.6.1.保護青少年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6.2.有身心障礙的女青年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6.3.兒童和青少年計畫紀念禮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2.初級會 12.1.宗旨和組織 12.1.宗旨和組織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1.宗旨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2.初級會主題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3.托兒班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4.班級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5.歌唱時間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6.兒童聖餐聚會演出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1.7.聖殿和聖職準備聚會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2.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2.2.照顧有需要的人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支會初級會領導人 12.3.1.主教團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2.初級會會長團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3.祕書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4.音樂領袖和司琴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5.教師和托兒班領袖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3.6.活動領袖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4.支聯會初級會領袖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2.5.1.保護兒童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2.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3.在初級會服務的成年男性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4.洗手間安全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5.角色扮演活動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6.選正義戒指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2.5.7.介紹兒童和青少年計畫初級會是一個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組織,是為年齡從18個月至11歲的兒童設立的。 13.主日學 13.1.宗旨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2.支會主日學領導人 13.2.1.主教團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2.2.主日學會長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2.3.主日學教師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3.主日學課程 13.3.主日學課程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3.1.小分會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3.2.為特定群體開設主日學班級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4.改善支會中的學習與教導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5.改善家中的學習與教導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6.支聯會主日學領袖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7.其他指導方針 13.7.1.有身心障礙的成員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3.7.2.資源中心主日學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導下,協助完成神的救恩的事工。 14.單身成員 14.0.導言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1.以地理位置劃分的單位中的單身成員 14.1.以地理位置劃分的單位中的單身成員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1.1.支聯會領導人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1.2.支會領導人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4.2.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2.1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2.2.照顧有需要的人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2.3.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2.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3.年輕單身成人支會和支聯會,以及單身成人支會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4.4.1聚集地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2.星期一晚上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3.額外的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4.蒙召喚在單身成員單位中服務的成員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5.學校放假期間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6.年輕單身成人支會和支聯會的面談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7.參與單身成員的活動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4.4.8.單親父母未婚、離婚或鰥寡的弟兄姊妹,佔了教會成員人數的一大部分。領袖要主動關心這些成員,並讓他們也參與教會事工。 15.福音進修班及福音研究所 15.0.導言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福音進修班 15.1.福音進修班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1.教師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2.建築物、設備和教材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3.班級幹部和活動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4.學分和畢業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1.5.福音進修班課間班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2.福音研究所 15.2.福音研究所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2.1.其他宗教課程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15.3.教會學校和教會教育機構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S&I)協助父母和教會領袖,來幫助青少年和單身成人增進對耶穌基督及其復興福音的信心。 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16.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當我們運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每天悔改、接受救恩和超升的教儀來與神立約,以及藉著遵守所立的聖約來持守到底,就是在奉行福音。 17.教導福音 17.教導福音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1.基督般教導的原則 17.1.基督般教導的原則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1.1.愛你所教導的人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1.2.藉著聖靈教導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1.3.教導教義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1.4.鼓勵勤奮學習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2.以家庭為中心的福音學習與教導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3.領袖的責任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4.教師議會會議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7.5 為父母召開教師議會會議有效的福音教導會幫助人們增長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和信心。 18.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 18.0.導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救恩和超升的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2.其他教儀和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3.參與教儀或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4.為未成年子女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5.為身心障礙者執行教儀,以及由身心障礙者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6.兒童的命名與祝福 18.6.兒童的命名與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6.1.由誰給予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6.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6.3.孩童紀錄表格和祝福證書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洗禮 18.7.洗禮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1.核准某人可接受洗禮和證實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2.洗禮會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3.由誰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4.執行教儀的地點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5.服裝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6.見證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7.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7.8.洗禮紀錄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8.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18.8.證實和聖靈的恩賜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8.1.由誰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8.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8.3.洗禮和證實的紀錄與證書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9.聖餐 18.9.聖餐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9.1.核准以主理聖餐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9.2.由誰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9.3.聖餐的指導方針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9.4.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授予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 18.10.授予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1.麥基洗德聖職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2.亞倫聖職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3.在成員被按立前提請支持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4.由誰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5.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0.6.按立的紀錄和證書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1.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 18.11.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1.1.由誰執行按手選派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1.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2.聖化膏油 18.12.聖化膏油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2.1.由誰執行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2.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3.施助病人 18.13.施助病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3.1.由誰給予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3.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4.安慰與忠告的祝福,包括父親的祝福 18.14.1.由誰給予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4.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5.奉獻家宅 18.15.奉獻家宅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5.1.由誰執行奉獻教儀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5.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6.奉獻墓地 18.16.1.由誰奉獻墓地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6.2.指示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7.教長祝福 18.17.教長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7.1.接受教長祝福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7.2.取得教長祝福辭的副本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7.3.其他資料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8.聖殿恩道門和印證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8.19.按立一覽表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 19.音樂 19.1.在教會使用音樂的目的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2.家中的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教會聚會的音樂 19.3.教會聚會的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1為教會聚會規劃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2.聖餐聚會的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3.班級和支會其他聚會的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4.支聯會大會的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5.會堂中的其他音樂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6.樂器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3.7.唱詩班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4.支會的音樂領導人 19.4.1.主教團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4.2.支會音樂協調員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4.3.其他召喚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5.支聯會音樂領導人 19.5.1.支聯會會長團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5.2.支聯會音樂協調員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5.3.支聯會音樂專員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6.音樂訓練和資源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7.其他政策和指導方針 19.7.1音樂的取得和使用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7.2.使用教堂樂器進行練習、私人授課和演奏會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19.7.3.社區唱詩班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 20.活動 20.1.宗旨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策劃活動 20.2.策劃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1策劃活動的責任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2.邀請所有的人參與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3.標準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4.均衡和多樣化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5.安排活動時間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2.6.活動的經費來源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3.支聯會、跨支聯會和區域的活動 20.3.1一般指導方針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3.2.支聯會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3.3.跨支聯會和區域的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3.4.遵守教會的旅行政策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4.青年大會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選擇和策劃活動的政策及指導方針 20.5.選擇和策劃活動的政策及指導方針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1商業或政治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2.舞會和音樂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3.星期一晚上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4.元旦前夕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5.過夜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6.扮演神組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7.活動中的祈禱和祈禱會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8.遵守安息日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9.體育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10.聖殿之旅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5.11.不被核准的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提供活動經費的政策和指導方針 20.6.提供活動經費的政策和指導方針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1以支會或支聯會經費支付的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2.青少年露營的經費來源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3.鞏固青年大會的經費來源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4.設備和用品的經費來源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6.5.募款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活動的安全政策和指導方針 20.7.活動的安全政策和指導方針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1成人的督導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2.參與青少年活動的年齡條件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3.保險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4.父母同意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5.回報虐待事件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6.安全預防措施和意外事故的回應及回報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7.7.旅行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8.活動方面的管理政策 20.8.活動方面的管理政策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8.1有著作權的資料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8.2.租用非教會場地舉辦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20.8.3.應課稅的活動教會活動讓教會成員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一般。 照顧有需要的人 21.施助 21.0.導言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1.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的責任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2.安排施助 21.2.安排施助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2.1.進行工作指派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2.2.青少年的施助指派工作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2.3.全部時間傳教士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3.施助面談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1.4.協調施助工作救主以身作則,懷著對天父和天父兒女的愛去服務,彰顯出施助的真諦。 22.供應屬世所需和培養自立 22.0.導言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培養自立 22.1.培養自立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1.靈性力量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2.身體和情緒方面的健康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3.教育和就業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4.在屬世上作好準備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2.施助在屬世和情緒上有需要的人 22.2.施助在屬世和情緒上有需要的人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2.1.主的倉庫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2.2.禁食律法和禁食捐獻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2.3.服務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2.4.人道救濟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3.培養自立和施助有需要者的模式 22.3.培養自立和施助有需要者的模式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3.1.找出有需要的人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3.2.幫助成員評估和解決短期的需要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3.3.幫助成員培養長期自立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3.4.施助有情緒需求的人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提供教會援助的原則 22.4.提供教會援助的原則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1.鼓勵盡到個人和家庭的責任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2.提供短期援助來滿足基本需求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3.提供資源或服務,而非現金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4.提供工作或服務的機會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4.5.將教會援助的相關資訊保密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提供教會援助的政策 22.5.提供教會援助的政策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1.與接受教會援助者有關的政策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2.動用禁食捐獻的政策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3.付款政策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4.會讓主教或支聯會會長獲益的付款之政策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5.5.防止不當運用款項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6.支會領袖的職責 22.6.1.主教和他的諮理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6.2.慈助會會長團和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6.3.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6.4.支會福利和自立專員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6.5.召喚和職責摘要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7.支會議會的職責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8.支會青少年議會的職責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9.支聯會領袖的職責 22.9.1.支聯會會長和其諮理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9.2.高級諮議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9.3.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9.4.支聯會福利和自立專員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0.支聯會議會的職責 22.10.支聯會議會的職責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0.1.由支聯會協調的資源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0.2.特殊工作小組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1.支聯會主教議會的職責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2.政府和社區的資源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22.13.教會資源教會成員立下聖約,要「承擔彼此的重擔,……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8-9)。照顧有屬世需要的人,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這項責任適用於教會所有成員,因為他們要彼此施助。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23.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 23.0.導言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1.分享福音 23.1.分享福音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1.1.愛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1.2.分享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1.3.邀請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2.鞏固新成員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3.鞏固重返教會的成員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4.每週舉行協調會議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5.支聯會領袖 23.5.支聯會領袖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5.1.支聯會會長團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5.2.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5.3.高級諮議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5.4.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支會領袖 23.6.支會領袖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1.主教團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2.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3.支會傳道領袖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4.支會傳教士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5.支會議會和支會青少年議會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3.6.6.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支會計畫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 24.推薦傳教士和傳道服務 24.0.導言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1.傳道召喚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傳道指派 24.2.傳道指派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1.年輕宣教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2.年輕服務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3.年長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4.年長服務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2.5.傳道指派之摘要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為傳教作準備和符合傳教資格 24.3.為傳教作準備和符合傳教資格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1.歸信耶穌基督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2.符合配稱標準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3.身體、心理和情緒方面的健康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4.財務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3.5.家人和領袖在幫助傳教士作準備時的角色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4.推薦傳教士 24.4.推薦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4.1.健康評估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4.2.面談和推薦表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4.3.提出推薦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4.4.無法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的人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5.收到傳教召喚後 24.5.收到傳教召喚後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5.1.聖殿恩道門和聖殿服務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5.2.聖餐聚會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5.3.按手選派傳教士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6.離家在外傳教 24.6.離家在外傳教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6.1.前往傳道地區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6.2.在傳道地區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6.3.傳教返鄉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7.擔任服務傳教士 24.7.1.找出擔任服務傳教士的機會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7.2.住宿和交通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7.3.訓練和監督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7.4.服務傳教士擔任支會或支聯會的召喚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7.5.結束服務傳道工作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8.結束傳道服務之後 24.8.1.聖殿推薦書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8.2.傳教士的卸任面談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8.3.傳教士報告和在聖餐聚會中演講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8.4.召喚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9.推薦傳教士和傳道服務方面的資源 24.9.1.用本和表格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9.2.網站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24.9.3.聯絡資料擔任傳教士為主服務,是一項神聖的特權。無論是當事人或他們服務的對象,都會因此獲得永恆的祝福。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25.支會和支聯會中的聖殿和家譜事工 25.0.導言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1.成員和領袖參與聖殿和家譜事工 25.1.成員和領袖參與聖殿和家譜事工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1.1.聖殿崇拜的個人責任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1.2.支會和支聯會聖殿之旅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指導支會中的聖殿和家譜事工 25.2.1.主教團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2.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3.支會聖殿和家譜領袖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4.支會聖殿和家譜顧問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5.支會議會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6.支會聖殿和家譜計畫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7.支會聖殿和家譜協調會議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2.8.聖殿準備課程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指導支聯會中的聖殿和家譜事工 25.3.指導支聯會中的聖殿和家譜事工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1.支聯會會長團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2.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3.高級諮議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4.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5.支聯會聖殿和家譜顧問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6.FamilySearch中心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7.FamilySearch中心協調員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3.8.區域聖殿和家譜顧問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4.家譜資源 25.4.1.FamilySearch.org、教儀就緒和FamilySearch應用程式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4.2.我的家庭:使我們凝聚在一起的故事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4.3.家譜義工活動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5.推薦和召喚聖殿工作人員 25.5.1.推薦聖殿工作人員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5.2.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條件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5.5.3.召喚和按手選派聖殿工作人員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部分。聖殿和家譜事工是使家人永遠結合和印證在一起的方法。 26.聖殿推薦書 26.0.導言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1.聖殿推薦書的種類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2.保護聖殿推薦書 26.2.1.聖職領袖保護聖殿推薦書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2.2.推薦書遺失或遭竊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2.3.未遵行配稱標準的推薦書持有人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3.簽發聖殿推薦書的一般指導方針 26.3.簽發聖殿推薦書的一般指導方針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3.1.支會和分會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3.2.偏遠地區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3.3.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4.簽發聖殿推薦書給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 26.4.1.一般指導方針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4.2.新受洗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4.3.僅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4.4.將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的聖殿推薦書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在特殊狀況下簽發聖殿推薦書 26.5.1.接受個人恩道門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2.新受洗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3.離家傳教返鄉的年輕傳教士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4.未在同一支會至少住滿一年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5.在離婚、分居或婚姻宣告無效後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6.近親公開反對教會或近親屬於叛教團體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7.自認為是跨性別者的人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8.曾犯下重罪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6.5.9.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或放棄後,重新加入教會的成員進入聖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27.活人的聖殿教儀 27.0.導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接受聖殿教儀 27.1.1.準備接受聖殿教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2.預約聖殿教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3.有身體障礙的成員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4.翻譯或傳譯方面的協助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5.去聖殿應穿著的服裝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6.孩童照顧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1.7.在成員接受聖殿教儀後與他們見面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2.恩道門 27.2.恩道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2.1.哪些人可以接受恩道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2.2.決定何時接受恩道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2.3.規劃和預約恩道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夫妻的印證 27.3.夫妻的印證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1.哪些人可以在聖殿印證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2.規劃和預約聖殿印證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3.在聖殿締結限於今世的婚姻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4.哪些人可以參加聖殿印證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3.5.婚禮招待會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將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 27.4.將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1.簽發推薦書讓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2.聯絡聖殿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3.孩童照顧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4.由誰主持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的教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7.4.5.哪些人可以參加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的教儀聖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們歸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在聖殿裡參與神聖教儀,並與天父立下聖約,使我們與祂和救主緊密相連。這些聖約和教儀幫助我們準備好回到天父身邊,並印證在一起成為永恆家庭。 28.已逝者的聖殿教儀 28.0.導言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執行代理教儀的一般指導方針 28.1.執行代理教儀的一般指導方針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1準備已逝者的名字做聖殿教儀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2.哪些人可以參與為已逝者執行的教儀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3.有身體或智能障礙的成員參與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4.預約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5.翻譯或傳譯方面的協助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6.去聖殿應穿著的服裝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7.孩童照顧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2.執行已逝者的聖殿教儀 28.2.執行已逝者的聖殿教儀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2.1代替死者受洗及證實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2.2.恩道門(包括先行禮)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2.3.印證給配偶和將子女印證給父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特殊情況 28.3.特殊情況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1.出生前死亡的孩童(死胎和因流產死亡的孩子)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2.八歲前過世的兒童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3.生前有智能障礙的人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4.推定死亡的人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3.5.被取消或放棄教會成員身分的人支聯會會長和主教要教導成員明白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教會行政 29.教會聚會(會議) 29.0.導言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1.安排和主持聚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支會聚會(會議) 29.2.1.聖餐聚會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2.禁食見證聚會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3.支會大會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4.主教團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5.支會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6.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7.支會其他的聚會(會議)和班級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8.星期日聚會時間表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2.9.復活節和聖誕節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支聯會聚會(會議) 29.3.1.支聯會大會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2.支聯會聖職大會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3.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4.支聯會領導人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5.支聯會會長團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6.高級諮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7.支聯會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8.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9.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10.支聯會主教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3.11.支聯會其他的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4.協調議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為死者舉行的喪禮和其他儀式 29.5.為死者舉行的喪禮和其他儀式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1.一般原則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2.為死者家屬提供協助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3.瞻仰遺容(若有此習俗)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4.喪禮(若有此習俗)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5.埋葬或火化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5.6.為非教會成員舉行的喪禮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6.教會聚會(會議)中的祈禱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7.串流直播聚會和舉行線上聚會(會議)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8.聚會的拍照和錄影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29.9.為聚會(會議)提供傳譯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 30.教會中的召喚 30.0.導言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1.決定要召喚誰 30.1.1.一般指導方針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1.2.新成員的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1.3.非成員的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1.4.保密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1.5.召喚的推薦及核准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2.發出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3.舉手支持成員的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4.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5.任期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6.卸任成員的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7.召喚、按立和按手選派主教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召喚一覽表 30.8.召喚一覽表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1支會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2.分會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3.支聯會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4.區會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0.8.5.軍中軍人小組的召喚主透過祂的僕人發出受靈啟發的邀請,召喚男人和女人在教會中服務。這些服務的機會稱為召喚。 31.與成員面談和其他會面 31.0.導言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指導原則 31.1.1.在靈性上作好準備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2.幫助成員感受到神的愛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3.幫助成員汲取救主的能力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4.幫助成員感到自在和安全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5.提出受靈啟發的問題並仔細聆聽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6.鼓勵自立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7.在成員努力悔改時給予支持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1.8.適當地處理虐待事件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面談 31.2.1.面談的目的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2.面談的種類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3.洗禮和證實面談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4.按立到亞倫聖職職位的面談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5.聖殿推薦書面談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2.6.按立到麥基洗德聖職職位的面談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領袖與成員會面的其他機會 31.3.領袖與成員會面的其他機會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1與青少年會面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2.與年輕單身成人會面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3.與成員會面,討論他們的召喚和責任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4.與成員會面,討論屬世需求和自立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5.與成員會面,討論婚姻和離婚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3.6.專業諮商和治療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1.4.與成員線上會面每位支聯會會長和主教都是「以色列的法官」(教義和聖約107:72)。他憑此權柄主持配稱面談及聖職面談。 32.悔改和教籍議會 32.0.導言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悔改和寬恕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2.限制或取消教會成員身分的目的 32.2.限制或取消教會成員身分的目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2.1.幫助保護他人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2.2.幫助個人經由悔改來獲得耶穌基督的救贖力量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2.3.維護教會的廉正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3.以色列法官的角色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4.認罪、保密和向政府當局通報 32.4.1.認罪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4.2.不承認或否認有嚴重罪行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4.3.收集資料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4.4.保密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4.5.向政府當局通報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5.幫助個人悔改的處理方式 32.5.幫助個人悔改的處理方式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5.1.處理方式總覽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5.2.決定處理方式和時機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6.罪的嚴重程度和教會政策 32.6.罪的嚴重程度和教會政策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6.1.必須召開教籍議會的情形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6.2.可能需要召開教籍議會的情形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6.3.支聯會會長何時要與區域會長團商議,以決定是否需召開教籍議會或採取其他行動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6.4.通常不需召開教籍議會的情形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當事人的情況 32.7.當事人的情況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1.罪的大小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2.受害者的權益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3.悔改的證據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4.違反聖殿聖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5.受信任或持有權柄的職位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6.累犯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7.年齡、成熟度和經驗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8.心智能力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9.主動認罪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10.從犯罪到認罪的時間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7.11.犯罪的成員住在不同的支會或支聯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8.個人忠告和非正式的成員身分限制 32.8.個人忠告和非正式的成員身分限制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8.1.個人忠告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8.2.幫助人們處理習癮和沾染色情的問題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8.3.非正式的成員身分限制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參與和責任 32.9.參與和責任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1.支聯會會長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2.高級諮議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3.主教(或支聯會內的分會會長)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4.傳道部會長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5.傳道部內的區會或分會會長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6.支聯會或支會文書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7.特殊情況下的參與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9.8.判定在特殊情況下由哪位領袖來召開議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0.教籍議會的程序 32.10.1.發送通知並為議會作準備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0.2.取得受害者的陳述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0.3.主持議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教籍議會的決議 32.11.教籍議會的決議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1.維持良好地位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2.由主教或支聯會會長給予個人忠告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3.正式的成員身分限制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4.取消成員身分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5.有關裁決困難事務的問題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1.6.總會會長團的權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2.通知和宣布 32.12.通知和宣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2.1.將決議通知當事人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2.2.將決議通知其他人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2.3.傳達放棄成員身分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3.對決議的上訴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報告和教籍紀錄 32.14.1.教籍議會報告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2.正式的教會成員身分限制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3.取消教會成員身分後的紀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4.重新加入教會後的紀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5.有附註的教籍紀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6.報告竊用教會款項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7.限制教籍紀錄遷出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8.在監服刑者的紀錄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4.9.要求放棄成員身分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5.繼續施助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6.移除正式限制或重新加入教會 32.16.1.為移除正式限制或讓一個人重新加入教會而召開的教籍議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6.2.在放棄教會成員身分後重新加入教會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7.重新加入教會後的教會活動、按立和恢復祝福 32.17.1.教會活動和按立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2.17.2.恢復祝福大多數的悔改都是在個人與神以及受某人的罪所影響的人們之間進行的。然而有時候,主教或支聯會會長需要在教會成員悔改的過程中給予幫助。 33.紀錄及報表 33.0.導言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1.教會紀錄概覽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2.給文書的一般指示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3.支聯會紀錄及報表 33.3.1.支聯會會長團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3.2.支聯會文書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3.3.支聯會助理文書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4.支會紀錄及報表 33.4.1.主教團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4.2.支會文書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4.3.支會助理文書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4.4.聖職及組織領袖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5.成員參與情況報告 33.5.成員參與情況報告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5.1.報告的種類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5.2.教籍名冊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教籍紀錄 33.6.教籍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教會紀錄上登錄的姓名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2.有紀錄的成員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3.支會新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4.搬家或暫時離家之教會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5.單位外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6.在以地理位置劃分的支會外服務的成員之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7.年輕單身成人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8.住在醫院或照護機構之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9.軍中服役教會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0.智能障礙之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1.耳聾或重聽成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2.被收養兒童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3.父母離異之兒童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4.有附註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5.限制教籍紀錄遷出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6.「地址不詳」檔案裡的紀錄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7.記錄與更正教儀資料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8.記錄與更正民俗資料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6.19.教籍紀錄的稽核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7.歷史紀錄 33.7.1.支會和支聯會歷史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7.2.教會歷史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8.紀錄之保密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9.紀錄管理 33.9.紀錄管理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9.1.保護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9.2.存留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9.3.清除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3.10.支聯會和支會技術專員正確的紀錄能幫助教會領袖認識成員和看出他們的需要。 34.財務與稽核 34.0.導言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1.支聯會財務領導人 34.1.1支聯會會長團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1.2.支聯會文書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2.支會財務領導人 34.2.1.主教團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2.2.支會文書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捐獻 34.3.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1.什一奉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2.禁食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3.傳道基金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4.其他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5.慈善事業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6.實物捐獻,包括什一奉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3.7.捐獻不予退還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4.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之保密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處理教會款項 34.5.處理教會款項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1同伴團原則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2.收取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3.核對和記錄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4.存入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5.保護教會款項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6.捐獻一覽表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7.管理支聯會和支會的付款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8.現金盒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5.9.保存財務紀錄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6.預算及開支 34.6.預算及開支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6.1.支聯會及支會預算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6.2.預算撥款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6.3.特殊活動及設備的費用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稽核 34.7.1.支聯會稽核委員會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2.支聯會稽核員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3.財務稽核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4.區域稽核員和區域助理稽核員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5.遺失、遭竊、盜用,或濫用教會款項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6.支聯會文書或支聯會財務助理文書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7.7.其他資訊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8.稅務 34.8.稅務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8.1免稅資格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8.2.營業稅及使用稅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4.8.3.財產稅教會款項十分神聖,必須謹慎入帳並加以保護。 35.照顧和使用教堂 35.1.宗旨 35.2.角色和責任 35.2.1.教堂設施部門 35.2.2.教會設施經理 35.2.3.區域七十員 35.2.4.支聯會會長團 35.2.5.支聯會建築物代表 35.2.6.支聯會和支會技術專員 35.2.7.主教團 35.2.8.經管主教 35.2.9.支會建築物代表 35.2.10.成員 35.3.提供教堂 35.3.提供教堂 35.3.1.動土儀式和奉獻建築物 35.4.維護教堂 35.4.1.清潔和維護教堂 35.4.2.申請維修 35.4.3.教堂檢查 35.4.4.節約能源及用水 35.4.5.安全及保安 35.5.使用教堂的政策 35.5.使用教堂的政策 35.5.1使用教堂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35.5.2.將教堂用於教會用途 35.5.3.成員使用教堂——個人和家庭 35.5.4.非營利組織或其他團體或個人使用教堂 35.5.5.緊急情況 35.5.6.不允許的教堂用途 35.5.7.教堂使用方面皆適用的其他政策和標準 36.新單位的成立、變更及命名 36.0.導言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1.支聯會及區會的成立或變更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2.支聯會內支會及分會的成立或變更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3.傳道部內分會的成立或變更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4.教會單位的命名 36.4.教會單位的命名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4.1.支聯會和區會的命名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4.2.支會和分會的命名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5.執行提議的變更 36.5.1.支聯會及區會變更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5.2.支會及分會變更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6.6.基本單位計畫教會成員隸屬於哪群會眾,是根據其居住地而定(見摩賽亞書25:17-24)。分成一群一群的會眾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在適當聖職權柄的帶領下,組織和推動教會事工。 37.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 37.0.導言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1.語言支會及分會 37.1.語言支會及分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1.1.語言支會或分會的成員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1.2.語言支會或分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2.以地理位置劃分的支聯會內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和分會 37.2.以地理位置劃分的支聯會內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和分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2.1.以地理位置劃分的支聯會內年輕單身成人支會或分會裡的成員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2.2.以地理位置劃分的支聯會內年輕單身成人支會或分會裡的領導人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3.年輕單身成人支聯會及其支會和分會 37.3.年輕單身成人支聯會及其支會和分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3.1.年輕單身成人支聯會及其支會或分會裡的成員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3.2.年輕單身成人支聯會及其支會或分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4.已婚學生支聯會及支會 37.4.已婚學生支聯會及支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4.1.已婚學生支聯會及支會裡的成員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4.2.已婚學生支聯會及支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5.單身成人支會 37.5.單身成人支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5.1.單身成人支會的成員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5.2.單身成人支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6.特殊狀況成員的支會及分會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7.支聯會、傳道部及區域內的小組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7.8.軍事基地裡的教會單位支聯會會長可以提議成立特定的支聯會、支會及分會,來為成員服務。 38.教會政策和指導方針 38.1.參與教會 38.1.參與教會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1.1.出席教會聚會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1.2.成為教會成員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1.3.聖殿崇拜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1.4.未婚成員的參與及祝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1.5.未滿18歲的未婚父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教儀和祝福的相關政策 38.2.教儀和祝福的相關政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1.將教儀和祝福傳譯成另一種語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2.教儀和祝福的照片、錄音(錄影)和謄本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3.教儀的串流直播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4.為智能障礙者執行教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5.由身體障礙者執行的教儀和祝福,以及為身體障礙者執行的教儀和祝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6.確認或追認教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7.兒童的命名與祝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8.洗禮和證實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9.聖職按立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2.10.教長祝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民俗婚禮 38.3.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1.誰可以主持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2.為其他單位成員舉辦的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3.不是本教會成員的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4.在教會建築內舉行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5.必須由公職人員主持或在公共場合舉行的民俗婚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3.6.民俗婚禮的儀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4.印證的政策 38.4.印證的政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4.1.夫妻的印證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4.2.將子女印證給父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聖殿服裝與加門 38.5.1.聖殿服裝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2.取得聖殿服裝與加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3.給有身體障礙或過敏體質的成員使用的加門與聖殿服裝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4.縫製聖殿服裝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5.穿著加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6.照料加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7.在軍中、消防單位、執法單位或類似機構穿著加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8.可能使成員無法穿著加門的醫療狀況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9.加門和聖殿教儀服裝的處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5.10.穿聖殿服裝安葬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有關道德議題的政策 38.6.有關道德議題的政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墮胎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2.虐待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3.人工授精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4.節育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5.貞潔與忠貞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6.兒童色情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7.捐贈或出售精子或卵子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8.女性割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9.治療不孕症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0.亂倫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1.試管授精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2.神秘組織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3.色情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4.偏見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5.同性吸引和同性戀行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6.同性婚姻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7.性教育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8.性虐待、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侵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19.未婚懷孕的父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20.自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21.結紮手術(包括切除輸精管)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22.代理孕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6.23.自認為是跨性別者的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醫療和保健政策 38.7.1.驗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2.埋葬和火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3.出生前死亡的孩童(死胎和因流產死亡的孩子)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4.安樂死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5.人體免疫不全病毒 (愛滋病病毒,HIV) 和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愛滋病,AIDS)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6.催眠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7.出生時性別不明的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8.醫療和健康照護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9.醫療用大麻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10.器官和組織的捐贈與移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11.延長壽命(包括維持生命)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12.自覺團體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13.疫苗接種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7.14.智慧語和健康的慣常做法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行政政策 38.8.1.收養與寄養照顧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熟人詐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視聽教材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總會持有權柄人員、總會職員和區域七十員的簽名及拍照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5.商業組織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6.教會員工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7.教會雜誌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8.教會名稱、文字標誌和圖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9.教會員工和義工與支聯會會長和主教的通訊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0.電腦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1.有著作權的資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2.課程資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3.通訊錄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4.服裝儀容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5.極端準備或生存主義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6.禁食日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7.賭博和彩券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8.來賓演講者或講師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19.入境移民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0.網際網路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1.網際網路、衛星和影視設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2.當地法律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3.教會事務的法律顧問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4.信箱投遞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5.成員與教會總部的通訊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6.成員就業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7.有身心障礙的成員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8.為受到犯罪影響和在監服刑的成員提供施助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29.其他信仰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0.政治及公民活動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1.成員的隱私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2.私人出版的著作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3.錄音、錄影、翻拷或串流播放總會持有權柄人員、總會職員和區域七十員的信息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4.教會和教會成員的稱謂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5.難民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6.請求教會提供財務援助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7.教會中的研究調查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8.尊重當地有關分享福音的限制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39.教會福利和自立營運機構裡的安全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0.經文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1.從可靠的來源尋找資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2.講習會和類似集會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3.為在醫院和安養中心的教會成員提供支援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4.應課稅的活動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5.稅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8.46.旅行政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軍中關係及特遣牧師服務 38.9.軍中關係及特遣牧師服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1.支聯會軍中關係領導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2.支會軍中關係領導人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3.入伍講習會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4.服役成員的教會單位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5.偏遠區域或戰區的小組領袖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6.傳教服務和兵役義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7.後期聖徒特遣牧師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8.在軍中穿著加門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9.年長的傳教士夫婦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 38.9.10.其他資料本章涵蓋各種議題及教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