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26.聖殿推薦書


「26.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

「26.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

圖像
主教與一位男士面談

26.

聖殿推薦書

26.0

導言

進入主的屋宇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教會領袖要盡一切努力,確使進入主的屋宇的每個人都是配稱的(見詩篇24:3-5)。獲得授權的聖職領袖要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並且簽發聖殿推薦書給適切且真誠回答面談問題的成員(見26.3)。主已應許,進入祂屋宇的人若是潔淨的,祂必親自在那裡(見教義和聖約97:15-16)。

成員必須持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才能進入聖殿。即將與父母印證的兒童,或在兄弟姊妹印證給父母時觀禮的兒童,若未滿8歲,就不需要聖殿推薦書(見26.4.4)。

本章為簽發聖殿推薦書的領袖提供了指示。主教若有關於聖殿推薦書的問題,是本章並未答覆的,則應與支聯會會長商議。支聯會會長可與總會會長團辦公室聯繫,提出問題。

26.1

聖殿推薦書的種類

持有效聖殿推薦書的成員,可以進入任何一座聖殿。聖職領袖要確保成員取得符合其情況的正確推薦書。推薦書分為三類:

  1. 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這些推薦書是給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他們要印證給父母,或執行替代洗禮和證實。領袖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簽發。如需更多資料,見26.4

  2. 活人教儀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讓成員接受個人恩道門或與配偶印證。領袖要用「推薦書簿冊,卷二」來簽發。活人教儀推薦書與已經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一般聖殿推薦書連在一起(敘述如下)。執行教儀時,聖殿會保留活人教儀推薦書。成員要保留一般的推薦書,在返回聖殿時使用。

  3. 已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給已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使用。這些教儀是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簽發。持有這類推薦書的成員,可以參與代替已逝者的所有聖殿教儀。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要與在世或已逝的父母或子女印證時,也是使用這類推薦書。如需更多資料,見26.3

26.2

保護聖殿推薦書

26.2.1

聖職領袖保護聖殿推薦書

經授權持有聖殿推薦書簿冊的聖職領袖,應審慎保護這些簿冊,不可讓其他人取得。當教會更新聖殿推薦書簿冊時,領袖要銷毀過時的簿冊。

聖職領袖也要確保未經授權的人無法取得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聖殿推薦書資料。

26.2.2

推薦書遺失或遭竊

主教要告訴成員,如果他們的推薦書遺失或遭竊,要儘快通知他。主教、被指派的諮裡或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儘快取消這張推薦書。如果沒有這套系統,主教要聯絡聖殿辦公室,請他們取消這張推薦書。

然後主教或被指派的諮理,要與該成員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如果該成員配稱,主教或被指派的諮理可以重新列印推薦書,或簽發新的推薦書。

26.2.3

未遵行配稱標準的推薦書持有人

主教若判定持有有效推薦書的成員並未遵行配稱的標準(見26.3),就要收回該成員的推薦書。他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取消這張推薦書。如果沒有這套系統,主教要聯絡聖殿辦公室,請他們取消這張推薦書。

26.3

簽發聖殿推薦書的一般指導方針

經授權的聖職領袖要先進行面談,然後成員才能獲得聖殿推薦書。相關指示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唯有在成員適切地回答聖殿推薦書的問題之後,聖職領袖才可簽發聖殿推薦書。

聖殿推薦書面談讓成員能夠表明自己有見證,並且努力遵守神的誡命,跟從神的先知。聖職領袖也要透過面談,確認該成員是配稱的。有關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的更多資料,見26.3.3

在支聯會中,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支聯會文書,要在聖殿推薦書簽發之後,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啟用推薦書。在區會中,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傳道部文書,要啟用推薦書。替代洗禮和證實所用的推薦書,在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列印出來時,就已經啟用。他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列印推薦書。

26.3.1

支會和分會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

在支會中,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並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和簽發推薦書。

在支會中,具有下列情況的成員,要由主教親自面談:

  • 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127.2)。

  • 即將印證給配偶(見27.3)。

在主教不在的緊急情況下,他可授權一位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在大型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中,主教可授權有經驗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主教在上述情況簽發推薦書之前,應檢視該成員的紀錄,確定沒有教會成員身分限制的相關註記。對於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或與配偶印證的成員,他要確認:

  • 此人的洗禮和證實已記錄在教籍紀錄上。

  • 弟兄已接受麥基洗德聖職。

有時候,成員的洗禮和證實日期,或是麥基洗德聖職的按立日期並未記錄下來。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教儀必須經過確認和記錄、追認或重新執行(見38.2.6)。

住在支聯會中的成員,在與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面談之後,要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面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住在區會中的成員,要與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進行第二次面談。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也要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除非經總會會長團授權,否則區會會長不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具有下列情況的成員,要由支聯會會長或傳道部會長親自面談:

  • 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

  • 即將印證給配偶。

在支聯會會長不在的情況下,他可授權他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必要時,傳道部會長可以授權他的諮理來主持這些面談。

在年輕單身成人支聯會中,支聯會會長可授權他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26.3.2

圖像
圖示,調整的指導方針
偏遠地區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

有些成員住在偏遠地區,需要支付昂貴的交通費或排除重重困難,才能與支聯會會長團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見面。在這些情況下,可由聖殿會長與此人面談並簽發推薦書。聖殿會長在主持面談之前,要與支聯會會長或傳道部會長商議。此時,主教、經授權的諮理或是分會會長,應當已經與該成員面談並簽發推薦書。

這項政策也適用於偏遠地區的軍中成員。他們應該先與原屬支會或支援其勤務基地的單位主教面談。

圖像
聖殿外的青少年

26.3.3

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聖殿是主的屋宇,進入聖殿參與教儀是一項神聖的特權。這項特權是保留給那些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並努力遵行主的標準的人;這些是由蒙得授權的聖職領袖來判定。

為了作出判定,聖職領袖要用下列問題與成員面談。領袖不應自行添加或刪除任何條件。然而,他們可以根據成員的年齡和情況來調整問題。

有時候,成員在聖殿推薦書面談進行時有疑問。聖職領袖可以說明基本的福音原則,必要時,也可以幫助成員了解聖殿推薦書的問題。不過,他不應提出個人的信念、偏好或詮譯,將這些當作教會的教義或政策。

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以邀請配偶、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26.3.3.1

聖殿推薦書面談問題

  1. 你對神,永恆的父、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有信心,也有見證嗎?

  2. 你對耶穌基督的贖罪,以及祂身為你救主和救贖主的角色有見證嗎?

  3. 你對耶穌基督福音的復興有見證嗎?

  4. 你支持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會長為先知、先見、啟示者,並且他是世上唯一蒙授權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嗎?

    你支持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為先知、先見、啟示者嗎?

    你支持其他的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及教會本地的領袖嗎?

  5. 主曾說所有的事情都要在祂面前「潔淨地完成」(教義和聖約42:41)。

    你努力在思想和行為上保持道德潔淨嗎?

    你遵守貞潔律法嗎?

  6. 在你私下和公開的言行方面,你是否遵循耶穌基督教會的教導,來對待家人和別人?

  7. 你是否支持或提倡任何教導、做法或教義,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導、做法或教義相違背?

  8. 你是否努力在家中和教會中守安息日為聖;出席聚會;為領受聖餐作準備及配稱領受聖餐;並過著符合福音律法和誡命的生活?

  9. 你是否努力在你所做的一切事情上誠實?

  10. 你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嗎?

    針對欲取得推薦書以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的新成員:你願意遵守繳付什一奉獻的誡命嗎?

  11. 你了解並遵守智慧語嗎?

  12. 你對前任配偶或子女有任何財務或其他方面的義務嗎?

    若有的話,你目前是否履行這些義務?

  13. 你是否遵守在聖殿內所立的聖約,包括依照恩道門的指示穿著聖殿加門?(向每位面談的成員讀出以下「穿著聖殿加門」的說明。)

  14. 你生平是否有嚴重的罪尚未解決,需要和聖職持有權柄人員共同處理,作為你悔改的一部分?

  15. 你認為自己配稱進入主的屋宇,參與聖殿的各項教儀嗎?

26.3.3.2

穿著聖殿加門

聖殿加門提醒我們記得在聖殿裡所立的聖約,終身適當地穿著加門,能保護我們抗拒誘惑和邪惡。加門應當穿在外衣裡面。可穿著加門合理地完成活動時,就不應脫掉加門,也不應修改加門以迎合不同的服裝款式。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在穿著加門方面有個人問題時,應當尋求聖靈的指引去找到答案。

穿著加門是一項神聖的特權,也是內心承諾跟隨救主耶穌基督的外在表現。

如果成員對穿著加門有疑問,請他們閱讀38.5.5

26.3.3.3

其他指示

聖職領袖要向成員強調,他們必須保護自己的推薦書。絕對不可將推薦書借給別人,推薦書遺失或遭竊時,要立即通報簽發者。

26.4

簽發聖殿推薦書給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

26.4.1

一般指導方針

在支會中,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要與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進行聖殿推薦書的面談。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領袖要遵照26.3中的指示。如果當事人配稱,領袖就要簽發推薦書。

聖殿推薦書是簽發給以下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

  • 11歲以上,要代替死者接受洗禮和證實的成員。(女青年和已接受按立的男青年在滿12歲那年的一月起,便有資格取得聖殿推薦書。)

  • 年齡在8歲到20歲之間,要印證給父母的成員。未滿8歲的子女不需要推薦書,就可以印證給父母(見26.4.4)。

  • 年齡在8歲到20歲之間,要於在世的兄弟姊妹、繼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印證給他們父母時觀禮的單身成員。

先前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不會被簽發此部分所說明的任何推薦書。

年齡足以持有聖職的男性教會成員,必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

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在簽發聖殿推薦書時,要與那人個別面談。然而,此人可以邀請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26.4.2

新受洗成員的聖殿推薦書

主教要與適齡的新成員面談,讓他們取得聖殿推薦書,可以代替死者接受洗禮和證實。他要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不久,通常在一個星期內,進行這項面談(見26.4.1)。對於弟兄來說,這項面談可以作為接受亞倫聖職面談的一部分。男性教會成員必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獲得聖殿推薦書。

配稱的成年成員可以在接受證實為教會成員滿一年後,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2.1.1)。

26.4.3

僅供替代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

為替代洗禮和證實而簽發的聖殿推薦書,只能用於該用途。這些推薦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列印出來,只需要該成員簽名和主教團一員或分會會長簽名。

有關預約代替死者接受洗禮及證實的資料,見28.2.1

26.4.4

將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的聖殿推薦書

8歲到20歲、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若要參加下列印證,則應簽發聖殿推薦書:

  • 要印證給他們的父母

  • 要於在世的兄弟姊妹、繼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印證給他們父母時觀禮

需要聖殿推薦書參加印證的人,要由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進行面談。他們也要與支聯會會長團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面談。

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將限制用途之推薦書列印出來。用於印證的聖殿推薦書,可簽發給個別子女,或同一家庭的一群子女。同一張推薦書上可列出要接受印證和要觀禮的子女。

未滿8歲的子女不需要推薦書,就可以印證給父母。他們若要在兄弟姊妹、繼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印證給他們父母時觀禮,也不需要推薦書。

21歲以上的成員,必須(1)接受過恩道門,(2)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才能印證給父母,或在印證時觀禮。

有關印證觀禮和印證給父母的其他政策,見27.4.438.4.2

圖像
在聖殿外拿著推薦書的青少年

26.5

簽發特別狀況的聖殿推薦書

26.5.1

接受個人恩道門的成員

聖殿推薦書簿冊第二冊針對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的人,提供了簽發推薦書的指示。渴望接受自己恩道門的配稱成員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可以接受個人恩道門:

  • 年滿18歲。

  • 已完成或不再上高中、中等學校,或接受同等學歷教育。

  • 接受證實已經滿一年。

  • 他們渴望接受神聖的聖殿聖約,並終身遵行。

此外,男性必須持有麥基洗德聖職,才能接受恩道門。有關成員準備接受個人恩道門的資料,見25.2.8。有關哪些人可以接受恩道門的資料,見27.2.1

26.5.2

新受洗的成員

配稱的成年成員可以在接受證實為教會成員滿一年後,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2.1.1)。聖職領袖要確保成員接受恩道門的日期,是在其證實日期(不是洗禮日期)後至少滿一年。任何例外,都必須獲得總會會長團核准。

應簽發聖殿推薦書給配稱的新成員,此推薦書只能執行替代洗禮和證實(見26.4.2)。

26.5.3

離家傳教返鄉的年輕傳教士

在離家傳教的年輕傳教士服務期滿前,傳道部會長要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如果這位傳教士配稱,傳道部會長就要簽發推薦書。傳道部會長要在推薦書上寫下日期,並且予以啟用,使推薦書在傳教士返鄉日期後的三個月過期。

在三個月的時間即將到期時,主教要與返鄉傳教士面談,並簽發新的聖殿推薦書。在主教不在的緊急情況下,他可授權一位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在大型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中,主教可授權有經驗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然後,返鄉傳教士要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團的成員在這些聖殿推薦書面談中,也要重溫在傳教士解召面談時所給予的忠告(見24.8.2)。他們要討論返鄉傳教士的進步情形、福祉和目前的教會召喚。他們也要鼓勵他(她),終身持續走在靈性成長和服務的道路上。

如果返鄉傳教士沒有教會召喚,主教和支聯會會長要確使他們得到召喚。如果聖殿就在附近,返鄉傳教士可被推薦擔任聖殿教儀工作人員或義工(見25.5)。

26.5.4

未在同一支會至少住滿一年的成員

若有成員並未持續在同一支會居住至少一年,主教應檢視這位成員的紀錄,確定沒有教會成員身分限制的相關註記。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在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之前,要聯絡該成員的前一位主教。如果諮理得知其中涉及機密資訊,就要結束談話。這位諮理要通知主教,在面談前先與前一位主教聯絡。

26.5.5

在離婚、分居或婚姻宣告無效後

若有成員在最近一次取得聖殿推薦書後離婚、合法分居或婚姻宣告無效,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可能會覺得需要與該成員面談。他們在面談中,要協助鞏固這位成員的靈性,並且要確認這位成員持續保持聖殿的配稱標準。

26.5.6

近親公開反對教會或近親屬於叛教團體的成員

在簽發推薦書給近親公開反對教會或近親屬於叛教團體的成員時,主教和他的諮理應當細心敏銳。不可讓處於這些情況的成員認為,由於親人的緣故,所以他們無法獲得聖殿推薦書。他們應受到鼓勵,與近親保持彼此相愛的關係。只要他們適切、真誠地回答聖殿推薦書面談的所有問題,就可以簽發聖殿推薦書給他們。

26.5.7

自認為是跨性別者的成員

自認為是跨性別者,但未針對出生時的生理性別進行變性醫療、變性手術或社交轉型(「性別重置」)的配稱成員,可以取得聖殿推薦書和接受聖殿教儀。

一個人要按照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來接受聖殿教儀。基於這個原因,以下成員不可取得聖殿推薦書,包括執行替代洗禮和證實的推薦書:

  • 已接受自行選擇的醫療或手術干預方式,試圖變性的成員

  • 在社交上已轉變成與出生時生理性別相反的成員

支聯會會長應與區域會長團商議,小心謹慎且懷著基督般的愛來處理個別情況(見38.6.2338.7.7)。

26.5.8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要等到悔改以後,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見32.6)。從犯罪到簽發推薦書之間的時間多久,由主教和支聯會會長決定。但應當有足夠的時間以判定該成員已經真誠悔改。

26.5.9

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或放棄後,重新加入教會的成員

26.5.9.1

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先前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經由洗禮和證實重新加入教會之後,主教可與他(她)作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的聖殿推薦書面談(見26.4.2)。這個面談通常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的一週內進行。男性教會成員必須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

這些成員必須從重新受洗和證實加入教會的日期算起,滿一年後才能取得推薦書,接受個人恩道門。

26.5.9.2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在透過恢復祝福的教儀,恢復他們的聖殿祝福之前,不可取得任何聖殿推薦書(見32.17.2)。當他們的祝福恢復後,才能簽發聖殿推薦書給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