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17.教導福音


「17.教導福音」,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

「17.教導福音」,總指導手冊

圖像
母親教導兒子

17.

教導福音

我們教導福音來幫助人們鞏固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我們努力幫助人們變得更像救主,在生活中得到祂的能力,並且最終獲得永生。當神的話藉著聖靈來教導和接受時,就有力量改變內心、促成歸信。神的話「對人心的影響,比……任何事都還要有力」(阿爾瑪書31:5)。

17.1

基督般教導的原則

父母、教師和領袖在教導福音時,要效法耶穌基督,這位最偉大的教師的榜樣。以救主的方式教導,是一項神聖的託付和責任。

領袖要與其組織內的教師,分享以下基督般教導的原則。這些原則詳述於以救主的方式教導

17.1.1

愛你所教導的人

救主所做的每件事,都展現出祂的愛(見尼腓二書26:24)。領袖和教師要效法祂的榜樣,對他們教導的對象展現愛心。他們為教導對象祈禱時要說出名字,要努力與他們建立關係、了解他們,並且專注於個別的需要。他們要主動關懷沒來上課的班級或定額組成員。

17.1.2

藉著聖靈教導

教師若要啟發人們對耶穌基督有信心,就必須藉著聖靈教導。教師在備課和教導時要尋求聖靈的指引,並且每天努力過配稱的生活,以感受聖靈的影響。

17.1.3

教導教義

救主教導祂的父的教義。教師要效法救主的榜樣,把重點放在福音重要的拯救真理。他們要運用經文、近代先知的教導,以及經過核准的課程教材來教導。教師要帶領受靈啟發的討論,並確保所作的教導能啟發人心、符合教義。核准的教材都列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現行的課程指示內。

17.1.4

鼓勵勤奮學習

教師要鼓勵成員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在成員個人和與家人努力學習福音的過程中,教師要給予支持。他們要邀請成員分享所學到的事,並據以採取行動。一個人若主動參與學習福音,並在日常生活中應用福音原則,信心就會增長。

17.2

以家庭為中心的福音學習與教導

為了歸信主耶穌基督,每位教會成員都有責任為自己學習福音。此外,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福音。學習與教導福音應當以家庭為中心。教會領袖和教師要鼓勵和支持以家庭為中心的福音學習與教導。

領袖和教師要鼓勵成員針對如何研讀和教導福音,尋求個人的靈感。他們主要的資源應當是經文和總會大會信息。輔助的資源可包括來跟從我——供個人和家庭使用教會雜誌

17.3

領袖的責任

領袖對其組織內的教導與學習負有責任。他們履行這項責任的一些方法概述如下。

  • 以救主的方式學習與教導福音,藉此樹立榜樣。

  • 確保其組織內的教導能建立信心,並在教義上正確無誤。

  • 領袖若是支會議會的成員,則要與議會的其他成員討論,該如何改善支會中的福音學習與教導。主教可以邀請主日學會長來帶領這些討論。

  • 必要時,遵照30.1中的指示,向主教團推薦支會的成員,擔任其組織的教師。

  • 與新召喚的教師會面,協助他們為召喚作好準備(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第38頁)。

  • 持續為組織內的教師提供支持。定期與教師討論他們在幫助教導對象建立信心方面所作的努力。必要時,請支會主日學會長協助。

17.4

教師議會會議

在教師議會會議中,教師們一起商議,討論基督般教導的各項原則。他們也可以討論如何改善福音的學習與教導。他們要使用以救主的方式教導這項資源。

教師議會會議每季召開一次,在星期日50分鐘的課程時間裡進行。

  • 為聖職、慈助會和女青年的教師召開的會議,可以在第一或第三個星期日舉行。

  • 為主日學教師召開的會議,可以在第二或第四個星期日舉行。

初級會會長團要與主教團的一員商議,以決定如何強化初級會的教導。必要時,主日學會長可以協助。以下列出一些可供選擇的方案:

  • 初級會教師可以和其他組織的教師一同參加教師議會會議。

  • 可以為初級會教師單獨舉行教師議會會議,這些會議可以在初級會20分鐘的歌唱時間裡進行。變通的方法是,這些會議可以在星期日例行聚會之前或之後舉行,或是在平日舉行。

  • 初級會會長團的成員可以拜訪初級會各班,之後與教師們商議,討論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的情況。

支會議會可以為父母召開教師議會會議,協助他們改善家中的福音教導。這些會議和其他的教師議會會議一樣,是在星期日50分鐘的課程時間裡進行。

支會議會要督導和排定教師議會會議的時間。通常是由主日學會長來帶領這些會議,不過,主教團可以請另一位成員來帶領。

更多資料,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第3頁,或teaching.ChurchofJesusChris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