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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孩洗禮


嬰孩洗禮

為嬰兒和未達負責年齡,即八歲以下的小孩所執行的不必要的洗禮。主譴責嬰孩洗禮(乃8:10-21)。小孩生來天真無邪,也沒有罪。撒但沒有能力誘惑小孩子,直到他們達到負責年齡(教約29:46-47),所以他們不需要悔改,也不需要受洗。小孩在八歲時應受洗(教約68: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