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中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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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約5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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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蘇里獨立城聖殿預定地,喬治‧安德生攝

縱觀整個西方歷史,不同基督徒都盼望新天和新地來臨。啟示者約翰從異象裡得知,「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為耶穌基督再次來臨預備道路,祂將以主和君王的身份降臨,這個令人興奮的異象,燃起許多人的希望和雄心。1到底什麼是新耶路撒冷?是否就像聖奧古斯丁所宣稱,是聖徒蒙福承受「不死與永生」的一種象徵」?2或所指的是一些更實在的東西,就如17世紀美國清教徒所相信的那樣,要進行一次宗教大革新,開闢新土地,建立一個「新」英格蘭?3

在教會復興之初——還不到六個月,後期聖徒就開始想像新耶路撒冷到底是怎樣的。4根據約瑟·斯密早期接受的啟示,新耶路撒冷並不是個象徵或殖民地,反而,是一座聖徒必須親手建立的城巿。新耶路撒冷,也稱作錫安,要作為避難所、和平之地,一個「中心地。」5

聖徒的心中立刻出現兩個問題。第一,主要將新耶路撒冷建在何處。第二,哪些人可以進入那座城。1830年8月賜給約瑟·斯密的一項啟示提供了初步的解答,當中指示奧利佛·考德里、帕雷·普瑞特和另外幾個人前往西部,沿路宣講福音。當時,早期聖徒稱呼美國印第安人為拉曼人;主吩咐說:「你要到拉曼人那裡,向他們宣講我的福音……〔並且〕要使我的教會在他們中間建立起來。」6根據啟示,那座城的地點將會在「拉曼人中間。」7

考德里一行人在俄亥俄嘉德蘭一帶宣講福音,促使許多人歸信。他們後來又往南部和西部旅行數百英里,最後到達美國遠西的邊界,也就是密蘇里州和印第安區之間的邊境。他們向幾個部落宣講福音,但不久便遭到負責管理白人和印第安人關係的聯邦代表命令他們離開該領土。8這令人沮喪的消息並沒有讓約瑟·斯密感到氣餒,因為他知道他有神的聲音支持。在1831年6月給予的一項啟示,即今日的教義和聖約第52篇,主吩咐約瑟·斯密前往密蘇里,「我要把密蘇里的土地聖化給我的人民。」9在那裡將會告知錫安城的地點。

就和幾千年前的迦南地一樣,神在祂的約民來到定居之前,就已將該地指定為神聖之地,也像從前的迦南地那樣,在約民抵達密蘇里時,那地並非一塊新天新地。10那塊聖徒要在其上聚集的土地,有一段很悠久、複雜的動蕩歷史。

各方相爭的土地

約瑟·斯密一到達密蘇里,就透過啟示得知錫安城的地點位於密蘇里河一個彎道下的一塊土地,密蘇里印第安區疆界東方約10英里處(現今密蘇里州與堪薩斯州的邊界)。密蘇里西部區域,是中蘇族人部落幾個世代的家園。一直到17世紀,這個語系的印第安人自俄亥俄河谷,沿著密西西比河往南遷移,並向西穿過密蘇里河下游,定居在豐饒肥沃的山崖,坐落在東邊的林地與西邊的大平原之間。11

經過一世紀的動盪不安,以及歐洲疾病肆虐之後,中部蘇族重新組成不同的部落。瓦哈茲伊Wah-haz-he)(「上游的人」)——法國人簡稱歐塞奇——成為密蘇里河下游的主要居民。據說歐塞奇族人「高大壯碩,肩膀寬大,有巨人般的體型」;他們在密蘇里州中北部的歐塞奇河,及密蘇里河近現今獨立城處之間的地方定居下來。12他們的住所位於山崖高處,可俯瞰整個鄉郊,他們將小樹彎曲靠在支撐物上,形成拱形的屋頂,有時長度可達100英呎。這個以狩獵為主,社會政治結構以及親屬關係錯綜複雜的社會,管轄了密蘇里河下游的區域達數個世紀。13

密蘇里州獨立城附近的區域,並非歐塞奇人的「中心地」,但後來成為後期聖徒的中心地。一直到十九世紀,歐塞奇族人掌控相當於今日密蘇里州、俄克拉荷馬州,阿肯色州和堪薩斯州一半的領土。他們帝國的中心位於密蘇里州中南部,而非該州西部的邊界。14

其他族群也想和歐塞奇族爭摩爾門教徒後來稱為新耶路撒冷的土地。北美洲這片幅員廣闊的荒野,引起歐洲幾個國家到這裡建立帝國的美夢。1539年,西班牙宣稱北美洲整個內陸地區是他們的領土,而法國也不甘示弱,於1682年宣稱整個北美洲,從西面的落磯山脈至東面的阿巴拉契亞山脈皆屬於他們的領地。他們這些擁有領土的宣言,並未考慮到像歐塞奇這樣的印第安部落,也不太理會獨立城附近沿著密蘇里河畔那些偏遠土地。15歐洲人最感興趣的是他們帝國邊界的地區,也就是今日的加拿大,和加勒比各海島;這些地區可以發展工業謀取利潤,也可利用聖勞倫斯河的便利,讓船隻出入海港。

法國人將他們佔領的這片廣闊土地叫作路易斯安那,名字取自法國國王。這塊土地最終由西班牙擁有,後來又被法國取回,並於1803年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中,將其賣給美國。有了這宗購地案,才會有將來用以建立錫安的那塊土地。

路易斯安那購地案後,新的美國移民遷入密蘇里。密蘇里於1821年正式成為一個州。16密蘇里州採納了其他州政府的運作模式。西部邊界的居民向密蘇里立法機關申請立郡,於是在1827年,立法機關成立了傑克森郡。新移民定居的獨立城成為了郡政府所在地;獨立城位於密蘇里河南方,沿著河岸有條聖塔菲道,是一條商業道路。

約瑟·斯密到達密蘇里西部不久,即接受了教義和聖約第57篇,說明聖徒們在此區域處於什麼樣的社會及政治環境。啟示中說,錫安的「中心地」將位於「現在稱為獨立城的地方」,當時居民不過數百人。17那時期,經常有白人定居在他們認為沒有地主的土地上,然後向郡法院申請擁有那些土地。啟示也提到這間法院,說應在其西邊興建一座聖殿。接受到這項啟示時,新移民已經是大部分土地的地主,因此,聖徒們不得不和土地合法的擁有人協商。啟示中並未有說聖徒要像古代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那樣,用武力來取得聖地。主說:「這是智慧,聖徒們應購買這塊地。」18

神聖的人民

好幾個世代以來,少數的歐洲人——主要為西班牙和法國商人——居住在密蘇里河畔印第安人中間,他們彼此通婚,並有貿易往來。19但隨著白人家庭不斷向西部遷移,定居在當時印第安人所佔領的土地上,他們極力反對這些文化交流。白人要求所有印第安部落搬離該州。1824年到1830年間,幾世紀以來都居住在密蘇里州境內的部落,放棄他們幾乎全部的領土。1825年,勢力龐大的歐塞奇族賣掉他們的土地,進一步向西遷移至堪薩斯和奧克拉荷馬。201831年後期聖徒到達傑克森郡時,印第安人已退出他們的居住地,越過了剛劃分好,用以分割白人與印第安人領土的邊界線。

教義和聖約第57篇提及這條分割兩地的界線,但並不支持這種做法。根據啟示,錫安應該建立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界線……」上,即密蘇里州和印第安人區之間的界線上。21啟示主要透過使用猶太人外邦人這樣特別的字眼,來避免使用一般的字眼。當時的美國人會用白人印第安人白種人紅種人這樣的標準術語,說明他們當中存在一種種族與文化上的區分。他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群體,而白人經常使用這樣的名稱來強調彼此之間無法和諧共存。22

然而猶太人與外邦人這兩個名稱,顯示兩個族群雖然不同,但彼此之間並非無法和諧共存。根據摩爾門經,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神正在揭露的計畫中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神邀請他們互相合作。在古代,福音會透過神古代的約民猶太人傳給外邦人,外邦人會被接回到聖約中。在後期時代,這樣的關係會倒轉過來,福音會由外邦人傳給猶太人,猶太人會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23教義和聖約第57篇將印第安人稱為猶太人,與這樣的聖約結構互相呼應,將這個族群算在主的約民中。24印第安人屬於以色列家族,是蒙神揀選、蒙神喜愛的民族,神不會忘記他們的。25

當時,美國政府已訂立政策,要印第安人遷離該地,把不同種族分開,但約瑟·斯密的啟示卻有相反的主張。26啟示中指示要將印第安人帶向錫安,將神的聖城建立在他們中間,而不是忽視他們,將他們推往「文明社會」的圍牆外。錫安會建立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中間」,建立在不同種族之間。27這樣的安排,能使不同種族的人民都能在神的事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無論你是什麼人,只要願意,就能成為「心地純潔者」,並居住於錫安,享有安全與和平。28

約瑟·斯密仍在密蘇里的時候,接受了教義和聖約第58篇的啟示,這篇啟示顯明了這個偉大的願景,當中並沒有提到印第安人和白人,也沒有提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反而說「大地居民」,對神所有的兒女一視同仁。29在啟示中說,錫安是個「邀萬國前往」的地方。30

在1830年代,萬國這個詞能與讀者產生共鳴,因為無論是印第安人或是白人,他們都會用這個詞來形容他們政治組織中的最大單位。啟示繼續談到錫安將容納「富有的和飽學的,聰明的和高貴的」人,也就是擁有政治和社會權利的人。但錫安也將容納那些向來缺乏這種權利的人,他們常被遺忘和忽略:「窮人、跛腳的人、失明的人、耳聾的人。」31最終,神所有的兒女都將在同一張桌子上享用盛宴。透過聖約的關係,所有人都有機會享受神的神聖祝福。

結論

在傑克林郡接受啟示不到兩年,錫安就被燒毀,其中的居民紛紛逃離迫害者的攻擊。雖然聖徒撤離傑克森郡,但卻繼續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中間建立錫安,先是在納府,後來在大盆地的沙漠。無論聖徒到哪裡定居,他們總是邀請各地的人民加入他們的行列。32即使在今日,建立錫安社會,「邀萬國前往」錫安尋找安全與平安的願景,仍為後期聖徒帶來啟迪。密蘇里早期的啟示所帶來的渴望、希望和應許繼續傳承下去。

  1. 啟示錄21:2-5,7

  2. For this and other conceptions, see A Dictionary of Biblical Tradition in English Literature, ed. David Lyle Jeffrey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1992), “New Jerusalem,” 546–48.

  3. John Winthrop,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 [1630], Collections of the Massachusetts Historical Society, vol. 7 (1838), 47; spelling modernized; Francis J. Bremer, Building a New Jerusalem: John Davenport, a Puritan in Three World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2), 174–79.

  4. 摩爾門經中提到新耶路撒冷,而啟示最早在1831年2月開始談到其特定的地點;見尼腓三書21:23-24以帖書13:3-6教義和聖約42:35,62

  5. 教義和聖約45:66-7157:3

  6. 教義和聖約28:8see also Ronald E. Romig, “The Lamanite Mission,” John Whitmer Histor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vol. 14 (1994), 25–33.

  7. 1830年9月,啟示一B〔教約第28篇〕,Joseph Smith Papers. The passage was revised to read “on the borders by the Lamanites”; see Book of Commandments (1833) 30:9 (Doctrine and Covenants 28:9).

  8. 這些部族包含蕭尼族和德拉瓦族,他們被迫遷離東部。See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vol. 1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ed. Dean C. Jessee, Ronald K. Esplin, and Richard Lyman Bushman (Salt Lake City: Church Historian’s Press, 2013), 288–94.

  9. 教義和聖約52:2-3

  10. 民數記33:5334:2

  11. Tanis C. Thorne, The Many Hands of My Relations: French and Indians on the Lower Missouri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96), 13–14, 16–17, 20; Louis F. Burns, A History of the Osage People (Tuscaloosa: 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 2004), 3, 22.

  12. William E. Parrish, Charles T. Jones, and Lawrence O. Christensen, Missouri: The Heart of the Nation, 3rd ed. (Wheeling, IL: Harlan Davidson, 2004), 13.

  13. Willard H. Rollings, The Osage: An Ethnohistorical Study of Hegemony on the Prairie-Plains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92), 23–26, 45–66; Gilbert C. Din and A. P. Nasatir, The Imperial Osages: Spanish-Indian Diplomacy in the Mississippi Valle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83), 11–14.

  14. Burns, History of the Osage People, 25–28, 30, 46.

  15. 在十八世紀的地圖上,根本看不到獨立城這個區域或名字。See Din and Nasatir, Spanish-Indian Diplomacy in the Mississippi Valley, 40–41, 64, 288–89, 338–39.

  16. 密蘇里這個名字可追溯至1670年代,當時一位叫作捷克斯·馬魁特的法國傳教士繪了一幅地圖,上面出現歐一密蘇里這個名字在一條河流的附近,這也是他以居住在該河沿岸的部落的名字音譯而成的名字。歐塞奇部落大致上擁有密蘇里河南方的土地,而密蘇里部落則擁有北方的土地。

  17. 教義和聖約57:3

  18. 教義和聖約57:4。法院位於該區域的最高點。將聖殿設在法院附近,啟示似乎有意將新耶路撒冷的聖殿與耶路撒冷的聖殿作一比較,因為耶路撒冷的聖殿同樣都座落於高處。Mark Roscoe Ashurst-McGee, “Zion Rising: Joseph Smith’s Early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PhD diss.,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2008), 233.

  19. Thorne, Many Hands, 76–86, 96–97, 135–76.

  20. 除了歐塞奇部落之外,這些部落也包含密蘇里、薩克、福斯、洛威斯、德拉瓦和蕭尼等等。密蘇里部落直到1854年,才放棄他們在該州最後的土地。Billy J. McMahon, “‘Humane and Considerate Attention’: Indian Removal from Missouri, 1803–1838” (master’s thesis, Northwest Missouri State University, 2013), 7–8, 75–83; John P. Bowes, Exiles and Pioneers: Eastern Indians in the Trans-Mississippi West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Charles J. Kappler, comp., Indian Affairs: Laws and Treaties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04), 217–21.

  21. 教義和聖約57:4

  22. See, for example, Nancy Shoemaker, A Strange Likeness: Becoming Red and White in Eighteenth-Century North Americ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23. 尼腓一書15:13-1722:8-9尼腓三書21:2-5

  24. 其他的啟示中談到「猶太人,拉曼人就是他們的遺裔」(教義和聖約19:27)。On the multiple meanings of the term Jew in modern scripture, see Victor L. Ludlow, “Jew(s),” in Dennis L. Largey, ed., Book of Mormon Reference Companion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2003), 463–64; Thomas R. Valetta, “Jew(s),” in Dennis L. Largey and Larry E. Dahl, eds.,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2012), 315–16.

  25. 早在湯姆斯·多羅古茲(Thomas Thorowgood)的著作Jewes in America(1650)中,就已提及到英國和美國的清教徒都假定印第安人是失散的以色列支派的後裔。但這樣的概念並沒有持續很久。在19世紀,大家普遍認為原住民是一個「逐漸沒落」的民族,但約瑟·斯密的啟示推翻了這樣的想法,他說這群「雅各的遺裔」,也要在後期時代中扮演拯救世人的角色。Jared Hickman, “The Book of Mormon as Amerindian Apocalypse,” American Literature, vol. 86, no. 3 (Sept. 2014), 429–61; see also Andrew Delbanco, The Puritan Ordeal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10.

  26. 根據印第安人遷移法案,印第安人的遷移在1830年成為聯邦的政策。Ronald N. Satz, American Indian Policy in the Jacksonian Era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2002).

  27. 教義和聖約57:4

  28. 教義和聖約97:21

  29. 教義和聖約58:48

  30. 教義和聖約58:9

  31. 教義和聖約58:8,10-11。這些經文將耶穌有關國王兒子的喜筵的比喻(馬太福音22:1-14),套用在現代的處境中。

  32. 雖然後期聖徒並非往往能如他們所希望的那樣與印第安人互動,然而啟示對原住民扮演特殊角色的敘述,往往能讓白人後期聖徒以更溫和的方式對待印第安人。Ronald W. Walker, “Seeking the ‘Remnant’: The Native American During the Joseph Smith Period,” Journal of Mormon History, vol. 19, no. 1 (1993), 1–33; Gospel Topics, “Peace and Violence among 19th-Century Latter-day Saints”; lds.org/top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