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跟從我
8月5-11日。羅馬書第1~6章:『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8月5-11日。羅馬書第1~6章:『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來跟從我——供主日學使用:新約2019年(2019)

「8月5-11日。羅馬書第1~6章」,來跟從我——供主日學使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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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寫信

8月5-11日

羅馬書第1~6章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心裡想著你的班員,並透過祈禱閱讀羅馬書第1~6章,這樣能幫助你在備課時敏於察覺聖靈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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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分享

可以給班員幾分鐘的時間找出羅馬書第1~6章中,他們特別喜歡的一節經文。然後,他們可以和鄰座分享自己選擇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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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教義

羅馬書1:16-17

「我不以福音為恥」

  • 你的班員曾經因為自己的信仰而被人嘲笑嗎?邀請他們閱讀羅馬書1:16-17,想一想使徒行傳中,保羅表現出自己不以福音為恥的例子。有哪些事情會讓我們因為自己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而不好意思?邀請班員分享他們或其他人表現出不以耶穌基督的福音為恥的經驗。

羅馬書1:16-172:28-296:1-11

真正的門徒精神在於我們內心的承諾,不只是行為而已。

  • 我們如何評估自己的門徒精神?保羅對羅馬人的忠告可以幫助我們記得,不要一心只想做完事情,好像在完成核對表上的任務一樣,卻要專注「心裏的,〔並且〕在乎靈」(羅馬書2:29)。為了幫助你的班級了解保羅的忠告,可以將羅馬書2:28-29的內容寫在白板上。將猶太人這個詞換成後期聖徒,並將割禮換成聖約。這些改變讓我們對保羅的教導增加了哪些了解?也可以討論教會成員做的哪些事情,如果是出自「心裏的,在乎靈」(羅馬書2:29)去做,會更有意義、更有力量。例見傑佛瑞·賀倫長老有關家庭教導的演講:「教會的特使」(2016年11月,利阿賀拿,第61-67頁),或是尼爾·安德森長老有關傳道事工的演講:「神的證人」(2016年11月,利阿賀拿,第35-38頁)。 

羅馬書第3~6章

「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 你的班上或許會有人需要幫助,才能了解保羅在這幾章經文中有關信心、行為和恩典的教導(亦見來跟從我——供個人和家庭使用中本週大綱,以及經文指南中的約瑟·斯密聖經譯本)。你要如何幫助他們彼此學習?可以告訴班員以下的兩種情況,幫助他們了解,我們不應該以為自己的善行可以用來證明我們的配稱,我們也不應該以為基督的恩典就能免去我們的錯誤和罪行。邀請班員查考羅馬書3:20-315:1-26:1-2,21-23中,有哪些真理能幫助葛羅莉亞和賈斯汀。「其他資源」中有哪些其他的教義真理可以幫助他們了解,行善和信賴基督的恩典,是一樣重要的?可以請班員分享他們找到的真理,或是進行角色扮演的對話。

第1個情況

你有一個朋友,名叫葛羅莉亞。她覺得當一位忠信的門徒壓力很大。她很努力去做每一件她覺得需要做的事,但是常常擔心自己的努力不夠。她心裡納悶著:「我夠好嗎?」「主會接受我嗎?」

第2個情況

你有一個朋友,名叫賈斯汀。他不太擔心是否要作正義的選擇。他相信耶穌基督,也參加該去的教會聚會,是位慈愛的父親和好鄰居。但是,他選擇不要過符合獲得聖殿推薦書標準的生活。每次家人和朋友試著鼓勵他準備去聖殿,他總回答說:「我是個好人。我對基督有信心。祂已經為我的罪償付代價了,我覺得祂不會因為這樣的小問題就不讓我進高榮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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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圖示

鼓勵在家中學習

為鼓勵班員閱讀羅馬書第7~16章,可告訴他們保羅描述了一個他內心的交戰,這也是我們每個人內心的交戰。我們會在羅馬書第7~16章找到這是什麼樣的戰爭,以及要如何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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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源

羅馬書第1~6章

信心、恩典和行為。

雖然我們應該盡力遵守誡命,但光是服從神的律法並不能拯救我們(見羅馬書3:27-31)。即使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還是「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因此,我們都需要耶穌基督,因為祂的恩典會讓我們的罪得被寬恕,並讓我們能夠繼續行善做好事。正如保羅教導的:「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5:20)。

大衛奧·麥基會長提到一個男孩和朋友去游泳,快要溺水的比喻:「幸虧有個鎮定而動作又快的小孩,從柳條籬笆上抽出了一根長枝,並把一端送向那溺水的小孩,〔他〕捉到了柳枝,緊緊握住,因而獲救。

「所有的孩子都說,那位提出援救方法的男孩救了那好冒險的小孩的命。

「事實確實如此。但是,如果那個小孩不願意接受,也沒有使盡全身的力氣,那麼,即使有獲救的方法,儘管他的同伴做出如此英勇的舉動,他還是會溺斃」(David O. McKay, “The Gospel of Work,” Instructor, Jan. 1955, 1)。

基督教作家劉易斯探討了我們會因為信心還是行為得救這個問題,他寫道:「我覺得,這就像是在問,一把剪刀的哪一面刀片比較必要一樣」(Mere Christianity, 148)。 

第1個情況

「救恩無法用服從當籌碼來兌換,救恩是神子用祂自己的血買來的〔見使徒行傳20:28〕。……

「恩典是神的一項恩賜,當我們渴望服從神的每一條誡命,就等於伸手去領受這項來自天父的神聖禮物」(迪特·鄔希鐸,「恩典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09-110頁)。

第2個情況

「假如恩典是神的一項恩賜,那麼為何服從神的誡命是如此重要?又何必那麼在意神的誡命——或悔不悔改呢?……

「我們服從神的誡命,是我們為了神的恩慈,想表達對祂無盡的愛和感激的自然結果。這種真誠表達愛和感激的形式,會讓我們的行為與神的恩賜奇妙地結合」(參閱迪特·鄔希鐸,「恩典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09頁)。

我們一直都需要恩典。

「除了在最終的救恩時需要恩典之外,你在每天的生活中也需要這項使你能力增強的力量。當你勤勉、謙恭、溫順地接近天父時,祂會透過祂的恩典提振你、鞏固你(見箴言3:34彼得前書5:5教約88:78106:7-8)。仰賴祂的恩典能使你在正義中進步、成長」(忠於信仰第79頁)。

改進教導

你的召喚乃是來自神的靈感啟發。身為教師,你已蒙主召喚去祝福祂的兒女。主希望你成功,所以,只要你的生活配稱得到祂的協助,祂就會將你所尋求的啟示賜給你。(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