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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书信


保罗的书信

新约圣经中的十四部书,原为使徒保罗写给教会成员的信,这些书信可分类如下:

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主后50-51年)

保罗第二次传道旅行时,从哥林多写给帖撒罗尼迦人的信,他在帖撒罗尼迦的事工记载于使徒行传第17章。他想回帖撒罗尼迦,但却不能(帖前2:18),于是打发提摩太去鼓舞归信者,并要他回报他们的情况如何。前书是他在提摩太回来后,因感谢而写。后书则于稍后写成。

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罗马书(主后55-57年)

保罗第三次传道旅行时,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回答问题并矫正哥林多圣徒中混乱的情形。

致加拉太人的书信可能是写给加拉太境内教会的许多单位。教会有些成员正舍弃福音,追随犹太律法。在此书信中,保罗说明了摩西律法的目的及灵性宗教的价值。

保罗从哥林多写给罗马人的信,有部分是让罗马圣徒准备好他的来访,他希望去探访他们。信中并再次确认某些已归信基督的犹太人所争论的教义。

腓立比书、歌罗西书、以弗所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主后60-62年)

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时所写的书信。

保罗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主要是表达他对腓立比圣徒的感激和挚爱,并鼓舞他们不要因他长期被囚而失望。

保罗写信给歌罗西人,是因有报告说歌罗西圣徒陷入严重的错误中,他们相信完全是来自小心遵守外在教仪,而不是来自培养基督般的品格。

写给以弗所人的信极为重要,因其中包含了保罗有关基督的教会的教导。

写给腓利门的信是封私人信函,谈到腓利门的奴仆阿尼西谋抢了主人的东西逃到罗马。保罗差遣阿尼西谋带着此信回主人处,求他宽恕阿尼西谋。

保罗写希伯来书给教会中的犹太教会成员,劝服他们摩西律法已在基督中成全了,并由基督的福音律法所取代。

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主后64-65年)

这些书信是保罗第一次从罗马监狱获释后写的。

保罗前往以弗所,留下提摩太去制止某些荒谬思想的扩散,并打算以后再回去。他可能是从马其顿写第一封书信给提摩太,鼓励并劝告他完成职责。

保罗给提多的书信是他从监狱获释期间写的,他可能已拜访过当时提多服务的克里特地,信中主要述及正义的生活和教会内的纪律。

保罗给提摩太的第二封书信是第二次在狱中时写的,即保罗殉教前不久。信中包含保罗最后的话,并显示出他在面对死亡时的无比勇气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