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 亦见沉沦之子;地狱;魔鬼;审判;属灵的死亡;最后的审判 个人停止进步,且不得进入神的面前及祂的荣耀的状态。定罪有各种不同的程度,凡不能完全获得高荣的超升,在其进步和特权上都有某种程度的限制,那就是他们被定罪的程度。 被神审判或判为有罪。 设诡计的人,主必定他的罪;箴12:2。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有祸了!你们要受更重的刑罚;太23:14。 凡亵渎圣灵的,乃要担当永远的罪;可3:29。 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9(腓三26:5)。 不配称吃喝的人,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腓三18:28-29)。 我们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 不悔改、不受洗、不持守到底的人必被定罪;腓二9:24(可16:16;以4:18;教约68:9;84:74)。 我们的言语、行为和思想都必定我们的罪;阿12:14。 知而不行,使自己被定罪;曼14:19。 恶人和神住在一起,要比和受罪罚的灵魂同住在地狱中更悲惨;摩尔门9:4。 我们若停止工作,就会被带到罪罚之下;乃9:6。 没有命令就不做任何事的人必被定罪;教约58:29。 凡不宽恕弟兄的过犯的,在主前必被定罪;教约64:9。 犯罪违背较大的光,就被定较大的罪;教约82:3。 整个教会要继续在这罪罚之下,直到他们悔改并记起摩尔门经;教约84:54-57。 接受圆满的新永约的人,必须遵守该律法,否则必被定罪;教约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