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2章:聖職的誓約和聖約


第12章

聖職的誓約和聖約

「主透過持有祂的神聖聖職並代表祂的人,藉著他們的服務把祝福賜給聖徒和世人。」

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

1951年4月9日,約瑟‧斐亭‧斯密在擔任了41年的使徒後,被支持為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在支持表決後不久,斯密會長對會眾演說,簡單分享了對這項召喚的感受:

「我了解,我蒙召喚要履行的這個職位是非常重要的,為此我深感謙卑。……

「我為耶穌基督的福音,為我是教會的成員,為那臨到我、讓我得以服務的機會而感謝主。我雖軟弱,但我唯一的願望仍是盡全力光大我的召喚。」1

斯密會長經常勸誡聖職持有人要光大他們的召喚。雖然他公開說出光大聖職召喚的心願,2卻鮮少提及自己在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不過,他曾經談到他和好友──在他之前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的喬治‧理查──所作的聖職服務:

「我與喬治‧理查會長在十二使徒議會共事了40年,在那段歲月中,我們一同出席各種大會,以許多不同的方式服務。……

「我們曾經一同到各地造訪錫安的支聯會。早年,我們這些總會持有權柄的弟兄們,都是兩人一組去拜訪錫安的支聯會。火車到不了的許多地方,我們只好搭乘一種稱為『白頂』的輕型馬車。遠途的行程通常會拜訪兩個支聯會,不過我們常常拜訪三或四個支聯會。

「在這樣的行程中,在一個支聯會大會與另一個支聯會大會之間的空檔,每天都要在支聯會的各屯墾區或支會舉行會議。路程顛簸崎嶇,有時走的全是小徑,夏日塵土飛揚,冬季則寒風刺骨,且不時走在泥淖或風雪中。」3

曾任總會會長團祕書的法蘭西‧吉朋長老對斯密會長光大聖職召喚的方式有一番看法:「〔他〕完全知道自己的權柄,卻總是用謙遜溫和的態度來運用它。他為人絲毫不傲慢自負、裝腔作勢或妄自尊大。他從不擺架子,從不誇耀自己的職位,也從不濫用職權。」4

圖像
Joseph Fielding Smith at Manchester Conference 1971

1971年8月,約瑟‧斐亭‧斯密會長在英國區域大會上演講。坐者由左至右:墨林‧羅慕義長老,理查‧伊凡長老和豪惠‧洪德長老。

約瑟‧斐亭‧斯密以總會會長的身分在五場總會聖職大會上演講,鼓勵弟兄們光大聖職召喚。本章的教訓摘錄自其中四場演講,大部分仍以斯密會長在1970年10月3日的演講為主。由於是聖職大會的演講,內容以弟兄為對象。不過,這些話讓人了解到,聖職的能力對所有教會成員來說都是一項偉大的祝福。斯密會長在其中一次演講中說:「我想我們都知道,聖職的祝福不光是賜給男人而已,這些祝福也傾注在我們的妻子、女兒和教會所有忠信婦女身上。這些好姊妹藉著遵守誡命和在教會中服務,就能準備好自己接受主的殿中的祝福。主把祂的兒子們所能獲得的每一項屬靈恩賜與祝福,全都提供給祂的女兒們,因為照主的安排,男不是無女,女也不是無男〔見哥林多前書11:11〕。」5

約瑟‧斐亭‧斯密的教訓

1

男人應當清楚了解自己在接受聖職職位時所立的聖約。

我要請各位注意麥基洗德聖職的誓約和聖約。我想,假如我們清楚了解自己在接受聖職職位時所立的聖約,了解主在我們光大召喚後所賜予的應許,我們便會更想去做所有必須做的事情來獲得永生。

我要更進一步說,與這高級聖職有關的一切,都是特意用來讓我們準備好自己獲得神國中的永生。

1832年9月,在賜給約瑟‧斯密的這則論及聖職的啟示中,主說麥基洗德聖職是永恆的,它主理福音,於真實的教會中代代相傳,並且持有神知識的權鑰。祂說,它使主的人民聖化,得見神的面,並進入主的安息,「那安息就是祂完全的榮耀」。(見教約84:17-24。)

後來,主同時談到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時說:「凡忠信而得到我說的這兩種聖職,又光大他們召喚的,會被靈聖化而更新他們的身體。

「他們成為摩西和亞倫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成為神的教會、國度和選民。

「還有,凡接受這聖職的,就是接受我,主說;

「因為凡接受我僕人的,就是接受我;

「凡接受我的,就是接受我父;

「凡接受我父的,就接受我父的國度;因此我父所有的都將給他。

「這是根據那屬於這聖職的誓約和聖約而來的。

「因此,凡接受這聖職的,就是接受我父的這個誓約和聖約,那是祂不能破壞的,也是不能改變的。」

然後這裡說明了破壞聖約又完全背離聖約的懲罰,以及這條誡命:「……要留意你們自己,要勤奮注意永生的話語。

「因為你們要靠神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而生活。」(教約84:33-44。)6

持有亞倫聖職的人還沒有接受到這屬於較高聖職的誓約和聖約,但你們有主賜給各位的偉大能力與權柄。亞倫聖職是教導和訓練我們的預備聖職,使我們配稱獲得這些後來會來到的其他偉大祝福。

各位如果忠信地擔任執事、教師和祭司,就會從中累積經驗,並獲得所需的能力與才幹來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並在該聖職中光大召喚。7

2

聖職持有人承諾要光大聖職召喚,並靠神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生活。

我們都知道,約是至少兩造之間的約定或協議。就福音的約來說,立約的兩造是天上的主和世上的人。人同意遵守誡命,主就答應酬賞他們。福音本身就是新永約,涵蓋了主為其人民提供的所有協議、應許和酬賞。

所以,我們是以立約的方式來接受麥基洗德聖職的。我們鄭重承諾要接受聖職,要光大聖職的召喚,要靠神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生活。就主的部分來說,祂答應我們,只要我們遵守誡命,就能獲得父所有的一切,也就是永生。我們還有人想得出比這更偉大或更榮耀的協議嗎?

有時候,我們談到光大聖職時,說法含糊籠統,而啟示所說的是,我們要光大身為長老、七十員、大祭司、教長和使徒的聖職召喚。

人所持有的聖職是神為了人類的救恩,委派給世上的人在一切事上行事的能力和權柄。聖職的職位或召喚是為人施助的任務,其目的是要去執行特定指派的聖職服務。每個持有特定職位的人都有其應當執行的工作,光大召喚的方式就是去做好這些工作。

只要忠誠信實地履行義務,持有什麼樣的職位其實都不重要。一個職位並不會大過另一個職位,然而為了管理上的需要,會有一個聖職持有人被召喚主領並指導其他人的事工。

家父約瑟F.‧斯密會長說:「這聖職中沒有任何一個職位比聖職本身還大;職位的權柄和能力都源自於聖職。沒有一個職位可以賦予聖職權柄,沒有一個職位可以添加聖職的能力,但教會裡所有職位的能力、效力、權柄都源自於聖職。」

我們奉命要光大聖職的召喚,去做所接受的職位需要做的事。主在論及聖職的啟示中說:「所以,每個人都要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在自己的召喚上努力;……這系統才能保持完美。」(教約84:109-110。)

我們要在教會聖職計畫中努力達成的一項重要目標,就是讓長老做長老的事,七十員做七十員的事,大祭司做大祭司的事,以此類推,好使所有的聖職持有人都可以光大自己的召喚,並在這樣的過程中收穫已應許的豐盛祝福。8

我們是主耶穌基督的大使,我們的任務是代表祂。我們得到的指示是去宣講祂的福音,執行救恩的教儀,造福人群,治癒病人,也或許是施行奇蹟,去做祂親自在場時會做的事情──這全都因為我們持有神聖的聖職。

身為主的代理人,我們受祂律法的約束,要拋開個人的感受或世俗的誘惑,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我們自己並沒有救恩的信息,沒有必須被接受的教義,沒有權能去施洗、按立或締結永恆婚姻。這一切都來自於主,我們所做與此相關的事全部都是經過授權而來。9

3

超升的應許賜給了每一個忠於聖職誓約和聖約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

現在,我要談談隨著接受麥基洗德聖職而來的誓約。

以誓約來起誓是人類最莊嚴且最具約束力的表達形式;天父針對基督和聖職作出偉大的彌賽亞預言時,就是選擇使用這種語言。以下經文如此談到祂:「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4。)

保羅解釋這個彌賽亞預言時說,耶穌持有的「〔聖職〕……長久不更換」,「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是透過這聖職而來。(見希伯來書7:24,16。)約瑟‧斯密說:「凡被按立這聖職的,都被造成像神子一樣,永續為祭司」,換句話說,就是他們要誠信真實〔見經文指南,約譯,希伯來書7:3〕。

因此,在聖職方面,基督是最好的典範,就像祂在洗禮和其他所有的事情上都為我們立下最好的典範。因此,正如父以誓約起誓說祂兒子將透過聖職繼承一切事物,同樣的,子也誓約起誓說所有在那同一聖職中光大召喚的人也將獲得父所有的一切。

這超升的應許賜給了每一個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人,不過這是個有條件的應許,這條件就是要光大我們在聖職中的召喚,並靠神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生活。

我們蒙受特權、承擔持有神聖聖職及成為基督之聖工人員的職責時,就得到了應許;非常清楚的是,這些應許是一切已經得到或可能得到的應許中最為榮耀的。

亞倫聖職是一種預備的聖職,能使我們有資格訂立伴隨這更高聖職而來的聖約,並接受其誓約。10

4

主的祝福是透過持有祂神聖聖職之人的施助而賜給所有的人。

我們應當把神國的事放在生活首位,遵守誡命,光大我們的聖職召喚,到主的殿去領受天父國度中全部的祝福;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這世上絕對沒有什麼比這些事還要重要。11

圖像
Two Fijian men administering to a young girl lying in a bed.

「……聖職是神為了人類的救恩,委派給人在一切事上行事的能力和權柄。」

主透過持有祂的神聖聖職、代表祂、真正是祂的僕人及代理人、願意服事祂並遵守祂誡命的人,藉著他們的服務把祝福賜給聖徒和世人。12

我祈求,我們所有蒙召喚代表主並持有祂權柄的人都記住自己的身分,在行事上與此身分相稱。

……我這輩子一直努力光大聖職召喚,希望能持守到今生最後一刻,也希望能在來生享有忠信聖徒們的情誼。13

我很想祝福那些光大聖職召喚的少年人和老年人,很想求主在今生就把來自祂的靈的美好事物傾注在他們身上,並且向他們保證會在來生獲得永恆的財富。……

主已把完整的聖職賜給了我們每一個人,也應許只要我們接受這聖職,光大召喚,就能與祂在祂的國度中得到永恆的繼承產業;能得知此事,是多麼榮耀的事啊!14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斯密會長教導說,透過聖職,「主把祂的兒子們所能獲得的每一項屬靈恩賜與祝福,全都提供給祂的女兒們」(「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你思考這句話後,有什麼想法?

  • 斯密會長說,聖職持有人一旦了解他們所立的約和主的應許後,就會更想去為永生而努力(見第1部分)。這段話何以適用於所有教會成員?

  • 斯密會長對光大召喚的解釋(見第2部分)如何有別於光大這個詞的其他用法?你曾經如何因為教會成員光大召喚而從他們的服務中得到祝福?

  • 斯密會長教導說:「在聖職方面,基督是最好的典範」(第3部分)。我們在為別人服務時,如何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

  • 複習第4部分斯密會長論及聖殿祝福的那段話。父母要如何幫助兒女準備好獲得聖殿所提供的聖職祝福?

相關經文

希伯來書5:4阿爾瑪書13:1-2,6教約20:38-6084:19-22107:99-100信條1:5

教學輔助說明

「有技巧的教師不會想:『我今天上課時要做什麼?』但會問:『今天我的學生上課時要做什麼?』他不是想『我今天要教什麼?』而是『我要如何幫助學生發現他們必須知道的事?』」(參閱維吉妮•皮爾斯,「平凡的教室──持續穩定成長的有效場所」,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12頁;亦見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1999〕,第61頁)。

註:

  1.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1, 152.

  2. See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1, 152;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92.

  3. “President George F. Richards: A Tribute,” Relief Society Magazine, Oct. 1950, 661.

  4. Francis M. Gibbons, Joseph Fielding Smith: Gospel Scholar, Prophet of God, (1992), 352.

  5.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0, 59.

  6.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90–91.

  7.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0, 59.

  8.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91–92; see also Joseph F. Smith,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03, 87.

  9. 參閱「我們身為聖職持有者的責任」,1971年12月,聖徒之聲,第1頁。

  10.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92.

  11.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0, 59.

  12. 參閱「聖職的祝福」,1972年9月,聖徒之聲,第1-2頁。

  1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92.

  14.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0,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