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聖殿印證

關於聖殿印證

家庭是神計畫的核心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說明「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而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生活中最大的快樂源自於充滿愛的家庭,縱使生活中有許多令人分心的事和種種挑戰,但實情的確如此。穩固的家庭關係是需要努力的,而這樣的努力能為今生帶來極大的幸福,並且持續到永恆。即使家庭關係遭遇困難或不穩定,耶穌基督的福音仍能提供希望、安慰和醫治。

在天父的幸福計畫中,夫妻能永遠在一起。將家庭永遠結合在一起的權柄稱為「印證」的能力,這和耶穌在塵世傳道期間賜與使徒的能力相同(馬太福音16:19)。因此,永恆的婚姻亦稱為印證,在這種婚姻中出生或收養的子女,也能與他們的家人永遠印證在一起。

聖殿印證確保家人不會因死亡而分開,與那些只能維持到「死亡而分開」的婚姻有所不同。若要婚姻關係在死後持續下去,就必須在正確的地方、以適當的權柄印證才行。這個地方就是聖殿,這項權柄就是聖職(教約132:7,15-19)。

在聖殿中印證的夫妻,他們和主也和對方立下神聖的聖約。如果他們忠於自己所立下的承諾,這些聖約就能確保他們的關係在今生以後仍會持續下去。他們知道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將他們分開,即使是死亡亦然。已婚者應當把他們的結合看作是這世上最珍貴的關係。除了主之外,唯有配偶是我們被命令要全心去愛的人(教約42:22)。

猶他州佩遜聖殿,印證室

永恆婚姻非常重要

賓塞·甘會長(1895-1995)教導:「婚姻也許是所有決定中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因為不僅關乎我們目前的快樂,也關乎永恆的喜樂;不僅影響到結婚的兩個當事人,也影響到家人,尤其是子女及世世代代的後裔」(參閱「高級婚姻的重要」,1980年7月,聖徒之聲)。

永恆婚姻的聖約亦是超升不可或缺的要項,超升就是永生,也就是神所過的生活。祂是完全的,祂住在極大的榮耀中,擁有一切的知識、能力和智慧。祂仁慈,滿懷愛心與慈悲,祂是世上所有人的天父。我們有一天都可以變得像天父那樣,這就是超升。

超升是天父所能給祂兒女的最大恩賜(教約14:7),這個酬償是賜給所有證明自己對主忠信的人,這些人將住在天上的高榮國度中的最高層。

主透過約瑟·斯密揭示:

「在高榮榮耀中,有三層天或等級;為了得到最高層,人必須進入聖職的這體制(意即婚姻的新永約);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就得不到」(教約131:1-4)。

只要我們忠信地遵守聖約,就能確保自己能與家人永遠在一起。主已應許:

「如果一個男人藉我的話語,那是我的律法,也藉著新永約娶妻,藉著被膏抹的人,我已指定持有印證能力和這聖職權鑰的人,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為他們印證那約;……如果〔他們〕繼續在我的誓約中,……則我僕人放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事物,都將在今生和遍及全永恆為他們成就;而且當他們離開這世界時,將完全有效」(教約132:19)。

主也了解並不是所有的兒女都有機會在今生結婚,因此祂應許所有接受福音並努力遵守聖約的人,無論在今生或來生,都有機會結婚並生養兒女。


連結所有世代

家庭文告也提到:「這項神聖的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延續,聖殿中的神聖教儀和聖約讓人有可能回到神的面前,並使家人能永遠結合在一起。」

印證的能力也從父母擴及到子女,橫跨創世以來的所有世代。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宣告,在聖約中出生的孩子,包括所有在聖殿中印證給父母的子女——「〔他們〕對福音祝福的權利,勝過那些不是這樣出生的人有權接受的祝福。 他們可能從主的靈那裡接受更多的指導、更多的保護和更多的靈感;因此沒有力量可以把他們由他們父母那裡奪走」(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5)第二卷,第85頁)。

父母已在聖殿中印證,則他們所生的子女就是在聖約中出生。這些子女會自動成為永恆家庭中的一份子。不是在聖約中出生的子女,一旦他們的親生父母或養父母接受印證,他們也能成為永恆家庭中的一份子。子女印證給父母的教儀只能在聖殿中執行,為了將這些祝福擴及到所有的人,在世者也可以代替那些已死去的人執行印證的教儀。如此,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永遠在一起。

家人死後可以在一起的這項應許,為生命帶來更深遠的意義。這項應許鼓勵我們要忠信和忠誠,改善和鞏固我們的家庭關係,並幫助我們在處理日常生活中的挑戰時,找到喜樂和希望。知道家人可以再次相聚,能在我們面對苦難和家人死亡時,帶來安慰與平安。

印證教儀是聖殿的至高祝福,是神賜給祂兒女最大的恩賜,因為這恩賜能使我們再次回去與祂,以及與我們所愛的所有家人永遠同住。這項教儀為今生與來生帶來許多奇妙的祝福,並不斷提醒我們,家庭是神計畫的核心,也是我們在今生和永恆中快樂的關鍵。所有忠信接受印證的人,這項教儀能為他們帶來平安、希望和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