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教義和聖約119


第119篇

1838年7月8日,在密蘇里遠西城,透過先知約瑟·斯密給予的啟示,答覆他以下的祈求:「主啊!向您的僕人們顯示,您要求您人民多少財產作為什一奉獻」。今日所了解的什一奉獻律法,在這啟示之前,尚未給予本教會。上述的祈求和以前的啟示(64:2385:397:11)中提到的「什一奉獻」一詞,指的不僅是十分之一,而是奉獻給教會基金的一切自願捐獻或奉獻。這啟示來到前,聖徒在密蘇里俄亥俄因興建嘉德蘭聖殿和在密蘇里傑克森郡的迫害,以及一場全國性的金融危機而面臨財務困難。聖徒也繼續在密蘇里建立多個社區。

1-5,聖徒要繳付他們多餘的財產,然後每年繳納他們收益的十分之一,作為什一奉獻;6-7,這樣做必能聖化錫安地。

1 主實在這樣說,我要求他們所有多餘的財產都交到我錫安的教會的主教手中,

2 為了建造我的家宅,為了錫安的奠基,為了聖職,也為了我教會會長團的債務。

3 這將是我人民什一奉獻的開始。

4 之後,那些已經這樣繳付什一奉獻的人,要每年繳納他們全部收益的十分之一;為了我神聖的聖職,這將是他們永遠常存的律法,主說。

5 我實在告訴你們,事情將是這樣,所有聚集到錫安地的人都要交出他們多餘的財產,作為什一奉獻,並遵守這律法,否則他們將不被認為配稱住在你們當中。

6 我告訴你們,如果我的人民不遵守這律法,保持其神聖,並藉這律法為我聖化錫安地,使我的規章和法典都能在那裡遵行,使那裡成為最神聖的,看啊,我實在告訴你們,那裡對你們來說,將不是錫安地。

7 這將是對錫安支聯會的一個範例。正如這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