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摩爾門是基督徒嗎?


摩爾門是基督徒嗎?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皆清楚聲明自己是基督徒。他們奉耶穌基督的名崇拜神,永恆的父。當被問及後期聖徒的信仰為何時,約瑟‧斯密將基督置於後期聖徒信仰的核心。他說:「我們宗教的基本原則是使徒和先知對耶穌基督的見證,『見證祂死亡,被埋葬,第三天復活,以及升天』有關我們宗教所有其他的事都只是這見證的附屬部份。」1現代的十二使徒定額組也再次重申這項見證,他們宣告:「耶穌是活著的基督,是不朽的神子。……祂的道路乃是今生通往幸福,來生邁向永生之路。」2

然而,最近幾十年來有人宣稱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不是信仰基督的教會。其最常見的原因如下:

  1. 後期聖徒不接受新約之後基督教的教條,信仰聲明和組織模式。

  2.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並非承繼傳統基督教的歷史發展而來。也就是說,後期聖徒並不是羅馬天主教徒,希臘東正教徒或新教徒。

  3. 後期聖徒不相信經文只包含一本聖經,而是包含更多標準經文,如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和無價珍珠。

這些議題將一一說明如下。

後期聖徒不接受新約之後基督教所奉行的教條

學者早已公認,最早的基督徒對神的看法在經過許多世紀後,已經產生了巨大的變化。早期基督徒眼中的神更為親近每個人,形象與人相近,也比往後幾百年中所寫的基督教教條中的形象更具體而不抽象。公元第二世紀,使徒的權威從世上消失之後,由於希臘哲學和基督教教義融合,開始產生了主要的意識形態轉移。3

後期聖徒相信,希臘哲學與早期基督教神學的融合是一項嚴重的錯誤。失喪的教義中,最重要的就是神組的本質。父神,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和聖靈的真正本質,後來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在世上復興。因此,後期聖徒相信父神是一個有骨肉身體的人物,與許多早期基督徒相信神所擁有的特質一致。4這項後期聖徒的信仰有別於新約之後基督教所採行的教條。

無論後期聖徒和其他基督教信徒所抱持的教義有何差異,後期聖徒對於神組三位成員肩負的使命,與基督教世界中其他人的觀點大致相等。後期聖徒相信神是全能,無所不知,且充滿慈愛的神。他們奉耶穌基督的名,向祂祈禱。他們認同父神是他們崇拜的對象,祂的兒子是主和救贖主,聖靈是父神和子的使者及啟示者。簡單來說,後期聖徒不接受新約之後的基督教教條,而是在每日的宗教生活和崇拜中深深仰賴神組的每位成員,就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樣。

後期聖徒相信復興的基督教義

另一項主張後期聖徒不是基督徒的前提,則認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並非延續自今日基督教會的傳統路線而來:後期聖徒不是天主教徒,希臘東正教徒或新教徒。後期聖徒相信,藉著天使施助約瑟‧斯密,奉神的名行事的聖職權柄已回到或被帶回到這世上。這就是「復興」的耶穌基督的教會,而不是「改革」的耶穌基督教會。後期聖徒對於復興的基督教會的信仰,說明了為何自1830年至今,許多來自其他基督教派的人歸信成為後期聖徒。這些歸信者從不認為自己離開了基督的羊圈,反而心懷感激能進一步了解並成為這復興的耶穌基督教會的一份子。他們相信這個教會裡有主圓滿的福音,不論在靈性,組織架構,以及教義各方面,都是一個更完整和豐富的基督教會。

在信奉教條的教會中,教友們通常會犯一個錯誤,即認定所有基督徒向來一致同意且必須同意一套歷來持守不變,始終如一的信仰。然而,很多學者都已經承認,許多世紀以來,基督徒對於神學和宗教活動的看法,在幾乎每項議題上都意見相左,導致眾多不同的基督教派於焉成立。5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固然有別於其他許多遵奉教條的基督教會教義,卻與早期的基督教教義相符。任何人若真誠地愛基督,崇拜基督,並追隨基督的教訓而生活,就應當能自由地依據個人良知的指引講出自己所了解的教義,不會因此被貼上非基督徒的標籤。

後期聖徒相信標準經典仍然可以增添

第三個主張後期聖徒不是基督徒的理由,在於後期聖徒相信標準經典是可以增添的。對於那些提出這種說法的人,成為基督徒就是要同意經文唯一(sola scriptura這項原則,或單有聖經就足夠了。但是,宣稱聖經是神所說的唯一的話,也是最後的話──更明確地說,是神的話語的最後記載──這種說法超出了聖經本身的說法。聖經中沒有一處宣告,神所有的啟示都會收錄在一本書裡,而且永遠就此結束,不會再得到更進一步的啟示。6

此外,並不是所有基督教會都確定,基督教會必須以認定一部不會有任何增刪的標準經典為前提。7事實上,以不相信經文已封閉為由,而主張將何種宗教信仰排除在外的說法,似乎只用在排除將後期聖徒視為基督徒一事上。沒有任何基督教派在需要作與教義有關的決定和運用聖經裡的福音原則時,會以限用聖經的文字內容作為唯一基準。舉例來說,羅馬天主教徒會求助於教會的傳統和教權(意即教師,包括教宗和議會)來解答問題。新教徒,尤其是福音派教徒,會求助於語言學家和經文學者,以及新約之後的教會議會和教條來獲得解答。對許多基督徒而言,這些議會和教條就和聖經一樣成為標準經典。為奠定教義和了解聖經的內容,後期聖徒會仰仗活著的先知和其他幾部經文──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及無價珍珠。

摩爾門經和舊約及新約一樣,也為耶穌基督作了清楚而明白的見證。有一段文字說摩爾門經「必確立最先的紀錄〔聖經〕的真實性,…………也必向各族,各方,各民顯明神的羔羊就是永恆之父的兒子,也是世界的救主;世人必須歸向祂,否則不能得救。」8摩爾門經的經文共計有六千多節,其中提到耶穌基督之處超過四千次,並以一百多個不同的名稱來稱呼祂:「耶和華」,「以馬內利」,「神聖的彌賽亞」,「神的羔羊」,和「以色列的救贖主」等等。9摩爾門經確實是「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正如其標題頁所宣告的那樣。

結論

世界各地的歸信者仍繼續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部分原因就在於其教義和靈性上的獨特之處。這份獨特之處來自於在世上復興的知識,以及由於復興的聖職權柄,權鑰,教儀而存在於這教會裡的聖靈的力量,還有耶穌基督圓滿的福音。復興福音所結的甜美果實,在忠信的教會成員的生活中顯而易見。

儘管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對於此復興的耶穌基督教會的獨特之處不願作任何妥協,但是教會成員仍希望與其他基督徒──還有各個信仰的人民──共同努力認清並化解社會上所面臨的許多道德和家庭問題。基督徒之間的互動因後期聖徒所作的參與而更加充實。在此迫切需要基督徒團結一心,宣揚耶穌基督的神性和教導的世代,基督教的各個信仰實在沒有理由互相排擠。

  1. 這項答覆的目的在於回答「你們宗教的基本原則是什麼?」這個常見的問題。發表於長老日記1(July1838):第44頁,可在www.josephsmithpapers.org取得;經修正標點符號後重新發表於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49頁。

  2. 「活著的基督:使徒的見證」,2000年4月,利阿賀拿,第2-3頁。

  3. See, for example, Roger E. Olson,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Twenty Centuries of Tradition and Reform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1999); D. Jeffrey Bingham, ed.,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Early Christian Thought (London: Routledge, 2010); Daniel W. Graham and James L. Siebach, “The Introduction of Philosophy into Early Christianity,” in Noel B. Reynolds, ed., Early Christians in Disarray: Contemporary LDS Perspectives on the Christian Apostasy (Provo, UT: Foundation for Ancient Research and Mormon Studies,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205–37.

  4. 與早期基督徒信仰有關的證據,請見David L. Paulsen, “Early Christian Belief in Corporeal Deity: Origen and Augustine as Reluctant Witnesses,”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83, no. 2 (1990): 105–16。有關歷史上教條制定模式日益複雜的資料,請見J. Stevenson, ed., Creeds, Councils and Controversies: Documents Illustrating 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 AD 337–461, rev.ed. (London: SPCK, 1989).

  5. 專家學者針對基督教神學和宗教活動辯論的相關文獻數量龐大。有關早期的基督教,例見:Bart D. Ehrman, Lost Christianities: The Battles for Scripture and the Faiths We Never Knew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6. 許多基督徒對啟示錄22:18-19的理解,是指聖經不能再加添任何事物。然而,這節經文中提到世人不可「加添什麼」的警告,是針對啟示錄而言,並非整部聖經。見豪惠‧洪德,「沒有人能夠加添或減少」,1981年5月,聖徒之聲,第64–65頁。

  7. See, for example, Lee M. McDonald, The Formation of the Christian Biblical Canon, rev.ed.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95), 254–56.

  8. 尼腓一書13:40

  9. 見培道‧潘,「摩爾門經: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明白而寶貴的東西,」利阿賀拿,2005年5月,第6-9頁;Susan Ward Easton, “Names of Christ in the Book of Mormon,” Ensign, July 1978, 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