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第一条诫命优先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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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诫命优先

神吩咐我们要爱祂,因为祂知道这样做对我们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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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爱遍及世界各地人们的心

三部对观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谈到有人问耶稣,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在马太福音,提问的是一位动机不纯正、想试探夫子的律法师(见马太福音22:35-36)。在马可福音,提问的是一位似乎真心想知道答案的文士(见马可福音12:28-34)。在路加福音,我们又看到「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路加福音10:25)。

尽管我有法律的专业背景,但我很难为这部纪录中的律法师辩护。但无论他的动机为何,我至少要赞扬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救主的回答是如此美好而意义深远。我也必须感谢他后续追问的这个问题——「谁是我的邻舍呢?」(路加福音10:29),使得救主说出了好撒马利亚人这个令人动容的比喻(见路加福音10:30-37)。那位律法师得到的答案超乎预期,而我们也得到了无价之宝。

马太所记载的耶稣的回答,大家都很熟悉: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6-40)。

马可和路加则在尽心、尽性、尽意爱神之外,加了「尽力」两字(马可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请各位想想,作为「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的这两大诫命,其中含意有多么深远,又为什么第一条诫命要摆在第一优先的位置。这个顺序对我们有何重要?

第二条诫命是人类互动的绝佳指南。想一想,如果人们普遍接受并遵行第二条诫命,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想一想,有哪些事不会发生。至少,不会有暴力犯罪,不会有虐待,不会有诈欺,不会有迫害或霸淩,不会有说闲话,当然也不会有战争。第二条诫命基本上就是这条金科玉律:「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亦见路加福音6:31尼腓三书14:12)。身为门徒,我们应当用心遵行这第二条诫命,怀着爱心和同理心去关怀主所定义的邻人,也就是每个人。

为了支持「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即神所制定,而由先知教导的真理和诫命——就必须第一条和第二条诫命都遵守;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但为什么第一条诫命是第一优先的呢?我至少想到三个原因。

首先,这第一条诫命是一切诫命的根本。第二条诫命虽然既美好又不可或缺,却不是我们生活的必要根基,而其用意也非如此。遵守第二条诫命会让我们成为好人,但有什么目的呢?我们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要找到目的、方向和意义,就必须留意这第一且最大的诫命。

把第一条诫命摆在第一优先,并不会削减或限制我们遵守第二条诫命的能力。相反的,却会扩大和增强我们爱人的能力。这意谓着我们藉着将爱建立在神圣的目的和能力上,来增强我们的爱。这意谓着我们有圣灵来启发我们,用我们自己从未见过的方式去关怀他人。我们对神的爱提升了我们的能力,让我们可以更完全、更完美地去爱人,因为我们在本质上是与神一起照顾祂的儿女。

其次,忽视第一条诫命,或改变第一条和第二条诫命的顺序,就是冒着使生活失去平衡,偏离幸福与真理的道路而招致毁灭的风险。怀着神的爱,并顺服祂,会带来保护,以免我们倾向于将美德推到极端,终致败坏美德。比方说,怜悯邻人的痛苦,是一件高贵而良善的事,即使他是因自己的违诫而造成痛苦。但是无节制的怜悯,可能会让我们像阿尔玛的儿子柯林安顿一样,质疑神的公道,并误解祂的慈悲(见阿尔玛书42:1)。

例如,有些人以为,爱人就意谓着必须以鼓吹或纵容罪恶的方式,来扭曲或忽视神的律法。杰佛瑞·贺伦长老以下的教导,谈到了这个错误的观念:

「所以,如果要把爱当作我们的座右铭,也理当如此,那么,我们就必须藉着基督这位爱的化身的话语,来离弃过错,以及任何宣导错过的暗示。……耶稣清楚了解,在现今文化中似乎有许多人忘了:祂虽命令要宽恕罪(祂有无限能力这么做),但祂也警告勿纵容罪(祂从来不曾纵容罪),而这两者之间有着重大区别。。」1

正如阿尔玛向柯林安顿解释的,我们既需要公道,也需要慈悲,但唯有透过神赐下祂儿子的这份爱,透过祂儿子赐予的悔改的恩赐,我们才能拥有这两者(见阿尔玛书42:13-15,22-24)。

第三,第一条诫命必须摆在第一优先,因为如果不是本着神的真理去努力爱人,可能会伤害到我们想要帮助的人。罗素·纳尔逊会长教导:

「因为父与子以无限、完全的爱来爱我们,并且因为祂们知道我们无法看见祂们所看见的一切,所以祂们赐给了我们律法,来指引和保护我们。

神的爱和祂的律法之间有着强烈的连结。」2

第一条诫命之所以是第一优先,就是基于这三项原因,但是我们或许应该再列出一项,而且有这一项实际上就够了:第一条诫命之所以是第一优先,因为这是神规定的。

这第一且最大的诫命,为生活提供了真正的典范。泰福·彭荪会长曾说:

「只要我们把神置于首位,其他事情都会井然有序,或者消逝无踪。我们对主的爱将影响我们情感的表达、时间的分配、兴趣的追求,以及事情的优先顺序。」3

神对我们的爱:让我们「有机会像祂一样进步」

神命令我们要爱祂,但祂却先爱着我们(见约翰一书4:19)。想一想,神的爱对你我而言,在我们生命的这个阶段有何意义,以及它预示了什么。在我们的灵体形成之前,我们的智能就已存在,那不是被创造出来的。神来到这些智能当中,拟定了一个能让我们进步的计划。先知约瑟·斯密说:

「神处身于诸灵 〔或智能〕和荣耀之中,因为祂更有智慧,因此觉得应该制定律法,好让其他的灵有机会像祂一样进步。」4

如你所知,祂的计划包括让我们成为祂的灵体儿女,而这荣耀向前迈进的一步,就是我们的「第一地位」(亚伯拉罕书3:26)。然后,祂制定了一条道路,为我们的灵体加上肉体——即「第二地位」(亚伯拉罕书3:26)——这是获得神所享有的完全和荣耀的必要部分。这需要创造一个地球,作为「验证」的场所(阿尔玛书12:24),需要有属灵和属世的死亡,也需要有一位救主来救赎我们,使我们复活。在这一切当中,神给了我们选择权,并依照我们可能作的选择,预备了较大和较小的结果和祝福。

因此,从我们还是原始的智能状态开始,我们的天父就将祂自己的重心,也将祂的事工的重心,都放在我们身上,要促成我们的不死和永生。祂将这件事视为祂的事工和荣耀(见摩西书1:39)。照我看来,祂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那么,祂为什么为我们做了这些呢?祂有什么动机?除了爱之外,还有别的吗?祂赐下祂的儿子就是明证: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反过来,祂要求我们的生活以神为中心,像祂爱我们一样,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祂,这会要求太多吗?在知道我们对神的爱是获得幸福的关键之后,我们还要抗拒祂对我们的爱,而且不向祂表露我们自己的爱吗?

我们对神的爱:救主的榜样

如果我们竭尽所能地,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神,我们生活的重心就是要达成祂的愿望。当然,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人比我们的典范耶稣基督,做得更完全、更完美的。祂曾说:「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8:29)。无论过去或现在,祂最优先的事都是荣耀天父。

这样最优先、最高的忠诚,使得耶稣能完成赎罪,喝下最苦的苦杯,直到饮尽最后一滴。救主说,这样至大(且实际上超越凡人)的牺牲,所带来的巨大痛苦,「使我自己,就是神,一切中最伟大的,也因疼痛而颤抖,每个毛孔都流血,身体和灵都受苦——而且希望我可以不喝那苦杯,而且退缩」(教义和圣约19:18)。然而,祂对天父的爱,以及祂对荣耀天父的渴望,使得祂胜过了这些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救主自己说:「然而,愿荣耀归于父,我饮了,并完成了我为人类儿女作的准备」(教义和圣约19:19)。

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我们的命运、不死和永生可谓悬而未决,而最终在决定我们的存在有其意义一事上使我们获得优势的是,耶稣基督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着天父。

因此,在基督里,我们找到了自己的模式:忠于神胜过一切其他的人事物;意识到我们在每件事上,无时无刻都要对祂负责;以及渴望知道并遵行祂的旨意。以下是我们作决定的指针。我们将爱神摆在第一优先时,就会用祂的眼光看待世界和我们的生活,而不是用任何其他人的眼光(甚至是社群媒体上有影响力的人)。

所以,把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会是什么样子?我无法列出爱神胜于一切的所有细节,但我要举出一些例子。

将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遵守我的诫命」

遵守第一条诫命至为重要的一个层面,当然就是严格服从神。正如救主所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亦见教义和圣约书42:29)。耶稣定意遵守祂父的每一条诫命,向我们示范了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服从神。

我的一位好朋友曾说,谈到神的诫命,我们似乎普遍倾向于自圆其说。举例来说,他从自己的观察和经验中注意到,如果你提出这样的问题:「主真的会在乎我如何如何……吗?」答案千篇一律,都是:「不会。」。如果我们一心以为,主肯定不会在乎一些我们认为相对微小的事情,那么,几乎每一件事,都可以方便地以此作为藉口。但是我的朋友说,这样的问法就是错的。问题不在于主是否在乎,而在于我们是否会去做自己承诺要做的事。问题在于:「我要如何向神表明我对祂的爱?」或者说,「确切且光荣地遵守祂的诫命和圣约是什么意思?」

当然,遵守第一条诫命最重要的其中一个层面,就是遵守第二条诫命,去爱我们的弟兄姊妹。使徒约翰曾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翰一书4:20)。同样地,救主也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5)。

将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喂养我的羊」

与严格服从神的诫命密切相关的,是为祂和为祂的伟业服务。主三次询问彼得,也询问我们:「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我们的答案也要像彼得一样:「是的,我爱您,更甚于我的事业,或任何人事物。」我们每个人都听到那牧羊人的声音说:「喂养我的小羊」(约翰福音21:15);「喂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6-17)。5

我相信,我们的天父和祂的爱子对你们各人所展现的仁慈都感到喜悦,无论这样的仁慈在需求甚广的世界中,看起来是多么有限或微不足道。每一项行动和每一项奉献都很重要。我也相信,祂们很喜悦我们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全体所做的事,以及我们与他人合作进行的事。举例来说,提供援助、减轻当前乌克兰境内因战争而来的痛苦,确实就是基督般的作为。我们不断努力,专注在当前的需求上,并且不让右手知道左手所做的事,但我希望,我们教会可以针对当前的行动,提供更全面的记事,使你们能更了解,你们身为基督的肢体,正在做什么来喂养祂的羊。

遵守第一条诫命也意谓着推动主在世上的伟业,协助天父的儿女获得永生。在我看来,最好的榜样莫过于你们许多人所从事或将要从事的传道服务。我们十二使徒都希望有机会和传教士在一起,因为我们在这些热切投身,喂养神的羊的人当中,感受到振奋人心、使人更新的灵性。

就像罗素·纳尔逊会长强调的,在我们这个时代,在世上和在灵的世界中聚集神的约民,是我们遵守这第一且最大的诫命非常重要的一环。

将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呼求祂;饱享祂的话

将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的另一个方法,非常明显,就是在祈祷中呼求神,并饱享祂的话语,以获得理解和指引。我们想要知道并遵行神的旨意。我们想知道祂知道的事。我们是祂的门徒,想要学习祂会教导我们的一切。我们想要得到个人启示。

艾缪莱克敦促我们要奉基督的名呼求神的怜悯,为我们的家人呼求,并为我们的田地和羊群呼求。他敦促我们要呼求神抵挡敌人的力量和魔鬼的影响力。「你们不呼求主时,要让你们的心充满,为自己的福祉和周围的人的福祉,不断倾注在对祂的祈祷中」(阿尔玛书34:27)。6

尼腓告诉我们,「要饱享基督的话;因为看啊,基督的话必指示你们所有当做的事」(尼腓二书32:3)。在我们这个时代,许多书面字的神的话语,我们每个人经常随手可得,也有当前先知和使徒的教导也以各种形式和语言出版的;这是一项非凡的恩赐,可谓史无前例。不妨问问自己:神这样做有何用意?

我喜爱祈祷,喜爱经文。我希望得到天父愿意赐给我的一切光和知识。我知道祂是不偏待人的,祂会赐给你我一切我们准备好去接受的一切。要全心全意去爱神,这样你就会用祂制定的方式,持续不断地与祂沟通。记住纳尔逊会长的榜样——将你透过圣灵得到的事情记载下来,并据以采取行动。

将第一条诫命视为第一优先:对神负起责任

容我再提一个方法,来把第一条诫命视为生活中的第一优先,就是要在生活中对神负起责任,对自己生活的方向和生活的每一天负起责任。这意谓着要抗拒和克服诱惑,要悔改和宽恕,要避免自私,要承受基督的名,并培养基督般的品格。这意谓着要留意我们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见摩赛亚书4:30阿尔玛书12:14)。这意谓着要「顺服神圣之灵的劝导」,「变得像小孩一样,顺从、温顺、谦卑、有耐心、充满爱心、愿意顺从主认为适合加诸于他的一切,就像小孩顺从他父亲一样」(摩赛亚书3:19)。

这不是一项会压得你抬不起头来的沉重责任,而是要承认你有一位满心关怀你的睿智父亲,祂知道那条通往成就和最终喜乐的道路;这是要承认,祂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这是我们无法自己创造,也无法不靠着祂的帮助就能成就的;这是要「因〔神〕所赐的丰富慈爱与祝福而每天生活在感恩中」(阿尔玛书34:38)。唯有这样负起责任,我们才会感受到神对我们的喜悦。我们会了解到,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祂时,即使付出的是最微小的努力,也令祂欢欣。还有什么比圣灵向你们的灵证明,你的天父和你的救赎主对你和你人生的道路感到喜悦,更能带来保证和平安的呢?

总之,神吩咐我们要爱祂,因为祂知道这样做对我们有益。祂吩咐我们要为同样的理由彼此相爱。神的爱会改变我们。神的爱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爱。有这样的爱,我们才会认识祂这独一的真神,以及祂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见约翰福音17:3)。这是我们变得像祂一样的关键。

我知道天父对你们的爱是真实而无穷的。这份爱透过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恩典,丰沛有力地彰显出来。我祝福各位,只要你们爱神,努力事奉祂,就会笼罩在神的爱里面。我祝福你们会感受到祂的爱,这会成为你们生活中最强大的影响力。我知道,我也可以向你们保证,你们的天父活着,而祂的儿子、我们复活的主,以及祂充满恩典的使者圣灵,也活着。我知道这点,也祈求你们会充分知道这一点。

注:

  1. 参阅杰佛瑞·贺伦,「门徒身份的代价和祝福」,2014年5月,利阿贺拿,第8页。

  2. Russell M. Nelson, “The Love and Laws of God”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Sept. 17, 2019), 2, speeches.byu.edu.

  3. 泰福·彭荪,「最大的诫命——爱主」,1988年7月,圣徒之声,第3页。

  4. 约瑟·斯密,1844年4月7日,discourse at a conference of the Church, Nauvoo, Illinois; HC 6:312;引述于总会会长的教训:约瑟·斯密(2007),第210页。

  5. 很显然,喂养羊和小羊包括施助那些缺乏一般食物和灵性粮食的人。我们记得主这样保证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锡安社会的一项重要特征记载在教义和圣约82:19,就是「每个人都要为邻人谋利益,且将眼睛专注于神的荣耀,来做一切的事。」

  6. 亦见阿尔玛书34:18-26。艾缪莱克也提醒我们,若不是出于仁爱来为神和为同胞服务,我们的祈祷将是枉然的(见阿尔玛书34: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