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懷著愛心教導真理
懷著愛心教導真理,將是基督門徒在末世的標誌。
簡介
維護真理需要勇氣;懷著愛心來維護真理,則需要更大的勇氣。達林·鄔克司會長曾屢次強調這項訊息。 在上一次的總會大會中,他說明了這個挑戰:「當我們盡力在個人生活中遵守所有誡命,有時會被指控為對不努力遵守誡命的人缺乏愛心。當我們展現個人愛心並支持以愛為出發點的行動,我們有時會被誤解為,是在支持那些與我們宗教的義務相矛盾的結果。」
在準備今天的信息時,我擔心有些人會選擇性地只聚焦於真理,或只聚焦於愛心;我也擔心有些人只看到別人的缺點,而忘記了自身的軟弱。我記得當羅素·納爾遜會長發表關於使人和睦的演講時,我開始在心裡列出一份名單,寫下所有我認為需要這項信息的人,接著他就提出了這項警告:「你可能會覺得,這項信息真的能幫助你認識的某個人。……但我也希望,你會深入檢視你[自己的]內心,看看是否有驕傲或嫉妒的碎片,阻礙你成為使人和睦的人。」
我今天也向我們所有人提出同樣的邀請。
懷著愛心維護真理的五項原則
幾年前,我接到一項指派,要到旌旗學院演講。鄔克司會長是該場祈禱會的主要演講者,他請我和他一起針對當前一些具有挑戰性的教義主題發表看法; 這是一項艱鉅的指派。他還建議我們不要使用事先寫好的正式講稿。我知道我們應該跟隨先知,但我還是猶豫地——甚至是尷尬地——回答說,為了教會著想,也許我們至少應該把我要說的話寫下來。他讓步了,該場祈禱會的講題為「懷著愛心堅定不移地宣講真理」。在那次演講中,鄔克司會長分享了五項原則,我受到啟發,覺得今天要加以延伸說明。
原則1:要避免過度爭議的情況
首先,要避免過度爭議的情況。 就如尼爾·安德森長老所說:「有時候,做個使人和睦的人意謂著克制衝動,不去回應,卻要莊嚴地保持沉默。」
想想杜思妥也夫斯基在文學作品中對基督與大審判官的描繪:在被反覆譴責後,救主只是親吻了控告者,而沒有進一步回應。 雖然程度遠遠不及,但我最近也感受到這種情況,當時一群國家級學術領袖在激烈批評信仰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儘管我強烈反對他們所說的話,但當我意識到當下緊張的氣氛升級時,便選擇至少先擱置討論。
有時候,緊張的時刻讓人更難看清楚引發某人抗議的真正原因。納爾遜會長曾教導:「如果朋友和家人離開了教會,請繼續愛他們。……有些人的懷疑可能被其生活中你看不到的事物所激發,你不要被這些人引入歧途。」 我想起安妮特·丹尼斯姊妹講過的一則故事:受傷的狗反常地不理會牠的主人。 有時我們所感受到的敵意,其實可能是某人隱藏的痛苦或遺憾。
我之前沒有在一位朋友的身上看出這一點,他曾一度在靈性上非常忠信,但現在卻在抨擊教會。讓我感到沮喪的,不只是因為他的怨恨,更是因為我了解他明明知道得更清楚。不幸地,我那時沒有察覺到當下的緊張氣氛,也沒有注意到他可能正因其他原因而承受痛苦,反而憤怒地反駁他。我當下或許贏了那場辯論,但我失去了聖靈,也未能幫助我那位正在掙扎的朋友。那天我維護了真理,但我沒有懷著愛心,也沒有仁愛。
原則2:尋求共通點
第二種懷著愛心維護真理的方式,就是先找到共通點。有一位支聯會會長曾經給我一份冗長的施助探訪名單。我建議他考量行程上的限制,只選擇一戶人家。字面上,他確實照辦了,但當我們抵達那戶人家時,裡面卻有五個人分別在等著,而且每個人都有截然不同的疑慮。我問:「好吧!你們想從哪裡開始?」聽著他們的故事,我好幾次想插話,但聖靈不斷地提示我要等待。聽了將近兩個小時,直到下一場會議即將要開始後,我才開始更能理解他們的掙扎,也感受到他們由衷的努力。當我那晚邀請他們來參加支聯會大會時,他們每一個人都答應了。
原則3:要成為光
第三項原則是要成為光。納爾遜會長曾教導:「要讓持懷疑態度的朋友看出,你有多愛主和祂的福音。用你相信的心,讓他們存疑的心驚醒!」 幫助他人遵守他們的聖約的最佳方法,就是遵守你自己的聖約。正如塔瑪拉·魯尼亞姊妹提醒我們:「留在樹邊……繼續向你愛的人招手,……給他們看,吃那果子是一件快樂的事!」
我前面提到過的那個學術領袖們所處的緊張場面。後來有一位大學校長主動聯繫我,徵詢有關在全國最負盛名的學術機構之一開設一門品格課程的建議,我想其部分原因也許是我當時並未選擇參與爭辯。 成為光能開啟更多大門,其效果遠勝於任何尖銳的爭辯。
原則4:即使在援助他人時,也要堅守真理
現在,第四項原則是即使在援助他人時,也要堅守真理。四月時,鄔克司會長表示,表達對他人的愛心「並不代表要放棄我們的價值觀。我們所立的聖約使我們無可避免地投身於真理與錯誤的永恆爭戰中。」
傑佛瑞·賀倫會長也同樣提醒我們:「耶穌清楚了解在現今文化中許多人看來都遺忘的事情:寬恕罪的誡命(祂有無限的能力寬恕罪),和對縱容罪惡發出警告(祂從來沒有一次縱容罪惡),兩者間是有重大區別的。」
賀倫會長進一步將這一點簡化,他說:「就我所知,基督從來不曾扣留祂的愛不給任何人,但祂也從來不曾對任何人說:『因為我愛你,所以你被豁免,可以不遵守我的誡命。』」
有人主張愛我們的鄰人(第二誡命)在某種程度上比愛神(第一誡命)更重要或優先,但陶德·克理斯多會長指出:「把第一條誡命擺在第一優先,並不會削減或限制我們遵守第二條誡命的能力。相反的,卻會擴大和增強我們愛人的能力。……我們對神的愛提升了我們的能力,讓我們可以更完全、更完美地去愛人,因為我們在本質上是與神一起照顧祂的兒女。」
當我們試圖透過淡化神的律法來愛他人時,我們反而將自己與最愛他們的那位隔絕了。 救主對行淫時被捉的婦人展現了愛心,但祂也吩咐她「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原則5:要固守著耶穌基督
納爾遜會長提醒說:「〔敵人的〕信息往往響亮、大膽且自誇自擂」,而天父則以「簡單、輕柔和極為明白的方式溝通,我們不會誤解祂的意思。」 基督完美地向我們示範了這一點。
第五項原則就是要固守著耶穌基督。當你努力懷著愛心維護真理時,不妨問問自己,你是否實踐這些基督般的品格:「仁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嫉妒,不張狂,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易被激怒,不動惡念,不在罪惡中快樂,只在真理中快樂。」
結語
對耶穌基督的門徒而言,真理與愛心永遠並行。我相信懷著愛心教導真理,將是基督門徒在末世的標誌。對某些人來說,這需要更堅定的信念。對另一些人來說,則需要更多的仁愛。我知道,當我們努力懷著愛心教導真理時,主會幫助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