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大會
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
2026年10月總會大會


12:24

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

(教義和聖約132:7)

接受聖職教儀並訂立神聖聖約,是「終生追求」的旅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驟,能將我們的心思意念和生活與神的旨意保持一致。

許多年前,我從培道·潘會長那裡學到了一項重要的教導。他說:

「不分種族與國籍,不分男女,不分教育與職業,也不分我們生活在什麼時代,人生就像我們大家的返家之旅,要回到神的面前。

「教儀與聖約成了我們獲准到神跟前的憑據。配稱接受教儀與聖約是要終生追求的,而接受之後加以持守,就是今世的考驗。」

我祈求,當我們把教儀與聖約的重要性視為回到天父身邊的旅程的靈性憑證時,聖靈能指引和啟發我們每一個人。

護照的比喻

我會先從一個簡短的故事開始。曾經有個人想去遙遠的國家拜訪他的親戚。他規劃了行程,收拾了行李,並搭飛機前往親戚所居住的城市。

那個人興奮地下了飛機,走向查驗護照站。他持有自己國家政府授權機關核發的有效護照。他向邊境官員出示他的護照,該官員核實此人的身份、國籍及來訪原因。但那個人並沒有妥善保管他的護照。個人資訊的那一頁被弄髒並且受損了。還有一頁被撕壞,以未經授權的方式用膠帶和膠水修補起來。

因此,邊境官員拒絕了他的護照,並拒絕為他蓋入境所需的章。那個人感到失望且困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這個故事的教訓很簡單:必須長期維持護照的完整良好。持有有效護照能讓這人有機會入境,但護照本身並不能保證他真的會被允許入境。

當然,這個簡單的比喻也有其局限性。與紙本護照遭到損毀不同,我們經歷那些並非自身過錯所造成的逆境和苦難,並不會削弱神對我們的應許,也不會使我們的聖約失效。

聖約、教儀和應許的祝福

對耶穌基督的門徒來說,接受聖職教儀並訂立神聖聖約,是「終生追求」的旅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驟,能將我們的心思意念和生活與神的旨意保持一致。

聖約是一項莊嚴的承諾——是神與祂的兒女之間一項持久的承諾。 神制定所有福音聖約的條件,祂的兒女運用他們的道德選擇權,來學習並同意遵行祂所要求的事。

聖約是藉由神聖的教儀而領受的。教儀是藉由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具有屬靈的目的、永恆的意義,並且與神的律法和律例有關。教儀也教導我們在生活中所接受的聖約的本質。

救主復興福音的聖約和教儀是能敞開天上機會之窗的靈性憑證,讓我們在生活中獲得神聖的旨意、指引和力量。神應許祂的兒女會因遵守聖約獲得至高的祝福,而這包含服從耶穌基督福音的律法和教儀。 持續不斷保持忠信是使那些憑證維持有效和獲得應許祝福的必要條件。

聖靈就是應許的神聖之靈

聖靈是神組的第三位成員。祂是一個靈體的人,為真理作見證,為父和子作見證,也是祂們的使者。

聖靈在經文中也被描述為應許的神聖之靈,祂認可或證實神的兒女的正義行為是神所接受的。 總而言之,所有的福音教儀和聖約都必須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正如主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所有的誓約……凡不是……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訂立、同意和印證的……那麼在死者復活時和之後,就沒有功效、效力或力量。」

經過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過的教儀、誓約,或聖約,無論在地上或天上都具有約束力。在今生這樣的印證是有條件的,有可能會因為不正義而被破壞或因此而失效。

接受這項聖靈認可的印證通常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事;相反地,當我們真誠且持續地悔改、遵守聖約,讓我們的心順從於神,這一切才會在一段時間以後來到。正義地尋求這項祝福就是潘會長所描述的「今世的考驗」。

就像在我的護照故事中那個人,他的護照上需要有經授權的蓋章,才能進入其他國家,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應許的神聖之靈的證實見證,才能夠獲得與救主福音的聖約和教儀相關的永恆祝福。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永遠感恩那些神聖的機會,去「奉行主一切的教儀」,並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在「一段時間以後」,去接受向我們保證能獲得所有應許祝福的認可印證。

印證教儀

一男一女在主的殿中印證,是救主復興福音中至高的聖約和教儀。更重要的是,印證教儀是由應許的神聖之靈所印證的,了解這項教義上的重要性能在某種程度上幫助解答深刻的個人問題,例如其中一方的選擇是否會剝奪忠信遵守聖約之人所獲得的永恆祝福。

印證教儀包含兩個基本且相關的部分:(1)一男一女在婚姻中的永恆結合——可被理解為橫向的印證;(2)夫妻進入神永恆家庭的印證和人類世世代代之間的連結——可被理解為縱向的印證。 這項教儀的這兩個要素都至關重要。

對於一男一女之間的聖殿印證,雙方所能期望並祈求能獲得的祝福包括終生的靈性成長、在婚姻中的奉獻、忠貞、共同克服今生的不確定和考驗,以及持久的幸福。

有時候,不幸的是,所期望並祈求能獲得的結果並沒有發生。配偶的罪、不忠、個人的叛教或其他困難可能會導致紛爭、疏離,甚至離婚。在這些情況下,忠信的配偶可能會問:「對方不正義地運用道德選擇權,是否會使我失去神所應許給我的祝福?」這個問題的答案絕對是「不會」!

配偶的不配稱行為確實會給另一方配偶和家人帶來心痛與憂傷。然而,一個人的不正義,不能阻礙或阻撓神對另一個人的愛、力量和祝福。主無限而永恆的贖罪會臨到每一個堅守他們與祂所立的聖約的人,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能幫助他們克服一切。

違反聖約且不悔改的配偶,無論該印證教儀的層面是橫向還是縱向的,他或她都將失去親自領受應許的神聖之靈的認可印證的機會。

忠信的配偶若遵守聖約並懷著信心向前進,在印證教儀的縱向層面上,他或她仍將配稱並能親自領受應許的神聖之靈的認可印證,並能夠獲得所有其他相關的個人祝福。

你可能會問:「如果聖殿婚姻無法持續下去,那這一切又如何會發生呢?」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經由神所啟示的教義,並未涵蓋這些情況的所有細節與微妙之處。我不知道,也無法確切說明所應許的祝福會如何以及何時獲得。但我知道,所應許的祝福終將會發生。 沒有任何忠信的門徒會因為他人不正義地運用道德選擇權而被剝奪神所應許的永恆祝福。

我要以便雅憫王那使人安心的見證作結束:「我希望你們想想遵守神誡命的人那種蒙福和快樂的狀態。因為看啊,他們無論在屬靈或屬世的事上都蒙福;如果他們忠信到底,他們必被接到天上,在無窮幸福的狀態中,與神同住。記住啊,記住,這些事都是真實的,因為這些都是主神說的。」

我滿懷喜悅地見證便雅憫王所做的先知應許的真實性,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培道·潘,「聖約」,「聖徒之聲」,1987年7月,第19頁;著重部分標明。

  2. 參見培道·潘,「聖約」,第18頁。

  3. 見經文指南,「教儀」,福音圖書館。

  4. 見經文指南,「聖約」,福音圖書館。

  5. 見經文指南,「應許的神聖之靈」,福音圖書館。

  6. 教義和聖約132:7。

  7. 見摩西書7:21。

  8. 培道·潘,「聖約」,第19頁;著重部分標明。

  9. 教義和聖約136:4。

  10. 摩西書7:21。

  11. 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一對夫妻與神和彼此立約,要對彼此忠誠、堅貞不渝。……正如婚姻與家庭所共有的橫向連結產生了一份特別的愛,我們透過聖約與神縱向連結時所形成的嶄新關係也帶來了一份特別的愛!」(「永約」,利阿賀拿,2022年10月,第6、9頁)。

  12. 在透過婚姻印證教儀所立的聖約中,這些祝福獲得闡明。「印證的效力仍在,而忠於聖殿聖約的成員會獲得聖殿中所應許的個人祝福。即使他們的配偶破壞了聖約或脫離婚姻亦然。此外,神不會要求任何人違背自己的意願,永遠維持印證關係。只要我們的渴望和選擇合乎相應的要求,天父會確保每個人獲得每一項祝福」(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38.4.1.10,福音圖書館)。

  13. 主耶穌基督已宣告:「我的話句句可靠,絕不落空,……但是萬事都會在適當的時候發生」(教義和聖約 64:31—32)。

  14. 摩賽亞書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