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實在這樣說,教會有關婦女和孩子的律法要加上那些屬於教會,而a失去了丈夫或父親的婦女和孩子:
2婦女a有權要求丈夫撫養,直到丈夫被取走;她們若沒有犯罪,在教會中就有成員的身份。
3她們若不忠信,在教會中就沒有成員身份;但是她們仍然可以按當地法律,留在她們的繼承產業上。
4所有的a小孩都有權要求父母撫養,直到法定年齡。
5在那之後,他們的父母如果沒有什麼可以給他們作繼承產業,他們有權向教會,換句話說,向主的a倉庫要求。
6而倉庫要由教會成員的獻納來維持;a寡婦和孤兒應該得到供養,b窮人也一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