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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教義原則


基本教義原則

1.神組

神組裡有三位不同的人物:永恆的父神、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見信條1:1使徒行傳7:55-56)。父與子有可觸摸的骨肉身體,聖靈則是一位只有靈體的人物(見教約130:22-23)。雖然神組的成員是不同的個體,各司其職,但祂們在目的上是合而為一的。祂們合作無間,促成天父神聖的救恩計畫。

相關參考資料:加拉太書5:22-23教約76:22-24

2.救恩計畫

前生時,天父提出了一個計畫,讓我們能夠變得更像祂,並且得到不死和永生(見摩西書1:39)。經文把這項計畫稱為救恩計畫、偉大的幸福計畫、救贖計畫和慈悲的計畫。(見阿爾瑪書42:5,8,11,15)。這項計畫的內容包括創造、墜落、耶穌基督的贖罪、復活、最後的審判,以及神所賜的一切律法、教儀、教義、誡命。道德選擇權,即為自己作選擇和採取行動的能力,也是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神已賜給我們聖靈來指引我們作選擇。

由於有這項救恩計畫,我們才能透過贖罪成為完全,獲得完全的快樂,永遠住在神的身邊,家人關係也可以持續到永恆。

相關參考資料:創世記1:26-27尼腓二書2:2531:19-20摩西書66:52-62亞伯拉罕書3:22-26「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3.耶穌基督的贖罪

耶穌基督是唯一能夠成就完全的贖罪的人,祂的贖罪包括在客西馬尼園裡為我們的罪受苦,在十字架上死,並且從墳墓裡復活。祂除了為我們的罪受苦之外,也為我們承擔痛苦、疾病和軟弱(見阿爾瑪書7:11-13)。耶穌基督已經克服了屬世和屬靈的死亡;因為祂的贖罪,每一個人都將復活(見哥林多前書15:20-22)。凡是悔改、服從誡命、接受救恩的教儀又遵守聖約的人,必將獲得永生的恩賜(見信條1:3)。

相關參考資料:以賽亞書53:3-5路加福音24:36-39尼腓二書2:2725:23,26摩爾門經雅各書4:11教約18:10-1119:16-1976:40-41「活著的基督:使徒的見證」

4.福音期、叛教與復興

福音期指的是主在其中顯明其福音教義、教儀和聖職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期內,主在地上至少會有一位持有神聖聖職且蒙得授權的僕人,在神的委派下,向世上居民傳講福音。今天我們生活在最後的福音期,也就是圓滿時代福音期(見以弗所書1:10)。

當人們背離福音原則,並且不再擁有聖職權鑰,就會發生叛教(見帖撒羅尼迦後書2:1-3)。一般的叛教時期在人類歷史上一再發生,隨後往往因為主復興祂的教義、教儀和聖職而出現新的福音期(見使徒行傳3:19-21)。

復興是指神在世人當中重新建立祂的福音真理和教儀,最近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復興始於1820年,當時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回應約瑟‧斯密的祈禱,於是向他顯現(見約瑟‧斯密──歷史1:15-20)。圓滿的福音已經復興,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整個地面上唯一真實而活著的教會」(教約1:30)。

相關參考資料:以賽亞書29:13-14但以理書2:44-45啟示錄14:6-7

5.先知和啟示

先知是一位神所召喚、為神代言的人(見阿摩司書3:7);眾先知都為耶穌基督作見證,教導祂的福音,並且使世人了解神的旨意和祂真正的特質,有時候也會預言未來的事情。神也在我們的時代召喚先知作祂的代言人(見教約1:38)。

啟示是神向祂的兒女傳遞的信息。主向教會啟示祂的旨意時,是經由祂的先知來說話。經文──聖經、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以及無價珍珠裡,包含了經由古代和近代先知所賜與的啟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總會會長就是今天神在地面上的先知。

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啟示來解決個人特定的需求、責任和問題,同時還能鞏固個人的見證。對本教會的領袖和成員來說,大部分的啟示是來自於聖靈的種種感覺和想法。聖靈會用微小的聲音對人的意念和心中說話(見教約8:2-3);啟示也可能經由異象、夢境和天使造訪等方式來到。

相關參考資料:詩篇119:105以弗所書4:11-14教約21:4-6

6.聖職和聖職權鑰

聖職是神賜給世上男性為祂行事的權柄和能力。教會裡有兩種聖職: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見教約107:1,6)。神賜給男性聖職權鑰來帶領祂在世上的國度;經由這些權鑰,聖職持有人能蒙得授權來宣講福音、執行救恩的教儀,以及管理神在世上的國度。凡是在教會裡服務的人,都是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蒙得召喚的。因此,他們有資格獲得其召喚上所需的能力來為人服務和履行責任。

神經由聖職創造和管理諸天和大地,也經由這項能力來救贖祂的兒女,使之獲得超升。神將聖職權柄賜給本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使他們能奉祂的名,為祂兒女的救恩行事。聖職的各項祝福是普賜給眾人的──男人、女人、小孩皆能獲得。

相關參考資料:馬太福音16:19教約第13章50:26-2784:19-20,33107:8121:36,41-42

7.教儀和聖約

教儀是一種具有屬靈意義、神聖而正式的行為,每項教儀都教導一些屬靈真理。各項教儀均由聖職權柄、並且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執行。有些教儀是超升所不可或缺的,稱為救恩的教儀,這些教儀包括洗禮(見約翰福音3:5;經由聖餐教儀更新),證實(見使徒行傳2:36-38),以及賜給男性的麥基洗德聖職按立(見教約84:33-34)。其他的救恩教儀──恩道門和婚姻印證,只能在聖殿裡執行。聖殿是世上最神聖的地方之一,是主的殿。我們也可以在聖殿裡代替已逝者執行所有的救恩教儀;唯有已逝者在靈的世界中接受這些替代的教儀,並遵守相關的聖約,這些教儀才能生效(見教約138:32-34,58)。

聖職的所有救恩教儀都附帶著聖約;聖約就是神和人之間神聖的約定。神賜予聖約的條款,我們則同意做到祂要求我們的事情。神接著應許,服從的人會獲得某些祝福。聖餐能使我們更新與主訂立過的各項聖約。

諸如施助病人以及為兒童命名和祝福等其他教儀,對我們的靈性成長而言也很重要。

相關參考資料:出埃及記19:5-6以西結書11:20哥林多前書15:29阿爾瑪書30:3教約42:7882:10136:4信條1:3,4

8.婚姻與家庭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的,而家庭正是神救恩計畫及使人獲得幸福的核心所在(見創世記2:24)。父母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也要提供兒女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以主耶穌基督的教訓為基礎,例如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最有可能獲得家庭生活的幸福。(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相關參考資料:詩篇127:3教約131:1-4132:15-20

9.誡命

誡命是神賜給人類的律法和規範,當我們遵守誡命,就表現了對主的愛,也能獲得由祂而來的祝福(見利未記26:3-12約翰福音14:15摩賽亞書2:41)。我們受到命令要盡心、盡性、盡意愛神,以基督般的愛對待他人(見馬太福音22:36-39約翰福音13:34-35)。

神曾在古代將十誡啟示給摩西,今天,十誡仍然非常重要(見出埃及記20:3-17)。十誡包括守安息日為聖(見出埃及記20:8-11以賽亞書58:13-14教約59:9-13),遵守貞潔律法(見出埃及記20:14創世記39:7-9阿爾瑪書39:9),以及為人誠實(見出埃及記20:16)。 其他誡命的例子包括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見瑪拉基書3:8-10),禁食(見以賽亞書58:6-7),祈禱(見尼腓三書18:15,20-21教約10:5),以及遵守智慧語(見教約89:18-21)。

我們也受到命令,要在渴望、思想、言行上都變得像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一樣(見尼腓三書12:48)。主已經賜給我們各項永恆真理,或稱為原則,能引領我們作決定和採取行動;這些原則引導我們依照救主的方式生活,進而獲得祂所應許的祝福。

相關參考資料:聖經雅各書1:5-6尼腓二書32:8-9摩賽亞書4:3阿爾瑪書37:35教約82:8-10105:5121:36130:18-19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