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24章:最後安全返家


第24章

最後安全返家

我們是否安然走在那條通往永恆家園及與天父同住的道路上?

前言

李海樂終其一生都強調這項教導:「我們所要努力的事情,是好好管理自己及生活配稱,以便將來有一天能回到賜我們生命的神面前──回到永恆天父的面前。」1

他回憶道:「前些日子我讀到某位知名新聞記者所寫的一篇文章,他說明他如何著手安排與他想訪問的一位重要人物深入交談。他問了這類的問題:『是否可以談談,您希望將來在您的墓碑上寫些什麼?』他表示,許多人所給的答案是「好好享樂吧」,「去赴另一場會議了」等等。這位記者在被問到他希望自己的墓碑上寫些什麼時,他非常安詳誠懇地回答:「最後,安全返家。」

「當我們完全瞭解這段話的意義時,我們也會自問:『究竟人生是怎麼一回事?我們相信有來生,那麼過完今生之後,我們來生的希望是什麼?』幾乎所有人,無論他的宗教信仰是什麼,都期待自己會存在,不管是什麼方式所定義的存在。如果我猜得沒錯,我們所有人都希望我們的墓碑上寫著:『最後,安全返家』,作爲我們今生一生工作的墓誌銘。」2

李海樂的教訓

塵世生活的目的是什麼籪

塵世生活的目的是什麼?……可在一節經文中可找到惟一的答案,這節經文揭示了賜生命之神的目的,這個目的是透過啓示向先知摩西解釋的:「這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若一個人在塵世的時間只停留片刻,然後就被帶走,或者他活得像樹那樣久,那麼天父的計畫到目前爲止所能做的只是促成不死。所謂永生這件事是要配稱生活,藉由他的生活方式而被認爲配稱在父神及神子的面前獲得永生。3

人們在靈的世界中也是神的子女。地球被創造和組織起來,作爲天上靈體降生在肉身中的住所,「藉此驗證他們,看他們是否將做主,他們的神,將吩咐他們的一切事」〔見亞伯拉罕書3:25〕。神的用意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換言之,那是今生成功生活的結果,將每個靈魂帶回「賜給他生命的神」面前,具有完美、不會再死亡的復活身體,永恆地居住在主我們的夫子以及眾人之父的面前。4

〔李察喬治會長〕談到了這個故事,他說有個年輕人很渴望接受教育。他的父母無法供他唸大學,所以他步行到那所大學所在的城市,在他努力打聽下,終於找到一個他付得起食宿費用的地方。後來那所大學有位教授給了他一份伐木的工作來賺取學費。別人聽說他伐木的技術很好,就僱用他替他們伐木。不久,他便發現自己沒時間上大學,他開始對自己是個成功的伐木工人而感到滿意。

這代表我們許多人所處的情況。我們來到世上是爲了一個特別的目的──要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換言之,爲永恆的來生作準備。我們有些人似乎忘了我們眼中的目標,卻對追求世上的財富及名聲感到滿足,換言之,只是「伐木」就令他感到滿意。5

但願我們這些對〔耶穌〕有見證的人……發自內心向天父呼求:「…主啊,您要我作什麼?」〔使徒行傳9:6

如果我們用眞心及信心祈求,便會從經文中找到誠心祈求的答案。這個答案已經一次又一次地重複提到,那就是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應該「專注於神的榮耀」〔教約82:19〕。神的榮耀是什麼?主已告訴摩西:

「……這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無價珍珠,摩西書1:39

我們的眼前永遠有著這個目標,好使我們日常的每個行爲、所作的每個決定,都能發展出一種生活模式,使我們得以獲准進入主我們天父的面前,獲得永生,今生的許多事物還有什麼比此事更有智慧的呢?6

根據經文、教會領袖的靈感著作以及俗世評論的書籍,永生可定義爲在永恆的人物,即父神與神子耶穌基督,的面前一起生活。若要簡化這定義,我們可以說永生就是過神的生活。……

能在最後獲致這項高榮的卓越成就,應是所有世人不斷努力追求的目標。7

我們是否準備好站在神的審判寶座前籪?

你們每個人……必須站在「以色列聖者的審判寶座前;……必被按照神的神聖法規而受審判」(尼腓二書9:15)。根據約翰的異象,「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示錄20:12)。這些「案卷」是指「〔你們行爲的〕紀錄簿冊,並且是在地上保存的紀錄。而那生命冊的簿冊,是指在天上保存的紀錄」(教約128:7)。凡過著正義生活,至死都未成爲罪的僕人,或已眞心悔改罪過的人,將進入「主的安息」,這安息是「主豐滿的榮耀」〔見教約84:24〕。8

我們從靈感的著作得知,「我們的話必定我們的罪(或提升我們),我們的一切作爲必定我們的罪(或高舉我們)……」〔見阿爾瑪書12:14〕,因爲我們會被帶到眾人的偉大法官前面對面,期盼能獲得夫子的稱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25:21〕。與一般宗教家的觀念所不同的是,他們認爲使徒彼得是通往來生之門的守門者,但我們卻得知,「那守門者就是以色列聖者;祂在那裡不僱用僕人」(尼腓二書9:41)。9

一個人所遭受到最可怕的地獄是他自己良心的焚灼。經文說,一個人的思想會定他的罪,他會對他的一生有明晰的記憶(見阿爾瑪書12:1411:43)。你們還記得先知在經文中談到羔羊的生命冊,這是一個人的生平紀錄,被保管在天上。……人們將依照那些記載他們生活的紀錄接受審判(見教約128:6–7)。當我們知道我們無法獲得最高階層的榮耀並且瞭解到我們已失去這一切時,我想那良心的焚灼會比任何眞正的火焚更令人難以忍受。10

當我們通過死亡之門,……祂會對我們說:「你們已承受我的名。你們以我的名做了什麼事?你們身爲我教會的教友,是否曾讓主耶穌基督的名蒙羞?」請想像祂眉頭深鎖的樣子,請想像祂搖著頭,轉身走開的情景;……但是也請想像,當我們與祂見面時,祂的臉龐因微笑而泛著光輝,祂向我們展開雙臂,說道:「我的兒子、女兒啊!你們在世忠信,持守了信心,你們已完成應做的工作。在我的國度有公義的冠冕爲你們這些人留著」〔見提摩太後書4:7–8〕。我想不出世上有什麼事比來生能接納到全能者面前更令人欣喜若狂的。11

我們如何爲迎見主作準備籪?

隨著歲月流逝,主已多賜給了我們幾天、幾星期或幾年的時間,無論這段時間有多長,在全能者看來,每天準備的日子都很寶貴。有位先知這麼說:「因爲今生就是世人爲迎見神而作準備的時候;今生的日子就是世人完成他們工作的日子。……因爲如果你們把你們悔改的日子拖延到死亡的時候,……魔鬼……已確定你們是屬於他的了」(阿爾瑪書34:32,35)。12

我們要記住,我們是幼年早逝或中年離開人世並不重要,最重要的不是我們何時死亡,而是我們到死時所作的準備程度。今生是爲迎見神而作準備的日子。祂是多麼偉大慈悲,讓我們有一段接受考驗的期間,讓人能在這段期間使自己變得完全。13

今日是我們開始探索靈魂深處的時候。你們是否發現在所有誡命當中,今天哪條誡命對你們來說是最重要的?……你們是否要在今天開始努力遵守這條誡命?或者你們要等到一切都已經太遲了才開始?小男孩說:「等我長大,我要做這,做那。」結果如何呢?當他長大,……他說:「等我結了婚,我要做這,做那。」在他結婚之後,一切又改變了,「等我退休吧。」在他退休之後,一陣冷風吹在他身上,他才驚覺一切都太遲了,他已失去所有的東西。這一切都太遲了。他這一生擁有了全部的時間,只是沒有好好把握而已。今天,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開始著手做些事情的時候,免得一切爲時已晚。14

〔我想起〕去年夏天在夏威夷群島,有人告訴我一個故事,說有個小女孩帶她的朋友回家。她們一起玩耍,屋子裡的老祖母花了很多時間陪他們讀聖經。這個鄰居小女孩每次來,老祖母都在讀聖經,最後,小女孩問小孫女:「妳祖母爲什麼花那麼多時間讀聖經?」這個小孫女回答:「喔,祖母正爲準備期末考而用功呢。」

她說得沒錯。我想我們大家若是能更留心加緊用功準備期末考的重要,那該多好。15

你們拖延爲自己錯誤行爲悔改的日子有多久了呢?我們將來所要面對的是那位正義法官的審判,祂會考量我們的能力、限制、機會和障礙。一個犯罪但已悔改的人,只要他此後的生活都致力於有意義的事情,他在正義的審判日那天所失去的,絕不會比不曾犯過大罪,卻不幸未做他有能力和機會去做的事的人更多。16

我們今天坐在這裡,沉思我們的一生,試想:萬一我們散會之後發生了什麼意外,我們的生命就此結束。在那時候來臨之前你們是否還有未完的工作?……在那時候來臨之前你們是否還有些應糾正的過失?是否有親人在另一個世界等待你們,你們若完成今日必須達成的工作後,見到他們是否會覺得很光榮?你們是否準備好要與那裡的親人見面,你們已竭盡所能地謀求他們未來的福祉了嗎?你們是否曾犯過任何罪,在你們回到那位賜給你們生命的神那裡之前需要先悔改的?17

此時此刻活在世上,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選擇自己所要遵守的律法。我們現在所遵行及服從的是高榮律法,這將使我們有機會獲得高級榮耀,或者,我們現在遵行及服從的是中榮律法,這將使我們有機會獲得……中級榮耀或中榮律法。我們在永恆世界中所佔的地位,取決於我們在世上對這些國度的律法的服從。18

你們如何爲迎見神作準備呢?……主說:「所以,要聖化你們自己,好使你們的意念變成專注於神,你們看見祂的日子必然來到;……這事要在祂自己的時刻,依照祂自己的方式,並且按照祂自己的旨意」(教約88:68)。主在一項示中告訴我們這個方式……,「實在地,主這樣說:每一個拋棄他的罪惡而歸向我,呼求我的名,服從我的聲音,並且遵守我誡命的人,必將見到我的面並且知道我是存在的」〔教約93:1〕。19

「生活配稱獲得神活著、耶穌是基督之見證」的人有什麼酬賞?

我們通常會認爲,天國是義人在離開今生後的居所,也是父神與基督的居所。使徒保羅談到這種幸福的景況時,說道:「神爲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2:9)。20

對許多人而言,成功有各種不同的定義,但是對神的每個孩子來說,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夠回到神的面前,與祂同享安樂。21

就我們天父的事工而言,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最後當我們完成世上的工作時,不論所經歷的時間是短或長,我們也已克服俗世,並且有權利進入所謂高榮國度的地方。22

在生活中配稱獲得神活著、耶穌是基督之見證的人,以及願意不斷尋求祂旨意,好知道自己所走的道路是否蒙祂悅納的人,便是把握今生、過著充實的生活,並且準備將來進入高榮世界,與天父永遠住在一起。23

我要提醒你們去沉思主對所有忠信之人所作的奇妙應許:

「假如你們的眼睛專注我的榮耀,則你們整個身體將充滿光明,你們裡面沒有黑暗;那充滿光明的身體就理解一切」(教約88:67)。

我謙卑祈求,凡尋求的人都能爲自己獲得不可動搖的見證,進而能步伐堅定地踏上那條終必走向不死與永生榮耀目標的道路。24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我們有時候在哪些方面就像那個伐木的年輕人一樣?

  • 哪些事情能使我們每天專注於「安全回到天父面前」的目標?

  • 現在你何選擇自己在永恆世界中所處的地位?若你一再拖延,沒有準備好站在神的審判寶座前,會有什麼後果?

  • 我們會怎樣運用神多賜給我們的一天?

  • 在生活中專注「神的榮耀」是什麼意思?(見教約88:67–68

  • 你認爲承受主耶穌基督的名是什麼意思?我們怎樣尊重祂的名?

  • 在研讀李海樂會長關於安全返回神之家的教導之後,你學到了什麼?

  1. Be Loyal to the Royal within You,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Speeches of the Year (20 Oct. 1957), 10–11.

  2.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974), 261–62.

  3. 1950年1月7日,在伊凡奧德治的說禮上致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4頁。

  4. “The Sixth Commandment: Thou Shalt Not Kill,” in The Ten Commandments Today (1955), 87.

  5. “Elder Lee Recalls Counsel Given by Pres. Richards to Family, Associates,” Deseret News, 16 Aug. 1950, Church section, 2, 4.

  6.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46, 145.

  7. “Eternal Life,” Instructor, Oct. 1966, 378.

  8.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973), 186–87.

  9. “The Greatest Need in the World Today,” 1970年6月5日,對猶他州立大學畢業生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6頁。

  10.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ed. Clyde J. Williams (1996), 67.

  11. 1958年8月,在底特律支聯會教友大會上所作的演說,楊百翰大學李海樂圖書館檔案,第6−7頁。

  12. 1968年3月18日,在海曼愛琳的葬禮上致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5頁。

  13. 1943年3月13日,在席爾斯威廉的葬禮上致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14頁。

  14. 1962年3月3日,對瑞克斯學院的學生團體及學生領袖所作的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20−21頁。

  15.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65–66.

  16.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67–68.

  17. 在底特律支聯會教友大會上所作的演說,第4−5頁。

  18.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7, 46.

  19. “Preparing to Meet the Lord,” Improvement Era, Feb. 1965, 124.

  20.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77.

  21.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2.

  22. 在伊凡奧德治的葬禮上致詞,第8頁。

  23.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614.

  24. Stand Ye in Holy Places (1974),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