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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經文輔助資料

加拉太書

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聖徒,因為有些人偏離了主,接受錯誤的教導。他為自己身為使徒的召喚辯護,強調他是直接從神那裡獲得啟示。保羅教導,人不是因為行摩西律法而稱義,而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以及基督自己的忠信而稱義。耶穌基督透過祂的贖罪救贖了人類。保羅勸告聖徒要活在福音聖約的自由中,享用聖靈所結的果子。聖徒應當承擔彼此的重擔,不要厭倦行善。保羅教導收穫的律法。

資源

注意:引用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出版的資料來源,並不表示該來源或其作者已得到本教會的認可,或是代表本教會的正式立場。

背景和上下文

加拉太書是寫給誰的?為什麼而寫?

保羅在他第二次和第三次傳道途中造訪了加拉太的教會。他給加拉太人的這封書信,很可能是在西元57年左右,在他第三次傳道途經馬其頓時所寫。加拉太位於小亞細亞中北部,涵蓋了現今大部分的土耳其。這裡的居民是西歐(現代法國)移民,在西歐被稱為高盧人。

地中海地圖:包含加拉太、大馬士革、耶路撒冷和阿拉伯

保羅擔心加拉太聖徒正被一些企圖歪曲真實福音的人誤導而偏離。保羅在信中指出,那些歪曲福音的人是猶太聖徒,他們堅稱外邦聖徒必須接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有些加拉太聖徒接受了這些教導。

加拉太書嚴厲地斥責了偏離的教會成員以及致使他們偏離的假教師。這封信的要點如下:

  • 保羅駁斥反對他的假教師的指控,為自己辯護

  • 申明所有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不是憑著1行摩西律法,而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才能得救

  • 澄清摩西律法在神的計畫中的角色

  • 將透過摩西與神所立的舊聖約以及在基督裡所立的新聖約作區分

  • 呼籲聖徒要憑著聖靈過生活

加拉太書也包含保羅最早對稱義教義的書面論述。他教導,我們不是因行摩西律法而稱義,而是憑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以及基督自己的忠信而稱義。

加拉太書1:6-12

關於歪曲福音,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了什麼?

使徒保羅向加拉太人見證,耶穌基督真實的福音只有一個,而他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中領受的。保羅警告那些歪曲救主真實福音的人。他特別警告那些正在敗壞福音信息的猶太基督徒,因為他們堅稱外邦歸信者必須參與摩西律法的儀式才能得救。現代學者通常稱這群人為猶太主義者。「事實上,保羅是在說他宣講的福音是基督的福音,這福音的創始者和建立者除了耶穌基督,沒有別人。如果是耶穌來說保羅那段話,祂很可能會說:『我賜給保羅的,是我的福音,不是任何人的福音。他直接對你們講道,未做更改。』如此一來,保羅對加拉太人的警告與耶穌自己對尼腓人的宣告相似。這是祂的福音,不是別人的。祂是這福音的創始者和完成者。」任何人教導的福音若與救主唯一真實的福音不同,都將被定罪。

加拉太書2:1-5

為什麼有些基督徒會繼續奉行摩西律法?

見「使徒行傳15:1-6。是什麼促成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

加拉太書2:11-16

保羅為什麼斥責彼得?

保羅因為在安提阿發生的事而批評彼得。彼得拜訪那裡的聖徒時,並不反對和外邦歸信者一起吃飯。雖然摩西律法並不禁止與外邦人吃飯,但大多數的猶太基督徒似乎都認為這是不可取的。當一些猶太基督徒到來時,正在和外邦歸信者一同吃飯的彼得就走開了。保羅稱彼得的行為是偽善。保羅擔心這些行為會使外邦人以為,他們需要參與猶太人的習俗才能被接納。這種情況顯示出早期聖徒要摒棄某些傳統是多麼困難。如果有人看到彼得和外邦聖徒一起吃飯,就會冒犯一些猶太聖徒。但他不和外邦聖徒一起吃飯,又會冒犯他們。

加拉太書2:15-16

我們如何「因信基督稱義」?

一些猶太聖徒堅稱外邦聖徒需要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保羅教導稱義的教義以回應這種說法。保羅教導,猶太人和外邦人不是因為遵行摩西律法,而是「因信基督」稱義(赦免罪罰)。

加拉太書2:16(及其他經文)中,「信基督」的「信」到底是指我們的信心還是基督的信心,在文法上並不清晰。此外,「譯為的希臘文(pistis)既可以指『信心』,也可以代表『忠信』。」這表示我們以兩種方式稱義:(1)藉著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以及(2)「藉著耶穌基督的忠信——也就是耶穌基督親自忠信地完成了為我們的罪贖罪的使命」。

加拉太書2:16有時被誤解為救恩只需要對耶穌基督有信心,而正義不是救恩的必要條件。務必要了解,在加拉太書中,「每當〔保羅〕使用ergōn〕字時,他始終是用在『行律法』這個詞中」。所以保羅的意思是行摩西律法並不是我們獲得救恩的必要條件。

保羅在這幾節經文中談到的信心,不只是相信或心志堅定。信心的希臘文「有多重含義,意味著……個人的承諾和行動——包含信任、信心、忠信和服從等涵義。因此,保羅談到『使人生發〔行動〕的信心』(加拉太書5:6)。」

加拉太書2:20

保羅說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什麼意思?

保羅教導,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從前的生命也象徵性地被處死,他宣告現在基督在他裡面活著。這是保羅在嘗試以另一種方式教導,在耶穌基督裡必須摒棄舊的做法和觀念。

加拉太書3:6-29

為什麼保羅要提到亞伯拉罕?

保羅提醒加拉太人記得亞伯拉罕,是要幫助他們了解,他們不必為了得救而遵循摩西律法的習俗。「猶太人和相信的外邦人都尊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保羅指出,亞伯拉罕生活的時代早於摩西四百多年。既然神於摩西律法存在之前就已稱他為義,就不能說義是藉著摩西律法而來了。……因著信心而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外邦歸信者稱義,就如同亞伯拉罕稱義一樣,也被視為約民。」換句話說,所有忠信的聖徒,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主的約民。

加拉太書3:13

耶穌基督何以為我們受咒詛?

有些猶太人認為耶穌不可能是彌賽亞,因為祂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掛在木頭上;經文有時會使用「掛在木頭上」)。他們提到申命記中的一節經文,其中說到被掛在木頭上處死的罪犯「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根據這個推論,有些猶太人認為耶穌必定是受到神的咒詛。保羅重新詮釋了與救主有關的受咒詛的這一概念。保羅解釋說,當耶穌基督親自承擔我們的罪時,祂「就站在我們的位置,代替我們——『為我們受了咒詛』。」

加拉太書3:19-25

摩西律法如何帶領猶太人歸向耶穌基督?

保羅在教導遵行摩西律法並不能使人在神前稱義後,說明神為何賜摩西律法給以色列人。摩西律法是一種暫時的措施,因為以色列人違誡和靈性上不成熟,神才將這律法賜給他們。摩西律法是「訓蒙的師傅」,要幫助他們準備好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們的救主。

加拉太書3:26-27

「披戴基督」是什麼意思?

保羅教導,我們藉著洗禮聖約而「披戴基督」。「披戴」的希臘文是enduōendow),意思是為他人穿衣、裝扮或穿戴。換句話說,「披戴基督」就是「以基督為你們的外衣」。

加拉太書4:1-9

奉行摩西律法何以像是未成年的後嗣?

後嗣在法律上有權繼承產業。保羅將那些奉行摩西律法的人比作未成年的後嗣,他們只有成年後才能繼承產業。未成年的後嗣被當作僕人對待。同樣地,以色列人在踐行摩西律法時就像是未成年的後嗣。但當他們與基督訂立聖約時,就算成年,可以獲得應許的全部產業。

加拉太書4:21-31

保羅如何用亞伯拉罕的妻妾和兒子作比喻?

在保羅的比喻中,夏甲和她的兒子以實瑪利代表舊聖約,即摩西律法;撒拉和她的兒子以撒則代表新聖約。正如夏甲是僕人,保羅希望加拉太聖徒了解,遵行摩西律法的人也是僕人。以撒是神所應許的兒子,而那些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同樣承受那份產業,也是自由人。

加拉太書5:16-21

保羅針對滿足慾望(肉體的情慾)提出什麼警告?

情慾(lust的英文單字譯自希臘文epithymia,表示一種強烈、熱切的渴望。尤理西斯·蘇瑞長老教導:「私欲,慾念一詞,指的是對某事有強烈欲望和不當渴望。這也包括各種暗黑思想或邪惡渴求,使人把注意力放在自私的作為或世俗的財物上,卻不行善、仁慈待人、遵守神的誡命等等。它往往透過靈魂中最肉慾的感覺來呈現。」

了解更多

披戴基督

克服慾望

聖靈

  • 主題和問題,「聖靈」,福音圖書館

媒體

圖像

彼西底的安提阿街道遺址
舊約先知亞伯拉罕曾將夏甲和以實瑪利送入曠野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喬治·薩普繪

註:

  1. 使徒行傳16:618:23

  2. 「學者普遍認為保羅是作者,其內容、語言和文風都和他後來寫給羅馬人的書信相似」(Michael D. Coogan and others, ed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5th ed. [2018], 1679);加拉太書1:16:11

  3. 加拉太書的寫作時間難以確定。加拉太書第2章講述的是在耶路撒冷大會後,彼得和巴拿巴之間發生的一場爭論。雖然保羅在信中沒有具體說明,但他可能是暗指那場爭論。如果這封信是寫給南加拉太的聖徒,即保羅最早的歸信者,那麼這可能使加拉太書成為他最早的一封書信。如果這封信是寫給北加拉太的聖徒,那麼這封信就是在他第二次傳道途中寫成,大約是在主後50年代。「有些學者認為加拉太書是保羅最早的書信(或許寫於主後48-49年);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是在主後50年代中期寫成。這封信與哥林多後書和羅馬書在主題上的密切關聯,使不少人傾向後者的看法」(Harold W. Attridge and others, ed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Including the Apocryphal/Deuterocanonical Books [2006], 1972–73; see also Frank F. Judd Jr., “The Jerusalem Conference: The First Council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2, no. 1 [2011], 70, endnote 28,rsc.byu.edu)。

  4. 加拉太書1:6-7

  5. 加拉太書6:12使徒行傳15:1

  6. 加拉太書4:10

  7. 稱義(意思是「被宣告為正義」)譯自希臘文,保羅在這封信中使用這個希臘文單字20次以上。

  8. 加拉太書1:12。約瑟·斯密也同樣從神那裡直接獲賜不為世人所喜悅的啟示(見約瑟·斯密——歷史1:19,23-26)。

  9. 加拉太書4:9-105:2,11-15

  10. 「『猶太主義者』是給基督教會中一個保守派別的稱呼,他們堅持認為,凡希望以基督徒身分崇拜的人,都必須完全歸信猶太教。……猶太主義者顯然相當有說服力,因為保羅很快就得知,他所帶領歸信的人要麼已接受割禮,要麼至少認為他們需要這麼做。正是這種情況促使保羅寫下加拉太書,這封書信猛烈抨擊了猶太主義者及其追隨者」(Nicholas J. Frederick, “The Life of the Apostle Paul: An Overview,” in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A Background to the Texts of the New Testament, ed.Lincoln H. Blumell [2019], 406)。

  11. Andrew C. Skinner, “‘This Is My Gospel’: Jesus’ Discourse in 3 Nephi,”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1, no. 3 (2010), 127.

  12. 加拉太書1:8。保羅提到假天使的經文有時會被用來質疑,那些協助將主的福音復興給先知約瑟·斯密的天使是否真實存在。然而,保羅的論述並不是要反對天上的使者,而是要警告世人提防任何扭曲救主純正福音的使者。

  13. 使徒行傳10:28-29

  14. 加拉太書2;12 Attridge and other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1975, note for Galatians 2:12

  15. See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Mark L.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2023), entry 5273, page 1152.

  16. 加拉太書2:15-16

  17. 「這情形令彼得左右為難。如果他繼續與外邦人同席用餐,就會冒犯來訪的猶太基督徒;如果他離開,就會冒犯保羅和安提阿的外邦基督徒。根本不可能有折衷的辦法。無論怎麼做,他都會傷害一方的感覺」(Judd, “The Jerusalem Conference,” 66–67)。

  18. 亦見羅馬書3:22,26加拉太書2:203:22,26以弗所書3:12腓立比書3:9

  19. Mark D. Ellison, “Paul and James on Faith and Works,”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3, no. 3 (2012), 154.

  20. Ellison, “Paul and James on Faith and Works,” 152.

  21. Ellison, “Paul and James on Faith and Works,” 155.

  22. Ellison, “Paul and James on Faith and Works,” 153.

  23. 加拉太書3:7;亦見第8-9,16-19,29節。「經文中提到的約民,往往是指亞伯拉罕的真正後裔,或『以色列家族』。但約民也包括所有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人」(陶德·克理斯多,「為何要談聖約道路」,2021年5月,利阿賀拿,第118頁)。

  24. 「不屬以色列家系的人〔外邦人〕,會經由收養進入以色列家族,透過福音教儀成為聖約的後嗣和亞伯拉罕的後裔」(Bible Dictionary, “Abraham, covenant of)。亦見「羅馬書8:14-16。成為神所收養的兒女是什麼意思?」

  25. 加拉太書3:13使徒行傳5:3010:39彼得前書2:24

  26. 申命記21:23

  27. Richard Neitzel Holzapfel and Thomas A. Wayment, Making Sense of the New Testament (2010), 387.

  28. 加拉太書3:24

  29. 阿爾瑪書25:15-16。摩西律法可以幫助以色列人準備好接受基督的方式之一,就是使人們了解他們無法完全遵守律法,因此需要一位救主(見羅馬書3:20,23-24加拉太書3:22摩賽亞書13:29-30約瑟·斯密譯本,加拉太書3:19-20)。

  30. 加拉太書3:27

  31. 英文單字endow(或endue)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路加福音24:49一節。但endow的希臘文在新約中則有多種不同的譯法(例見馬太福音22:11羅馬書13:14以弗所書6:11)。

  32. See Longman and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entry 1746, pages 160, 1075.

  33. Galatians 3:27,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34. See Coogan and others, ed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1687, note for Galatians 4:24–26.

  35. See 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1971), 2:478.

  36. See Longman and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entry 1939, page 1079.

  37. 尤理西斯·蘇瑞,「在每個思想上尋求基督」,2020年11月,利阿賀拿,第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