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26. 聖殿推薦書


「26. 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5)。

「26. 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

主教與一位男士面談

26.

聖殿推薦書

26.0

導言

進入主的殿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保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教會領袖要盡一切努力,確使進入主的殿的每個人都是配稱的(見詩篇24:3—5)。獲得授權的聖職領袖要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並且簽發聖殿推薦書給適切且真誠回答面談問題的成員(見26.3)。主已應許,進入祂的殿的人若是潔淨的,祂必親自在那裡(見教義和聖約97:15—16)。

年滿8歲的成員必須持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才能進入聖殿。他們必須接受洗禮及證實,才有資格獲得推薦書。

即將與父母印證的兒童,或將在兄弟姊妹印證給父母時觀禮的兒童,若未滿8歲,就不需要聖殿推薦書(見27.4.127.4.5)。然而,他們的父母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儀準備」來確認他們的資料(見27.1.2)。

本章為簽發聖殿推薦書的領袖提供了指示。主教若有關於聖殿推薦書的問題,是本章並未答覆的,則應與支聯會會長商議。支聯會會長可與總會會長團辦公室聯繫,提出問題。

26.1

聖殿推薦書的種類

持有效聖殿推薦書的成員,可以進入任何一座聖殿。聖職領袖要確保成員取得符合其情況的正確推薦書。推薦書分為三類:

  1. 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給要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但尚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使用,此類推薦書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簽發給成員。成員可選擇取得紙本推薦書或行動推薦書。

    如需更多資料,見26.3.1

  2. 已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給已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使用。已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可憑此推薦書,參與為已逝者執行的所有聖殿教儀。此類推薦書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簽發給成員。成員可選擇取得紙本推薦書或行動推薦書。

    如需更多資料,見26.3.2

  3. 活人教儀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給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或將與配偶、父母或子女印證的成員使用,此類推薦書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儀準備」功能,以數位方式簽發。聖職領袖要使用「教儀準備」功能,將填妥的推薦書提交至將要執行教儀的聖殿。

    若要進入聖殿,在教儀進行當年的年底前年滿12歲的成員,除了活人教儀推薦書外,還須持有另外兩種推薦書中的一種。如有需要,聖職領袖可在同一次面談中,簽發其中一種推薦書和一張活人教儀推薦書。如需更多資料,見26.3.3

    有關活人聖殿教儀的資料,見第27章

26.2

保護聖殿推薦書

26.2.1

聖職領袖保護聖殿推薦書

經授權持有聖殿推薦書簿冊的聖職領袖,應審慎保護這些簿冊,不可讓其他人取得。當教會更新聖殿推薦書簿冊時,領袖要銷毀過時的簿冊。

聖職領袖也要確保未經授權的人無法取得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聖殿推薦書資料。

26.2.2

推薦書遺失或遭竊

主教要告訴成員,如果他們的推薦書遺失或遭竊,要儘快通知他。如果該成員仍然保持配稱,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或文書要登入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重新列印推薦書。新推薦書的到期日與原推薦書的到期日相同。

有時候,推薦書遺失或遭竊的成員已不再遵行配稱標準;在這些情況下,主教要立即取消推薦書(見26.2.3)。

26.2.3

未遵行配稱標準的推薦書持有人

主教若判定持有有效推薦書的成員並未遵行配稱的標準(見26.3),就要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取消其推薦書。如果沒有這套系統,主教要聯絡聖殿辦公室,請他們取消這張推薦書。如果該成員有紙本推薦書,主教應要求收回其推薦書。

26.3

簽發聖殿推薦書的一般指導方針

經授權的聖職領袖要先進行面談,然後成員才能獲得聖殿推薦書。相關指示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唯有在成員適切地回答聖殿推薦書的問題之後,聖職領袖才可簽發聖殿推薦書。

聖殿推薦書面談讓成員能夠表明自己有見證,並且努力遵守神的誡命,跟從神的先知。聖職領袖也要透過面談,確認該成員是配稱的。

有關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的資料,見26.4

26.3.1

簽發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

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使成員有資格參與為已逝者進行的洗禮和證實。此推薦書簽發給已接受洗禮和證實,但尚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不會簽發給先前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成員在滿12歲當年的1月起,即有資格取得此推薦書。男性教會成員必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獲得聖殿推薦書。

在支會中,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要與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進行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的面談。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例外情形,見23.6.1。)

主持面談的領袖應遵照26.4中的指示。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邀請一位家長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如果該成員配稱,則領袖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簽發推薦書。此推薦書只需要該成員簽名和主教團一員或分會會長簽名。

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推薦書,由主教團一員或分會會長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啟用。

有關為準備接受個人恩道門,或將與配偶、父母或子女印證的成員簽發推薦書的資料,見26.3.3

26.3.2

簽發已接受恩道門成員的聖殿推薦書

給已接受恩道門成員的聖殿推薦書,使成員有資格參與為已逝者執行的所有聖殿教儀。此類推薦書簽發給先前已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有關接受個人恩道門的成員,見26.3.3。)

在支會中,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並簽發推薦書。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和簽發推薦書。

主持面談的領袖應遵照26.4中的指示。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以邀請配偶、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如果該成員配稱,則領袖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簽發推薦書。

住在支聯會中的成員,在與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面談之後,要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面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住在區會中的成員,要與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進行第二次面談。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也要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除非經總會會長團授權,否則區會會長不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在支聯會中,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支聯會文書,要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啟用推薦書。在區會中,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傳道部文書,要啟用推薦書。

有關為準備接受恩道門,或將與配偶、父母或子女印證的成員簽發聖殿推薦書的資料,見26.3.3

26.3.3

簽發活人教儀聖殿推薦書

當成員準備接受下列教儀時,要簽發活人教儀聖殿推薦書給他們:

  • 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2)。

  • 印證給配偶(見27.3)。

  • 印證給父母(見27.4)。

  • 子女印證給自己(見27.4)。

若要進入聖殿,在教儀進行當年的年底前年滿12歲的成員,也必須持有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推薦書,或是給已接受恩道門成員的推薦書。如有需要,聖職領袖可在同一次面談中,簽發其中一種推薦書和一張活人教儀推薦書。

主教或分會會長及支聯會會長要親自與準備接受聖殿教儀的成員面談。

在主教或支聯會會長不在的緊急情況下,他可授權一位諮理主持這些面談。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以主持這些面談。

在大型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和支聯會中,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可授權有經驗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在區會中,傳道部會長或受指派的諮理要主持這些面談。區會會長不主持這些面談,除非總會會長團授權他們簽發聖殿推薦書。

主持面談的領袖應遵照26.4中的指示。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以邀請配偶、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在簽發活人教儀推薦書之前,主教或分會會長應檢視該成員的紀錄,確定沒有教會成員身分限制的相關註記。他也要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儀準備」功能,來審閱該成員的資料。如果該成員配稱並已準備好接受聖殿教儀,他要以數位方式簽署活人教儀推薦書,隨後再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儀準備」功能,將推薦書提交給支聯會或傳道部會長。

之後,支聯會會長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要與該成員面談。如果該成員配稱並已準備好接受聖殿教儀,他要以數位方式簽署推薦書,隨後再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儀準備」功能,將推薦書提交給聖殿。如有需要,他也要為該成員簽署給已接受恩道門成員的推薦書(見26.3.2)。

有關成員準備接受聖殿教儀的資料,見27.1.127.1.2

有關成員準備接受恩道門的資料,見27.2

有關成員準備與配偶印證的資料,見27.3

有關成員準備印證給父母的資料,見27.4

有關在印證時觀禮和印證給父母的其他政策,見27.4.538.4.2

26.3.4

圖示,調整的指導方針
簽發聖殿推薦書給偏遠地區的成員

有些成員住在偏遠地區,需要支付昂貴的交通費或排除重重困難,才能與支聯會會長團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見面。在這些情況下,支聯會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可與該成員在線上會面,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見31.4)。

如果該成員配稱,領袖要簽發推薦書。如果該成員要求紙本推薦書,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要為其列印推薦書。

這項政策也適用於偏遠地區的軍中成員。

聖殿外的青少年

26.4

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聖殿是主的殿,進入聖殿參與教儀是一項神聖的特權。這項特權是保留給那些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並努力遵行主的標準的人;這些是由蒙得授權的聖職領袖來判定。

為了作出判定,聖職領袖要用下列問題與成員面談。領袖不應自行添加或刪除任何條件。然而,他們可以根據成員的年齡和情況來調整問題。

有時候,成員在聖殿推薦書面談進行時有疑問。聖職領袖可以說明基本的福音原則,必要時,也可以幫助成員了解聖殿推薦書的問題。不過,他不應提出個人的信念、偏好或詮譯,將這些當作教會的教義或政策。

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以邀請配偶、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26.4.1

聖殿推薦書面談問題

  1. 你對神,永恆的父、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有信心,也有見證嗎?

  2. 你對耶穌基督的贖罪,以及祂身為你救主和救贖主的角色有見證嗎?

  3. 你對耶穌基督福音的復興有見證嗎?

  4. 你支持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會長為先知、先見、啟示者,並且他是世上唯一蒙授權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嗎?

    你支持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為先知、先見、啟示者嗎?

    你支持其他的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及教會本地的領袖嗎?

  5. 主曾說所有的事情都要在祂面前「潔淨地完成」(教義和聖約42:41)。

    你努力在思想和行為上保持道德潔淨嗎?

    你遵守貞潔律法嗎?

  6. 在你私下和公開的言行方面,你是否遵循耶穌基督教會的教導,來對待家人和別人?

  7. 你是否支持或提倡任何教導、做法或教義,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導、做法或教義相違背?

  8. 你是否努力在家中和教會中守安息日為聖;出席聚會;為領受聖餐作準備及配稱領受聖餐;並過著符合福音律法和誡命的生活?

  9. 你是否努力在你所做的一切事情上誠實?

  10. 你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嗎?

    針對欲取得推薦書以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的新成員:你願意遵守繳付什一奉獻的誡命嗎?

  11. 你了解並遵守智慧語嗎?

  12. (與兒童或青少年面談時,可略過此問題。)你對前任配偶或子女有任何財務或其他方面的義務嗎?

    若有的話,你目前是否履行這些義務?

  13. (與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面談時,可略過此問題。)你遵守你在聖殿內所立的聖約嗎?

  14. (與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面談時,可略過此問題。)你是否尊重你的神聖特權,依照先行禮教儀的指示穿著加門?(向每位面談的成員讀出以下「穿著聖殿加門」的說明。)

  15. 你生平是否有嚴重的罪尚未解決,需要和聖職持有權柄人員共同處理,作為你悔改的一部分?

  16. 你認為自己配稱進入主的殿,參與聖殿的各項教儀嗎?

26.4.2

穿著聖殿加門

總會會長團針對穿著加門提供下列指示:

「神聖聖職的加門提醒我們記得聖殿裡的幔子,而那幔子象徵著耶穌基督。當你穿上加門時,就是穿上耶穌基督的神聖象徵。穿著加門是你內心承諾跟隨祂的外在表現。加門也提醒你記得自己的聖殿聖約。你應該終生日夜穿著加門。如果穿著加門無法合理地完成活動,而必須脫掉時,事後應儘快穿回加門。只要你遵守聖約,包括依照先行禮教儀所指示地穿著加門的這項神聖特權,就會有更多機會獲得救主的慈悲、保護、力量和能力。」

如果成員對穿著加門有疑問,請他們閱讀38.5

26.4.3

其他指示

聖職領袖要向成員強調,他們必須保護自己的推薦書。絕對不可將推薦書借給別人,推薦書遺失或遭竊時,要立即通報簽發者。

在聖殿外拿著推薦書的青少年

26.5

在特殊狀況下簽發聖殿推薦書

26.5.1

新受洗的成員

若新成員的年齡足以取得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則主教要與其面談(見26.3.1)。他要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不久(通常在一個星期內),進行這項面談。對於弟兄來說,這項面談可以作為接受亞倫聖職面談的一部分。主教或分會會長可以指派一位諮理來主持此項面談。男性教會成員必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獲得聖殿推薦書。

在面談中,主教可以提議使用「家庭名字協助」功能,協助新成員列印已逝親人的名字,使新成員能夠為其執行聖殿教儀(見25.4.1中的「家庭名字協助」)。

配稱的成年成員可以在接受證實為教會成員滿一年後,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2.1.1)。聖職領袖要確保成員接受恩道門的日期,是在其證實日期(不是洗禮日期)後至少滿一年。任何例外,都必須獲得總會會長團核准。

26.5.2

離家傳教返鄉的年輕傳教士

在離家傳教的年輕傳教士服務期滿前,傳道部會長要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如果這位傳教士配稱,傳道部會長就要簽發推薦書。傳道部會長要在推薦書上寫下日期,並且予以啟用,使推薦書在傳教士返鄉日期後的三個月過期。

在三個月的時間即將到期時,主教要與返鄉傳教士面談,並簽發新的聖殿推薦書。在主教不在的緊急情況下,他可授權一位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在大型的年輕單身成人支會中,主教可授權有經驗的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然後,返鄉傳教士要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團的成員在這些聖殿推薦書面談中,也要重溫在傳教士卸任面談時所給予的忠告(見24.8.2)。他們要討論返鄉傳教士的進步情形、福祉和目前的教會召喚。他們也要鼓勵他/她,終身持續走在靈性成長和服務的道路上。

如果返鄉傳教士沒有教會召喚,主教和支聯會會長要確使他們得到召喚。如果聖殿就在附近,可推薦返鄉傳教士擔任聖殿工作人員(見25.5)。

26.5.3

未在同一支會至少住滿一年的成員

若有成員並未持續在同一支會居住至少一年,主教應檢視這位成員的紀錄,確定沒有教會成員身分限制的相關註記。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在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之前,要聯絡該成員的前一位主教。如果諮理得知其中涉及機密資訊,就要結束談話。這位諮理要通知主教,在面談前先與前一位主教聯絡。

26.5.4

在離婚、分居或婚姻宣告無效後

若有成員在最近一次取得聖殿推薦書後離婚、合法分居或婚姻宣告無效,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可能會覺得需要與該成員面談。他們在面談中,要協助鞏固這位成員的靈性,並且要確認這位成員持續保持聖殿的配稱標準。

26.5.5

近親公開反對教會或近親屬於叛教團體的成員

在簽發推薦書給近親公開反對教會或近親屬於叛教團體的成員時,主教和他的諮理應當細心敏銳。不可讓處於這些情況的成員認為,由於親人的緣故,所以他們無法獲得聖殿推薦書。他們應受到鼓勵,與近親保持彼此相愛的關係。只要他們適切、真誠地回答聖殿推薦書面談的所有問題,就可以簽發聖殿推薦書給他們。

26.5.6

自認為是跨性別者的人

一個人要按照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來接受聖殿教儀。未尋求手術、醫療或社交轉型,來轉變自己出生時生理性別的配稱成員,可以取得聖殿推薦書和接受聖殿教儀。(欲知社交轉型的定義,見38.6.23。)

已採取轉型措施的成員,之後又回復其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保持配稱並承諾遵守神的誡命,即可取得聖殿推薦書和接受聖殿教儀。

主教要與支聯會會長商議,小心謹慎且懷著基督般的愛來處理個別情況。支聯會會長和傳道部會長要向區域會長團尋求忠告。

更多資料,見38.6.23

26.5.7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要等到悔改以後,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見32.6)。從犯罪到簽發推薦書之間的時間多久,由主教和支聯會會長決定。但應當有足夠的時間以判定該成員已經真誠悔改。

26.5.8

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或放棄後,重新加入教會的成員

26.5.8.1

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先前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經由洗禮和證實重新加入教會之後,主教可與他/她作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的聖殿推薦書面談(見26.4.2)。這個面談通常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的一週內進行。男性教會成員必須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

這些成員必須從重新受洗和證實加入教會的日期算起,滿一年後才能取得推薦書,接受個人恩道門。

26.5.8.2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在透過恢復祝福的教儀,恢復他們的聖殿祝福之前,不可取得任何聖殿推薦書(見32.17.2)。當他們的祝福恢復後,才能簽發聖殿推薦書給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