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青少年和年輕成人
真理永垂不朽


真理永垂不朽

與陶德·克理斯多長老一夕談

對教會教育機構宗教教育者的演講•2018年1月26日•鹽湖大會堂

我感謝天父讓我今天有榮幸能和大家共聚一堂。我很感謝金恩·克拉克長老和查德·韋伯弟兄。我很敬佩今天晚上先前提到的人和列在節目單上的人。我對教會教育機構的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有著深切的感激之情。我深深敬佩所有服務的同工、義工和貢獻心力的人。我相信你們所做的服務,對於教會成員——尤其對每個新生的世代——是極為重要且極有價值的,我非常感謝各位。

今晚我要跟各位談一談真理。教會教育機構是特別為教導和灌輸真理而設的,尤其是那些對於永生的根基最重要且根本的真理。有一點始終很重要,那就是我們不僅要教導真理,還要捍衛真理,這項需求在我們的時代似乎越來越大。

我們都記得約翰福音所記載的,耶穌被提訊站在彼拉多前面時所說的,祂來到世間是為了「給真理作見證。」耶穌說:「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1彼拉多,聽起來非常不以為然地,回答說:「真理是甚麼呢?」2這顯然是個反問句。他大概不相信真理確實存在,或許他一生在政治陰謀中打滾,對於哪些事情是真實的已經不抱任何希望。然而,他提的問題是個好問題,我們應該要想一想。

主在最後的晚餐的偉大調停祈禱中作見證,天父的道就是真理。3祂宣告聖靈的記錄或見證是真實的,而且「真理永永遠遠存在。」4眾先知都宣告父和子是「充滿恩典與真理。」5救主透過賜給先知約瑟·斯密的啟示,對於真理所下的定義可能是最簡明扼要的:「真理就是對事物的現在、過去與未來的知識。」6

雖然這個定義很直截了當,但其中的含意則是若沒有神的協助,世人就無法對真理有廣闊的理解。楊百翰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瓊西·瑞德這樣解釋:

「凡人對於事物現在、過去和未來的真相所知道的,只是一小片段。由於我們是透過關聯性來了解事物,因此身為凡人,我們無法完全理解我們所知道的那一小片段〔的真理〕,因為唯有看到那一小片段與其他事物以及其他事物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關連性時,我們才能完全了解其重要性。

「因此只有眾神才能完全了解真理,祂們無所不知且可以看見並知道所有事情的過去、現在和未來。」7

瑞德教授繼續提到:

「為了援助人類脫離這種有限的能力,使他們能領悟真理,天父賜給了我們救主耶穌基督和聖靈。我們的救主把基督的光賜給所有誕生到這世界的男人和女人,使他們能辨別善惡。……如果一個人接受且熱愛基督的光,並學會習慣性地用它來辨別善惡,他(或她)就會準備好接受聖靈的見證。……獲得聖靈恩賜的人有資格常有聖靈為伴。有聖靈經常為伴的人就能獲得所有的真理。『藉著聖靈的力量,你們可以知道一切事情的真實性〔摩羅乃書10:5〕。』」8

救主在最後晚餐的一段話裡證實了這一點:「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9他又說對約瑟·斯密:「凡遵守〔我〕誡命的,就獲得真理和光,直到他在真理中得榮耀,並且知道萬事。」10

關於真理,我們首先應該了解的是,要了解任何重要的真理,都需要神的幫助,不論是藉由基督的光或是聖靈。如果沒有啟示的幫助,只靠我們有限的能力和資源,根本不可能獲得完整的知識,去知道事物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以及任何一件事如何在過去、現在和未來其他的事物產生關聯。

然而,主指示先知約瑟·斯密要「研讀、學習,熟悉一切好書,熟悉各種語文、方言和民族。」11而且祂把那項忠告擴及到所有的人,「你們要從最好的書中尋求智慧的言語〔或者我們可以說「真理」〕;藉著研讀也藉著信心尋求學識。」12而且祂說我們應當「勤奮地」這麼做。13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即運用信心——積極地祈求、尋求和叩門,好讓從神而來的真理和光能向我們敞開。14就像金恩·克拉克長老今晚所說的,這是一種「深度學習」。

不論我們是否察覺到,我相信我們所能發現的大部份真理,如果不是全部的話,都是透過神的幫助而來的。培道·潘會長在撰寫關於基督的光或基督的靈時提到:

「基督的靈可以啟迪發明家、科學家、畫家、雕塑家、作曲家、演奏家、建築師、作者去創造出可以祝福且有益於全人類的偉大,甚至鼓舞人心的事物。

「這個靈能提醒田裡的農夫和船上的漁夫。它能啟發課堂裡的教師,教導傳教課程的傳教士。它可以啟發留神聆聽的學生。還有非常重要的,它也可以啟發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母親。」15

我們每個人應該要夠謙卑和實事求是地承認,不只是「在我們盡力而為後」,救恩才藉著恩典而來到,而且同樣地,「在我們盡力而為後」,我們對真理的了解才能藉著恩典而來到。16「因為主的話是真理,凡是真理就是光,凡是光就是靈,就是耶穌基督的靈。」17

我現在要談一談救主所說的「真理永永遠遠存在。」18在教義和聖約第93篇中,主宣告「所有的真理在神安置的範圍內都是獨立的,都自由行動;所有的智能也一樣;否則就沒有存在。」19我的理解是,這是指所有的真理,包括管理我們目前所處範圍內的真理,都個別獨立的存在著。那並不會因為我的喜好或你們的看法而受影響。那是不受任何力量控制或變更。那是無法以任何方式去遊說和影響的。這是個不變的事實。

救主說,若是沒有真理這項不變的事實,「就沒有存在。」20而且我相信這就是李海在教導以下的事情時心中所想的:

「如果你們要說沒有律法〔這裡所指的律法是真理的同義字,真理是『在神安置的範圍內都是獨立的』〕,你們也會說沒有罪惡〔罪惡是不服從律法〕。如果你們要說沒有罪惡,你們也會說沒有正義〔正義是服從律法;換句話說,沒有律法或真理,就沒什麼要去服從或不服從〕。如果沒有正義,就不會有幸福〔幸福是正義的結果〕。如果沒有正義和幸福,就不會有懲罰和悲慘〔懲罰和悲慘是罪的後果〕。如果這些都沒有,那也就沒有神了。如果沒有神,就不會有我們,也沒有這世界;因為不可能有萬物的創造,也不會有主動者或被動者;那麼,萬物都必消失無蹤。」21

因此,藉著這些事,我們知道真理確實存在,它代表著一項永遠不變的事實,即若沒有得到幫助,凡人所能領會的真理的數量是相當少的,我們得仰賴神的啟示的幫助,才能學習「一切事情的真實性」,22並且我們和神都依靠真理去行動和創造,「否則就沒有存在。」23而且我們在其他地方也學到,真理不會與真理互相衝突,但實在地,所有的真理都可歸入一個偉大的整體。

當我們致力於教導和證實真理,尤其是屬靈的真理時,我們在現今的世界裡,處在什麼位置呢?

在世上的許多地區,相對主義者的思維成為主流哲學。我說相對主義者,我是指在觀點上認為倫理或道德方面的真理是相對的,它們取決於當事人的態度和感覺,沒有人可以評論他人的「真理」的正當性。今日你們會聽到一大堆人在談「我的真理」和「他的真理」或「她的真理。」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在評論迷失於變遷中(Lost in Transition)這本由美國聖母大學社會學家克里斯·斯密和其他人所撰寫的書時,描述了這種想法。布魯克斯報告說:

「〔斯密氏的大多數受訪者〕的典型反應都一樣,那就是道德選擇只是個人品味的問題。受訪者通常會說:『這是私事』。『這取決於個人。我沒有立場說什麼?』

「很多年輕人拒絕盲目地服從權威,已經偏向另一個極端:『我會去做我認為或我覺得會讓我快樂。除了我內心的感覺以外,我沒有別的辦法可以知道要做什麼。』

「很多人可以很快地談論他們內心的感覺,但卻猶豫將這些感覺與任何跟共同道德架構或義務有關的更寬廣思維連結起來。當一個人說,『我的意思是,我猜想決定事情對錯的,是我對那件事的感覺。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覺,所以我不能代表任何人說什麼是對的和錯的。』」24

我想各位都會同意,道德相對論的思想已經大舉入侵我們這個時代。「不要論斷」已經成為幾乎無可置疑的言行標準。但實際上,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以及為周遭的人和社會作出是非對錯的論斷。法律和法律制度,甚至政治體系,乃是道德價值和所領悟到的真理的化身。在多元的社會中,我們可能會辯論哪些價值觀應當納入法律或法規以及何著是對的、錯的或真實的。但是到最後,在任何特定的議題上,某人的見解或一些族群的觀點獲勝時,每個人都要受其約束。

如果社會要有秩序和正義,那麼道德相對主義是根本行不通的。謀殺可以對於大部份人是錯的,但是對於某些人是對的嗎?小偷可以因為他相信搶劫是對的,特別是因為他從小在貧困的環境中長大,就有權可以保有他所偷的東西並且繼續偷竊嗎?或者關於現今新聞常出現的議題,一個人可以有權對女人性騷擾,只因為那符合他個人的是非觀嗎?

「嗯,」一個人可能會說:「你提到的是普遍被認為是錯的事。人類與生俱來的某些價值觀是法律的基礎,這些價值觀反對謀殺、強姦、偷竊,以及其他會傷害人,或妨礙人們合法追求幸福的行為。這些都是不可或缺且眾所皆知的人權,它否定任何與之相反的個人權利。只有在這些公認的人權之外,道德相對論才得以適用,每一個人才能為自己定義是非對錯。」不過這種推論闡明了,事實上是有道德絕對論的,不管你稱它為普遍的人權或其他東西。至少有些真理和道德觀是超越個人的突發奇想或喜好而存在的。唯一有爭論的是,那些真理和道德觀是什麼,以及它們適用的範圍有多廣。我們所指的道德相對論,實際上是對於寬容所作的持續辯論:哪些行為和差異性在社會和人際關係中是可以被容許的?

我們的召喚是去教導道德觀念的真理:有哪些道德觀念以及它們的適用範圍;而這項召喚在現今的環境變得以往更為迫切需要。我們珍視從任何來源而來的有關任何主題的真理,然而永恆的真理,尤其是影響人生的意義、目的和經營方式的真理,則必須從神那裡獲得。道德相對論主義者一般在這樣的討論中,看不到神的作用或關聯性,而且通常懷疑神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神確實存在,這對他們而言是極不方便的,尤其是如果神向世人說話,情況更是如此。只有神不存在的狀況下,人們才可以把真理想成是相對的。

最近皮尤研究中心的報告首次指出,大多數的美國人(56%)認為要當一個好人並不需要有宗教信仰。「皮尤研究的副主任格雷格·斯密在他發表的調查結果時說:『神並不是擁有良好價值觀和道德的必要條件。』」25

我確信我們會同意,無神論者,或沒有公開承認的宗教或宗教信仰的人,可能而且往往是良善和正直的人。但我們並不同意如果沒有神,這樣的情形會發生。就如稍早提到的,無論一個人是否喜歡、相信或甚至察覺到,他(或她)都深受基督之光的影響,因而具有對與錯的常識,而我們有時稱之為良心。救主說:「我是真光,照亮每個來到世上的人。」26我們也讀到:「而靈把光給每個來到世界的人;靈啟發全世界每個聽靈聲音的人。」27

培道·潘會長在我稍早引述的文章中教導:

「各國、各信仰或各種膚色的每個男人、女人與小孩——每一個人,不論住在哪裡、信仰為何、或從事什麼行業——心中都有著這股永恆不滅的基督之光。就這方面而言,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在每一個人裡面的基督之光就是神不偏待人的見證(見教約1:35)。在賜予基督的光方面,祂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28

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基督的光,正是李海所指的意思,他說:「世人已蒙受充分教導,能分辨善惡。……由於他們從墜落中被救贖,他們變得永遠自由,能辨別善惡;他們可以自己採取行動。」29摩爾門敦促人們:「在基督的光中努力探求,使你們能分辨善惡;如果你們接受每一樣美好的事物,不加以指責,你們一定會成為基督的孩子。」30

當道德相對主義貶低良心時,便會造成實際的危害。如果人們接受並服從良知,良心就會引領人到更大的光和真理。但是忽視或抑制良心顯然會使人遠離光和真理,而造成拒絕相信、錯誤和懊悔。假裝沒有持久不變、客觀存在的真理,只不過是企圖逃避責任而已。那不是獲得幸福的妙方。

二十年前,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政府與哲學系的布基薛斯基教授,幫天主教的雜誌首要的事情(First Things)寫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標題為「良心的報復」。他談到良心是自然法則的一部分,「是寫在每個人心裡的法則。」當然我們會稱之為基督的光。總而言之,他對人們試圖壓制良心所作的觀察是深具洞察力的。

他寫道:「我們對核心原則〔例如收錄在十誡裡的原則〕的知識,是無法抹滅的。這些都是我們不可能不知道的法則。」31道德相對論則否定這些核心原則的存在,就算他們承認這些核心原則存在,他們也會否認它們對所有的人是對的。道德現實主義主張,我們根本不知道真理,但是會竭盡所能誠實地去尋找,就像試圖在迷霧的夜晚看見一樣。布基薛斯基說:「我們很清楚我們並沒有竭盡所能。……一般而言,我們能分辨善惡,但卻希望我們無法分辨善惡。我們只是假裝相信我們正在尋找真理——這樣我們就可以做錯事、縱容錯誤,或抑制對過去犯錯的自責。……〔我〕們的衰落不是因為對道德無知,而是因為壓抑道德。我們並非未受教導,而是在否認。我們並不缺乏道德知識;我們只是把它壓抑下來。」32

阿爾瑪對他兒子柯林安頓所描述的「良心的責備」33是真實的,而且布基薛斯基指出,試圖壓抑良心或舒緩懊悔的情況,由於缺乏悔改,最後都不會成功。我們看到人們對於明知是不對的事,還假裝是對的。他們可能故意一次又一次的重複犯罪,來淹沒良心的聲音。有些人可能會讓自己完全沉浸於社群媒體、電動遊戲或一直聽音樂來不斷分散注意力,以避免良心會在任何安靜的時刻說話。我們在各種合理化的行為中看到這種情形,而這種情形無論是在次數或編造藉口方面,似乎永無止盡。布基薛斯基引用這個合理化的說辭,「我告訴自己〔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是可以的,因為我會跟我的愛人結婚,因為我希望我的愛人跟我結婚,或是因為我需要查明我們結婚後是否會快樂,……〔或是〕因為我們相愛所以不需要承諾。當然言下之意是指,那些需要〔或想要〕承諾的人的愛是不純淨的。」34

除了假裝、分散注意力及合理化以外,人們可能會試著讓其他人參與有罪的行為,來證明自己是正當的。他們「不會單獨犯罪;而是會呼朋引伴。」35我們可以說,撒但是個招募大師,「因為魔鬼力圖使所有的人都像他一樣悲慘。」36最令人擔心的是那些堅持「社會必須改造,這樣社會就不必再承擔可怕的指責。因此他們改變法律,滲透到學校,並創立會引發騷動的社會福利官僚體制。」37以賽亞提出很好的警告,他說「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有禍了!」38

因此,布基薛斯基總結說,我們很努力地壓制良心的強大力量,以及把罪疚合理化,而把社會推入更深的道德淪陷的深淵。39我要補充說,這也解釋了為何在任何有關社會標準與規範的討論中,有越來越多憤怒的情緒爆發的原因。

耶穌對尼哥德慕說: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也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40

嘗試壓制良心不僅徒勞無功,而且如果大家都以自己的認知來了解事情,那麼就沒有人想要去了解了。我剛開始時提到李海教導有關試圖透過否認罪的實際存在來逃避懲罰和悲慘——「如果你們要說沒有律法,你們也會……說沒有罪惡。」41如果我們可以消除律法或真理,就如同那些對抗良心的人所做的,那麼我們就確實能擺脫愧疚、懲罰或悲慘。但是要記住,就像李海所警告的,沒有律法對我們生命來說是沒有益處的。我們會抺去獲得正義和幸福的可能性。我們會抺去創造和生命。顯然地,抺去或消滅真理這種觀念是無稽之談,但是有個方法可以消除悲慘,同時保存幸福的機會。就是所謂的基督的教義或福音——對基督的信心、悔改及水和聖靈的洗禮。42

我們必須用救主所說的「行真理」,43來幫助我們的學生——那就是,完全接受在他們裡面的基督的光,並歡迎透過聖靈而來的更多的光和真理。抗拒、合理化和假裝是行不通的。只有悔改和服從真理才能像很多人所渴望的那樣成為「可信賴的」。只有悔改和服從真理,可以保存並擴大我們的幸福與自由。

在我早期的法律生涯,我曾近距離地看到忽視良心的悲慘後果。我曾擔任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的法官約翰·西里卡的法律助理。聞名全國的醜聞水門案是在我初任法官助理不久後開始的,而有相水門案的法院訴訟佔據了西里卡法官的時間,因此也幾乎占據了我後來將近兩年半的時間。我不想詳盡描述細節,我只要簡單地說,理查·尼克森總統在1972年競選連任的活動中,採用非法闖入和竊聽的方式,企圖竊取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資料。有些人被逮補,而企圖掩蓋與尼克森總統競選團隊和任何白宮官員的非法行動有關的作為,也幾乎立即展開。這樣的掩蓋行動構成了刑事司法上的阻礙,事情演變到尼克森總統也涉及在內。

在我看來,尼克森總統在辭職前的兩年當中,有許多次良心覺醒,大可以喊停說:「這是不對的,我們不要再繼續下去了,懸崖勒馬吧!」那麼他就可能可以禁得起政治尷尬和無可避免的批評,並完成他的任期。但是他從未喊停。相反地,他陷得越來越深去掩蓋他的陰謀。對我而言,最糟糕的是當西里卡法官和我聽到1973年3月21日尼克森總統和白宮法律顧問約翰·迪恩,在橢圓形辦公室的對話錄音。

迪恩在白宮負責處理掩蓋的事,他覺得整件事快被揭穿了。現在他來請示尼克森總統。在這段錄音對話當中,迪恩解釋在那幾個月中所做的事,包括安排送錢給那些水門案因非法闖入被判有罪者的家庭。這筆錢是用來收買他們對於總統連任競選委員會的高層策畫和命令此事保持沉默,但現在他們威脅要抖出來,因為給他們家人的錢並沒有收到,或是他們覺得給他們的金額不像原先承諾的那麼多。

西里卡法官和我很震驚地聽到尼克森總統鎮定地問道:「他們需要多少錢才可以保持沉默?」從迪恩的語氣聽起來,他似乎很驚訝,他隨意丟出一個數字回答說:「一百萬美元。」尼克森回答說,籌那筆金額沒有問題,但他擔心要如何不留痕跡地送出這筆錢。法官和我都不敢相信——我們也不想相信——我們所聽到的,法官傳給我一張紙條,建議我們倒轉帶子再聽一遍。聽完那段對話之後,我們彼此沒說什麼,只是把帶子放回去,提早回家。即使是現在,我還記得那種理想破滅和悲傷的感覺。這是尼克森辭職的幾個月前,但我們知道,總統若沒有先辭職,他就會被彈劾。

我在那時和在那之後都不明白,尼克森為什麼會讓這件醜聞擴大和惡化。我仍然覺得很驚訝,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良心會變得如此麻木,以至於連堂堂美國總統收到水門案竊賊的勒索信都不會令他感到憤怒。我從他的經驗學到了人生的一課,那就是我希望在自己的人生中,永遠不要有例外,以避免發生類似的大災難——要永遠順從良心的指引。壓抑個人的正直,即使在看似微小的事情上,那些看似微小的舉動,會使人最終失去良心指引的益處和保護而陷入危險。我知道確實有些人「僥倖逃脫」,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在商業、職業或政治生涯中有不誠實或不合法的行為,但是從來不必為那些行為承擔責任(至少在今生)。但軟弱的良心以及麻木的良知,讓像水門案這樣的事趁虛而入,不論大或小,團體或個人——這樣的災難可能會傷害和毀滅犯罪者和無辜者。

約翰福音記載了救主所作有力的應許,祂「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44了解和遵循真理確實會使我們得自由——首先是擺脫無知和罪的束縛,45然後能自由地追求每一樣美好的事物,直到我們接受天父的國度和所有祂能給的。46我們知道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47或許使我們得自由的真理最重要的含義是,藉著祂的恩典,祂使我們脫離死亡和地獄。48

主說:「光和真理棄絕那邪惡者〔結束罪的束縛〕。……〔但是〕那邪惡者來到,藉著世人的不服從,也因為他們父親的傳統,從人類兒女那裡取走光和真理。」49

摩爾門經中有個絕佳的例子,說明邪惡者怎樣透過錯誤的傳統和不服從,取走光和真理。在基督來臨前的一個半世紀,拉曼人背負著錯誤的傳統,「對主一無所知。」50直到摩賽亞的兒子展開了不起的傳道工作,讓許許多多的拉曼人聽到救恩計畫和學習真理。51

對拉摩那王而言,脫離黑暗的謬誤進入奇妙的真理之光,那種喜樂使他不勝負荷。「那照亮他心智的光,是神的榮耀之光,也就是祂奇妙的良善之光——是的,這光將喜樂注入他的靈魂,黑暗的雲散了,永生之光在他靈魂中點燃;是的,〔艾蒙〕知道這使〔拉摩那的〕的肉體凡軀不勝負荷,他在神裡面被帶走了。」52

事實上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追求真理,留意遵循基督的話——「凡遵守祂誡命的,就獲得真理和光,直到他在真理中得榮耀,並且知道萬事。」53另一種是任由撒但欺騙,嘗試不可能的事——想要從他的謊言中找到幸福。忽視真理確實存在的人,想要在今生或來生成功是不可能的,但有些人,事實上很多人試圖這麼做——因為那看起來比悔改容易得多。但是唯有悔改和服從神的真理,才能使我們脫離註定會失敗的幻想世界,那個幻想世界「〔將〕倒塌得很厲害。」54

我們必須用純正的堅定信念和神賜給我們的一切能力,來教導和一再教導核心真理,以下是這些核心真理:55

  1. 我們的父神活著,是唯一真實而活著的神。

  2. 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3.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救贖祂的人民;祂為贖他們的罪而受苦死亡。

  4. 祂從死裡復生,促成復活。

  5. 所有的人在最後的審判日都要站在祂面前,按各人的行為受審判。

願我們會喜愛和奉行這些真理。我鄭重見證這些是真理。願我們會積極且熱誠地尋求、教導和奉行真理,我這樣祈求,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