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37.特定的支联会、支会及分会


「37.特定的支联会、支会及分会」,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0)

「37.特定的支联会、支会及分会」,总指导手册。

图像
人们在户外用餐

37.

特定的支联会、支会及分会

37.0

导言

支联会会长可以按照本章所述,提议成立特定的支联会、支会及分会,来为成员服务。有关在传道部内成立特定单位的资料,见36.3

支联会会长要在「疆界和领导人提案」上启动新的提案。如果无法使用线上系统,可以点按连结来下载书面表格。唯有总会会长团能核准该提案。

若需支援,美加地区请致电1-801-240-1007;美加以外地区,请致电区域办公室。

37.1

语言支会及分会

支联会会长可以提议为(1)不会说当地语言或(2)使用手语的支联会成员,成立语言支会或分会。

支联会会长也可以提议把邻近的一个或多个支联会的成员包括进来,成立一个语言支会或分会。相关的支联会会长要参与该提案的规划和协调,其中一个支联会要负责该支会或分会。

在支联会内成立语言支会或分会的最低条件

支会

分会

成员人数(活跃和较不活跃)

支会

125

分会

没有最低条件

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人数

支会

每20位(活跃和较不活跃)成员有1位。至少必须有15位。

分会

4

语言单位的疆界,通常根据支会、分会和支联会的地理疆界而定。

如果想要的话,语言单位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与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的班级合并(见29.2.8)。

有关传道部内的语言分会,见36.3。有关支会及分会的命名指导方针,见36.4.2

图像
青少年在说话

37.1.1

语言支会或分会的成员

  • 成员必须居住在语言支会或分会的疆界里。

  • 成员可以选择成为语言单位的成员,或留在原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每个人的教籍纪录应留在其出席的单位。

37.1.2

语言支会或分会的领导人

  • 通常,主教或分会会长和其咨理是从语言单位的疆界内召唤。对于不住在该单位疆界内的领袖,如果他们住在负责该单位的支联会疆界内,则可作例外处理。

  • 召唤主教之前,必须得到总会会长团的核准。

  • 通常,其他领袖及教师是从支会或分会的成员中召唤。

37.2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内的年轻单身成人支会和分会

如果支联会有足够的活跃年轻单身成人愿意参加,则支联会会长可以提议成立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针对18-30岁的成员)。应考虑下列事项:

  • 对年轻单身成人个人进步和灵性发展的影响,这包括他们参与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各方面的能力(见1.2)。

  • 由于年轻单身成人单位将吸引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之成员,对这些单位所产生的影响。

  • 年轻单身成人和领袖所需的交通时间和支出。

支联会会长们也可以提议把邻近的一个或多个支联会的成员包括进来,成立一个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支联会会长们应考虑,跨支联会活动是否比成立支会或分会,更能满足年轻单身成人的需求。其中一个支联会要负责该支会或分会。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的疆界,若与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的疆界有所重叠,则该支联会不应当有自己的年轻单身成人单位。

在支联会内成立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最低条件

支会

分会

活跃成员的人数

支会

125

分会

50

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人数

支会

每20位(活跃和较不活跃)成员有1位。至少必须有15位。

分会

4

年轻单身成人支会的活跃成员,通常不应超过225位。

有关支会及分会的命名指导方针,见36.4.2

37.2.1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内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里的成员

  • 成员必须是住在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疆界内的年轻单身成人(18-30岁)。

  • 年轻单身成人可以选择成为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成员,或留在原属以地理地置划分的单位。

  • 每个人的教籍纪录应留在其出席的单位。

  • 如果支联会会长觉得这么做对其支联会里的某个较不活跃年轻单身成人有帮助,则他可核准将其教籍纪录从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转到年轻单身成人单位。较不活跃的成员在恢复活跃后,可以自行选择要参加年轻单身成人单位或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家中有子女的年轻单身成人父母(18-30岁),要留在所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这些父母可以参加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活动。

  • 成员结婚或满31岁时,就不再参加年轻单身成人单位。有关31-45岁的单身成人成员,见37.5

37.2.2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内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里的领导人

  • 主教或分会会长应当已婚且具备成熟的判断力和经验。召唤主教之前,必须得到总会会长团的核准。通常,主教或分会会长住在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疆界内。为大专院校服务的年轻单身成人单位,可作例外处理。

  • 主教的咨理可以是该单位的成员,也可以是住在该单位疆界内的其他单身或已婚男性。他们必须是大祭司。被召唤担任主教团咨理的人若不是大祭司,支联会会长要确定他被按手选派前,先被按立为大祭司。

  • 分会会长及其咨理可以是大祭司或长老。

  • 该单位的其他领袖及教师,要从该单位的年轻单身成人成员中召唤。

37.3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及其支会和分会

在有为数众多的年轻单身成人居住的地区,通常是在大专院校附近,可以成立一个或多个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

成立轻单身成人支联会、支会或分会的最低条件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

  • 1,500位成员(活跃和较不活跃)

  • 5个支会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内的年轻单身成人支会

  • 125位成员(活跃)

  • 每20位成员(活跃和较不活跃)中,要有一位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至少必须有15位。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内的年轻单身成人分会

  • 50位成员(活跃)

  • 4位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的疆界,若与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的疆界有所重叠,则该支联会不应当有自己的年轻单身成人单位。

以地理位置划分的支联会内的年轻单身成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转到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

  • 其疆界与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相邻。

  • 两个支联会的会长都推荐此调动。

有关支联会及支会命名的指导方针,见36.4.136.4.2

37.3.1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及其支会或分会里的成员

  • 成员必须是住在年轻单身成人支会或分会疆界内的年轻单身成人(18-30岁)。

  • 支联会疆界内没有和父母一起住在家里的所有年轻单身成人,不论活跃或不活跃,都是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的成员,除非他们选择参加原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和父母一起住在家里的年轻单身成人,可以选择成为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成员,或留在原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每个人的教籍纪录应留在其出席的单位。

  • 家中有子女的年轻单身成人父母(18-30岁),要留在所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这些父母可以参加年轻单身成人单位的活动。

  • 成员结婚或满31岁时,就不再参加年轻单身成人单位。有关(31-45岁)的单身成人成员,见37.5

37.3.2

年轻单身成人支联会及其支会或分会的领导人

  • 支联会会长、支联会教长、主教和分会会长应当是已婚男性,且具备成熟的判断力和经验。召唤主教之前,必须得到总会会长团的核准。区域会长团也可决定召唤支联会疆界以外的人担任。发出这些召唤的人要先与当事人的支联会会长商议,以取得同意。相关指示,见第30章

  • 支联会会长的咨理、高级咨议、主教团咨理和分会会长团咨理可以是单身或已婚男性。支联会慈助会会长和咨理可以是单身或已婚女性。支联会主日学会长和咨理可以是单身或已婚男性。这些领袖可以是该支联会的成员,区域会长团也可决定召唤支联会疆界以外的人担任。

  • 主教的咨理必须是大祭司。被召唤担任主教团咨理的人若不是大祭司,支联会会长要确定他被按手选派前,先被按立为大祭司。分会会长及其咨理可以是大祭司或长老。

  • 召唤教长之前,必须得到十二使徒定额组的核准。

  • 支会和分会的其他领袖及教师,要从该单位的年轻单身成人成员中召唤。

37.4

已婚学生支联会及支会

可以成立已婚学生支联会及支会,来为住在大专院校附近的已婚学生成员服务。

成立已婚学生支联会或支会的最低条件

已婚学生支联会

  • 1,500位成员(活跃和较不活跃)

  • 5个支会

已婚学生支会

  • 125位成员(活跃和较不活跃)

  • 每20位成员(活跃和较不活跃)中,要有一位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至少必须有15位。

有关支联会及支会命名的指导方针,见36.4.136.4.2

37.4.1

已婚学生支联会及支会里的成员

  • 成员必须是住在已婚学生支会疆界内的已婚学生。

  • 已婚学生可以选择成为已婚学生支会的成员,或留在原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教籍纪录应放在该家庭所出席的单位。

37.4.2

已婚学生支联会及支会的领导人

37.3.2,并运用相同的指导方针。

37.5

单身成人支会

通常,单身成人成员(31-45岁)在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里,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在例外的情况下,支联会会长可以提议成立单身成人支会。

支联会会长也可以提议把邻近的一个或多个支联会的成员包括进来,成立一个单身成人支会。相关的支联会会长要参与该提案的规划和协调,其中一个支联会要负责该支会。

在支联会内成立单身成人支会的最低条件

成员人数(活跃和较不活跃)

125

能够担任领导职位,活跃且缴付十足什一奉献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人数

每20位(活跃和较不活跃)成员有1位。至少必须有15位。

有关支会命名的指导方针,见36.4.2

37.5.1

单身成人支会的成员

  • 成员必须是住在单身成人支会疆界内的单身成人(31-45岁)。

  • 单身成人可以选择成为单身成人支会的成员,或留在原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

  • 每个人的教籍纪录应留在其出席的单位。

  • 家中有子女的单身成人父母(31-45岁),要留在所属以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位。这些父母可以参加单身成人支会的活动。

  • 成员结婚或满46岁时,就不再参加单身成人支会。

37.5.2

单身成人支会的领导人

  • 主教应当是已婚的大祭司,且具备成熟的判断力和经验。召唤主教之前,必须得到总会会长团的核准。

  • 主教的咨理可以是该单位的成员,也可以是住在该单位疆界内的其他单身或已婚男性。他们必须是大祭司。被召唤担任主教团咨理的人若不是大祭司,支联会会长要确定他被按手选派前,先被按立为大祭司。

  • 其他领袖及教师要从该支会的单身成人成员中召唤。

37.6

特殊状况成员的支会及分会

支联会会长可以提议为有特殊状况的成员成立支会或分会,例如在安养中心、接受疗程或在狱中服刑的成员。

通常,蒙召唤在这些单位服务的领袖,都应当住在负责该单位的支联会疆界内。

有关传道部内下列成员分会的资料,见36.3:年轻单身成人或单身成人;不会说当地语言的成员;在安养中心、接受疗程或在狱中服刑的成员;在军中服役的成员。

有关支会及分会的命名指导方针,见36.4.2

图像
欢笑的妇女

37.7

支联会、传道部及区域内的小组

小组是经授权的成员小型聚会,由主教、分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督导。若符合下列情况,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可以提议成立小组:

  • 可能成为成员的人,有交通上的困难,无法到支会或分会聚会。

  • 一小部分成员所说的语言,与支会或分会里所说的语言不同。

  • 军中的成员归属于一个小组,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见38.9.4)。

若要提议成立小组,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要向区域会长团提出申请。唯有区域会长团能核准该申请。

一个小组必须至少有两位成员。一位必须是配称的亚伦圣职祭司,或配称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

在支联会内,支联会会长要指派一位主教或分会会长来组织和督导该小组。在传道部内,传道部会长要指派一位分会会长来组织和督导该小组。

通常,可以成立小组来为住在支联会或区会内的一个或多个单位中的成员服务。小组成员仅限于住在这些单位疆界内的人。小组不可跨越支联会或区会的疆界。

小组领袖由支联会会长、传道部会长、主教或分会会长召唤和按手选派。小组领袖要组织和主持小组聚会,包括主理圣餐。

小组领袖并未持有圣职权钥,因此没有获得授权可以:

  • 接受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

  • 针对严重的罪劝诫成员。

  • 给予非正式或正式的成员身份限制。

  • 履行需要圣职权钥的其他职责。

基本上,小组是采用基本单位计划(见36.6)。

小组成员的教籍纪录,是保存在督导该小组的支会或分会里。

教会总部不分配单位编号给小组。

当小组符合条件时,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可以提议使其成为分会。

37.8

军事基地里的教会单位

有关成立支会、分会及军中教会成员小组,在军事基地聚会的指示,见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