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24.推荐传教士和传道服务


「24.推荐传教士和传道服务」,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0)。

「24.推荐传教士和传道服务」,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

图像
步行的传教士

24.

推荐传教士和传道服务

24.0

导言

在古代,主委派门徒在「万民」中聚集以色列,「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亦见第20节)。主在后期时代重申这项委派(见教义和圣约39:1168:6-8112:28-30)。本教会所有的成员在洗礼时都立下圣约,要作神的证人,并施助他人(见摩赛亚书18:8-10)。

担任传教士为主服务,是一项神圣的特权。无论是当事人或他们服务的对象,都会因此获得永恒的祝福(见教义和圣约18:14-16)。

传道召唤包含了一项指派,要去教导福音、支援教会部门或教会单位的工作,或是在当地社区服务。

主要求每一位配称、有能力的年轻男子都要为传教作准备,并且去传教。对后期圣徒年轻男子而言,传道服务是一项圣职责任(见教义和圣约36:1,4-7)。

主也欢迎配称、有能力的年轻女性,只要她们有渴望去传教。对年轻女性来说,传教是个会产生深远影响的选项和机会。无论年轻女性是否决定去传教,为传教作准备都会使她蒙福。

教会也需要年长传教士,并鼓励他们为传教作好准备。

24.1

传道召唤

每位传教士都蒙召唤来协助天父和耶稣基督的事工。传教士代表耶稣基督和祂复兴的教会。他们在神的儿女中间,从事爱的事工,无私地为主服务。担任宣教传教士和服务传教士,会造福传教士本身和其他人。(见马太福音16:2522:36-40。)

成员若渴望去服务,且配称和有能力,就会得到传道召唤。这些成员要「尽心、尽能、尽意、尽力」事奉主。他们要培养「信心、希望、仁爱和爱心」,并一直将「眼睛专注于神的荣耀」。只要他们做这些事,主就会使他们有资格担任这事工。(教义和圣约4:2,5;见第1-7节。)

传教士代表主,必须由适当的权柄召唤(见教义和圣约42:11信条第5条)。传道召唤一般是由总会会长发出。年长服务传教士的召唤,则是由支联会会长发出。

24.2

传道指派

担任传教士的召唤包含一项特定指派,不同的指派之间差异很大。指派内容通常包括:

  • 服务的形式。

  • 地点。

  • 服务的任期。

每项指派都是经由启示而来,因此不仅适合那位传教士,也符合神的儿女的需要。

当环境出现变化,便可能经由陆续来到的启示而变更指派。特定的指派很重要,但不如担任传教士这项召唤来得重要。(见教义和圣约80:3。)

24.2.1

年轻宣教传教士

大多数的年轻传教士都被指派离家在外教导福音,这些指派是藉着使徒所得到的启示而赋予的。这些传教士要在一位传道部会长的指导下服务。

18-25岁的单身男性可以担任宣教传教士,他们通常服务24个月。

19-29岁的单身女性可以担任宣教传教士,她们通常服务18个月。

24.2.2

年轻服务传教士

有些年轻传教士被指派在教会和社区中服务,但仍住在自己家中。这些指派是藉着使徒所得到的启示,赋予给那些个人情况最适合担任服务传教士的传教申请者(见24.3.3)。

这些人在准备工作和配称程度方面,与宣教传教士有同样的标准。所有提出传教申请的年轻人,都是透过相同的程序获得推荐。

服务传教士要在支联会会长的指导下,在当地服务。他们每个人都会根据服务机会,接受到符合他们个人情况的指派(见24.7.1)。他们可依照自己能力所及,充分地服务。

18-25岁的单身男性可以担任服务传教士,他们通常服务6-24个月。

19-29岁的单身女性可以担任服务传教士,她们通常服务6-18个月。

目前并非全世界各个区域都有让年轻传教士从事服务传道工作的机会。如需一份提供担任服务传教士机会的区域清单,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service-missionary。该网站也提供有关担任服务传教士的更多资料。在没有提供服务传道工作的地方,年轻传教士可以适用年长服务传教士计划(见24.2.4)。

24.2.3

年长传教士

40岁以上的已婚成员,若没有需要照顾的子女,则夫妇可以一起被召唤担任年长传教士。

40岁以上的单身女性,若没有子女住在家中,也可以被召唤担任年长传教士。

40岁以上的单身男性不可担任年长传教士。不过,他们可以担任年长服务传教士。(见24.2.4。)

所有的年长传教士都受到鼓励,要寻找可教导的人,帮助他们准备好接受洗礼。年长传教士也可以被指派来支援:

  • 成员、区域领袖和当地领袖。

  • 教会部门和设施。

  • 慈善组织。

年长传教士通常离家在外服务6-23个月。在居住国以外的地方服务的人,通常至少服务18个月。

年长传教士不会被要求像年轻传教士那样工作相同的时数、从事所有相同的活动,或是达到相同的期望。然而,他们的传道服务还是很耗费心力。基于这个原因,他们应当足够健康来从事服务。他们在财务方面也应当符合条件(见24.3.4.2)。

主教、支联会会长和其他领袖要透过祈祷,审慎考虑谁能够服务。主教或支联会会长可以和这些成员面谈,判定他们是否能去传教,并邀请他们准备好去服务。

年长传教士的指派是经由使徒所得到的启示而赋予的。领袖可以建议年长传教士担任某些类型的指派。不过,领袖不应承诺他们会获得何种指派。提出传教申请者可以表达他们比较喜欢某项指派,但他们应当愿意接受任何指派。

如需更多资料,见SeniorMissionary.ChurchofJesusChrist.org

图像
传教士夫妇教导一名妇女

24.2.4

年长服务传教士

除了在所属支会或支联会的召唤外,成员也可以担任年长服务传教士,来为主服务。这些传教士可以在教会的部门、设施和传道部里,提供宝贵的服务(见24.7.1)。他们会住在自己家里。

26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可被召唤担任年长服务传教士。

此外,18-25岁的年轻男性和19-25岁的年轻女性,如果居住的地方没有可以让年轻传教士从事服务传道工作的机会,则可适用年长服务传教士计划。如果他们已婚,或曾经担任过年轻宣教传教士或年轻服务传教士,依然可以服务。

年长服务传教士是由支联会会长召唤,并在他的指导下服务。每周的服务时数会依照能力、该地区的服务机会,和区域会长团的指示而定。

年长服务传教士由支联会会长赋予指派工作。他要与该传教士和其他人一起商议,并透过祈祷为每项指派寻求启示。他在决定指派工作时,可以查阅SeniorMissionary.ChurchofJesusChrist.org

有关年长服务传教士的更多资料,见24.7

24.2.5

传道指派之摘要

下表摘要说明了传道指派的类型。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由谁召唤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总会会长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总会会长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总会会长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支联会会长

由谁指派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使徒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使徒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使徒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支联会会长

由谁按手选派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支联会会长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支联会会长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支联会会长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支联会会长或咨理

住处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离家在外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家里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离家在外或家里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家里

圣职领袖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传道部会长或历史景点会长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支联会会长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传道部、圣殿或历史景点会长;区域会长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支联会会长

向谁回报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传道部会长或历史景点会长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传道部、圣殿或历史景点会长;区域会长;访客中心主任;教会部门或设施的经理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服务指派工作的经理

年龄条件

年轻宣教传教士
(见24.2.1)

18-25岁(男)
19-29岁(女)

年轻服务传教士
(见24.2.2)

18-25岁(男)
19-29岁(女)

年长传教士
(见24.2.3)

40岁以上,需已婚或是单身姊妹

年长服务传教士
(见24.2.4)

26岁以上

24.3

为传教作准备和符合传教资格

准传教士受到鼓励去传教,是因为他们爱主和祂的儿女。他们应当熟悉传教士推荐面谈问题

24.3.1

归信耶稣基督

准传教士要努力强化自己对耶稣基督和祂复兴福音的归信程度。他们要:

24.3.2

符合配称标准

准传教士要努力保持配称有圣灵为伴,这是让传道服务有成效的必要条件(见教义和圣约42:13-14)。得以有圣灵为伴的资格,包含了要脱离罪、成为洁净(见希拉曼书4:24教义和圣约约38:42)。

24.3.2.1

悔改

悔改所犯的罪并获得宽恕,乃是神所有的儿女都可以得到的恩赐。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大能,我们得以获得这些恩赐。悔改需要运用对基督的信心、怀着真心诚意,并遵守诫命,这包括认罪和弃罪。若犯了严重的罪,就需要向主教或支联会会长认罪来悔改。

悔改的人会透过耶稣基督的赎罪和恩典,获得宽恕并成为洁净。主不再记住那罪。(见以赛亚书43:25摩尔门经雅各书6:5阿尔玛书34:15-17希拉曼书5:10-11教义和圣约58:42-43。亦见本手册32.1。)

渴望去传教的成员在悔改和为传教作准备时,应当要转向救主。他们也要寻求家人和教会当地领袖的慈爱协助。

提出传教申请者必须先悔改了严重的罪,支联会会长团才可以提出推荐(见32.6-32.8;亦见24.4.4)。悔改的程序包括让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透过正义的生活表明自己已接受基督的灵,获得罪的赦免。

24.3.2.2

延迟认罪

收到传道召唤或开始传教的人,若有严重的罪未悔改,可能需要留在家乡或返乡。当事人在悔改后能否传教,要视情况而定(见24.6.3.2)。

24.3.3

身体、心理和情绪方面的健康

传道工作充满挑战,对于体能、心理和情绪上的要求,可能会造成压力。传教士常常在不熟悉的环境下工作,饮食、气候或居住环境的改变,都可能会影响健康。传教士的行程也相当耗费心力。(见阿尔玛书17:526:27-28,30。)年轻宣教传教士必须全心投入,在体能、心理和情绪上有能力按照传教士的完整行程表工作。(见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2019〕,2.4。)

准传教士在为传教作准备时,要强化自己身体、心理和情绪上的健康。他们也要努力培养韧力和自立。

领袖在提交推荐以前,可能需要针对提出传教申请者健康上的挑战,与当事人审慎地商议。有些提出传教申请者可能需要针对健康上的挑战,接受专业照护(见31.3.6)。需要服用处方药的传教申请者,必须承诺会在传教期间,一直依照健康照护专业人员的指示服药。

图像
传教士教导家庭

24.3.4

财务

传教需要在财务上作出牺牲(见马可福音1:17-18阿尔玛书15:16)。传教士及其家人负有主要责任,要捐献款项来支付传教费用。他们应当要作适当的准备和牺牲。他们应当在财务上足以自立,能够支付捐献承诺款。

24.3.4.1

资助离家在外服务的年轻传教士

提出传教申请的年轻人,若已根据自己的能力作好准备,就不应为了财务因素而延后传教。若有人需要财务协助,来支付应缴纳的捐献承诺款,可以从家族成员和朋友那里得到帮助。

若还是需要帮助,则主教或支联会会长可以请支会或支联会成员,捐献至支会传道基金。

不可动用当地单位的经费和禁食捐献基金。

每月的捐献承诺款。年轻宣教传教士及其家人,每个月要奉献特定的金额,来协助负担传教士计划的开支。金额是以下列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来决定:

  • 某些国家的传教士会参与均等化捐献计划,意即每位传教士无论在哪里服务,都负担相同的金额。其金额由教会总部确认。领袖可以连络总会传道部门(见24.9.3)或区域办公室,取得一份清单,上面列有参与这项计划的国家和均等化金额。

  • 在其他的国家,主教、支联会会长、传教士及其家人,要针对每个月捐献的金额一起商议。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要思考区域会长团所提供的指导方针。这些领袖要根据传教士及其家人的情况,鼓励他们在财务上牺牲和自立。他们要对捐献金额达成共识,并把金额记录在传教士推荐表上。传教士及其家人要承诺会持续做到。其他人只要是住在该传教士的祖国,也可以捐献赞助(见稍后本节的「支会传道基金」)。

款项要捐到支会传道基金,主教要确认每个月都收到应捐献的款项。他们不应提前捐献超出每月金额的款项。如果传教士提早返乡,提前捐献的款项将无法退还。

传道地区的花费。年轻传教士每个月会从传道部收到款项,用来支付食物、交通和其他生活开销。这些款项是神圣的,传教士应只用在与传教有关的用途上。他们不应将这些款项用于个人花费、存起来,或寄给家人或其他人。传教士要将自己用不到的款项还给传道部。

传教士要用自己收到的款项支付其他费用,他们应将个人花费降至最低。(见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4.8。)

24.3.4.2

资助离家在外服务的年长传教士

每月的捐献承诺款。离家在外服务的年长传教士,每个月都要捐款到原属支会的传道基金。这些捐献是要协助支付住宿和车辆的费用(亦见稍后本节的「其他支出」)。这些捐献或许会超过教会所提供之住宿和车辆的价值。

  • 参与均等化捐献计划之国家的年长传教士,要捐献召唤书资料袋里所列的指定金额。

  • 在其他的国家,主教、支联会会长和传教士,要针对每月捐献的金额一起商议。领袖要根据传教士的情况,鼓励他们在财务上作出牺牲。他们要对捐献金额达成共识,并把金额记录在传教士推荐表上。这笔金额必须至少是区域会长团(与总会传道部门商议后,)为年长传教士设定的金额。住在该传教士祖国的其他人,也可以捐献赞助。

主教要确认每个月都收到应捐献的款项。他们不应提前捐献超出每月金额的款项。

其他支出。年长传教士除了缴付每月的捐献承诺款,用来协助支付住宿和车辆费用之外,还要完全负担其他所有的费用,包括食物在内。

24.3.4.3

资助在家服务的传教士

在家服务的传教士,要对自己所有的财务需求负起责任。需要财务协助的人,可以从家人和朋友那里得到帮助。支会或支联会的基金,不得用来支付与传教有关的需求。

24.3.4.4

医疗保险和支出

教会强烈鼓励所有的传教士,包括年轻宣教传教士在内,尽可能续保既有的医疗保险。

在家服务的传教士,必须负担自己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离家在外服务的年长传教士,也必须负担自己的保险。在自己国家以外地方服务的年长传教士,可透过年长传教士服务医疗计划来投保。

24.3.5

家人和领袖在帮助传教士作准备时的角色

家人、主教和其他领袖,要帮助青少年准备好去传教。主教要邀请每位男青年担任传教士,并邀请每位渴望传教的女青年也这么做。

  • 在他们收到传教召唤前,帮助他们在分享福音方面成为有成效的成员传教士。

  • 为他们提供服务和教导的机会。

  • 为他们安排机会陪同全部时间传教士。

  • 邀请目前的传教士或传过教的人,分享他们教导和服务的经验。

  • 爱每个人,并启发他们作好准备去传教。

  • 鼓励他们投入更多时间祈祷和研读经文,尤其是摩尔门经。

  • 开办传道准备课程。

家人和领袖要鼓励年长的成员,考虑担任年长传教士。帮助他们的方法可包括:

  • 检视他们在体能和财务方面是否有能力去传教,无论是离家或住在家里。

  • 找出他们可以从事的传教机会。

  • 在他们收到传教召唤之前,在分享福音方面成为有成效的成员传教士。

  • 了解传教为家人所带来的祝福(见教义和圣约31:5-6)。

家人和领袖要鼓励所有提出传教申请者研读:

  • 摩尔门经和其他经文。

  • 宣讲我的福音

  • 使用科技的防护措施

家人和领袖要帮助所有提出传教申请者承诺会遵守传教士的标准。他们要鼓励传教申请者研读与日后可能的指派有关的「传教士标准」手册:

  • 年轻宣教传教士使用的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

  • 年轻服务传教士使用的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担任服务传教士

24.4

推荐传教士

有些提出传教申请的人尚未在支会连续住满一年。遇到这种的情况,主教在推荐的过程中,要及早与当事人前一个支会的主教交换意见。

24.4.1

健康评估

传道工作在体能、心理和情绪方面的负荷非常大。所有提出传教申请的人,都需要有专业医疗人员评估他们在健康上是否作好准备。

区域办公室和总会传道部门会审核健康评估结果。有时候,健康上的顾虑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离家在外传教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推荐资料可能会被退回,同时附上指示,说明当事人该如何改善健康方面的准备。

24.4.2

面谈和推荐表

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要与每位提出传教申请的人,进行详尽、深入了解灵性状况和振奋人心的面谈。他们要使用传教士推荐面谈问题。他们要讨论传教申请者的下列情形:

  • 对耶稣基督和祂复兴福音的见证(见24.3.1)。

  • 符合配称标准(见24.3.2)。

  • 在身体、心理和情绪健康方面作好准备(见24.3.3)。

  • 在财务上作好准备(24.3.4)。

主教和支联会会长也要用传教士线上推荐系统,审核配称标准和健康状况的资料。美加地区的支联会会长如有疑问,要联络总会传道部门(见24.9.3)。其他地方的支联会会长,则要联络区域办公室。主教和支联会会长不可添加任何资格方面的标准,也不可改变面谈的问题。

推荐表上的资料有助于在处理传道召唤的过程获得启示。领袖要确保推荐表上要求的所有资料都已完整提供。

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若对申请传教者是否符合配称标准或对其健康状况有疑虑,他们要一起商议,并与当事人商议。在获得年轻传教申请者的同意下,他们也可以与其父母商议。要在当事人已经悔改严重的罪之后,主教和支联会会长才可提交推荐资料(见24.3.2.1)。他们可以依照当事人的身体、心理或情绪的健康状况,讨论当事人担任服务传教士的可能性。

在主教或支联会会长不在的紧急情况下,他可授权一位咨理主持这些面谈。

在区会中,传道部会长或受指派的一位咨理,要与提出传教申请者面谈和提出推荐。区会会长不主持这些面谈。

图像
传教士跟一位男士说话

24.4.3

提出推荐

支联会会长最早可以在年轻传教申请者可传教日期的120天前提出推荐。支联会会长最早可以在年长传教申请者可传教日期的九个月前提出推荐。可传教日期的时间,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 申请者达到可传教的年龄。

  • 申请者被证实为教会成员至少一年。

  • 申请者已完成或不再就读高中、中等学校,或同等学历的学校。(这适用于18岁的年轻传教申请者。)

关于支联会会长应在何时提交推荐资料,年轻传教申请者要和支联会会长一起计划。如需协助,他们可以使用提交规划工具传教卸任日期规划工具

传教士的推荐资料通常是由原属支会或支联会提交。非原属支会的主教,例如年轻单身成人支会的主教,也可以处理传教士推荐事宜。他们必须先与原属支会的主教交换意见。原属支会应被列为提供经费来源的支会。

24.4.4

无法担任全部时间传教士的人

有时候,渴望去传教的成员,可能无法被召唤担任全部时间传教士。这可能是由于健康因素、不符合配称标准、法律问题,或其他情况。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要对这位成员的服务意愿,表达爱和感激。支联会会长可免除当事人担任全部时间传道服务的责任。

支联会会长和主教要鼓励该成员,继续在圣约道路上前进,成为耶稣基督终身的门徒。他们也要鼓励该成员,追求其他重要的目标,例如年轻成员的教育或就业。

24.5

收到传教召唤后

新召唤的传教士受到鼓励,要在开始传教前,阅读或重读摩尔门经。他们要遵从便雅悯王的忠告,「留意自己,……小心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摩赛亚书4:30)。

他们要立刻遵循随召唤书而来的指示,他们也应该阅读适应传道生活小册子,或适应担任服务传教士的生活:资源小册子。他们和家人也应该研究传教地区的情况。

家人和领袖要在这些事情上支持传教士。他们也要强调行善和保持配称能有圣灵同在的重要性。

24.5.1

圣殿恩道门和圣殿服务

新召唤的传教士若尚未接受圣殿恩道门教仪,只要有机会,他们应当在开始传教前接受这项教仪(见教义和圣约43:15-16105:33)。如果情况适合,这也包括服务传教士。有关接受恩道门的资料,见27.2

新召唤的传教士若已接受恩道门,如果情况适合,可以在开始传道服务之前,先担任圣殿教仪工作人员(见25.5)。

24.5.2

圣餐聚会

主教团要邀请新召唤的传教士,于开始传道服务之前,在圣餐聚会中演讲。这场圣餐聚会是例行的聚会,重点应放在圣餐和救主身上。这位传教士应受邀谈论耶稣基督、祂的复兴福音,以及分享福音和为人服务的喜悦。

该传教士的家人和朋友,通常不会受邀演讲。不应延长例行的聚会时间。

成员和领袖应避免做任何会偏离传道召唤的神圣本质,或产生不必要开支的事。例如,他们不应当:

  • 列印特别的圣餐聚会程序单。

  • 圣餐聚会后列队欢送。

  • 举办开放日活动(家人团聚除外)。如果举办家人团聚,建议勿与星期日的聚会相冲突。

24.5.3

按手选派传教士

原属支联会的会长,要尽可能在接近传教开始日期之前,按手选派传教士。在支联会会长不在的紧急情况下,他可授权一位咨理来按手选派传教士。他也可以将按手选派年长服务传教士的责任,委派给一位咨理。

传道部会长或他的一位咨理,要按手选派从他传道部里的区会被召唤的传教士。区会会长不按手选派传教士。

离家在外传教的弟兄,在被按手选派为传教士之前,必须已接受麦基洗德圣职。将担任服务传教士的弟兄,如果他的情况适合的话,应当持有麦基洗德圣职。有关按立到麦基洗德圣职职位的指示,见18.10

在即将按手选派一位传教士之前,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要与其面谈。如果该传教士不再符合配称的标准,或是健康方面有问题,就不应该按手选派。支联会会长要连络总会传道部门(见24.9.3)或区域办公室,寻求指示。

按手选派应当成为一次特别的经验,传教士的亲朋好友皆可出席。支联会会长要帮助他们了解和感受到,担任耶稣基督和祂复兴的教会的代表,这项召唤的神圣性和重要性。

不应将按手选派和祝福的过程录下来,但是要鼓励传教士将这个经验写在日记里,并且注明祝福的哪些部分特别深具意义。

支联会会长要说明,当事人接受按手选派后,就要遵循传教士的标准。

传教士接受按手选派,是为了履行传教召唤,而不是为了特定的传道指派。如果传教士的传道指派有所变更,不必重新按手选派。如果一位传教士被卸任,后来又被核准回去传教(见24.6.3.2),则要重新按手选派为传教士。

24.6

离家在外传教

24.6.1

前往传道地区

年轻宣教传教士前往传教士训练中心和传道地区,以及从这两地离开,旅费都由教会支付。离家在外传教超过一年的年长传教士,上述旅费也由教会支付。

近亲家属可以送传教士去传教士训练中心,然而,教会不期望他们这样做。传教士训练中心不会举行任何聚会,让家人向传教士道别。

基于机场安全和其他理由,教会不鼓励家人和其他人,在传教士离开传教士训练中心,前往传道地区时,在机场与传教士碰面。

图像
传教士夫妇教导妇女

24.6.2

在传道地区

24.6.2.1

传教士的分派

支联会会长和传道部会长,要针对需要传教士的特定支分会,一起商议。不是每个单位都必须有传教士,有些单位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同伴团。传道部会长要决定传教士的分派。

24.6.2.2

为成员和社区服务

支联会会长和传道部会长,要针对传教士如何为成员和社区提供服务,一起商议。若能使用JustServe.org,他们也可以利用。

24.6.2.3

住宿、三餐和交通

支联会会长和传道部会长要决定,当地成员是否为传教士提供住宿和三餐,以及做到什么程度。若提供住宿或三餐,不应造成当地成员的负担。

不应期望成员定期为传教士、他们正在教导的人,或最近受洗的人,提供交通协助。

区域会长团可以针对该区域内,为传教士提供住宿、三餐和交通的事宜,提供指示。

24.6.2.4

图像
图示,调整的指导方针
传教士在分会担任职位

在罕见的情况下,离家在外服务的传教士,可被指派在分会担任职位。如果是支联会中的一个分会,则在经过传道部会长核准后,传教士在支联会会长团的指导下接受按手选派。

如果是区会中的一个分会,则传教士不必接受按手选派。在隶属传道部的单位中服务的权柄,在传教士接受按手选派时已经赋予。如果长老履行的职务需要圣职权钥,他们是藉着传道部会长委派的权柄,去履行该职务。

24.6.2.5

财务支援、资助就学或移民等请求

传教士和家人不应为传教士服务地区的人,提供财务支援,包括资助就学。传教士和家人也不应赞助想要移民至其他国家的人(见38.8.19)。

24.6.2.6

药物

传教士要为自己可能需要服用的任何药物负起责任。家人和其他人不可寄送或运送药物给传教士。如果在传教时无法取得药物,传教士要与传道部会长商议。

24.6.2.7

近亲家属死亡

传教士若有近亲去世,传教士可以选择暂时返家参加丧礼。不过,传教士通常受到劝告,要继续留在传道地区。可能的话,传教士可透过网际网路串流直播,观看丧礼。

如果传教士选择返家参加丧礼,传道部会长要联络总会传道部门。

24.6.2.8

教籍纪录和什一奉献

传教士的原属支会要保留其教籍纪录,也要记录其什一奉献状态。传教士从传道部收到的传道基金,无须缴付什一奉献。然而,如果有其他个人收入,就要缴付什一奉献。

24.6.3

传教返乡

24.6.3.1

依原定时间返乡

传教士和家人不应基于个人方便的因素,要求提早卸任或延长服务时间。

年轻传教士应从传道部直接返家。若有父亲、母亲或监护人陪伴,则其他行程可被核准。

传教士要在向支联会会长报到之后,才会被卸任。在此之前,他们要遵守传教士的标准。

24.6.3.2

提早返乡

有些传教士因为健康、配称度或其他原因而提早卸任。对于这些返乡传教士,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要特别给予关怀。可能的话,领袖要帮助他们努力恢复健康,或如果可能,重返传教行列。

对于准备好重返传教行列的传教士,支联会会长要联络总会传道部门,针对此事提出推荐(见24.9.3)。有些重返传教行列的传教士,可能会被重新指派,去从事不同的宣教传道或服务传道工作。

当不可能重返传教行列时,领袖要鼓励该成员,继续在圣约道路上前进,成为耶稣基督终身的门徒。领袖也要鼓励该成员,追求其他重要的目标,例如年轻传教士的教育或就业。

24.7

担任服务传教士

24.7.1

找出担任服务传教士的机会

主教、支联会会长和服务传教士要一起商议,找出当地的服务机会。如果是年轻服务传教士,则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和传教士的父母或监护人,要参与讨论。

在年轻服务传教士蒙召唤去服务以后,他们的服务机会便已确认。至于年长服务传教士,可以在他们蒙召唤之前或之后,找出他们的服务机会。

服务的方式可以亲身服务,或是利用科技从远端提供。领袖可运用下列资源,找出有关服务机会的资料:

24.7.2

住宿和交通

服务传教士要住在自己家里,或是在服务传道办公室的核准下,与另一位家人同住。如果需要前往服务地点,他们要提供或安排自己的交通工具。

24.7.3

训练和监督

服务传教士要在他们服务的地点,接受训练和监督。他们也可以由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来训练和督导。他们要从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针对年轻服务传教士),或服务指派的经理(针对年长服务传教士)那里,接受有关他们职责的日常指导。

支联会会长是这些传教士的圣职领袖。他也要协助他们了解和遵守服务传教士的标准(见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服务传教士专用)。

24.7.4

服务传教士担任支会或支联会的召唤

主教或支联会会长可以召唤服务传教士,担任支会或支联会的事工,但那些召唤不可以影响他们的传道指派工作或行程。如果是年轻服务传教士,则这些领袖要与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商议。

24.7.5

结束服务传道工作

支联会会长、服务传道工作的领袖(针对年轻传教士),以及服务传教士要一起商议,决定这位传教士何时会结束传教。

年轻传教士的服务传道时间,男性不超过24个月,女性不超过18个月。

年长服务传教士可以将其传道服务,延长至支联会会长和传教士都同意的日期。

图像
妇女在讲台上演讲

24.8

结束传道服务之后

24.8.1

圣殿推荐书

24.8.1.1

离家在外服务的年轻传教士

有关年轻返乡传教士的圣殿推荐书指示,见26.5.3

24.8.1.2

离家在外服务的年长传教士

若有需要,传道部会长可以进行圣殿推荐书面谈。如果该传教士配称,传道部会长就会签发新的推荐书,有效期限为两年。

24.8.1.3

服务传教士

服务传教士应该透过当地的领袖,安排更新圣殿推荐书的面谈(见26.3.1)。

24.8.2

传教士的卸任面谈

支联会会长要卸任传教士,并主持卸任面谈。他的一位咨理可以卸任年长服务传教士。在区会中,通常由传道部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卸任传教士。例外情况见6.3

下列有关这类面谈的指示,或许会有帮助。

  • 赞扬他们从事传道服务。

  • 邀请他们分享传道经验。

  • 鼓励他们继续成为耶稣基督终身的门徒。

  • 劝勉他们维持和发展传教时培养的好习惯。

  • 鼓励他们每天跟从圣灵,过正义、受人敬重的生活。

  • 鼓励他们思考未来和作准备,包括年轻传教士的教育和就业。若有需要,帮助他们设立目标并制定计划。与年轻传教士一同审视我的计划的进展。

  • 避免作出应许,说传教会获得哪些特定的祝福作为酬赏。

  • 鼓励他们要一直过配称的生活,配称持有圣殿推荐书。

24.8.3

传教士报告和在圣餐聚会中演讲

支联会会长和区会会长要邀请刚卸任的传教士,在高级咨议会或区会议会会议中,针对他们的传道服务提出报告。这也包括服务传教士。主教也可以邀请刚卸任的传教士,在支会议会会议中报告。

若因为距离或其他情况,如果适当,刚卸任的传教士可以透过科技提出报告,或仅在支会议会会议中报告。

主教团要安排时间,让刚卸任的传教士在圣餐聚会中演讲。这也包括服务传教士。这场聚会是例行的圣餐聚会,主教团要确保演讲遵照24.5.2里的原则。

受到支联会或区会会长团的一员邀请时,刚卸任的传教士可以在其他支会的圣餐聚会演讲。高级咨议会或区会议会的一员,也可以提出这项邀请。

24.8.4

召唤

领袖要迅速让刚卸任的传教士得到施助指派和召唤。这也包括如果适当,考虑让此人担任圣殿教仪工作人员(见25.5)。

24.9

推荐传教士和传道服务方面的资源

24.9.1

用本和表格

  • 宣讲我的福音:传道服务指南

  • 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

  • 给耶稣基督门徒的传教士标准——服务传教士专用

  • 适应传道生活

  • 适应服务传教士的生活:资源小册子

  • 传道推荐面谈问题

  • 我的计划:返乡传教士和辅导员指南

24.9.2

网站

24.9.3

总会传道部门的联络资料

  • 电话:1-801-240-2222或1-800-453-3860转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