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女青年」,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11.女青年」,總指導手冊。
11.
女青年
11.1
宗旨和組織
女青年組織協助神的兒女準備好,回到祂的身邊。當女青年努力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就會「在極大的榮耀中,以正義,並以神的大能武裝起來」(尼腓一書14:14)。
11.1.1
宗旨
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女青年班級的宗旨是協助女青年共同合作,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女青年在各自的班級中為人服務、履行聖約的各項責任、建立合一,以及學習和奉行教義。
11.1.2
女青年主題
女青年主題能幫助每位女青年了解自己的神聖身分,並歸信耶穌基督。在星期日聚會開始時和在女青年的其他集會中,女青年和她們的領袖要複誦該主題。該主題的內容如下:
「我是天上父母心愛的女兒,具有神聖的特性和永恆的目標。
「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努力變得像祂一樣。我尋求個人啟示並據此採取行動,奉祂的聖名去施助他人。
「我要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
「在努力獲得超升資格的過程中,我珍惜悔改的恩賜,並每天尋求進步。我會憑著信心鞏固我的家和家人、訂立和遵守聖約,並接受聖殿的教儀和祝福。」
11.1.3
課程
女青年從滿12歲那年的一月起,就成為女青年班級的成員。
女青年的班級是依照年齡組成立的。在同一年達到相同年齡的所有女青年,會在同一個年齡組。一個班級可能包含一個以上的年齡組。女青年在達到新班級的成員年齡那年的一月,要晉升到這個新班級。
主教團和由成年者來擔任的女青年領袖要透過祈禱,決定如何依照年齡成立班級。他們要考慮讓女青年有領導機會。每個班級都應該有一位會長,可能的話,也應該有一位或兩位諮理,以及一位祕書。每個班級應盡可能有夠多的人數,讓班級會長團可以有班級成員提供服務。
各班級要統一使用「女青年」這個名稱。如果支會有不止一個班級,就要用年齡組來區分各班。
11.2
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神邀請所有的人藉由以下的方式歸向基督,並協助祂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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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
照顧有需要的人。
-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班級會長團在成年領袖的支持下,要一起商議如何協助完成這項事工。有關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更多資料,請研讀第1章。
11.2.1
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11.2.1.1
父母和領袖的角色
父母有責任教導兒女福音,幫助他們奉行福音(見教義和聖約68:25-28)。主教團、女青年領袖和班級會長團,要以下列方式支持父母履行這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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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女青年和家人之間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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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青少年活動能支持和造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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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父母幫助他們的女兒準備好接受聖殿恩道門、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如果女青年有渴望)、締結聖殿婚姻和為人母親。
領袖應特別留意在奉行福音方面缺乏家庭支持的青少年。
父母和領袖要努力成為青少年的好榜樣,並在孩子努力變得更像耶穌基督的過程中給予指導。兒童和青少年計畫可在這些方面提供幫助(見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
11.2.1.2
福音學習
女青年領袖和班級會長團,要鼓勵女青年和她們的家人在家中學習福音。領袖要研讀福音,並與女青年分享所學到的事。她們要邀請班級成員,在教會分享自己在家中所學到的事。
女青年班級在星期日聚會,以鞏固信心、建立合一、鞏固家人和家庭,以及制定計畫來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班級會長團在成年領袖的協助下,要規劃星期日的聚會。
班級聚會在每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舉行,聚會時間為50分鐘,聚會要以祈禱開始,由班級會長團的一員主持。她要帶領班級背誦主題,並針對指派工作和其他事務一起商議。
接著由一位班級成員或成年領袖帶領福音課程。班級會長團要與成年領袖商議,討論由誰來教導。聚會的內容大綱可在來跟從我裡面找到。聚會應以祈禱結束。
如果支會的女青年班級不止一個,就要分開聚會。不過,有特殊需要時,可以一起聚會。在主教團和女青年會長團的協調下,女青年和男青年偶爾可以在星期日合併上課。
女青年應受到鼓勵,參加福音進修班(見15.1)。
11.2.1.3
服務和活動
班級會長團在成年領袖的協助下,要規劃服務和活動。服務和活動應該要有助於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並且應當要能培養見證、鞏固家庭、增進班級合一,以及提供機會去造福他人。服務和活動應當在個人成長的四大領域——靈性、社交、體能和智能——之間取得平衡。
大多數的青少年活動,都是安排在星期日以外及星期一晚上以外的時間舉行,通常每週舉行一次。在某些地區,由於距離、安全或其他因素,無法每週舉行活動。在這些地區,活動的次數可以減少,但通常應至少每月舉行一次。 可以用服務和活動計畫表樣板來規劃活動,此表可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取得。
有些服務和活動應同時涵蓋男女青年,尤其是年齡較大的青少年。
青少年可以從在較大的團體中社交聯誼而獲益。兩個或更多支會的青少年,偶爾可以聚在一起,作服務和舉行活動。支聯會或區會偶爾可以為青少年規劃服務和活動(見20.3.2)。
成年領袖要協助確保活動安全無虞(見safety.ChurchofJesusChrist.org;亦見本手冊20.7)。在所有的活動中,至少應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年領袖在場(見11.6.1)。
如需更多資料,見YoungWomen.ChurchofJesusChrist.org。若能使用JustServe.org,亦可參閱。這些資源提供了服務和活動的一些構思。
年度活動。除了定期的青少年活動之外,女青年每年也可以參與以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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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為青少年和父母舉行的一場聚會。這場聚會可以分別為男青年和女青年舉行,或合併舉行,可由支會或支聯會層級舉辦。主教的祭司定額組助理,以及年齡最大的女青年班級的會長團,要規劃和帶領這場聚會。在那年將滿12歲的女青年,可以在這場聚會中獲得她們的歸屬紀念禮(見11.6.3)。如需更多資料,見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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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露營(見女青年露營指南)。可行的話,女青年在一整年當中,都可以參加其他的過夜露營、節目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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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會或支聯會的青年大會,或鞏固青年(FSY)大會。有關FSY大會的資料,見FSY.ChurchofJesusChrist.org。有關支會和支聯會FSY之召喚和責任的資料,見FSYLeader.ChurchofJesusChrist.org(美加地區)或FSY規劃指南(所有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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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舉辦一個強調鞏固青年:做出選擇的指南中各項原則的活動。這個活動可同時涵蓋男女青年,父母也可受邀參加。
年齡條件。經父母同意,女青年在滿12歲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參加過夜的女青年露營。他們在滿14歲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參加舞會、青年大會和鞏固青年大會。
活動的開銷支付。活動,含器材在內,應由支會經費支付。旅行和開銷不應過多。
例外的情況是,支會經費若不足以支付連續多日的活動,例如露營,則領袖可要求參與者協助繳付費用。不過,女青年若無法協助繳付費用,不可因此造成她無法參加。如果還需要更多經費,主教每年可授權舉辦一次募款活動(見20.6.5)。
主教團要確保女青年和男青年的經費及活動充足且公平合理。女青年的經費,是根據支會中女青年的人數。亞倫聖職定額組的經費,是根據支會中男青年的人數。
有關FSY大會經費的資料,見FSY.ChurchofJesusChrist.org。
11.2.1.4
個人發展
青少年在努力變得更像救主的過程中,受邀要設立目標,在靈性、社交、體能和智能上成長(見路加福音2:52)。青少年要尋求靈感,發掘自己需要在哪些事情上努力。在父母的協助下,他們要制定計畫、實踐計畫,並且思考自己學到的事。必要時,領袖也要提供協助,但不應該追蹤女青年的目標或進度。父母和領袖可以針對目標提供建議,但是要讓青少年對於想要追求哪些目標,尋求自己的靈感。
教會鼓勵青少年針對這四個領域,每年至少在每個領域完成兩項目標。他們可以使用個人發展:青少年指南,或福音生活應用程式,來訂立和記錄目標。
11.2.2
照顧有需要的人
女青年應當要經常有機會去為人服務,包括在家中服務、與家人一同服務,在青少年活動中服務,以及自己單獨服務。有關服務的建議,可在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如果可以使用,JustServe.org上面建議了一些能為社區提供服務的機會。
11.2.2.1
施助
施助就是像救主那樣照顧他人。女青年從滿14歲那年的一月起,就可以接受施助的指派工作。如需更多資料,見第21章。
11.2.3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女青年要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她們要「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摩賽亞書18:9)。她們可以做這件事的一些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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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合乎耶穌基督門徒身分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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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朋友和家人分享自己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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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助較不活躍的班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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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朋友參加教會聚會或青少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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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朋友參與兒童和青少年計畫。領袖要與這些青少年的父母密切合作,幫助他們了解這個計畫,並決定他們和他們的孩子想要如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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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朋友接受傳教士的教導。
父母和領袖可以幫助女青年準備好,終身分享福音。她們可以做這件事的一些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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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女青年對天父的幸福計畫、耶穌基督的贖罪和祂福音的復興,獲得個人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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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在教會裡服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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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在班級聚會和其他場合教導福音的機會。
如果女青年渴望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父母和領袖要幫助她們作好準備,包括教導她們了解從事全部時間傳道工作的祝福和相關期許。
主教團或支聯會會長團可開設傳道準備班,作為準備工作的一部分。這個班的主要資源是經文、給耶穌基督門徒的傳教士標準,以及宣講我的福音:分享耶穌基督福音指南。這個班不在星期日例行聚會的時間上課。
Missionary.ChurchofJesusChrist.org提供了其他資源,能幫助有渴望為傳教作準備的女青年。更多的資料,見第23章和第24章。
11.2.4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女青年可以用許多方式,協助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其中一些方式列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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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在家中樹立過基督般生活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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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自己的永恆家庭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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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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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訂立和遵守聖約,並接受聖殿教儀,包括永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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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自己的家族成員和祖先(見我的家庭:使我們凝聚在一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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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需要聖殿教儀的祖先(見FamilySear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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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許可時,經常參與代替死者的洗禮和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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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索引編製(見FamilySearch.org/inde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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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主教團召喚,擔任聖殿和家譜顧問(見25.2.4)。
11.3
支會女青年領導人
11.3.1
主教團
主教首要的責任是照顧支會中新生的一代。他和他的諮理要知道她們的名字,了解她們的家庭狀況,每年至少與每位女青年會面兩次(見31.3.1)。
主教要負責支會的女青年組織,他要定期與女青年會長開會,並且要在主教團會議中報告女青年事務。
主教和他的諮理要定期參加女青年的聚會、服務和活動。如果有多個女青年班級,主教可以指派自己和他的諮理負責特定的班級。
11.3.2
由成年者來擔任的女青年會長團
主教要召喚和按手選派一位成年婦女擔任女青年會長。如果單位夠大,她要推薦召喚一位或兩位成年婦女,擔任她的諮理(見第30章)。主教團要考慮她推薦的人選,並發出召喚。
在小單位裡,女青年會長可能是唯一被召喚到女青年組織裡的成年領袖。在這種情況下,她要與父母合作,為女青年安排課程和活動。她也要確保在所有的聚會和活動中,至少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可能的話,應該召喚諮理和一位祕書。
一個分會若沒有女青年會長,慈助會會長可以為女青年安排課程,直到召喚了女青年會長為止。
女青年會長負有以下責任,她的諮理要協助她。
11.3.3
祕書
如果單位人數夠多,女青年會長要向主教推薦一位成年姊妹,擔任女青年祕書。她負有以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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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女青年會長團準備會長團會議的議程。出席這些會議,作紀錄,並追蹤各項指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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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班級祕書,協助她們作好出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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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與慈助會祕書合作,為服務於女青年的成人姊妹登記出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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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女青年會長團準備預算表和記錄開支。
11.3.4
班級會長團和祕書
11.3.4.1
召喚、支持和按手選派
每個女青年班級都應該有一個班級會長團,女青年會長團可以推薦女青年來擔任班級會長。主教團成員要透過祈禱一起商議,決定要召喚誰。
主教團的一員要召喚一位女青年擔任班級會長。 有足夠的女青年可以服務時,她要透過祈禱思考班級的成員,以推薦諮理和祕書的人選。主教團要考慮她推薦的人選,並發出召喚。
邀請一位女青年擔任這些召喚前,主教團成員要先取得該女青年父母的許可。
發出召喚後,主教團的一員要向這些女青年所屬的班級提請支持。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要按手選派這些女青年。
主教團的一員要在聖餐聚會中宣布這些召喚,而不會提請支持。
班級會長團接受按手選派後不久,主教團的一員應為她們作職前介紹,讓她們了解自己的責任。見YoungWomen.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亞倫聖職定額組會長團與女青年班級會長團訓練」;亦見本手冊第4章。
11.3.4.2
責任
班級會長是支會青少年議會的成員(見11.3.4.4)。班級會長團也負有下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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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班級一起努力,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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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每一位女青年並為她們服務,包括沒有出席班級聚會的人,並且了解她們的需要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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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支會在分享福音、鞏固新成員和重返教會成員方面的工作。最年長的女青年班級的一位會長團成員,要出席協調會(見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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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支會的聖殿和家譜事工。最年長的女青年班級的一位會長團成員,要出席協調會(見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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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青少年在訪客和成員進入教堂時歡迎他們,藉此進行施助(見2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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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和主持班級聚會(見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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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和舉辦班級服務和活動(見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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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舉行班級會長團會議(見11.3.4.3)。
班級祕書被召喚後,祕書要準備會議議程、作紀錄,並追蹤出席狀況。
女青年會長團成員要定期教導班級會長團了解自己的責任(見11.3.2),班級顧問和專員應當積極協助(見11.3.5和11.3.6)。
11.3.4.3
班級會長團會議
女青年班級會長團要定期開會,由班級會長主持這些會議。被指派來協助班級會長團的女青年成年領袖也要參加。在這些會議中,領袖們要一同商議、尋求啟示,了解主對她們的班級有何旨意。議程可包括下列事項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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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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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班級成員服務,要特別留意支持新成員和主動關心較不活躍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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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接觸其他信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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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班級的聚會、服務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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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女青年成年領袖或班級會長團一員的領導人指示
會長團會議議程範例可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
11.3.4.4
支會青少年議會
支會青少年議會的宗旨是協助青少年帶領他人歸向基督,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主教要主領支會青少年議會,議會成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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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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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在祭司定額組的一位助理,以及教師和執事定額組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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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各班級的會長(如果支會只有一個女青年班級,則為整個班級會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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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會長。
支會青少年議會要討論一些方法,來幫助他人培養見證、接受救恩的教儀、訂立和遵守聖約,並成為耶穌基督聖潔的信徒(見摩羅乃書6:4-5)。他們要一起商議,討論支會女青年和男青年的需要。他們可以討論能滿足這些需要的活動,不過,詳細的活動規劃應該在定額組會長團會議,或班級會長團會議中進行。
有關支會青少年議會的更多資料,見29.2.6。
11.3.5
顧問
女青年會長團可以提出推薦,請主教團召喚女青年顧問。每位顧問負責協助某個特定年齡組的女青年,
顧問負有下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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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女青年會長團履行她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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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級會長團學習和履行其責任的過程中,給予支持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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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教導星期日的課程。協助受邀教導課程的女青年有效地準備和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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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班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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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時,出席支會女青年會長團會議。
在班級每次的聚會和活動時,應至少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年女性在場;顧問必須完成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訓練(見11.6.1)。
11.3.6
專員
必要時,女青年會長團可以推薦主教團召喚專員來協助某個特定的活動,例如露營、青年大會或體育活動。
所有的專員是在支會女青年會長團的指導下服務。
專員必須完成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訓練(見11.6.1)。
11.4
協助女青年準備好加入慈助會
女青年可以在滿18歲的時候加入慈助會。每位女青年到了19歲,就應該完全參與慈助會。在某些情況下,女青年可以在18歲生日以前進入慈助會。每位女青年要與父母和主教商議,以決定怎麼做最能幫助她繼續鞏固自己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父母、女青年領袖和慈助會領袖要通力合作,幫助每位女青年順利融入慈助會。這些領袖要持續為女青年和慈助會姊妹提供機會,來認識彼此和建立關係。
11.5
支聯會女青年領袖
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召喚一位成年女性,擔任支聯會女青年會長。如果支聯會夠大,她要推薦一位或兩位成年女性擔任諮理,以及推薦另一位擔任祕書。這些女性由支聯會會長團成員或受指派的高級諮議召喚及按手選派。有關支聯會女青年會長團和祕書的責任的資料,見6.7.1、6.7.1.2和6.7.3。
支聯會會長團的一位諮理要負責支聯會的女青年組織,並負責支聯會女青年會長團的事工。他也要教導主教明白他們對女青年的責任。
支聯會會長團要指派一位高級諮議,協助支聯會女青年會長團(見6.5)。
支聯會女青年會長團和祕書,都是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的成員(見29.3.9)。
11.6
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1.6.1
保護青少年
成人在教會場合與青少年互動時,至少應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為了能夠這麼做,可能需要合併班級上課。
所有為青少年服務的成人,都必須在接受支持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兒童和青少年保護訓練(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之後每三年要再接受一次這項訓練。
關於這些指導方針如何適用於施助同伴的資料,見21.2.2。
11.6.2
有身心障礙的女青年
班級會長團要特別照顧有身心障礙的女青年。 有關協助這些女青年的資料,見disability.ChurchofJesusChrist.org;亦見本手冊38.8.27。
11.6.3
兒童和青少年計畫紀念禮
女青年會獲得紀念禮,這是兒童和青少年計畫的一部分。每位女青年成為女青年組織的一員時,都應該從她的班級會長團那裡獲得一份歸屬紀念禮。她也會獲得一本個人發展:青少年指南。這可以在班級會長團和女青年成年領袖與她見面,歡迎她加入女青年的時候進行,也可以在為青少年和父母舉辦的年度聚會中進行(見11.2.1.3)。
女青年在滿18歲那年的一月,會獲得一份額外的歸屬紀念禮。
女青年努力變得更像救主時,可以贏得一份成就紀念禮。
有關紀念禮的更多資料,見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