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7單元:第3天,教義和聖約第28篇


第7單元:第3天

教義和聖約第28篇

導言

在1830年4月至9月之間,有些教會成員誤解了管理教會中的啟示的各項原則。這些誤解造成了先知約瑟·斯密的挑戰。主在教義和聖約第28篇這項啟示中,揭露了提供這些挑戰的解決之道的真理。

教義和聖約28:1-7

主說明,管理祂教會的啟示,是經由祂所任命的先知賜予的。

在物質世界中有許多例子,那些東西只是假冒品,仿冒純正、真實和更好的事物。把假冒品認為是真的,在什麼時候可能會產生危險?

靈性的假冒品是一種重大的危險。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提出警告:「魔鬼是謊言之父,他一直處心積慮地運用各種巧妙的模仿技巧,來破壞神的事工」(「與神溝通的兩種管道」,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84頁)。

閱讀你的經文教義和聖約第28篇的前言。當你研讀時,找出撒但利用什麼假冒品來欺騙某些早期的教會成員。不妨把你找到的劃記下來。

由於亥倫·裴治宣稱透過一顆石頭獲得啟示,與他們認為神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真理的方式很類似,因此包括奧利佛·考德里在內的教會成員,也許更有可能會相信撒但傳達給亥倫·裴治的錯誤啟示。當你研讀主在教義和聖約第28篇對奧利佛說的話時,找出能幫助你不會受到撒但的假冒品或偽裝所誤導的重要真理。

閱讀教義和聖約28:1-5我們學到的一項重要的真理是,總會會長是唯一能夠為整個教會獲得啟示的人。不妨把這原則寫在這幾節經文附近的頁緣處。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下列問題:

    1. 知道這項原則如何能幫助成員避免受騙?

    2. 奧利佛·考德里身為教會的第二長老的責任,與約瑟·斯密擔任總會會長的責任,兩者之間有何差別?

在主賜予教義和聖約第28篇這項啟示不久之前,發生了一件事,說明了奧利佛·考德里如何尚未完全了解自己在教會中的責任,與約瑟·斯密擔任先知和教會總會會長的角色之間的差異。

約瑟·斯密住在賓夕法尼亞哈茂耐時,收到當時住在紐約州菲也特的奧利佛·考德里的一封信。先知記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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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弟兄

「他寫信通知我,他發現〔在現今的教義和聖約第20篇中〕其中一項誡命有錯誤,並補充說:『我奉神的名命令你要刪除那些話,使我們之中沒有祭司權術存在!』

「我立刻寫信回覆他,問他是藉由什麼權柄來命令我改變或刪除,來加添或減少來自全能之神的某項啟示或誡命。

「幾天之後我去拜訪他和惠特茂先生家庭,當我發現這個家庭對這些話的大略看法時……,我用了很大的力氣和毅力,平靜地與他們每個人就該主題論理。然而,……最後,……我不僅成功地讓惠特茂家庭,也讓奧利佛·考德里承認他們犯了錯誤」(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105)。

閱讀教義和聖約28:6-7,並且找出主給奧利佛·考德里的指示。第6節幫助我們了解:在耶穌基督的教會中,個別的成員不會接受到啟示來指導主領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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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斯密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任何本教會的成員或個人,為那些持有高於自己的權柄的人接受指示,都是違反神的法則的;因此可見,去聽從他們是不對的;但是如果有人看到異象或受到天上使者的造訪,那一定為他個人的益處或給他個人的指示;因為與整個教會有關的基本原則、體制及教義都是由神國的權鑰所管轄的」(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197-198頁)。

  1. 回答以下的問題,寫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了解和遵從在教會接受啟示的管理原則,如何能幫助我們支持教會領袖?

教義和聖約28:8-10

主召喚奧利佛·考德里向拉曼人宣講福音

查看以下所列的角色與召喚,然後把你認為個人有權接受啟示,來幫助他們履行其責任的那些人圈起來。

父母

總會持有權柄人員

家庭或探訪教師

主教或分會會長

主日學教師

傳教士

玫瑰組或教師定額組會長

慈助會會長

我們可以從主在教義和聖約28:8-10中告訴奧利佛·考德里的話學習到,誰有權獲得啟示來幫助他們履行自己的責任。閱讀這幾節經文,並找出主召喚奧利佛做什麼。

在摩爾門經中拉曼人一詞指的是一群特定的人,其中有些人是李海的長子拉曼的後代。拉曼人一詞在教義和聖約28:8中指的是住在美國西部邊界的美洲原住民,他們有些人可能是摩爾門經中人民的後裔。

把主在教義和聖約28:8給予奧利佛的應許和勸誡劃記下來,這會幫助我們了解誰有權利獲得啟示,來幫助他們履行其職責。

主告訴奧利佛·考德里,他會獲得啟示來幫助他進行傳教工作。教義和聖約28:8幫助我們了解,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益處得到啟示,去幫助我們履行召喚和指派工作。

你可以把本篇一開始所列的每一個角色和召喚圈起來,因為每一個人都有權利為他們各自的職責獲得啟示。你認為這些人有機會為誰接受啟示,會有所幫助?為他們有責任去幫助的人接受啟示,如何能幫助他們?

想一想在你的個人生活中或教會召喚上,或其他任務上,啟示如何能幫助你。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會長告誡我們,個人啟示不會使一個人有資格來為主領他(她)的人接受啟示,並針對個人的啟示提出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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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潘會長

「在教會中,啟示是循著一定的順序而來。我們有權獲得個人啟示。但除非蒙按立到某個主領職位,否則我們不會得到指示別人該怎麼做的啟示。

「被適當召喚、支持、按立或按手選派的人,才會獲得教會中的啟示。……

「特殊的靈性經驗不應視為是要領導他人的個人召喚。我深信,不尋常的神聖經驗純屬個人,只要自行謹守就好。

「某些事能干擾啟示的管道,讓人誤以為自己已蒙揀選,要來指導別人,而事實卻不然」(「多變世局中的啟示」,1990年1月,聖徒之聲,第14頁)。

教義和聖約28:11-16

主指示奧利佛·考德里糾正亥倫·裴治,並協助解決教會的事

複習教義和聖約第28篇前言。然後閱讀主在教義和聖約28:11-14給奧利佛·考德里的指示。奧利佛被命令要做什麼來幫助解決亥倫·裴治的問題?

我們從教義和聖約28:11-14學到,教會領袖有責任糾正那些帶領人們偏離正道的人。注意這句話「你要帶你的弟兄亥倫·裴治單獨和你在一起」(教約28:11)。這句話教導,糾正應該私下、謹慎地進行。

教義和聖約28:13也教導:在耶穌基督教會中,所有的事必須按順序完成。

閱讀教義和聖約28:15-16來了解主給奧利佛·考德里的最後忠告。先知約瑟·斯密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28篇的啟示後不久,就召開一場大會。約瑟·斯密寫道:「先前提到的那顆石頭的議題被討論,經過詳細的調查後,〔亥倫〕·裴治弟兄以及出席的所有教會成員,都棄絕那顆石頭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事物,令我們感到相當滿意和快樂」(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115)。

  1. 為了幫助你應用在教義和聖約第28篇中所教導的原則和教義,閱讀以下每個場景,然後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你從今天的課程中覺得最適用的其中一項用粗體標示出來的真理。第一個問題已經幫你回答,當作例子。

    1. 你正在準備要在聖餐聚會中作演講,並且找到了許多的經文、引言和故事,可以納入你的演講中。你不確定該用哪些資料,或者該說些什麼。

      原則: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益處,和幫助我們履行召喚及指派工作,而獲得啟示。

    2. 你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宣稱其中有關於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的資料。不過,這些資料與活著的先知的教導並不相符。

    3. 一位朋友對她的主教很不高興,因為主教在支會中召喚了一位新的女青年會長。你的朋友覺得應該要召喚另一位姊妹。

    4. 你的姊姊一直跟教會的某位成員約會。那位弟兄告訴她,身為聖職持有人,他獲得了啟示她應該嫁給他。然而,你的姊姊已經為這項決定祈禱,尚未獲得明確的答案,但是感覺到不安和有壓力。

  2. 將以下句子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作業下面:

    我已研讀教義和聖約第28篇,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和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及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