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我有沒有告訴過妳?
4月 2003


我有沒有告訴過妳?

在永恆的救恩計畫中,最重要且最令人滿足的事就是建立一個神聖的家,並用愛來養育一個穩固的家。

差不多在三年前,我們有一個女兒結婚了,她在婚後馬上和她的先生搬到一個很遠的地方唸醫學院,離開從小保護她的家,開始組織自己的家庭。那時我不禁想著:「我是否已教導她所需要知道的每一件事?她知道今生最重要的事是什麼嗎?她是否準備好了要建立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看著她開車離去,我想起了她17歲生日時,我送給她的一本小日記本。在那本題名為「我有沒有告訴過妳?」的日記本中,我寫下了我們母女之間秉燭長談時,我經常勸告她的一些事。隨著她和新婚丈夫一起展開他們的生活,我想在那小日記本裡另外添加三段忠告,以幫助她順利組織自己的家庭,那遠比搬到外地生活重要多了,且更具挑戰性。為了要教導和見證家庭的重要性,我要和她以及教會中的所有年輕人分享這幾篇日記。

首先,我有沒有告訴過妳,如何使妳的家成為寧靜的避風港與力量的堡壘?要按照妳在主的殿中所見到的模式「建立一所家宅,即祈禱之家,禁食之家,信心之家,學習之家,⋯⋯秩序之家」(教約109:8)。在此愈來愈動盪不安的世界中,只要我們按照這個模式生活,必有極大的平安駐留在我們的家中。

看看妳祖父母家的榜樣。兩邊的祖父母都「在光和真理中」教養他們的兒女(教約93:40)。爸爸這邊的家是個學習之家。他曾在祖父的葬禮上說過,他在教會中所學習到的福音原則,沒有一樣是他自己家中沒教過的,教會對他的家而言是一個輔助組織。媽媽這邊的家則是個秩序之家。對我們而言,(不管事情有多繁雜),全家一起吃早餐和晚餐是很重要的。晚餐時間不祇是吃飯而已,而是滋養靈性和身體的重要時間。

一個幸福美滿的家是由許多微小的事組成的——像是祈禱、說「對不起」、表達感謝、一起閱讀一本好書等。還記得我們蓋後院籬笆時同甘共苦的情形嗎?還記得每一次我們在車上唱歌,所以大家才不會吵架的情形嗎?還記得我們為了某個家人的重要決定或重要考試,大家一起禁食的情形嗎?家庭文告重申了此點:「成功的⋯⋯家庭建立在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等原則上」(「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利阿賀拿,1998年10月,第24頁)。

祈禱和閱讀經文是妳在年輕時所養成的習慣。要善加運用這些習慣以及妳所學習到的烹飪技能和編列預算的技巧。藉著妳正義的渴望和所具備的家政技能,妳所建立的家會是個寧靜的避風港和力量的堡壘。

其次,我有沒有告訴過妳,「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家庭文告中宣告:「神要祂兒女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至今仍有效」(利阿賀拿,1998年10月,第24頁)。我們希望天父會祝福妳,使妳有子女。世界上有許多人看不到養育子女的喜悅,只把養育子女當作一件很不方便的事。為人父母確實是會體力透支、耗費心神。人們不會用成績來評估妳是否是位好母親,也不會因為妳所做的一切而頒發獎章給妳。有時候妳或許會懷疑:「我這樣做對嗎?這一切值得嗎?」

當然值得!所有的近代先知都見證母職的神聖地位。甘賓塞會長曾說:「後期聖徒婦女應該了解主尊重母職,將母親的職責視為神聖,且以最崇高的敬意來看待之,瞭解這點很重要。」(參閱「姊妹的特權與職責」,聖徒之聲,1979年2月,第147頁)。聖靈對我的靈魂見證,這是真實的。

妳會和我一樣慢慢學習到,為人父母雖然深具挑戰,但卻帶來生命中最大的喜悅。當妳看到一個五歲大的孩子在家人家庭晚會中,詳盡地講述一個經文故事,細節完全無誤,或一個孩子每晚都忠實地閱讀摩門經,妳會感受到無比的喜悅的。當我擔任啦啦隊隊長的女兒鼓起勇氣告訴她的隊員,她們正在學習的新舞步中有不當的動作,以及傳教中的女兒在信中寫下她對福音的見證時,我感到很欣慰。當我看到一個一個女兒讀書給一位瞎眼的婦女聽,一個兒子在聖殿中服務,喜悅之心油然而生。在這些時刻,我與神所愛的約翰感同身受:「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三書1:4)。我有沒有告訴過妳,我真的打從心底熱愛當一位母親?

最後,我有沒有告訴過妳,愛是建立穩固家庭的根基?我們在天上的父以身作則立下我們當依循的模式。祂愛我們,教導我們,對我們有耐心,並且將選擇權交給我們。興格萊會長說:「愛會讓事情改觀,就是從兒童時期直到青少年的尷尬歲月,始終慷慨給予的愛,⋯⋯要鼓勵,就是要多讚美,少批評」(「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聖徒之聲,1994年1月,第67頁)。有時候管教,也就是「教導」,會和批評混為一談。孩子——所有年齡的人——會因為愛和鼓勵而較願意改變行為,一味地批評反而會效果不彰。

我認識的一個年輕人在青少年時期曾留過嬉皮式的長髮,他的父母決定將心思放在他良好的工作道德觀及熱心助人的品格上,後來他自己決定把頭髮剪掉。他繼續唸書接受良好的教育,在教會中服務,並在自己的家庭按照這種方式來愛孩子,讓他們依義而行。

我們藉由肯定的教導和付出我們的時間來向家人證明我們的愛。不久前我讀到一篇「把孩子擺最後」的文章,文中談到有些父母把孩子排在「記事簿」裡:「可能的話在傍晚談個15分鐘」,「每週固定安排一個時間出去玩」等等(See Mary Eberstadt, Wall Street Journal, 2 May, 1995)。反觀那誓言獻身於孩子的母親,相較之下,她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則是質與量並重。她知道要培養一段親密的關係,就需要經常不斷地有一起談話、玩耍、嘻笑和工作的時刻。我也相信,親子之間需要參與彼此的日常生活經驗。我知道你學校有考試,你知道我要準備課程;我參加你的體育活動,你來廚房幫我準備晚餐。我們在彼此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透過每天的經驗來感受彼此的愛。

愛禁得起生活中的艱難困苦。使徒保羅教導:「愛是恆久忍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7,8)。我看著一位母親對她那愛酗酒的兒子懷抱著持久不變的愛,她從不停止為兒子祈禱,並常陪伴在他身旁。當這個兒子年紀較大時,終於「醒悟過來」(路加福音15:17),找了一份像樣的工作,並運用他在機械方面的技能整修他母親的房子。

有很多的家庭為任性的孩子飽受折磨。但知道藉由「忠信父母的永恆印證」能帶領這些孩子「回到神的羊圈」( Orson F. Whitney,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29, 110),我們可得到安慰。我們必須永不停止地愛他們、為他們祈禱,並深信天父眷顧著他們。

我要告訴我的女兒,以及教會中所有的年輕人,當你們踏入人生的新階段時,我要見證,在永恆的救恩計畫中,最重要且最令人滿足的事就是建立一個神聖的家,並用愛來養育一個穩固的家。這樣的家庭單位必會為整個社會帶來祝福並持續到永恆。我這樣見證,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