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讓人受傷時
當他人的選擇導致他們遠離福音的喜樂時,你能怎麼做?
加布里·克拉里奇繪
你擁有它。你最要好的朋友也擁有它。甚至是你的太舅公都擁有它!這是天父賜給祂世上所有兒女的一項恩賜。你可能會問,那是個什麼樣的恩賜呢?就是選擇權——選擇和行動的能力。
我們作選擇的能力會讓我們成長,而對於我們能否回去與天父同住,這一點很關鍵。但這項恩賜也有其困難且時而令人痛苦的一面:主教導我們要「讓每個人為自己選擇」(教義和聖約37:4),而人們所作的選擇並非總是讓人覺得溫暖或舒服的。
你所愛的人作出讓人遺憾的選擇,尤其是選擇遠離耶穌基督時,那是很痛苦的。看著你所愛的人去做那些你知道最終會帶來憂傷的事,令人心痛不已。你可能會想,你是否該做些什麼來提供幫助。你可能會對他們運用選擇權的方式,感到生氣或受傷,甚至可能會覺得自己要為他們所作的選擇負起一點責任。
如果你曾有這種感覺,請繼續讀下去。讓我們來澄清幾件事。
救主的事工
首先要記住的是,你所愛的人已經有一位救主。耶穌基督已承受「所有人的痛苦,是的,承受……每一個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的痛苦」(尼腓二書9:21)。祂深愛你的家人和朋友,了解他們的心,且不會放棄他們。祂也知道如何給予他們最好的幫助。
雖然去做唯有救主能做的事不是你的責任,但你仍可以幫助祂聚集祂迷失的羊。不過你可以具體地做哪些事呢?還有,你不應該做哪些事?以下是一些想法。
不是你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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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他人的選擇擔負責任。每一位有行為能力的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們可以為某人的決擇感到難過,但是改變或導正這些決擇不是你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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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論斷他人。經文教導我們,最終審判我們的是神(見教義和聖約64:11)。與其譴責某人,不如以寬恕和愛取代不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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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嘮叨。每次你與別人的意見相左,就告訴他人,他們作了不好的決定,大概沒什麼幫助。當你感受到聖靈的提示,要為真理作見證時,要確保這麼做是出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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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過於自責。有時候,即使我們只是想幫忙,還是可能會冒犯別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不要太責難自己,你反而可以道歉,謙卑地與他人溝通,並嘗試新的作法。
你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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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著愛心去關心他人。即使你不認同某人所有的選擇,你仍可以向他們表達愛。你要如何用其他有益身心的方式與他們連結?找出你們的共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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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禱告很有力量,尤其在你為家人或朋友祈禱時,說出他們的名字。祈求神祝福他們,也祝福你能知道如何幫忙。接下來,就要對祂的時間表和答案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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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聖靈。透過聖靈,你能為你的處境獲得明確的啟示(與安慰!)。把時間運用在能有聖靈同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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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榜樣。繼續訂立並遵守自己與神所立的聖約。你與祂越接近,就越容易獲得靈感,知道該如何幫助所愛的人。你可以成為榜樣和光。
即使某人運用選擇權的方式會讓人受傷,你與你所愛和關心的人都能夠獲得醫治和希望。要有耐心,仰望救主,並繼續善用你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