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亞當和夏娃的墜落,我們的肉體會死亡,也就是靈會離開身體。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所有的人都將復活,肉體不再死亡(見哥林多前書15:22)。復活是靈和身體在不朽的狀態中再度結合,不再生病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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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是這世上第一個復活的人。新約中有一些記載,證明祂從墳墓中起來(見馬太福音28:1-8;馬可福音16:1-14;路加福音24:1-48;約翰福音20:1-29;哥林多前書15:1-8;彼得後書1:16-17)。

復活的主向祂的使徒顯現時,幫助他們了解祂擁有一個骨肉的身體。祂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祂也在復活之後向尼腓人顯現(見尼腓三書11:10-17)。

復活的時候,我們會「按照[我們的]行為接受審判。……我們必被帶去站在神面前,那時候我們知道的就像現在知道的一樣,我們會清楚記得一切的罪過」(阿爾瑪書11:41,43)。我們會得到什麼樣的永恆榮耀都有賴於我們的忠信。雖然所有的人都會復活,但只有已歸向基督,領受了祂圓滿福音的人,才會在高榮國度中獲得超升。

了解復活,對復活有見證,能使我們在經歷生活的挑戰、考驗和成功時,帶給我們希望和願景。我們可以得著安慰,只要我們確實知道救主活著,知道透過祂的贖罪,「祂打斷死亡的枷鎖,墳墓就無法得勝,死亡的毒鉤被榮耀的希望吞滅」(阿爾瑪書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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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 25:8; 26:19
 
約翰福音 5:25-29; 11:25-26
 
哥林多前書 15
 
以挪士書 1:27
 
阿爾瑪書 40:23-26;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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