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莊是在衣著、打扮、言語和舉止上表現出謙卑、合宜的態度。我們如果很端莊,不但不會吸引別人不當的目光,反而是尋求「在[我們]的身子和[我們]的靈性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6:20;亦見哥林多前書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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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和打扮

如果不確定我們的衣著或打扮是否端莊,就應該問自己:「我的儀容會讓我在主的面前感到自在嗎?」在言語和舉止方面,我們也可以問自己類似的問題:「如果主在這裡,我會說這些話或參加這些活動嗎?」誠實回答這些問題,可以讓我們在生活中作出重大的改變。先知們一再勸告我們要穿著端莊。這個忠告所根據的真理是:人的身體是神的神聖創造。我們要尊重身體,視之為來自神的禮物。我們藉由穿著和儀容讓主知道我們非常珍惜自己的身體。

我們的衣著反映出我們的內在。穿著顯示出我們的為人,也影響自己及他人的舉止。我們儀容整潔、服裝端莊時,就可以邀請聖靈同在,對周遭的人產生良好的影響力。

保持端莊這項命令的重點在於了解生育──也就是將子女帶到世上來的能力,是神聖的權力。這權力只能用於夫妻之間。暴露的或有性暗示的服裝,包括過短的短褲和短裙、緊身的服裝及露肚裝,都可以激起違反主的貞潔律法的慾望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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