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支票已列印出來但卻沒有交給受款人時,若支票本身有問題,則沒有必要申請止付。若不再需要這張列印出來的支票,請在MLS中將這張支票作廢。注意:若支票遺失、遭竊、被取消,或不再由你保管,請立即與你的行政辦事處聯絡,以停止對支票的付款。見「停止付款」。
如果你在列印支票時發生錯誤,或支票有其他問題,則需將支票作廢。請勿切碎或撕毀該支票或將其丟棄。將印好的支票上的簽名剪下,並銷毀含有簽名的部份。將支票的其餘部分及票根與該支出批次的支出文件一起保留。你需要在稽核時出示這些資料。如果在美國境內,請在該年度以外再保存三年,如果在加拿大,請在該年度以外再保存五年。若在其他國家請遵照指定的行政辦事處的準則處理。經由下列步驟在MLS將支票作廢:
作廢的支票會出現在「檢視/更新支出」畫面,同時在參考編號前會有三個星號(***)。